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对商鞅行政系统权力模式的修正,显然是基于传统儒学的政治观念,但由于这种思想在实质上是主张建立一个“联邦式”或“邦联式”的国家,主张保留各诸侯国在各自领土内的行政权力,因而与秦国正在推行的消灭诸侯国、建立郡县制的大一统国家的基本政治国策相抵触,也与当时的历史潮流存在明显的偏差。故而荀子一生虽然也和当时的学者一样,奔走于诸侯门下,希望将自己的理想变为社会实践,“孙卿之应聘于诸侯,见秦昭王,昭王方喜战伐,而孙卿以三王之法说之,及秦相应侯,皆不能用也。至赵,与孙膑议兵赵孝成王前。孙膑为变诈之兵,孙卿以王兵难之,不能对也。卒不能用。孙卿道守礼义,行应绳墨,安贫贱”。[1]其迂阔之状可以想见。

在某种意义上说,思想的超前与滞后,对思想家个人来说,其结果必然带有悲剧性的意味。荀子的主张或许不合乎当时的时代潮流,但他毕竟以思想家所特有的洞察力和穿透力敏感地预示到大一统帝国建立之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因此,他的主张不是两眼向后看,而是怎样才能建立一个强固而有序的统一帝国,是关于未来社会模式的一种设计。只是这种设计未必尽合乎时君的口味,故而必然落了个受冷遇的结局。诚如徐干所评价的那样:“夫治国致平之术,不两得其人,则不能相通也。其人又寡矣,寡不称众,将谁使辩之?故君子不遇其时,则不如流俗之士声名章彻也。非徒如此,又为流俗之士所裁制焉。高下之分,贵贱之贾,一由彼口,是以没齿穷年,不免于匹夫。昔荀卿生乎战国之际,而有睿哲之才,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明拨乱之道,然而列国之君,以为迂阔不达时变,终莫之肯用也。”[2]远不如那些不学无术的“游说之士”风光。

然而,思想的价值从来不以思想家个人生前的境遇而决定,而是取决于思想本身是否对历史的发展作出过贡献。荀子的“迂阔”之论没有获得时君的青睐,但后来历史的演进却被荀子不幸而言中,故而后来者总是对“时君”未能采纳荀子的主张深感惋惜。刘向说:“如人君能用孙卿,庶几于王,然世终莫能用,而六国之君残灭,秦国大乱,卒以亡。观孙卿之书,其陈王道甚易行,疾世莫能用。其言凄怆,甚可痛也!呜乎!使斯人卒终于□□,而功业不得见于世,哀哉!”[3]

这样说,当然并不意味着荀子的主张在当时没有发生丝毫的影响。事实上,他希望保留诸侯国的相对独立地位,建立“联邦式”或“邦联式”的统一国家的主张不论在当时,还是在后来都曾引起思想家的注意和深思。即以当时的情况而言,《吕氏春秋》关于统一国家的未来模式的设计,在基本思路上便与荀子的主张相当吻合,显然应该受到荀子思想的影响和启发。

《吕氏春秋》是秦国相国吕不韦组织编纂的一部大型著作。据说,编写这部书的起因便与荀子有关。“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4]显然,《吕氏春秋》之作,其动因与荀子及其学说的影响有着直接的关联。

不惟此也。吕不韦虽然是有感于荀子的学说影响至巨而“羞不如”,组织“写作班子”集体编书,但在思想观念上也实在不能不受到荀学的影响。东汉著名荀学研究专家高诱说,《吕氏春秋》“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与孟轲、孙卿、淮南、扬雄相表里也”。[5]也就是说,《吕氏春秋》的思想主旨和荀子的主张也有相通相近乃至相容之处。

《吕氏春秋》的思想主旨是中国学术史的专门课题,我们无意在此详加谈论。我们依然感兴趣的是《吕氏春秋》关于统一帝国的权力模式和行政系统的设计是否与荀子的主张有相通相近或相容之处。

作为秦王朝当时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吕不韦所面临的问题在相当意义上说已不是中国要不要统一的问题,而是在即将统一的新形势下,如何巩固统一,如何进行治理的一系列实际问题。因此,反映在《吕氏春秋》中的思想内容,实际上都可视为统一帝国的治国方略和政策性的规划。《吕氏春秋》认为,中国的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它既反映了人民渴望和平,渴望宁静,渴望尽早结束战乱的呼声,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它说:“今天下弥衰,圣王之道废绝。世主多盛其欢乐,大其钟鼓,侈其台榭苑囿,以夺其财;轻用民死,以行其忿;老弱冻馁,夭□壮狡,汽尽穷屈,加以死虏;攻无罪之国以索地,诛不辜之民以求利;而欲宗庙之安也,社稷之不危也,不亦难乎?……《周书》曰:往者不可及,来者不可待,贤明其世,谓之天子。故当今之世,有能分善不善者,其王不难矣。”[6]换言之,只有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王国,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这些不合理的现象,才能真正给人民带来幸福:“主贤世治则贤者在上,主不肖世乱则贤者在下。今周室既灭,而天子已绝。乱莫大于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7]

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是《吕氏春秋》思想主旨的出发点,只有明了这一点,才能更好地理解《吕氏春秋》中的各个具体设计和主张。《吕氏春秋》认为,它所主张的统一是真正的统一,既不是诸侯割据,也不是诸侯国的松散联盟,而是建立在各个诸侯国共同利益基础上的统一国家,是以天子一人的至上权威作为统一国家主权的象征。因此,在统一帝国的范围内,不仅要建立共同的经济市场,建立统一的法令政策体系,而且要以不齐为齐,建立思想文化上的共识。它说:“听群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何以知其然也?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有金鼓所以一耳也,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夫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乎一穴者,其唯圣人矣乎!无术之智、不教之能,而恃强速贯习,不足以成也。”[8]

在《吕氏春秋》的作者们看来,天下的兴亡,国家的治乱,经济的盛衰,其根本性的条件,就在于能否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能否拥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威。从这个意义上说,《吕氏春秋》主张建立高度的政治集权,相信只有高度的政治集权才能从根本上克服长时期以来的混乱局面:“天地阴阳不革,而成万物不同。目不失其明,而见白黑之殊;耳不失其听,而闻清浊之声。王者执一,而为万物正。军必有将,所以一之也;国必有君,所以一之也;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天子必之一,所以抟之也。一则治,两则乱。今御骊马者,使四人,人操一策,则不可以出于门闾者,不一也。”[9]很显然,在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和整齐划一的权力系统方面,《吕氏春秋》的见解和荀子的主张大体相近。

荀子曾经提出中央集权的至上性和不可分割性,以为在统一的国家内“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10]因而主张以儒家伦理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等级制度,期望以此建立稳固而持久的权力模式:“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今人无师法,则偏险而不正;无礼义,则悖乱而不治。古之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性情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使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11]在这些方面,《吕氏春秋》也明显地吸收了荀子的见解,提出统一帝国所应建立的权力系统以及如何保障这一系统协调发展的价值取向。它指出:“凡为治必先定分。君臣、父子、夫妇,君臣、父子、夫妇六者当位,则下不逾节,而上不苟为矣;少不悍辟,而长不简慢矣。金木异任,水火殊事,阴阳不同,其为民利一也。故异所以安同也,同所以危异也。同异之分,贵贱之别,长少之义,此先王之所慎,而治乱之纪也。”[12]最高统治者的治权不容分割,而维护这种至上权威的只是安于名分的伦理等级观念。

安于名分的等级伦理观念,其基本要求素来都是双向的。也就是说,依据这种观念,作为下属当然不能有丝毫的僭越行为和想法;但是作为上司,作为至高无上的君主,也不应超越自己的权限向下处理事务,治理国事,而是各司其职,各治其事:“昔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尝试观于上志,有得天下者众矣,其得之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凡主之立也,生于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13]如果理解不错的话,这里不仅关涉统一帝国未来权力模式的设计,实际上可能也是对秦国已经出现的过分的个人独裁现象的警告。

在《吕氏春秋》的作者们看来,英明的君主不在于个人拥有多少智慧和应事的能力,而在于知人善用,在于各安其责:“凡官者,以治为任,以乱为罪。今乱而无责,则乱愈长矣。人主以好暴示能,以好唱自奋;人臣以不争持位,以听从取容,是君代有司为有司也,是臣得后随以进其业。君臣不定,耳虽闻不可以统一,目虽见不可以视,心虽知不可以举,势使之也。凡耳之闻也藉于静,目之见也藉于昭,心之知也藉于理。君臣易操,则上之三官者废矣。亡国之主,其耳非不可以闻也,其目非不可以见也,其心非不可以知也,君臣扰乱,上下不分别,虽闻曷闻,虽见曷见,虽知曷知,驰骋而因耳矣,此愚者之所不止也。不止则不知,不知则不信。无骨者不可令知冰。有土之君,能察此言也,则灾无由至矣。”[14]很显然,《吕氏春秋》所设计的中央集权的权力模式,既强调了君主权力的至上性,实际上也在设法防止君主的权力过大,走上君主独裁的道路。

基于此种考量,《吕氏春秋》的作者们在保障君权至上性的同时,一方面提出君主权力的有限性:“子不庶乎亲,臣不庶乎君。君同则来,异则去。故君虽尊,以白为黑,臣不能听;父虽亲,以黑为白,子不能从。”[15]另一方面则提出“众封建”的权力模式,期望各个诸侯国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形成对中央权力核心的制衡态势,以保障统一帝国的稳定和发展。它说:“失之乎数,求之乎信,疑。失之乎势,求之乎国,危。吞舟之鱼,陆处则不胜蝼蚁。权钧则不能相使,势等则不能相并,治乱齐则不能相正。故小大、轻重、少多、治乱不可不察,此祸福之门也。”[16]

那么,怎样才能使中央政府与诸侯国之间保持一种适度的状态呢?《吕氏春秋》提出“小中央”而“众封建”的基本权力模式。它认为,“凡冠带之国,舟车之所通,不用象译狄□,方三千里。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天下之地,方千里以为国,所以极治任也。非不能大也,其大不若小,其多不若少。众封建,非以私贤也,所以便势全威,所以博义。亦博利则无敌。无敌者安。故观于上世,其封建众者,其福长,其名彰”。[17]也就是说,中央之国不必大,越大越不容易治理;而诸侯之国不必少,越少越不利于中央的统治。只有众建诸侯,才能便势全威,才能有利于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

在诸侯国的建制上,《吕氏春秋》曾提出一套完整的方案,以为“王者之封建也,弥近弥大,弥远弥小,海上有十里之诸侯。以大使小,以重使轻,以众使寡,此王者之所以家以完也。……故以大蓄小吉,以小蓄大灭,以重使轻从,以轻使从凶。自此观之,夫欲定一世,安黔首之命,功名著乎盘孟,铭篆著乎壶鉴,其势不厌尊,其实不厌多。多实尊势,贤士制之,以遇乱世,王犹尚少”。[18]换言之,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的稳定发展,有赖于诸侯国的拱卫。而诸侯国与中央政府之间,主要的是一种名分上的隶属关系。这样,诸侯国之间的相互关系,诸侯国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就能牢固而持久,一遇乱世,这些诸侯国便义无反顾地担当拱卫天子的使命。

当然,除了名分的关系外,中央也必须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政治经济实力。只有这样,才能一方面增强诸侯国对中央政府的向心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调解各诸侯国之间可能发生的纠纷,从而使各个诸侯国的地位相对稳定,不因诸侯失位而天下大乱,危及中央政权:“位尊者其教受,威立者其奸止,此蓄人之道也。故以万乘令乎千乘易,以千乘令乎一家易,以一家令乎一人易。尝识及此,虽尧舜不能。诸侯不欲臣于人,而不得已,其势不便,则奚以易臣?权轻重,审大小,多建树,所以便其势也。王也者,势也;王也者,势无敌也。势有敌则王者废矣。有知小之愈于大,少之贤于多者,则知无敌矣。知无故则似类嫌疑之道远矣。故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嫡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争,争生乱。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失位则朝廷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嫡孽无别则宗族乱。”[19]由此看来,维护统一帝国的长治久安,需要中央与诸侯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中央政府如何使诸侯国的地位保持持久而不变。这便在一种全新的意义上,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关系基本道明。

至此,我们不难看出,《吕氏春秋》与荀子的思想主旨确实大体相近,“互为表里”,他们在渴望实现政治统一的同时,却都又主张为诸侯国保留相当的自主地位。对于这种主张,传统的研究差不多都把他们视为“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保守派,是反对统一、阻碍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落后思想。其实,这种批评并没有找到真正的目标,至少是对荀、吕关于诸侯国的内涵与作用的见解缺乏“同情的理解”。

荀、吕所说的诸侯国在当时是一个客观存在,但其真正的内涵决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而只相当于一级地方政权。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主张保留诸侯国,并给诸侯国相当大的自主权,当然并不影响中国的政治统一和共同经济市场的建立。而且极有可能使各个诸侯国依据自己的资源条件、文化传统制定相宜的政策,加快各地的发展。

问题在于,荀、吕的设计都不是思想家头脑中的空想,而是有着最为直接的功利目的,其真正的矛头无疑都是对着秦国正在推行的郡县制。依照郡县制的原则,统一帝国的行政区划和权力系统,无法保留诸侯国的政治地位,全国只能实行整齐划一的郡县制,而各级地方政府的官吏也只能由中央政府或各级政府的上级机关委派,他们的俸禄由国库统一支出,他们的权力也极为有限,这样,他们不可能割据一方,更不可能对中央政府构成威胁,于是统一帝国便可以长治久安。

从理论上说,郡县制的设计并不错,执行得好,当然有助于帝国的统一和稳固。但它无疑忽视了两个最重要的条件,一是中国自古以来而到当时并未真正废除也不可能完全废除的宗法关系、血缘关系;二是中国统一之后毕竟太大,各地的资源、环境、文化传统、性格习惯都存在着莫大的差异,整齐划一只能是一种美妙的理想,强制实行,只能导致与主观愿望相反的后果。有见于此,我们应该说,诸侯国的体制可能较郡县制更合乎当时的“国情”,可能更有助于中国的统一、进步和发展。

不过,历史从来不按照人们的善良愿望而运动。由于诸侯国体制的权力模式必然加强对中央权力的制衡,必然削弱中央相当多的权力,因而对有个人独裁倾向的秦王政来说,当然无法接受。他宁愿要落后、愚昧而宁静、安分的高度统一,而不愿意要先进、繁荣而不服从中央或不太理睬中央的分封。于是,荀、吕的设计都不可能转化为政治实践,中国的发展道路只能走上另一个方向上去了。只是到了董仲舒,统一帝国的梦想才真的由梦想走向实践。关于此点,我们在后面的论述中还会反复涉及到。

[1]刘向:《孙卿序录》。见王先谦:《荀子集解》第558页,中华书局1988年。

[2]徐干:《中论·审大臣》。

[3]刘向:《孙卿序录》。见王先谦:《荀子集解》第559页。

[4]《史记·吕不韦传》。

[5]高诱:《吕氏春秋序》。见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卷首,学林出版社1984年。

[6]《吕氏春秋·听言》:

[7]《吕氏春秋·谨听》。

[8]《吕氏春秋·不二》:

[9]《吕氏春秋·执一》。

[10]《荀子·强国》:

[11]《荀子·性恶》。

[12]《吕氏春秋·处分》。谭戒甫说,君臣、父子、夫妇此疑当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见谭著:《校吕遗谊》,载武汉大学《文哲季刊》第3卷第13号、1933—1934年。

[13]《吕氏春秋·贵公》。

[14]《吕氏春秋·任数》。

[15]《吕氏春秋·应同》。

[16]《吕氏春秋·慎势》。

[17]《吕氏春秋·慎势》

[18]《目氏春秋·慎势》。

[19]《吕氏春秋·慎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