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所以列立部伎于海漫漫之后者,殆以七德舞法曲二王后海漫漫四篇性质近似,故联缀编列。而立部伎与华原磬性质相类,复连续列之。观此可知乐天之匠心,即此篇题排列之末节,亦不率尔为之也。

白诗立部伎小序下之注及元诗此篇题下之注,应互相校正,以两注俱为李公垂传原文故也。今本元氏长庆集贰肆立部伎题下注云:

退入雅乐可知矣。

应依全唐诗本元稹诗与白氏长庆集贰立部伎小序下注同作:

退入雅乐部,则雅乐可知矣。

又今本白诗立部伎小序下注中「性识」二字,虽元稹诗全唐诗本题下注亦与相同,然应依明嘉靖壬子董氏刊本元氏长庆集贰肆,及严氏影宋本白氏讽谏本立部伎作「性灵」。盖元氏长庆集贰陆琵琶歌有「性灵甚好功犹浅。」之句,又乐府杂录(守山阁丛书本)琵琶条云:

武宗初,朱崖李太尉有乐吏(史?)廉郊者,师于曹纲,尽纲之能。纲尝谓侪流曰,教授人亦多矣,未有此性灵弟子也。

是作「性灵」者,更为有据也。

微之此篇以秦王破阵乐功成庆善乐之今昔比较,寓其感慨。盖当时之制,享宴之乐分为坐立二部,而秦王破阵乐属于立部。如旧唐书贰玖音乐志略云:

者,是也。乐天此篇,则虽袭用李元旧题,而其所述内容,实与微之之以立部伎中之破阵乐庆善乐为言者不同。盖白氏新乐府中既专有七德舞一篇以陈王业之艰难,于此自不必重复。斯固乐天新乐府一事唯以一篇咏之之通则,此通则,即不复是也。而微之西凉伎云:

哥舒开府设高宴,八珍九酝当前头。前头百戏竞撩乱,丸剑跳掷霜雪浮。师子摇光毛彩竖,胡姬醉舞筋骨柔。

乐天则取跳丸掷剑诸杂戏之摹写,专成此篇,以刺雅乐之陵替。而西凉伎专述师子戏,以刺疆臣之贪懦。此又乐天一诗咏一事之通则。此通则,即不杂是也。

丸剑跳掷诸戏者,即自昔相传之百戏,亦即旧唐书贰玖音乐志略云:

散乐者,历代有之。非部伍之声,俳优歌舞杂奏。玄宗以其非正声,置教坊于禁中以处之。

之散乐也。隋书壹伍音乐志云:

始齐武平中,有鱼龙烂漫俳优朱儒山车巨象拔井种瓜杀马剥驴等奇怪异端,百有余物,名为百戏。周时郑译有宠于宣帝,奏征齐散乐人,并会京师为之,盖秦角抵之流者也。开皇初,并放遣之。及大业二年突厥染干来朝,炀帝欲夸之,总追四方散乐,大集东都。

寅恪案:此类百戏,源出西胡,北齐以前,已输入中国。惟北齐宫廷,最为西胡化,(详拙着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音乐章。)史家因有「始齐武平中」之言耳。唐世此类百戏,虽亦有新自中亚输入者,但多为因袭前代者也。

白诗之述此类百戏者,有「舞双剑,跳七丸。袅巨索,掉长竿」诸句。兹请略征旧籍以供例证,俾明其内容,并据之稍加解释,以阐其源出西胡之说焉。

文选贰张衡西京赋云:

跳丸剑之挥霍,走索上而相逢。

又云:

奇幻儵忽,易貌分形。吞刀吐火,云雾杳冥。

三国志魏志贰壹王粲传颍川邯郸淳条裴注引魏略略云:

寅恪案:跳丸击剑走索诸戏,及易貌分形吞刀吐火等幻术,自两汉曹魏之世,即已有之,而此类系统之伎艺,实盛行于西方诸国。据史记壹贰叁大宛列传略云:

条枝在安息西数千里,国善眩。

同书同卷又略云:

汉使还,而后[安息王]发使随汉使来观汉广大。以大鸟卵及黎轩(靬)善眩人献于汉。于是大觳抵,出奇戏诸怪物,多聚观者。

后汉书壹壹陆西南夷传略云:

永宁元年掸国王雍由调复遣使者诣阙朝贺,献乐及幻人,能变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马头。又善跳丸,数乃至千(?)。自言我海西人,海西即大秦也。

三国志魏志叁拾总论裴注引魏略略云:

西戎传曰:大秦国一号犂靬,俗多奇幻,口中出火,自缚自解,跳十二丸巧妙。

可证也。

诸种杂戏于唐代流行颇盛。其见于文物典籍者,关于「舞双剑」句,教坊记曲名有西河剑器。钱注杜诗柒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序云:

开元三载,余尚童稚,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

钱注引明皇杂录略云:

上素晓音律,时有公孙大娘者,善舞剑,能为邻里曲,裴将军满堂势,西河剑器浑脱,遗(?)妍妙皆冠绝于时也。

新唐书叁肆五行志云:

太尉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浑脱毡帽,人多效之,谓之赵公浑脱,近服妖也。

寅恪案:据上引诸条,知剑器浑脱盖为连文,而浑脱本是胡物。西河疑即河西或河湟之异称,乃与西域交通之孔道。又裴为疎勒国姓,(见旧唐书壹肆陆新唐书壹佰拾裴玢传。)皆足明此伎实源出西胡也。近四川出土古砖,有绘写舞剑器浑脱之状者,可资参证。又坊间汪本此句作「双舞剑」,今全唐诗本那波本及诸善本皆作舞双剑,故坊间汪本之为误倒可不待辨。

关于跳七丸句,寅恪甲申岁客成都,见唐砖一方,刻跳丸之伎。同观者数其丸曰,六丸耳。寅恪因举乐天诗此句,谓必七丸。再详数之,其数果七,殊足为此诗之证。(正仓院考古记图版贰陆南棚漆弹弓背,亦绘跳丸之伎,所印图版,只见六丸,惟左手指尖黑暗不明,未审其上别有一丸否,俟考。)以此推之,跳丸之数既为七,舞剑之数亦必为双。乐天作诗,必指当时实状,非率尔泛用数字。盖乐天所知跳丸伎艺之最精者,丸数止于七,故诗中以为言也。跳丸之技,自古盛行于大秦,虽丸数各异,然为技则一,知此技亦来自西方之国也。

关于袅巨索句,封氏闻见记陆绳伎条(唐语林伍同。)略云:

明皇开元二十四年八月五日御楼设绳伎。伎者先引长绳,两端属地,埋鹿卢以系之,鹿卢内数丈立柱,以起绳,直如弦。然后伎女自绳端蹑足而上,往来倏忽之间,望若飞仙。有中路相遇,侧身而过者。有着履而行,从容俯仰者。或以画竿接胫,高六尺。或蹋肩蹈顶,至三四重,既而翻身掷倒至绳,还往曾无蹉跌,皆应严鼓之节。衞士胡嘉隐作绳伎赋献之。自安寇覆**,伶伦分散,外方始有此伎。军州宴会,时或有之。

杜阳杂编中略云:

上(敬宗)降日,大张音乐,集天下百戏于殿前。时有伎女石火胡,本幽州人也。于百尺竿上张弓弦五条,令五女各居一条之上,衣五色衣,执戟持戈,舞破阵乐曲,俯仰来去,赴节如飞。是时观者目眩心怯。文宗即位,恶其太险伤神,遂不复作。

寅恪案:石为昭武九姓之一。火胡之名,尤为其人出自信奉火祅教之西胡族之证。此戏源于西胡,自可推知也。

关于掉长竿句,则朝野佥载云:

幽州人刘交,戴长竿高七十尺,自擎上下,有女十二,甚端正,于竿上置定,跨盘独立。见者不忍,女无惧色。后竟为扑杀。

明皇杂录略云:

玄宗御勤政楼,罗列百伎。时教坊有王大娘者,善戴百尺竿。刘晏咏曰,楼前百戏竞争新。惟有长竿妙入神。

安禄山事迹下略云:

向润客等计无所出,遂以乐人戴竿索者为趫捷可用,授兵出战。至城北清水河,为奚羯所戮,唯三数人伏草莽间获免。其乐人本玄宗所赐,皆非人间之伎,转相教习,得五百余人。或一人肩符,首戴二十四人。(寅恪案:肩一本作扇,「首戴」下有阙字,符字义亦难通,疑并脱误,俟考。)戴竿长百余尺,至于竿杪人腾掷如猿狖飞鸟之势,竟为奇绝,累日不惮。观者汗流目眩。

独异志上云:

德宗朝有戴竿三原妇人王大娘,首戴十八人而行。

教坊记云:

筋斗裴承恩妹大娘,善歌,兄以配竿木侯氏。

又云:

范汉女大娘子,亦是竿木家。开元二十一年出内,有姿媚而微愠羝。(原注云:谓腋气也。)

寅恪案:裴为疏勒国姓。(参旧唐书壹肆陆新唐书壹佰拾裴玢传。)裴承恩有为西胡之可能。范汉女大娘子有腋气,疑即是胡臭。(参拙着狐臭与胡臭,载一九三七年六月清华大学中国文学会编语言与文学。)夫范氏既为竿木家,当与其同类为婚姻,亦杂有西胡血统。故疑此戏亦来自西域也。日本正仓院南棚漆弹弓背第二段绘有戴竿戏,(见正仓院考古记图版贰陆。)又史浩鄮峰真隐漫录亦有竹竿子之语,皆可资参考。(周某某先生谓齐东昏侯善作担幢之戏,是此技亦传入南朝也。详见南史陆齐本纪东昏侯纪南齐书柒东昏侯纪及通鉴壹肆贰齐纪永元元年十二月条。)

总之,此类百戏,来自中亚。虽远在汉世,已染其风。而直至唐朝,犹有输入。如旧唐书贰玖音乐志略云:

幻术皆出西域,天竺尤甚。汉武帝通西域,始以善幻人至中国。我高宗恶其惊俗,勅西域关令,不令入中国。

即为其证。然颇疑唐世所盛行者,多因于后魏北齐杨隋之一脉流传,一如胡乐之比。拙着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音乐章中曾涉及此事,故于此不多赘列焉。

抑尤可论者,微之立部伎云:「胡部新声锦筵坐。」指坐部伎而言,此唐代新输入之胡乐也。其所谓「中庭汉振高音播」,以及乐天所咏之杂戏,指立部伎而言。则后魏北齐杨隋及李唐初年输入之胡乐与胡伎也。至二公所谓雅乐,即法曲之类,其中既不免杂有琵琶等胡器,是亦更早输入之胡乐也。然则二公直以后来居上者,为胡部新声,积薪最下者,为先王雅乐耳。夫法曲之乐,既杂有胡器,而破阵乐之类,据通典壹肆陆乐典坐立部伎条所云:

知尤多胡音,则微之诗注所云:

太常丞宋沇传汉中王旧说云,明皇虽雅好度曲,然而未尝使蕃汉杂奏。天宝十三载始诏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识者异之。明年禄山叛。

乐天法曲篇注所云:

法曲虽似失雅音,盖诸夏之声也。故历朝行焉。(此下略同元诗立部伎注。)

其不合事实真相,自极明显。特古文运动家尊古卑今,崇雅贱俗,乃其门面语,本不足深论也。

白诗「太常三卿尔何人」句,太常三卿云者,唐六典壹肆(旧唐书肆肆职官志新唐书肆捌百官志并同。)云: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二人。

是也。

元诗「中庭汉振高音播」句,所谓汉振者,据守山阁本羯鼓录(唐语林伍同。)略云:

宋开府璟与上(明皇)论鼓事曰,不是青州石末,即是鲁山花甆。撚小碧上掌下须有朋(原注云:去声。)肯声。据此,乃是汉震第二鼓也。上与开府兼善两鼓,而羯鼓偏好,以其比汉震稍雅细焉。

此汉震即汉振也。

元诗「昔日高宗尝立听,曲终然后临御座」者,旧唐书贰玖音乐志略云:

破阵乐太宗所造也。享宴奏之,天子逊位,坐宴者皆兴。

旧唐书壹捌捌孝友传裴守真传(通典壹肆陆乐典坐立部伎条原注,唐会要叁叁破阵乐条同。)略云:

又神功破阵乐功成庆善乐二舞,每奏,上皆立对。守真又议曰,详览博记,未有皇王立观之礼。臣等详议,奏二舞时,天皇不合起立。时并从守真议。会高宗不豫,事竟不行。

者,是也。

元诗「明年十月燕寇来」句,与其连昌宫词「明年十月东都破」句俱为误记。据新唐书伍玄宗纪(旧唐书玖玄宗纪下及通鉴贰壹柒唐纪玄宗纪天宝十四载。贰壹捌肃宗纪至德元载诸条同。)略云: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反。十二月丁酉陷东京。天宝十五载六月己亥禄山陷京师。

则禄山之反,在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其破东都,在同年十二月。微之于此一误再误,必非偶尔忽略,可谓疎于国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