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哈丹?

阿古拉惨笑一声。一线天那地方,此刻怕是已经成了修罗场,去了,只是多填几条命。

冲下去?

对方已经站稳了脚跟,正以逸待劳。自己这点人马,在长途奔袭之后,人困马乏,冲下去,和送死无异。

耻辱,像毒蛇一样啃噬着他的心。

可理智,却像冰水,让他保持着最后的清醒。

他不能死在这里。

他要活着回去,他要把这个南人头领的名字,把这场惨败的每一个细节,都告诉千夫长大人!

这个仇,草原的勇士,一定会报!

“走!”

阿古拉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猛地调转马头。

“大人!”

“我说走!”阿古拉拔出弯刀,刀锋抵在那个亲信的喉咙上,双目赤红,“想死,你就留在这里!”

说完,他再不看那片火海一眼,双腿用力一夹马腹,朝着北方那无尽的黑暗,狼狈地逃去。

剩下的二十几名鞑子骑兵,面面相觑,最终也只能满怀着屈辱和恐惧,跟随着他们的百夫长,消失在夜色之中。

营地里,秦烈看着那队仓皇逃窜的身影,缓缓放下了手中的刀。

他没有下令追击。

穷寇莫追,而且,他需要一个信使。

一个活着的信使,去告诉他们的千夫长,浑源大峡谷,现在是谁说了算。

火光,渐渐平息。

战斗,已经结束。

孙德和李茂,一瘸一拐地走到秦烈面前,身上脸上,全是血污和灰土。他们看着秦烈的眼神,再无半分平日里的油滑,只剩下劫后余生的惊悸,和一种近乎于仰望神明般的敬畏。

“把……把总……”孙德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清点伤亡,收拢战利品。”秦烈的声音,将他们从失神中拉了回来,“半个时辰后,我们去一线天,接应周平他们。”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地上那些缴获来的物资。

“此役,缴获战马一百三十三匹,牛羊七十余头。另有皮甲六十四副,弯刀一百一十柄,弓五十张,箭三千支。”

“至于粮草、皮毛、金银细软,不计其数。”

秦烈每报出一个数字,周围的兵卒,呼吸就粗重一分。

当他说完,整个营地,爆发出山崩海啸般的欢呼!

秦烈没有笑。

他只是转身,看向南方。

夜色深沉,他仿佛能看到数十里外,那座孤零零的屯堡主帐里,还亮着一豆灯火。

那壶酒,应该还温着。

当一线天峡谷的屠杀接近尾声,秦烈所率领的奇兵也已将鞑子的留守营地彻底清扫干净时,东方的天际,终于泛起了一抹鱼肚白。

晨曦刺破了黑暗,却驱不散空气中那股浓得化不开的血腥与焦臭。

两支得胜的队伍,在返回浑源屯堡的半路上汇合了。

周平带着他那一百多名浑身浴血、神情混杂着疲惫与亢奋的步卒,从一线天的方向走来。他们许多人身上都挂了彩,但更多的人,却是扛着、抬着、拖着从鞑子尸体上扒下来的战利品。皮甲、弯刀、弓箭,甚至还有几面被砍得破破烂烂的狼头旗。

当他们看到秦烈那边浩浩****的队伍时,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目瞪口呆。

那不是一支军队,那简直是一支迁徙中的部落。

上百匹神骏的草原战马,被士兵们用绳子牵成一长串,虽然经过一夜惊吓,依旧掩不住那股子剽悍之气。跟在马队后面的,是黑压压一片的牛羊,咩咩哞哞的叫声,给这支刚刚经历过血战的队伍,平添了几分诡异的生机。

大车没有,但缴获的帐篷、毛毡被充作了巨大的包裹,由驮马驮着,里面鼓鼓囊囊,不知装了多少粮草细软。

孙德和李茂这两位新附的队正,此刻看着这番景象,心中的那点敬畏,已经彻底化作了某种近乎于狂热的崇拜。

跟着这位秦把总,哪是打仗?这分明是发家!

“把……把总……”周平快步上前,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发颤,“一线天……都解决了。哈丹和他那近百号人,一个都没跑掉。”

秦烈点了点头,脸上看不出喜怒。他目光扫过周平身后那些带伤的兵卒,声音平淡地吩咐:“清点伤亡,就地整队。告诉弟兄们,回家了。”

回家了。

简简单单三个字,让那些刚刚还在亢奋中的士兵们,心中猛地一暖。许多人眼眶一热,只觉得一夜的疲惫与厮杀,都值了。

……

当这支庞大而臃肿的队伍,出现在浑源屯堡的地平线上时,守在墙头上的留守人员,几乎以为自己看到了幻觉。

“那……那是什么?”一个年轻的兵卒,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地指着远处。

刘恩被惊动,急匆匆地爬上墙头。只看了一眼,他便两腿一软,差点没从梯子上滚下去。

他看到了秦烈的旗帜。

他也看到了那如同长龙般的马队和牛羊。

“赢了……他们……他们真的赢了?”刘恩扶着墙垛,嘴唇哆嗦着,喃喃自语。他预想过无数种结局,最好的一种,也不过是秦烈带着残兵败将,狼狈地逃回屯堡。

他从未想过,会是这样一种近乎于“满载而归”的景象。

屯堡的大门,被缓缓拉开。

秦烈一马当先,缓步而入。他身上的甲胄,沾满了已经干涸的、暗褐色的血迹,肩上的披风,在晨风中微微拂动。

他的身后,是沉默而肃穆的队伍。士兵们抬着伤员和阵亡同袍的尸体,走在最前面。没有人欢呼,但那股子百战余生的惨烈与煞气,却比任何欢呼都更具冲击力。

紧接着,便是那让所有人都为之疯狂的战利品。

马匹、牛羊、皮甲、兵器、粮草……一样样地被赶进、抬进屯堡,堆放在校场之上,迅速积成了一座座小山。

整个屯堡都沸腾了。

那些留守的兵卒,那些负责后勤的伙夫,甚至是一些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家眷,都涌了出来,围在校场边,看着那堆积如山的财富,发出一阵阵压抑不住的惊叹。

这就是他们拿命换来的东西。

秦烈没有理会周围的喧嚣。他翻身下马,将缰绳随意地丢给一个亲兵,径直走向了主帐。

主帐的帘子,被一只纤细的手,轻轻掀开。

秦薇薇就站在帐口。

她换了一身干净的素色衣裙,脸上未施粉黛,晨光照在她脸上,有一种近乎于透明的苍白。她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从晨光中走来,带着一身的血与火。

那双总是躲闪的眸子,此刻正一眨不眨地迎着他的目光。里面有惊、有惧,有难以置信,但更多的,是一种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如释重负。

秦烈在她面前站定。

两人都没有说话。

一股浓烈的、混杂着血腥、汗水和烟火气的男人味道,扑面而来,让秦薇薇的心跳,漏了一拍。

她垂下眼帘,侧身让开,声音低得像是在耳语:“夫君……酒,还温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