“《苏报》案”发生,当然与邹容有关,是邹容的《革命军》和章太炎的序文起的作用。不过实话说来,邹容在“《苏报》案”中并没不是主要角色,他既不是中国教育会的成员,也不是爱国学社的成员,这件事情与他的关系并不是很大。他在听到消息后逃往海外,或者暂时隐匿起来,估计也就没有多大事情了,因为地方政府对这类事从来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谁也不愿在自己的地盘上惹是生非,弄出几个惊天大案。所以,邹容完全可以躲过这一次灾难。

然而,邹容的那位大哥章太炎太想他了,邹容也太相信这位老大哥了。

章太炎被羁押后,被关在四马路巡捕房。由于是外国人管理,各方面的条件还不错,并没有中国人管理的监狱、拘留所无故殴打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惟一使章太炎感到遗憾或不满意的是孤独、寂寞和无聊。

按照章太炎的想象,他之所以英雄般的不逃走,是因为他太相信租界当局,然而现在租界当局还是把他给抓来了。更让他气恼的是,那些一起共事的朋友说逃还真的都逃走了,他原本以为那只是说说,谁知道竟然是这样一种结果呢?

孤独、寂寞、失落、无聊,在章太炎的心里占了上风,使他莫名其妙鬼使神差地给邹容及龙泽厚写了一封信,希望这两个兄弟能看在患难之交的情分上,自动前来投案,到这里陪陪他这位老哥哥。

邹容和龙泽厚都是讲究兄弟情谊的人,和张继一起藏匿在新闸新马路的邹容,7月1日早上收到章太炎的信,被章太炎的情谊所感动,慷慨赴义。张继当然竭力劝阻,但邹容不听。就这样,邹容于当天晚上主动跑到巡捕房投案自首。

邹容的做法让巡捕房大吃一惊,因为他们还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他们不知道这个邹容是真是假,甚至担心是流氓故意制造的恶作剧,他们对邹容反复核查,不敢贸然接收。邹容见状反而急了,大声强调我不是邹容,岂肯这样自投罗网?天底下有这样的傻瓜吗?不得已,巡捕房只好将他暂时收监。

巡捕房属于公共租界下的治安机构。根据中国政府与各国政府达成的协议,公共租界并没有独立的司法权,其司法权归属于会审公廨。会审公廨是中英两国政府于1869年协商设立的,是中国政府在特殊历史时期设在一个特殊区域的特殊司法机构,其职能是专门审理发生在租界内的华人犯罪,或无约国国民为被告的民事及刑事案件。会审公廨的专职会审官称为谳员,由上海道台任命。很显然,租界内的司法权依然归属于中国政府。

不过,毕竟租界是由外国人管理,而且许多案件涉及外国人,所以为了工作方便,中国政府同意在案件涉及外国人或外国人雇佣的仆人时,可以由外国领事或代表参加会审或观审。至于纯粹的华人案件,则由中国谳员自行断案。

根据这些原则,“《苏报》案”是纯粹的华人涉案事件,犯罪嫌疑人均为中国人,而这些人所攻击的对象又是中国政府,所以当案件发生时,中国政府根据惯例和原则,很自然地要求公共租界将这几个嫌疑人引渡给两江总督府,由中国政府根据自己的法律独立审理。

对于中国政府的要求,租界当局既没有立即同意,也没有完全拒绝。不过引渡移交之前,租界当局坚持要进行独立的案件侦查和调查工作,表示不会立即交出这几个涉案人员,甚至担心中国方面用不正当手段劫持或加害他们。工部局按照西方法律程序为邹容等人配备了律师,并在关押方面按照西方习惯,注意人道,注意尊严。

租界当局暂时不引渡的决定,获得了各国驻沪领事的认同和支持。7月15日,会审公廨第一次提审邹容、章太炎等人。会审公廨的谳员是由中国政府任命的,但这一次会审还是闹出了天大的笑话。

由于租界当局为邹容、章太炎等人配备了洋人律师,所以当审讯刚刚开始,这些律师就公开发难,认为根据相关法规,有被告而无原告,这个案子不能成立,法庭应该宣布这几个人无罪释放。

无罪释放当然不可能,但律师紧接着追问,那么原告是谁?会审谳员被问得不知所措,茫然答道,原告为中国政府。于是清政府的代理人从背后走上前台,代表一个国家起诉这几个人。这确实开了历史上的一个先例。

原告摘引邹容、章太炎等人在《苏报》上发表的文字,认为这些文字故意污蔑当今皇上,心怀叵测,图谋不轨,大逆不道,煽惑乱党。不管清政府代表的指控有多少道理,但这些指控让人觉得不舒服,堂堂一个政府竟然与几个人成了对手,成了控辩双方。这自然使章太炎、邹容等人更加自信,当他们听到这些话时,不禁觉得以中国政府控告他们,这也算是他们的光荣,而且这个控告不在他国法院,而在中国自己所管辖的最小的新衙门,真是千古笑柄。

第一次审讯就这样草草结束了,邹容、章太炎等人仍被英国巡捕押送回关押的地方。据章太炎说,那天沿途观者不禁唏嘘,而他自己似乎很得意,诵“风吹枷锁满城香,街市争看员外郎”而返,好像自己真的就是英雄志士,就是谭嗣同。

7月21日下午两点一刻,章太炎、邹容等5人被巡捕房乘马押解至会审公廨,接受第二次审讯。清政府聘请的律师古柏发言时表示,上次审讯后,查得此案之外另有交涉,有许多事情还没有弄清楚,现在不便向法庭提出,因此原告方请求暂时中止审讯,待调查清楚后另行会商审讯日期。

对于原告的建议,被告章太炎的律师博易在发言时表示反对,认为原告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公共租界章程》,租界内的事情,应归公堂审理,现在的原告究竟是中国政府,还是江苏巡抚,还是上海道台?被告方都弄不清楚。

对于被告律师的询问,法庭给予解释,表示章、邹等犯,系奉旨着江苏巡抚饬拘,言下之意,属于钦犯,原告也就是中国政府了。

被告律师接着说,政府律师如果不能指出被告所犯何种罪行,又不能说清还有什么事情,那么法庭应该将此案注销,将被告无罪释放。

原告律师哈华托接着说,此案案由最为明白,现在只是等待政府与租界当局进行交涉,一旦议妥,立即开庭。谳员孙建臣接受了原告的建议,此案审判暂时中止,章太炎等人继续在巡捕房被羁押。这就意味着,章太炎、邹容等人不会很快被释放,他们的命运交给了中国政府和租界当局甚至各国政府的幕后谈判。

毫无疑问,原告即中国政府的决定,对章太炎、邹容等人来说是个沉重打击,使他们原本认为事情不会太大,或者租界当局一定会保护他们的想法有了变化,产生了某种失望情绪。到了这个时候,章太炎似乎意识到写信让邹容前来投案可能是一个错误,所以他在第二天(7月22日)写了这样一首诗:

狱中赠邹容

邹容吾小弟,被发下瀛洲。

快剪刀除辫,干牛肉作糗。

英雄一入狱,天地亦悲秋。

临命须掺手,乾坤只两头。

章太炎似乎对前途不再那么乐观了,开始怀疑租界当局很可能在受到中国政府压力不支时将他们引渡给中国政府,果真如此,他和邹容都是死罪。那他写信让邹容投案可就真的是罪孽沉重了。毕竟邹容才刚刚18岁,人生刚刚开始啊!

邹容治印(程陶庵供图)

邹容毕竟刚刚18岁,血气方刚,意气风发,决策容易感情用事。根据他的弟弟邹侠丹的记述,邹容在狱中曾寄回一张照片,照片的背面用指血略述被捕后生死未卜,语至哀婉,多少有点儿后悔,毕竟牵连了家庭。而他父亲邹子璠获悉邹容被捕后,也迅即将邹容留在家中的图书、文稿、照片等付之一炬。不过现在章太炎这位老大哥已有悔意,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那还有什么办法呢?一切听命吧,于是邹容在当天写了一首和诗:

我兄章枚叔,忧国心如焚。

并世无知已,吾生苦不文。

一朝沦地域,何日扫妖氛?

昨夜梦和尔,同兴革命军。

这显然是反过来劝慰章太炎不要自责,接受现实。作为小弟弟,能与你这位博学多闻的长者一起坐牢,也算是一种不幸之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