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欧亚初通贸易时,亚洲各国尤其是中国与印度的贵金属的价值,比欧洲高得多,而且一直如此。此种差别,是因前者多为产米国,其稻田大抵每年能收获两次,有时甚至三次,而每次收获的产量,又比小麦的一般收成要好得多,所以其粮食的产量远高于面积相同的非产水稻的国家。同时这些国家的人口肯定会多得多。此外,这些国家的富人,拥有大量自己消费不了的粮食,可供他们自由处置,因此掌握着可购买更多的他人劳动量的手段。因此,根据记载,中国或印度斯坦的达官显贵的随从远比欧洲最富有的臣民的随从要多,并且更加气派。而且,这些大官富豪,持有大量过剩的粮食,于是他们能够支付较大数量的粮食来交换那些大自然生产的珍奇物品,如富翁竞相争购的金银宝石。所以,供给印度市场的银矿,和供给欧洲市场的银矿相比,即使同样丰饶,这些商品在印度能交换的粮食自然要比在欧洲多很多。
不过供应印度市场贵金属的矿山看来远没有供应欧洲市场的矿山那么丰饶,而以宝石供给印度市场的矿山,却远比以宝石供给欧洲市场的矿山丰饶,所以,贵金属自然在印度能换得更多的宝石,并能换得更多的粮食。像钻石那样的奢侈品,其货币价格在印度比在欧洲要低一些,而像粮食这样最重要的必需品的货币价格在印度要比在欧洲低许多。但前面说过,在中国和印度斯坦这两大市场,劳动的真实价格,即劳动者得到的生活必需品的真实量,却远不如欧洲大部分地区的劳动者。因此这些劳动者的工资,只能购买少量的食物,同时食物的价格比欧洲低,所以,与欧洲比较,劳动的货币价格在印度就加倍低廉,这是因为它只能购到少量的粮食,而且粮食的价格又便宜。在技术相同工业相同的国家,必有大部分制造品的货币价格,与其劳动的货币价格成比例。中国和印度斯坦制造业上的技术和工业,虽不及欧洲各地,但似乎相差不远。因此其制造品的货币价格,自然要比欧洲任何地方低得多。并且欧洲大部分地区输送货物采用陆运,这又大大提高了多数制造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在中国和印度斯坦,则因内地河港纵横,货物常由水运,节省了大量的钱,从而降低了其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综合这些理由,由欧洲运往印度的贵金属一直都是有利可图的商品。在印度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商品能比贵金属卖到更好的价钱了,就是说,在欧洲生产制造花费一定数量的劳动的商品,没有一个在印度能比贵金属换得更多数量的劳动和商品。贵金属中,把黄金运往印度,又不如把白银运往印度更为有利,因为在中国及其他大部分印度市场上,纯银与纯金的比率,通常为十对一,最多也不超过十二对一。而在欧洲,则为十四或十五对一。在前者,虽能以银十盎司至多十二盎司购得金一盎司,在后者,则需银十四盎司乃至十五盎司。因此,对于从欧洲开往印度的船舶中,银通常是最有价值的输运品。对于从亚卡普科开往马尼拉的船舶来说,同样如此。新大陆的银实际就是依赖这种关系,成为旧大陆两端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世界上相隔很远的地区相互联系起来了。在印度,金银的价值过去和现在都比欧洲高。
为了供应如此广阔的市场,每年从矿山掘取的银量不但要满足所有繁荣国家不断增加的铸币需求和器皿需求,还必须满足所有用银国家银币银器皿不断毁损和消磨的需求。白银的供应需要考虑器皿和铸币增长以及毁损和消耗的增加。
铸币由于磨损,器皿由于磨损和清洗,所消耗的贵金属的量是很大的,单单这种被广泛使用的商品每年就需要消耗大量的贵金属。在某些制造业中所消费的金属,总体来说或许不比这逐渐的消耗来得大,但由于消费特别迅速,所以就特别明显。据说单单伯明翰某些制造品,每年为镀金包金而使用的金银量就超过英币50000镑,而且无法复原。从这事实可知,在与伯明翰这些制造品相类似的制造品上,世界各地在镶边、彩饰、金银器、书边镀金及家具等物上每年所消费的金银不计其数,而且每年由一地运往另一地的海陆途中,必定损失很多的金银。此外,亚洲各国几乎普遍都有掘地埋藏宝藏的习俗,而在埋藏者死亡以后,埋藏的场所往往无人知道。这样必然会增加金银的损失量。毁损是很可观的。
根据可靠的记载,每年由卡迪兹和里斯本输入的金银量(包括走私)约值600万镑。
据麦格斯的记载,每年输入的贵金属,西班牙在1748年到1753年这6年期间,葡萄牙在1747年到1753年这7年期间,合计白银平均每年1101107磅,黄金平均每年49940磅。白银按金衡每磅值62先令计算,共值3413431镑10先令。黄金按金衡每磅值44个半基尼计算,共值2333446镑14先令。两项合计共值5746878镑4先令。麦根斯认为这些进口的登记数字是正确的。他详细地提供了黄金和白银运来的具体地点以及各自的具体数量。他还估计了他认为可能走私输入的金银数量。这位慎重商人的丰富经验使他的意见显得十分有力。
《欧洲人在东西印度创业的哲学史及政治史》一书的作者以善辩博识著称于世。据他说,自1754年到1764年这11年间输入西班牙的金银量,平均以十里尔银币为一皮亚斯特计算,每年达139841856皮亚斯特。再加上走私进来的,他推测全年的进口可能达到1700万皮亚斯特。按每皮亚斯特4先令6便士换算,全额即为英币3825000镑。他也列举了黄金白银运来的具体地点,以及根据海关登记的每一种金属的数量。据他报告,如果按向葡萄牙国王缴纳的赋税数量(税率好像为标准金属的1/5)来判断每年从巴西输入里斯本的黄金数量,共值葡币1800万克鲁查多,即法币4500万利佛,约合英币200万镑。再加上走私部分,如果作为进口部分的1/8计算,这样又可加上25万镑,合计共225万镑。依据这个统计,每年输入西班牙、葡萄牙两国的贵金属总额就达到6075000镑。
此外,我曾查阅一些其他几个十分可靠的手稿的统计数字,它们一致认为每年的进口总额平均约为600万镑,只是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
当然每年输入卡迪兹和里斯本的贵金属量并不等于美洲各矿山的年产量。一部分往往由亚卡普科船舶运往马尼拉;一部分在西班牙殖民地和其他欧洲各国殖民地间进行走私贸易;还有一部分无疑留在出产地。此外,美洲矿山虽不是世界唯一的金银矿山,但它们是世界上最富饶的矿山。人们公认,和美洲矿山相比,今日已发现的其他各矿山产量是微不足道的。而且,美洲矿山产量的大部分每年都输入了卡迪兹和里斯本两地。但是,单是伯明翰一年消费量就是50000镑,已相当于每年600万镑输入的1/120。从这看来,世界各地每年消费的金银总额可能与其产出的总额相等,其剩余部分也不过仅够供应所有繁荣国家增长的需求,有时还远不够满足此需求,导致多少还必须提高欧洲市场上的金银价格。这并不是每年供应的全部,只是其中的大部分。
每年由矿山提供市场的铜铁量远远大于金银。但我们决不能因此就以为这些廉价金属供给的增大会超过其需求,或者变得越来越便宜。那么,为什么我们会想象贵金属有该倾向呢?不错,廉价金属是坚硬些,但人们把它用于比较容易磨损的用途,而且因其价值较低,人们对其保存也比对贵金属粗心些。但是,贵金属并不一定能比廉价金属更能久存,贵金属也常通过不同方式损失、消磨和耗费。
所有金属的价格都有缓慢的变动,但与土地的其他原生产物比较,每年的变动却是比较小的。而与廉价金属的价格比较,贵金属突然变动的可能性更小。原来金属价格不易变动的原因,就在于它的耐久性。去年上市的谷物今年年终将全部或几乎全部消费干净,但一部分二三百年前由矿山采取的铁可能现在还在使用,一部分二三千年前由矿山采取的金也可能现在还在使用。各年度被消费的谷物量与各年生产的谷物量常常保持相当的比例,但不同年度所使用的铁的数量间的比例,几乎不大会受这两年度铁矿产量偶然差异的影响。而金的不同数量的比例,更不会受金矿产量变动的影响。所以,虽然大部分金属矿山每年的产量比大部分谷田每年的产量的变化要大,但这变动对这两种不同生产物价格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由于其耐久性,贵金属,尤其是金银,每年的价值很少变动。
金银价值比例的变动
在美洲矿山被发现以前,欧洲各造币厂规定纯金对纯银的价值比例在1比10至1比12之间。也就是说,1盎司纯金被认为值10盎司至12盎司的纯银。到上世纪中叶,这个比例改变为1比14至1比15,也就是说一盎司纯金可交换14盎司至15盎司的纯银。这样黄金的名义价值上升了,或者说黄金所能交换的银量增多了。虽然金银两金属的真实价值即它们所能购得的劳动量一同下落,但白银比黄金降得更低。美洲金矿银矿的富饶程度虽比以前发现的任何矿山都大,但银矿的富饶程度似乎比金矿更大。美洲矿山被发现以后,白银比黄金价值下降。
每年由欧洲运往印度的大量白银使得英国一部分殖民地逐渐地降低了白银和黄金的相对价值。与欧洲一样,加尔各答的造币厂也认为1盎司纯金值15盎司纯银。如果把它和孟加拉市场相比的话,似乎太高。中国的金银之比依然为1比10或1比12 ,日本据说是1比8。白银价值在东方较高。
据麦根斯先生的记载,每年输入欧洲的金银数量的比例将近1比22,即进口1盎司黄金就要进口22盎司白银。他认为每年输往东印度的大量白银使留在欧洲的金银数量的比例降至与其价值比例相同,即1比14或15。看来他是认为它们价值间的比例必须与它们数量间的比例一致。所以如果不是这么多白银输出,则它们价值的比例应当为1比22。
但两种商品的普通价值比例不一定与其在市场上普通存量的比例一致。一头值10基尼的牛,约为一头值3先令6便士的羊的价格的60倍。如果我们依此推想,通常市场上有1头牛就有60头羊,那是非常荒谬的。同样由于1盎司黄金可购14至15盎司白银的事实,就推论通常市场上有1盎司黄金就有14至15盎司白银也是荒谬的。
通常市场上银的数量对金的数量的比例比一定数量金银的价值比例大得多。与市场上贵重商品相比较,便宜商品往往不仅总量更大,而且总价值也更大。每年进入市场的面包,不仅总量比家畜肉大,价值也比家畜肉大。家畜肉的总量和总价值大于家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家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大于野禽的总量和总价值。便宜商品的销售量要比贵重商品的销售量大很多,以至于能销售的商品价值也要大些。所以,便宜商品总量对贵重商品总量的比例要大于一定数量贵重商品价值对同量便宜商品价值的比例。就贵金属来说,白银为便宜商品,黄金为贵重商品。因此我们可以预断通常市场上白银不仅在总量上比金大,而且在总价值上也比金大。凡持有少量金银器物的人,只要把自己的银器和金器比较一下,就会发觉银器在数量上和总价值上都大于金器。甚至还有许多人持有不少的银器,却没有金器,即使有,也不过限于表壳、鼻烟盒诸如此类的小玩意儿,加在一起也值不了多少钱。英国铸币中所有金币的价值的确大于所有银币的价值,不过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是这样的。在有些国家的铸币中,它们的价值几乎相等。据造币厂统计,在与英格兰合并以前,苏格兰的金币还略微多于银币。多数国家的铸币中占多数的不是金币而是银币。在法国所有巨额的支付通常都用银币。至于金币,你很难搞到比你口袋所能携带的更多的金币。但是,在所有国家里银器的价值都大于金器的价值,而且这一价值足以超过有些国家金币对银币的优势。低廉商品的全部比昂贵商品的全部普遍所值更多,这就是白银和黄金的情况。
从某种意义上说,白银一直以来而且将来仍可能比黄金便宜得多。但在另一种意义上,照今日西班牙市场上的情况来看也许可说金比银要便宜些。一种商品,不但可根据其平常价格的绝对大小来说它是昂贵或便宜的,也可根据把它投入市场相当一段时间以内其价格是高于还是低于其最低价格来说。这所谓最低价格,是指仅够补偿这商品上市所必需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的价格。这个价格对地主不能提供任何报酬,地租在这个价格上不构成任何组成部分,价格本身只包括工资和利润。现在西班牙市场上,金确实比银更接近于最低价格。西班牙对黄金所征的税不过是标准金的1/20,而银税则为1/10。前面已经指出过,美洲西班牙属地的大部分金银矿山,其地租全都作为赋税交给国王。而金矿的纳税情况则比银矿的要糟。经营金矿发财的,也比经营银矿发财的要少。可见金矿的利润跟银矿的利润是无法比的。所以在西班牙由于黄金能提供的地租和利润要小些,黄金的价格自然比投入市场的银的价格更接近于最低价格了。如果把全部费用都列入计算,在西班牙市场上全部黄金看来不能像全部白银那样有利出售。但是,葡萄牙在巴西所收的金税与西班牙以前在墨西哥和秘鲁所收的银税同为标准金属的1/5。所以还不能肯定进入欧洲市场的美洲的全部黄金价格是否比美洲的全部白银价格更接近于这最低价格。黄金比白银更接近于它的可能最低的价格。
钻石和其他宝石的价格可能比金的价格更接近把它们运往市场的最低价格。钻石更加接近最低价格。
和奢侈品税一样,银税不仅是最适当的税目,而且在当时又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这种税在有征收可能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放弃的。但由于收税困难,已在1736年使银税由1/5减至1/10,同样的原因可能使白银的税率进一步降低,像金税那样不得不减到1/20。美洲西班牙属地的银矿因为进行开采的矿井越来越深,排出深处的积水以及向深处提供新鲜空气的费用也较大,所以像其他矿山那样开采费用逐渐增大。这是每一个研究过这些矿山情况的人承认的。
这等于说银变得越来越稀少(一件商品当它变得越来越难以采集,而且采集费用变得越来越昂贵时,就可以认为它变稀少了),这些原因到时一定会引起以下三种现象之一:一,费用的增加一定会从银价的成比例上涨中取得补偿;二,它一定会从银税成比例下降中取得补偿;三,它一定会从上述两种措施中前一种取得部分补偿,同时从后一种中取得部分补偿。三者必居其一,但第三种现象最可能发生。尽管对黄金的征税降低了许多,但和银相比,金价仍然上升,所以尽管银税大减,但和劳动及其他商品相比,银价仍然上升了。生产白银成本增大,必然导致银价提高,或银税降低,或二者兼有。
但是,银税的递减纵然不能全然防止欧洲市场上银价的上升,至少总会多少推迟其上升。由于减税,许多以前因为缴纳不起旧税而中止开采的矿山会再行开采。这样,白银的上市量必然有些增加,所以白银的价值多少有些下降。1736年西班牙国王减低银税的结果,是欧洲市场上的银价与从前相比没有实际降低,但与在银税不减情况下的银价比较就降低了10%。
上述事实和议论使我相信,或者更恰当地说使我揣测,银税虽减,银价却在本世纪的欧洲市场上有所上升。我之所以说揣测,是因为就这个问题我们能形成的最好意见或许也不能算做是真理。假定银价有所上升,其幅度也是非常小的。尽管如此,恐怕还有许多人,对银价实际上是否上升,而且是否相反现象不会发生,即欧洲市场上白银价值是否仍旧在下落,我们还不能肯定。在本世纪白银价值或许略有上升。
不过以下的事件还是必须注意的:不管假定的每年金银进口的数量如何,必定有一个时期里这些金属每年的消费量等于其每年的进口量。它们的消费量需与它们总体的增长同时增长,或者消费量增长的比例还大一些。总量增多,它们的价值必然下降。对它们的使用越多就越不在乎,金银的消费量就随着其总量的增加而更快地增加。所以经过一定时期后,这些金银的年消费量必然会因此变得等于它们的年进口量,前提是进口量不是在不断地增加。可是今日,情况并非如此。每年的消费量最终必然等于每年的进口量。
当金银每年消费量与每年进口量相等时,如果每年进口量逐渐减少,那么每年消费量也许在某些时候会超过每年进口量。金银的总量可能逐渐不知不觉地减少,于是金银的价值逐渐不知不觉地上升,直到每年进口量重新变得不增不减。这时金银每年消费量将逐渐不知不觉地适应每年进口量所能维持的数额。然后消费量自行与进口量的变化相适应。
怀疑银价仍在继续跌落的根据
欧洲财富日益增加,而且由于贵金属量随财富增加而增加,所以贵金属价值必然随贵金属数量增加而下降,这个俗念可能使许多人相信金银价值在欧洲市场上还在跌落。而许多土地原生产物的部分价格逐渐上升更使他们坚持这种意见。认为金银价值仍然在下降,因为某些天然产物的数量增加。
我已在前面说过,在任何一个国家里贵金属的数量随着财富的增长而增长时绝没有降低其价值的倾向。金银自然趋向富国,其理由与奢侈品和珍奇品趋向富国相同。这不是因为这些物品在富国比在贫国便宜,而是因为它们在富国比在贫国昂贵,即在富国可得更好的价格。正是价格的优越性吸引着它们,一旦失去这种优越性,它们就会停止向那里流去。
我已经努力表明,除了谷物及其他全靠人类勤劳而生产的各种植物,所有的原生产物如家畜、家禽,各种猎物,地下有用的化石和矿物等,都自然随社会财富增长和进步而越来越贵。所以,就算这些商品能换得比以前更多的白银,但并不因此就得出结论说银价已经下跌,或者能购买的劳动比以前少了。我们能得出的结论只是,这些商品的价格实际上已经提高,或者说能购得比以前更多的劳动量。随着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进,这些商品不但名义价格上升了,而且其真实价格也上升了。名义价格的上升并不是银价下跌的结果,而是该商品真实价值上升的结果。
社会进步对三种原生产物的不同影响
原生产物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人类劳动无法使它增加的产品;第二类是那些可以与需求成比例增加的产品;第三类是人类劳动对增长的效果是有限的或靠不住的产品。随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进,第一类产品的真实价格可无限制地上升。第二类产物的真实价格,有时虽可大大上涨,但有一定的限度,超过限度的价格就不可能持久。第三类产品的真实价格虽在改良中有自然上升的趋势,不过在改良程度相等时它可能会下跌,有时保持不变,有时或多或少上涨一些,这些都取决于不同的意外事件,但人类在努力增加这类原生产物产量上都或多或少取得了一些成功。在改良推进中三类天然产物的价格均上升。
第一类
第一类产物随社会进步而价格提高,它几乎完全不能由人类勤劳而增加。它们的产量既不能超过自然生产的一定分量,它们的性质又非常容易变质,所以不可能把各季节生产的这类产物蓄积起来。大部分稀有鸟类和鱼类,各种野禽野兽与候鸟都属于此类。当社会的财富以及相伴的奢侈品需求增长时,对这类东西的需求多半会增加,但其产量却不能由人力使其大量增加。所以这等商品的价格可以极度上涨,而且不受任何界限的限制。当山鹬成为时尚品,价格上升到20基尼一只的话,人类也不能由勤劳而使市上的山鹬增加到大大超过现有的数目。这就很容易理解古罗马人在最强盛时代,为何对珍贵鱼类鸟类付出高昂的代价。这种高价并不是当时银价贬值的结果,而是不能随人意增加这些稀有珍品数量使其本身价值上升的结果。在罗马共和国衰落前后一段时间,银的真实价值比今日大部分的欧洲都高。3塞斯特斯,约合英币六便士,是罗马共和国对西西里缴纳什一税的小麦每1莫迪斯或1配克所支付的价格。但这价格可能要比市场平均价低,西西里农民有义务按这价格向农场主交售小麦,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征税。所以,当罗马人需从西西里进口什一税以外的小麦时,就须依照契约对于超过部分按每1配克4塞斯特斯支付,约合英币8便士。这价格被认为是适当而合理的价格,也就是当时的平均或普通的契约价格。换算起来差不多为21先令1夸脱。英国的小麦就品质而言要比西西里小麦差,在欧洲市场上的售价也要比西西里小麦低。但在最近的歉收年度以前,其普通的契约价格却为28先令1夸脱。因此,古时候的银价与现在的银价相比一定为3比4 的反比例,也就是说当时3盎司白银与现在4盎司白银比较,能购得同量的劳动或商品。根据历史学家普林尼的记载,塞伊阿斯以6000塞斯特斯(合英币50镑)购买一只白夜莺献给皇后阿格利皮纳;阿西尼阿斯·塞纳以8000塞斯特斯(合英币66镑13先令4便士)购买一条红鱼。当我们读到这种记载时,这些破天荒的价格虽使我们惊讶,但这些价格在我们看来还不到它们真实价格的1/3。这两件东西的真实价格,即它们所能交换的劳动或食品量,比其名义价格在今日的数量约多1/3。这就是说,塞伊阿斯为一只白夜莺而付出的劳动和食品的数量等于现今66镑13先令4便士才能购得的劳动和食品的数量;阿西尼阿斯·塞纳为一条红鱼而付出的劳动和食品的数量等于现今88镑14先令9又3/10便士才能购得的劳动和食品的数量。引起这种天价的原因并不是白银充裕,而是罗马人的剩余劳动剩余食品十分充裕。当时罗马人所持有的银量比同等数量的劳动和食品的支配权在今日所能获取的银量要小得多。
第二类
价格随社会进步而上涨的第二类原生产物,其数量能按人类需求而增加,它由那些有用的植物和动物组成。当土地未开垦时,自然生产物十分丰富,以致它们很少或者没有什么价值。随着耕种的进步,它们不得不让位给那些更为有用的产物。在社会日益进步的长期过程中,此类产物的数量不断减少,与此同时对它们的需求又不断增加。于是它们的真实价值,即它们所能购买或支配的真实劳动量逐渐上升,直到跟人类劳动在最肥沃和耕作得最好的土地上所能栽种的任何有用产品一样。但是,一旦达到这高度,就不能再涨了,如果再涨,那马上就会有更多的土地和劳动投入增加它们的产量。
例如,当牲畜的价格上涨到这样一个程度,人们就会觉得开垦土地种植牲畜牧草和开垦土地生产人类食物有同等利益,那就不能再上涨了,如果还进一步上涨,那么马上就会有更多的谷田转化为牧场。相反耕地扩大的结果会使野生牧草的数量减少,以致无须劳动而自然生长的家畜的肉减少;同时持有交换家畜肉的谷物的人数的增加,增长了对家畜肉的需求。于是家畜肉的价格,以及牲畜的价格必然逐渐上涨,使人觉得用土壤最肥沃、耕作最完善的土地来生产牲畜的牧草和生产人类的食物有同等的利益。但一定要到社会进步的后期才能使耕种能这样扩张,使牲畜价格抬高到这样高。而且在它没有达到这个高度以前,要是国家还在进步,牲畜价格一定会继续上涨。在今日欧洲,恐怕也还有些地方的牲畜价格未达到这个程度。合并以前的苏格兰就是如此。苏格兰的土地宜于畜牧的多,宜于其他用途的少。所以那里的牲畜如果总是限于供应本地市场,那么牲畜的价格不可能达到这样的高度,以致用土地生产牧草能有利可图。前面已经说过,英格兰伦敦附近的牲畜价格似乎在上世纪初期就达到了这个高度,但在大部分僻远的地方,也许晚了很久以后才达到这个高度,还有少数地方也许至今尚未达到这个高度。但是在第二类原生产物中,价格首先随社会进步而达到这个高度的恐怕要算牲畜了。当耕种土地来为牲畜提供食物成为有利时,牲畜的价格就不能再提高了。
在牲畜价格尚未达到该高度以前,就算是适于深耕细作的土地也有大部分不能完全耕种。在辽阔的国家里多数农场位于僻远地方,它不可能去城镇运粪肥,因此耕种优良的土地数量一定和农场自身所能生产的肥料量成比例,而农场自产肥料量又一定和农场所维持的牲畜数量成比例。给土地施加肥料有两种方法:一,放畜于田,因而得粪;二,饲畜于厩,出粪肥田。但如果牲畜的价格不够支付耕地的地租和利润,农民就不愿在土地上放牧牲畜,更不愿把它们饲养在牛棚里。只有用改良了的和耕种过的土地上的牧草才能饲养牲畜,因为采集荒山野地里的或未改良过的土地上的牧草需要太多的劳动力,成本太高。这样,如果牲畜放牧于耕地上,其价格已不够支付该地生产牧草的费用,那么牲畜的价格就更不足以支付需要大量劳动来收集以及运输牧草的费用。在这种情形下,除了饲养耕种所必需的牲畜外,根本没有必要再用牛棚来饲养。但这么一点牲畜决不能提供足够的粪便使全部耕地保持良好状态。肥料既然无法供应全部土地,农民自然会选择最能创造利润最便当的土地进行施肥。结果,全部农地中常保持良好耕种状态的就单是一部分土地,而其余大部分土地只有任其荒芜,它们除了生产少数牧草外再也生产不出其他什么东西了。所养的牲畜,与土地全部耕种所需的数量相比是太少了,但与土地实际产出的牧草相比却又太多了。不过一部分这样的荒地在闲置六七年后,可能会被重新耕种,也许会产出一两季低质的燕麦或其他粗糙的谷类。于是地力枯竭,又必须像以前一样休耕,重新长草。于是又用同样方式耕种其他荒地,也产出一两季低质谷物,然后也地力耗竭,又须休耕。苏格兰在未与英格兰合并以前,其低地一带的土地大都在这种方式下经营。当时能够维持良好状态的土地,常常仅占全农场的1/3或1/4,有时还达不到1/5、1/6。其余土地则从无肥料可施,不过其中还有一部分像上面所说的交替定期耕种,然后地力耗尽。所以依照此种方式经营,在苏格兰本可耕种的良好土地的生产额比其生产力所能生产的要低得多。不过不论这种制度有多不利,在苏格兰合并以前,因为牲畜的价格过于低廉,农场主也不得不采取此种不利的经营方式。至于牲畜的价格涨了许多之后,该国大部分地方还依然沿用这种方式的话,那是因为这些地方人民的无知和对旧习惯的依恋,而在大多数地方则由于一些不可避免的障碍,而不允许建立一个直接而高效的制度。其中障碍有两个:首先,由于佃户贫困,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取得足够的牲畜来充分耕种他们的土地。牲畜价格的上涨虽使佃户饲养牲畜变得有利可图,但同时要想得到更多的牲畜也变得艰难。其次,即使他们能得到牲畜,他们也没有时间去整治土地来养活更多的牲畜。总之,牲畜增加和土地改良这两件事情必须同时进行,不能分先后。牲畜没有增加,土地便无法改良;土地没有改良,牲畜又不会显著增加,否则土地无法养活它们。像这种建立较好制度的自然障碍,没有长时期的勤勉节约,那是无法铲除的。如今旧方式虽在逐渐死去,但要在全国各地全盘废除,恐怕还要经过半个世纪甚至一个世纪的时间。苏格兰从与英格兰合并所得到的好处中,也许牲畜价格的上涨是最大利益。牲畜价格的上涨不但提高了高地一带地产的价值,而且又成为低地一带改良和进步的主要原因。必须达到这种高度,才能获得完全的耕种。
所有新殖民地都有大片荒芜的地,这些荒地除了饲养牲畜外,不作其他用途,所以牲畜不久就会大量繁殖起来。因为所有事物中极低的价格常是极大富足的结果。美洲殖民地的牲畜,最初都是欧洲人由故乡运来,但它们在那里很快就大量繁殖起来以致价值变得那么低,甚至随便让马群在森林里奔跑,无人问津。在这种情形下,辟地饲养牲畜,要到这些殖民地建立之后很长时间才能变得有利可图。所以同样的原因会使那里产生在今日仍通行于苏格兰大部分地方的耕种制度。当瑞典旅行家卡尔姆叙述他于1749年在北美某些英国殖民地所闻见的农业状况时,他说那里很难找出英格兰民族的特性,因为英格兰民族对各种农活都有非常娴熟的技巧。他又说当地人民很少给自己的谷田施肥。当一片土地因连年栽种而地力枯竭以后,他们就开垦另一片土地,到这片土地的地力枯竭后,他们又转向第三片土地。他们放任牲畜在林子里或其他未开垦的土地上游走,每年生长的青草,由于牲畜过早食之,往往不到开花结果,就几乎全部灭绝。所以牲畜常陷于半饥饿状态。青草是北美最好的天然植物。欧洲人开始在那里定居时,此种牧草异常繁盛,高达三四英尺。卡尔姆明确指出,在他写游记时不能养活一头母牛的一块土地从前可以养活四头母牛,而且每头母牛能够产出现在每头母牛4倍的牛奶。他以为该地的牲畜之所以一代不如一代是因为牧草的缺乏。此等牲畜就像三四十年前在苏格兰各地所见的矮小牲畜。今日苏格兰低地矮小牲畜已得到很大的改良,而这种改良并不是通过品种的更换(虽然某些地方采用过),而是通过更好的饲养方法。
因此,虽然牲畜的价格要过很长时间才能涨到使辟地饲养牲畜变得有利可图,但在这第二类原生产物中,最先达到该有利价格的恐怕仍是牲畜,因为牲畜价格如未达到该程度,改良要接近今日欧洲许多地方已达到的程度是不可能的。牲畜是第二类天然产物中首先达到确保耕种所必要的价格的产品。
第二类原生产物中最初达到该价格的为牲畜,而最后达到该价格的应当为鹿肉。大不列颠的鹿肉价格不论有多高,都还不够补偿鹿园的费用,凡有养鹿经验的人都知道得很清楚。假设不是如此,就会像古罗马人饲养叫特迪的那种小鸟一样,不久就成为普通农家饲养的动物了。瓦罗和科卢梅拉说那是最能获利的商品。圃鸥飞到法国时很瘦,据说在法国的有些地方把它养肥是非常赚钱的事业。总之,鹿肉如果继续为流行食品,而不列颠的财富与奢侈像过去一段时间一样继续增长,那么鹿肉价格一定比今日还要高。
在改良进步的过程中,由必需品牲畜的价格涨到极点到奢侈品鹿肉的价格涨到极点,这是一段漫长的岁月。在这长久岁月中,许多其他种类的原生产物也会根据不同情况或快或慢地达到其最高价格。
这样在所有农场中谷仓和马厩的废物就可养活一些家禽。这类家禽的饲养是废物利用,农场主无须另外开支,所以家禽通常都以极低价格出售。农场主由此获得的几乎全为纯利,而且价格也不会低到使他们不愿饲养的程度。在耕作粗放、人口稀少的国家,像这样无需费用饲养的家禽常常足够供应全部的需要,因此这种家禽就常与家畜肉或其他所有肉食同样便宜。不过由该方法饲养的家禽总数肯定大大少于农场饲养的家畜肉总数。在富裕奢华的时代,价值相同而数量较少的产物总比价值相同而数量较多的产物更为人民所喜爱。所以随着财富和奢侈品需求的增加,家禽的价格就逐渐超过家畜肉的价格,最终升到这样的高度:为饲养家禽而耕作土地变得有利可图。家禽价格一旦达到此高度,就不能继续上涨了,否则用于其他用途的土地也会被改用来饲养家禽。法国有些地方,家禽饲养一向被视为农村经济中最重要的产业,其利润足以使农民愿为饲养家禽而广种玉米和荞麦。一个中等农家有时竟在宅内养鸡四百余只。英格兰对于饲养家禽,似乎不像法国那样重视。可是家禽在英格兰的售价一定比法国高,因为英格兰每年要从法国进口一定数量的家禽。在改进的过程中,所有肉食达到最高价格的时候,这个时期必然是为饲养动物而耕种土地的前奏。在这种做法尚未普遍以前,这种动物的价格肯定因数量过少而提高,而在这种做法普遍化之后,通常必有新的栽培方法出现,使农家能在同面积土地上生产比以前多得多的这种饲料。不但充足的货源使农家降低售价,而且上述改良的结果也能够降低售价,因为要是不能,多产必不能长期存在。今日伦敦市场上家畜肉的普通价格要低于上世纪初期也许就是因为三叶草、芜菁、胡萝卜、卷心菜等物的栽种。
猪为贪食的动物,像家禽一样吞食被其他有用动物所唾弃的东西。因此,猪的饲养与家禽相同,起初不过是为了废物利用。这样,只要利用废物饲养的猪的数量能够充分满足需要,猪肉的市价肯定比其他家畜肉便宜得多。但是一旦需求超过此数量所能满足的程度,饲养猪如同饲养其他家畜一样需要专门栽种食物时,那么猪肉的价格肯定会上涨。在一国的自然状态及农业状态下,养猪比饲养其他家畜所需费用如较多,则猪肉价格将比其他各种家畜肉昂贵,如较少,则猪肉价格将比其他各种家畜肉便宜。据布丰说,在法国,猪肉的价格几乎与牛肉相同。在大不列颠许多地方,现今猪肉要比牛肉稍贵。
关于大不列颠猪和家禽价格的上涨,常常归咎于佃农和小农的人数减少了。这种人数的减少是欧洲各地技术改良及耕作进步以前所要发生的事情,不过同时它又可能促成猪和家禽价格的上涨,而且比没有发生时涨得快些。如同一个最贫穷的家庭往往不用任何费用就能养活一头猫或一只犬,一个最贫穷的农家也同样能以极少的费用养活几只家禽或一头母猪几头小猪。他们把餐桌上的些许残物、乳浆、乳渣,作为此等动物食料的一部分,而其余的食料那些动物可以在附近田野间自行寻求,而不会明显地损害他人。像这样无须花费而生产的动物的数量,势必因小农人数减少而大大减少,因此它们的价格肯定比小农人数尚未减少时更快地提高。但是,在改良的过程中,这种动物的价格迟早会达到可能有的最高限度,或者达到这样的价格,即能对耕作提供此等动物食料的土地所需的劳动和费用,就像对耕作大部分其他耕地所使用的劳动和费用所支付的一样的报酬。
制牛乳与养猪及家禽的业务一样,最初也是为了废物利用。农场上耕牛所产的牛乳超过哺育小牛及农家所需的消费量,而且在某一季节产奶特多。可是,在所有土地的原生产物中,牛奶最易变质。牛奶在产量最高的夏季,很少能保存24小时。于是,农家把一部分制为可以保存一周的牛油;一部分制为可以保存一年的咸黄油;一大部分制为可以保存数年之久的奶酪。所有这些乳制品,农家通常留一部分做家用,其余运往市场以寻求尽可能好的售价。但是价格不能太低,否则会挫伤他们卖乳制品的积极性。要是市价过低,农家就会把乳制房随意处理,也许根本不会专门为它弄一间房,可能会让整个制造过程在满是烟雾、污秽和肮脏的厨房里进行。实际上三四十年前苏格兰的所有乳制房就是这样,即使在今日,还有许多农家继续这种状态。导致家畜肉价格逐渐上涨的原因同样使乳制品的价格上涨。乳制品的价格当然与家畜肉的价格和饲养家畜的费用相关联。价格的增长就能够支付更多的劳动报酬,也能够促进农场主关心制作过程中的清洁。于是制乳就成了更值得农家注意的副业,其产品的质量得到了不断的改善。最后,其价格上升到这样一个高度:虽以最好的耕地为制乳而饲养家畜也可获利。可是,价格一旦达到这个高度,就不能进一步上升,否则马上便有更多土地转用于这种用途。英格兰的大部分地方看来已达到这个高度了,所以,那里有许多良好土地都投入了这种用途。苏格兰除大都市附近一些地方外,其余各地都似乎未达到这个高度,所以那里普通农家很少为了制乳而以良好土地饲养家畜。在最近数年间,虽然乳制品的价格有了相当大的提高,却仍太低。苏格兰的乳制品质量,一般都不及英格兰,所以与其价格是完全相适应的。可是,也许质量低并不是价格低的原因,而是价格低的结果。苏格兰乳制品的质量即使提高许多,但在苏格兰现状下,我想市场上的大部分乳制品仍不能卖得比现在更好的价格。质量优良的乳制品,生产上必然需要较多土地和劳动方面的费用,而现在的这个价格可能不够支付这些费用。在英格兰的许多地方乳制品的价格虽然很高,但乳制业和生产谷物或饲养家畜这两种农业的两大项目比较,仍不能被视为一种比较有利的土地利用途径。所以乳制业在苏格兰就更没有利润了。
显然,在每一种劳动产品的价格还没有高到足以支付改良和完善的耕作的费用以前,没有一个国家的土地得到了充分的耕作和改良。要使全国土地完全用于耕种和得到改良,各种生产物的价格首先要足够支付良好谷田的地租,因为它控制着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其次,要能对农家所付的劳动和费用给予同良好谷田通常所提供的一样好的报酬。换句话说,农场主必须从这个价格中取回其投入的资金及其普通利润。各种生产物价格的上涨,显然必须先于生产这些生产物的土地的改良。得利是所有改良的目的,改良的结果如为损失,就不能称为改良。但如由改良而生产的物品价格不足以补偿改良的费用,那么这改良的结果就是亏损。因此,全国土地的改良与耕作,如被看做所有公共利益中的最大利益,则这些原生产物价格的上涨,就不能视为公共灾祸,而应视为最大的公共利益的先驱和伴随物。
上述所有原生产物的名义价格或货币价格的上涨并非银价贬值的结果,而是它们真实价格上涨的结果。这些生产物不但变得值更多数量的白银,而且值得交换更多的劳动量和食品量。由于把它们投入市场需花费更多的劳动量和食品量,因此上市之后,它们也代表更多的劳动量和食品量,或者说在价值上等于更多的劳动量和食品量。那不是由于白银价值的下落,而是由于产品真实价值的上升。
第三类
随着改良程度的推进,第三类也是最后一类天然产物的价格会自然地上涨。人类劳动的效力在增加此类产物时受到限制或不能确定。因此,这类天然产物的真实价格,虽会随改良的进步而自然上升,但是,不同的偶发事件使人类的努力劳动在该产物的增产上所取得的成就有大有小。所以,实际的价格有时也可能下跌,有时在各不同时代,会保持不变,有时又会在同一时期里或多或少地有所上升。人类劳动的效力受到限制或不能肯定的一类天然产物。
一些天然产品的生产,视其他产品的生产为转移。所以,一国所能提供的前一类产品数量,受后一类产品数量支配。例如,一国的羊毛或皮革的产量,必受该国所保有的牛羊头数的限制;该国土地改良状况及农业性质又决定着该国牛羊保有数量。
也许有人会提出,在改良推进中使牛羊肉价格逐渐提高的原因,也同样会作用于毛革的价格,使两者的价格按几乎相同的比例上升。如果是在进行改良的初期,毛革市场也像家畜肉市场,同样局限于狭窄范围,那么上面所说,也许就会成为事实。可是,这两者的市场范围,通常是不同的。
家畜肉的销售几乎都局限于本国境内。的确也有英属美洲的一些地区和爱尔兰,经营着大规模的腌肉出口贸易,但据我所知,这两者是在今日商业世界中唯一将自己大部分鲜肉出口到他国的国家。
反之,毛革市场,在刚开始进行改良之时,也很少局限于生产国内。羊毛不经加工,生皮略做加工,就可很容易地把它们运往遥远国家。鉴于这些产品是多种制造品的原料,其他国家的产业也可能对它有需求,即使本国产业对其没有需求。
在耕作不良因而人口稀少的国家,毛皮价格在一头牲畜的全部价格中所占的比例,总比在耕作较好人口较密而对鲜肉有较大需求的国家要大。休谟说,萨克逊时代的羊毛价值远超现今所占比例,约占一头羊的总价的2/5。据我所得的很确实的报道,西班牙某些地方,杀羊只为取得羊毛和羊脂,任其尸肉在地上腐烂,或让肉食鸟兽吞噬。如果这样的状况在西班牙也时有发生,那在智利,在阿根廷首都,在西班牙所属美洲的其他许多地方,就几乎是习以为常的事了。那些地方,扑杀有角动物往往只为利用兽皮兽脂。这样的情况也经常会在希斯盘纽拉岛发生,当它遭受海盗侵扰时,在法国人的种植园(现几乎已延伸到该岛的整个西北部海岸)的安定、改良和人口情况使西班牙人的牲畜具有一些价值以前。西班牙现今不但仍然占有该岛的东部海岸,而且拥有整个岛屿和该国的山区。
随着改良及人口的增加,整头牲畜的价格,必定会上涨。不过,兽肉价格受此种上升的影响,比对羊毛和皮革价格的影响要大得多。在社会原始状态下,兽肉市场总局限于生产国国内,所以必定随社会改良、人口增加而成比例扩大。但羊毛和皮革,纵使是在野蛮国,其市场也往往会扩大到整个商业世界。其市场很少能因一国社会进步人口增长而成比例地扩大,一国的改良不会对整个商业世界产生显著影响。所以这种商品的市场,在社会改进、人口增加之后,可能仍与之前完全相同或大致不变。不过,根据事物的自然趋势,市场一定会随社会改进有所扩展。设一国如以此商品为原料的制造业发达起来,则即使此商品的市场不会因此而扩大很多,也必然会转移到比以前更接近于产地的地方,结果价格因节省到遥远国家的运费而上升。这种情况下,虽不能与兽肉价格一样按同一比例提高,羊毛皮革的价格,也会自然地有所上升,而不会下落。在改良推进中,羊毛和皮革的价格应当上升,虽然不及兽肉上升之多。
不过,虽然英格兰的毛织物制造业繁盛,但自爱德华三世以来,羊毛价格大大下跌。许多可靠的记录表明,在这位国王在位时期(14世纪中叶或1339年左右),英格兰羊毛1托德(即28磅)的适中合理价格,不少于当时货币10先令。当时货币10先令,按每盎司20便士计算,含有陶衡白银六盎司,约我们现今货币30先令。现在每托德21先令要算英国最优良羊毛的良好价格。这样,爱德华三世时代羊毛的货币价格与现在羊毛货币价格的比为十比七。如按真实价格计算,则前者更优越。按每夸脱麦价6先令8便士计算,当时10先令可购小麦12蒲式耳。按每夸脱麦价28先令计算,现在21先令只是6蒲式耳小麦的价格。因此,当时羊毛的真实价格,对于现在羊毛真实价格的比率,是十二比六,即二比一。这就是说,当时羊毛1托德所购得的食品量,是现在2托德羊毛可换得的食品量。假设这两个时期的劳动真实报酬相同,则劳动数量也为2倍。
羊毛真实价格及名义价格的下降不是事物自然发展趋势造成的,而是暴力和人为的结果。第一,绝对禁止英格兰羊毛输出;第二,准许西班牙羊毛免税输入;第三,爱尔兰羊毛只许输往英格兰,而不得销售给其他国家。这些规定,使英格兰羊毛市场局限于国内,而不是随着社会的改良而略有扩大。在英格兰羊毛市场上,本国的羊毛要接受别国羊毛的竞争,爱尔兰羊毛则被迫与英格兰羊毛来竞争。加之,由于爱尔兰毛织物制造业同样受到不公平不公正的对待,爱尔兰自身只能利用一小部分自产羊毛,因此,不得不把其余大部分输往英格兰这个容许他们出售羊毛的唯一市场。
关于古时候的生皮价格,我不能找到任何可靠的记录。羊毛通常被制定为纳贡给国王的贡品,当纳贡时,根据它作为贡品的估值,至少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确定它的普通价格。生皮的情况则不是这样。不过,弗里伍德曾根据 1425年牛津伯塞斯特修道院副院长与该院某牧师之间的账单告诉我们,5张公牛皮,价值12先令;5张母牛皮,价值7先令3便士;36张两岁羊皮,价值9先令;16张小牛皮,价值2先令。在1425年时,12先令所包含的白银,相当于现在的英币24先令所包含的。这样,按这账单,每张公牛皮的价格,折合白银,就等于现今的48先令。它的名义价格,远比现在低,但按每夸脱6先令8便士计算,12先令可购144蒲式耳小麦。按每蒲式耳3先令6便士计算,在现时值51先令4便士。因此,当时一张公牛皮,所能购得的小麦量,与现在用10先令3便士所能购得的相同。即其真实价值,等于现今的10先令3便士。当时牲畜一到冬季就处于半饥饿状态,我们没法设想它的躯体会很大。重量4石即常衡16磅的一张公牛皮在那时要被视为上等牛皮,而在今日也只能说不是坏牛皮。据我理解,按每石半克朗计,为今日(1773年2月)牛皮的普通价格,按这个价格,这重4石的一张牛皮,在现今不过值10先令。因此,公牛皮的名义价格,今日比当时要高,但说到真实价格,即所能购买或支配的食品真实数量,现在较为低些。如上述账单所示,母牛皮价格对公牛皮价格大抵保持普通比例。羊皮价格则大大超过这普通比例。羊皮也许和羊毛一起出售。反之,小牛皮的价格大大低于该比例。在家畜价格非常低廉的国家中,不是为了延续畜种而饲养的小牛,一般在幼时就被宰杀。二三十年前的苏格兰,就是如此。因为这样可以节约牛奶,小牛皮价格通常不够偿还它所消费的牛乳的价格。小牛的皮的价格也因此很低。
生皮价格,现在比几年前要低很多。其原因可能是海豹皮关税的废除及1769年的在一定年限内允许爱尔兰及其他殖民地的生皮无税输入。不过,就本世纪平均来看,生皮的真实价格大概比古时略高些。和羊毛相比,生皮的性质,导致其不能运往远方市场。保存起来所要受到的损失也比羊毛要大。如果用盐腌制,那么它的品质就不如新鲜生皮,售价更低。这种情形,必定会造成生皮的价格在能自行制造的国家上升,在不能在自己国内制造而向国外出口的国家下降。在野蛮国家有下降的趋势,在进步的工业国则有上升趋势。在现代高,在古代低。加之,英国的制革产业,并不能像毛织产业那样,能说服贤明人士,让大家相信毛织产业的繁荣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因而受到国人的爱护。的确,生皮的输出被禁止了,并且被认定为有害行为,但生皮却可以从国外纳税进口。虽然这个税不向爱尔兰及各殖民地输入的生皮征收(仅限期5年),可是,爱尔兰剩余的生皮,即不在爱尔兰自己境内制造的生皮,也不一定要在不列颠境内销售。在这几年中,各殖民地普通家畜生皮才被列入不得向他处贩卖,只许运回母国的商品项目中。在这一方面,爱尔兰也不曾为了要维持不列颠制造业而像羊毛那样受到压迫。
在进步和有文化的国家里,如果有使羊毛或皮革的价格降到自然趋势以下的规定,就必有提高兽肉价格的倾向。农民在改良的土地上饲养的牲畜,其价格必须足够付给地主以他有理由希望从改良土地上获得的地租和利润,否则他们就会放弃饲养。因此,必须由兽肉来支付这个价格中羊毛和皮革没有支付的部分。一方面支付得少,则另一方面支付得多。地主只为获得地租,农场主只要获取利润,他们不会关心价格在牲畜上如何分摊。所以,在改良及耕作发达的国家,地主和农场主的利益决不会因这类规定而受到大的影响,不过会因为食物价格的上涨,在消费者立场上利益受损罢了。但是,在社会未改良、耕种不发达的国家,情形则完全两样。在这些国家,畜牧是土地主要使用方式,除了畜牧,没什么其他的用途。而羊毛和皮革是牲畜价格的主要部分,肉不过占极少的部分。在此种情况下,作为地主和农场主,他们的利益就将大受上述规定的影响。但他们作为消费者则所受影响有限,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价不会因为毛、皮价格的跌落而提高。因为,该国大部分土地只能用于畜牧,别无他用。所以,即使毛、皮价格下跌,也只好继续饲养相同数量的牲畜,继续给市场提供相同数量的鲜肉,而对家畜肉的需求不会加大,因此,家畜肉的价格也和从前一样。肉价保持原状,毛皮价下降,于是,整头牲畜的价格就下落。接着,以牲畜为主要产物的所有土地(即该国大部分土地)的地租和利润亦因而下落。因此,永久禁止羊毛输出的规定(这种规定,通常被认为是爱德华三世制定的,实则不然),在当时的情形下,事实上是最具破坏性的规定。它的实行不但降低了国家大部分土地的真实价值,且导致最重要的一种小牲畜的价格的跌落,因而也阻碍了土地在此后的改革。
羊毛价格在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后显著下落。因为这个合并使苏格兰羊毛局限于不列颠小市场中,与欧洲大市场绝缘。如果不是家畜肉价格的上升完全补偿了羊毛价格下跌的话,苏格兰南部各郡主要用于养羊的大部分土地的真实价格必定会受到此次联合非常深刻的影响。和英格兰联合降低了苏格兰羊毛的价格,提高了它的鲜肉价格。
人类劳动在增加羊毛或皮革的数量方面,其实效一方面受到限制,因为它依存于本国所产牲畜的数量;另一方面不能确定,因为它依存于其他国家所产牲畜的数量。就后者说,与其说要依靠外国出产的羊毛和生皮的数量,倒不如说要依靠外国并不自行加工的羊毛和生皮的数量。同时,其他国家是否认为应对此等天然产物的输出加以限制,亦对上述努力的效果有影响。这些都与本国的劳动不相关,使人类劳动在这方面所得的实效受到限制且不确定。人类劳动增加羊毛和皮革产量的实际效果受到限制,且不确定。
人类劳动在增加羊毛、生皮所收的效果如此,在增加另一类重要天然产物即鱼的上市数量的效力上也是如此。当地地理位置限制了这方面的努力所收效果,并且和到海洋的距离,内地江河湖沼的数量,海洋江河湖沼产出量是否丰富有很大关系。在人口增多,该国土地和劳动年产物增加的时候,购买鱼的人就会变多。而且,这些购买者,拥有更大量更多种类其他货物,或换句话说,拥有更大量更多种类其他货物的价格。但是,为供应这个扩大了的市场,所投下的劳动量必须满足扩大了的需求,如不增多到超过市场扩大的比例就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例如,如果市场从每年只需要1000吨鱼,扩大到需要1万吨鱼,那么,如果不增加10倍以上的原先能供应的劳动量,就不能满足现在市场的需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鱼大都要取自较远地方,要使用较大的渔船,要有价格较高的捕鱼工具。这样,这种商品的真实价格,会自然地随改良增进而上升,我相信各国的情况都会是这样。
虽然一天能捕多少鱼并不很确定,但就一年或数年来说,则在一国的地方情况不变下,我们认为,人类捕鱼的一般效力是相当确定的,而事实上也是如此。可是,由于这不依赖于一国财富及劳动状况,而更依赖于地理位置,所以,渔业上人类劳动的功效,在两个不同国家的非常不同的改良时期也可能是完全一样的,而纵使改良进步的程度相同,这功效也可能大不相同。捕鱼的功效与改良状态的关系是不确定的。这也正是我在这里所要讨论的。
人类要增加从地下采掘各种矿物金属,特别是比较昂贵的金属的数量,其劳动效力似乎没有限制,但也是完全不确定的。在增加矿产中,劳动的效力不受限制,但不确定。
一国地理情况如矿山肥瘠不会限制一国所拥有贵金属的数量。没有矿山的国家,常常拥有大量贵金属。它在每一个国家的数量似乎依赖于以下两方面:第一,取决于一国的购买力,取决于其劳动状况,取决于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因为这些决定了它所能用以开采本国矿山的金银或购买他国矿山的金银这一非必要品的劳动与生活资料的量是多还是少。第二,取决于恰巧在任何时间以这种金属供应商业世界的矿山的丰富或贫瘠。因为金银易运输,运费低,而且体积小、价值大,所以,即使离矿山很远的国家,其金银拥有量,多少受到这种矿山产量丰富或贫瘠的影响。美洲各矿山的丰富程度必定影响到中国、印度的金银量。一国的贵金属的数量取决于其购买力和矿山的丰富。
就一国金银量需依赖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前一情况(购买力)来说,金银的真实价格,就像其他所有奢侈品、非必要品,随该国财富增加及改良而上升,随该国的贫困与衰退而下降。因为,持有多量剩余劳动与生活资料的国家,在购买一定数量金银时,一定能支付比只持有少量剩余劳动与生活资料的国家更多数量的劳动与食品。
就一国金银量取决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后一情况(以金银供给世界商场的各矿山的肥瘠情况)来说,金银的真实价格,换言之,它们所能购买或者说交换的劳动量和生活资料的数量,必随矿山产量增加而或多或少地减少,随矿山产量贫瘠而或多或少地增加。
但很明显的是,在一定时期内提供金银给世界的矿山,究竟是丰饶,或是贫瘠,与一特定国家的产业状态显然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似乎与一般世界的产业状态也没有任何关系。固然,在技艺与贸易逐渐向世界更广的地面扩展,而矿山的探索也随着向更广的地面扩大时,新矿山的发现机会比之前局限于狭小范围来得更大了。但在旧矿山逐渐耗竭的时候,能否发现新矿山是极不确定的事,不是人类技巧和劳动所能保证的。新矿山的价值在未实际发现,未采掘成功时是不能确定的。在进行探索新矿山的时候,人类劳动成功或失败的可能性也是无限大的。在今后的一两个世纪中,也许能发现较已知矿山更为丰饶的新矿,但也可能那时发现的是比美洲各矿山发现以前的正在开采的矿山更为贫瘠的矿山。无论这两者中何种情况发生,对于世界的真实财富和繁荣,换句话说,对于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真实价值,是毫不重要的。该年产物的名义价值,即表明或代表该年产物的金银数量,无疑会有极大的差异,但是,其真实价值,换言之,其所能购买所能支配的实际劳动量,却完全一样。在前一种情况下,1先令所能代表的劳动可能与今日一便士所代表的相同。在后一情况下,1便士可能代表现今1先令所代表的同量劳动。但在前一情况下,持有1先令的人,并不见得比今日持有1便士的人更富,在后一情况下,持有1便士的人,也并不比今日持有1先令的人穷。金银器皿的低廉与繁多是人类从前一情况下所享得的唯一利益,而人类在后一情况下要蒙受的唯一不便,也只是这类并不重要的非必需品的昂贵与稀少。它同劳动状况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