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弘正式登上西汉政治舞台也在汉武帝即位初年,但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似乎比董仲舒还要晚一些,大概是在元光元年汉武帝听从董仲舒的建议征诏贤良文学之士的时候。只是关于这次征诏贤良文学之士的记载史阙有间且混乱,许多问题不太清楚而已。

先看班固的记载。班固说:“公孙弘,苗川薛人也。少时为狱吏,有罪,免。家贫,牧豕海上。年四十余,乃学《春秋》杂说。武帝初即位,招贤良文学士,是时弘年六十,以贤良征为博士。使匈奴,还报,不合上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移病免归。元光五年,复征文学贤良,淄川国复推上弘。弘谢曰:‘前已尝西,用不能罢,愿更选。’国人固推弘,弘至太常。”[1]

由此可知公孙弘两次应诏,一次在建元元年,一次在元光五年。其中元光五年应为元年之误。吕思勉在《汉儒术盛衰》一文中说:“《史记·封禅书》言建元窦太后崩,其明年,征文学之士公孙弘等(《汉书》无此四字,盖抄胥所删),则《传》元光五年之五字,实为元年之误。”[2]

吕思勉的猜测无疑是正确的,《汉书》元光五年之五,确为“元”字之误。只是此误非抄胥所致,而是因袭司马迁之误。太史公写道:“丞相公孙弘者,齐菌川国薛县人也。字季。少时为薛狱吏,有罪,免。家贫,牧豕海上。年四十余,乃学《春秋》杂说。养后母孝谨。建元元年,天子初即位,招贤良文学之士。是时弘年六十,征以贤良为博士。使匈奴,还报,不合上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病免归。元光五年,有诏征文学,淄川国复推上公孙弘。弘让谢国人曰:‘臣已尝西应命,以不能罢归,愿更推选。’国人固推弘,弘至太常。”[3]这段文字与班固的记载除文字稍异外,句式、用词乃至元光五年之误均同。

欲证明元光五年为元年之误并非难事。查褚少孙所补《史记·孝武本纪》,有建元“后六年,窦太后崩。其明年,上征文学之士公孙弘等”。知公孙弘之征确在元光元年。再查《汉书·武帝纪》及《资治通鉴》武帝即位至元光五年之前这段时间,征诏贤良文学之事计两次,一次在建元元年冬十月,一次在元光元年五月。

如此,公孙弘在正式登上西汉政治舞台之前的主要经历可作如下表述:

建元元年,公孙弘与董仲舒一起应诏,董仲舒以“天人三策”对,之后出任江都相;公孙弘此次似乎无突出表现,仅与辕固生闹了一点小小的不愉快,“今上初即位,复以贤良征固。诸谀儒多疾毁固,曰固老。罢归之。时固已九十余矣。固之征也,薛人公孙弘亦征,侧目而视固。固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4]尽管有这点不愉快,年过六十的公孙弘仍被确认为博士,并在丞相卫绾以“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之后,虽废博士名号,仍受命出使匈奴。

是时,“武帝即位,明和亲约束,厚遇关市,饶给之。匈奴自单于一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5]而公孙弘素以为汉王朝与四夷和亲是“罢弊中国以封无用之地”。[6]故出使归来,所言不合上意,只得以病免归。

在公孙弘的政治生涯中,元光元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年,刚刚20余岁的汉武帝在彻底摆脱了窦太后的控制之后正想独立自主地干一番事业。其中最重要的活动之一,就是恢复六年前被窦太后阻止的儒学复兴运动,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征诏贤良文学之士百余人,咨询他们对汉王朝未来发展的意见。公孙弘在谦让一番之后亦被征诏至太常。汉武帝重演六年前建元故事,策问古今之治道,公孙弘如题对答,惜太常不太满意于公孙弘,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对为第一。召入见,容貌甚丽,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上察其行慎厚,辩论有余,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上说之,一岁中至左内史。……为内史数年,迁御史大夫。……元朔中,代薛泽为丞相。”旋封为平津侯。[7]

当时延揽的文学儒者不独公孙弘一人,但公孙弘为丞相且封侯,则不仅实际上认可了儒学的地位,而且势必对儒学的风气以及儒学的进一步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据记载,“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向风矣”。[8]

天下学士靡然向风,这势必造成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是儒家学者更加热衷于以学求贵;二是由此则导致儒家学者内部的火并,甚至最终导致儒学地位的动摇。如何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不能不引起身居高位的儒学领袖公孙弘的关注。

我们看到,公孙弘在富贵之后所思考的也正是这一问题。他一方面竭力提高儒学的地位,解决儒学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则设法平息儒学的内部纷争,以保障儒学在与其他学说的争斗中的实力。

关于前者,司马迁、班固都曾说“公孙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上书建议兴教化,为博士置弟子员等。公孙弘写道:“丞相、御史言:制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婚姻者,居室之大伦也。今礼废乐崩,朕甚悯焉。故详延天下方正博闻之士,咸登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议,与博士弟子,崇乡里之化,以广贤材焉。’谨与太常臧、博士平等议曰: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其劝善也,显之朝廷;其惩恶也,加之刑罚。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今陛下昭至德,开大明,配天地,本人伦,劝学修礼,崇化厉贤,以风四方,太平之原也。古之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以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弟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不称者罚。……请选择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一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先用诵多者,若不足,乃择掌故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备员。请著功令。他如律。”制曰:可。“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9]

我们之所以不厌其烦地抄录公孙弘的这通奏章,是为了说明第一个问题。透过这份奏章,我们认为,如果说董仲舒建元元年的“天人三策”是从理论上论证儒学独尊的必要性,而公孙弘在这份奏章中所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则使儒学的进一步发展获得了法律上的保护和物质上的保障。

一是为博士官置弟子员五十人,复其身。这一措施必然使儒学队伍不断获得新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也将确保儒家政治的连续性。

二是强调从儒家学者中择优充实各级官吏,这一方面使儒学对一般士人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随着官吏中儒家学者的增多,势必不断改变官吏的构成,从组织上进一步保障儒学的独尊地位和儒家政治的连续性。

[1]《汉书·公孙弘传》。

[2]《吕思勉读史札记》第653页。

[3]《史记·平津侯传》。

[4]《史记·懦林列传》。

[5]《汉书·匈奴传上》。

[6]《汉书·公孙弘传》。

[7]《汉书·公孙弘传》。

[8]《史记·懦林传》。

[9]《史记·儒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