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中吟伤宅一首与此篇有关,如伤宅诗之结语云:
不见马家宅,今作奉诚园。
此篇亦云:
君不见马家宅,尚犹存。宅门题作奉诚园。
即其证也。又旧唐书壹贰德宗纪上云:
[大历十四年七月]壬申,毁元载马璘刘忠翼之第,以其雄侈逾制也。
同书壹伍贰马璘传(新唐书壹叁捌马璘传略同)云:
在京师治第舍,尤为宏侈。天宝中,贵戚勋家已务奢靡,而垣屋犹存制度。然衞公李靖家庙,已为嬖臣杨氏马廐矣。及安史大乱之后,法度隳弛。内臣戎帅,竞务奢豪。亭馆第舍,力穷乃止。时谓木妖。璘之第,经始中堂,费钱二十万贯。他室降等无几。及璘卒于军,子弟护丧归。京师士庶观其中堂,或假称故吏,争往赴吊者数十百人。德宗在东宫,宿闻其事。及践阼,条举格令,第舍不得逾制。仍诏毁璘中堂及内官刘忠翼之第。璘之家园进属官司,自是公卿赐宴,多于璘之山池。子弟无行,家财寻尽。(乐天所言之马家宅,乃马燧旧第,非马璘者,说详下。)
盖自天宝以来,长安朝贵,即好兴土木。居处奢僭,最为弊俗。宜乐天之赋伤宅诗及此篇也。
此篇以杏为梁名篇者,杏梁一词,乃古诗中所习见,如玉台新咏陆费昶咏照镜云:
晨晖照杏梁。
同书柒皇太子圣制艳歌曲云:
飞栋杏为梁。
同书玖沈约古诗题霜来悲落桐云:
文杏堪作梁。
皆其例也。惟同书同卷歌词二首之贰云:
卢家兰室桂为梁。中有郁金苏合香。
而此诗云:
杏为梁,桂为柱,何人堂室李开府。
又云:
高其墙,大其门,谁家第宅卢将军。
颇似乐天即取意于古歌词者。然乐天诗中有「去年」「今岁」之言,自非仅采古典,当亦兼咏近事也。或谓唐语林捌补遗云:
卢言旧宅在东都归德坊南街,厅屋是杏木梁,西壁有韦冕郎中画马六匹。
而新唐书柒叁上宰相世系表范阳卢氏表有:
正言,左监门衞将军,谥曰光。
者,乐天所咏之卢将军,岂即指卢言或卢正言其人耶?窃以为不然,卢言或卢正言是否果为一人,姑置不论。卢言之第宅在东都,卢正言为隋代卢昌衡之曾孙,当是玄宗以前人。是地域时间各与乐天所咏者不合也。据乐天篇中言李开府之宅则云:
去年身没今移主。
言卢将军之宅则云:
今岁官收赐别人。
则李先而卢后,又俱为元和初年时事无疑。然则其所指言者,殆李锜与卢从史欤?
旧唐书壹肆宪宗纪上(新唐书柒宪宗纪通鉴贰叁柒唐纪宪宗纪元和二年十一月甲申条同。)云:
[元和二年]十一月甲申斩李锜于独柳树下。
寅恪案:李锜为镇海军节度使,是合于开府之称也。
同书同卷(通鉴贰叁捌唐纪宪宗纪元和五年四月甲申及戊戌条同。)略云:
元和五年四月甲申镇州行营招讨使吐突承璀执昭义节度使卢从史,载从史送京师。戊戌,贬前昭义节度使卢从史为驩州司马。
寅恪案:卢从史得称将军,亦无疑问也。惟有可注意者,新乐府虽有:
元和四年为左拾遗时作。
之注,而此杏为梁一篇咏及卢从史之败,是其作成至少亦在元和五年四月以后也。颇疑白氏此五十篇,未必悉写成或写定于元和四年,斯为一例证矣。如前文所论海漫漫道州民等篇,亦可取相参证也。
诗中「君不见马家宅,尚犹存,宅门题作奉诚园」者,旧唐书壹叁肆马燧传附子畅传(新唐书壹伍伍马燧传附子畅传同。)云:
国史补中云:
马司徒之子畅,以第中大杏馈窦文场。文场以进。德宗未尝见,颇怪之。令使就第,封杏树。畅惧,进宅。废为奉诚园。屋木尽拆入内也。
寅恪案:奉诚园为马燧旧第事,除见于两唐书及李肇国史补外,又数见于唐人诗集中,如窦氏联珠集窦牟奉诚园闻笛诗注云:
园马侍中故宅。
元氏长庆集壹陆奉诚园七绝注云:
马司徒旧宅。
之类,不遑备举。至其所在地,则据杜牧樊川集贰过田家宅诗云:
安邑南门外,谁家版筑高。奉诚园裏地,墙缺见蓬蒿。
可知也。
「君不见魏家宅,属他人,诏赎赐还五代孙」者,其自注云:
元和四年,诏特以官钱赎魏征胜业坊中旧宅,以还其孙,用奖忠俭。
寅恪案:白氏长庆集肆壹论魏征旧宅(李师道奏请出私财收赎魏征旧宅事宜。)云:
伏望明勅有司,特以官钱收赎,使还后嗣,以劝忠臣。则事出皇恩,美归圣德。臣苟有所见,不敢不陈。其与师道诏,未敢依宣便撰,伏待圣旨。(此条可参通鉴贰叁柒唐纪宪宗纪元和四年三月条及胡注。)
则官钱收赎魏征旧宅之议,实由乐天发之。夫乐天杜强藩之掠美,成君上之劝忠,诚可谓有论思拾遗之功,不愧近臣言官之职矣。而篇中全以其事归美宪宗,尤为遣辞得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