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言】

明法篇

○(春秋)管子

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

所谓治国者主道明也,所谓乱国者臣术胜也。夫尊君卑臣,非计亲也,以势胜也;百官论职,非惠也,刑罚必也。故君臣共道则乱,专授则失。夫国有四亡:令本不出谓之灭,出而道留谓之拥,下情本不上通谓之塞,下情上而道止谓之侵。故夫灭、侵、塞、拥之所生,从法之不立也。

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不**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也。动无非法者所以禁过而外私也。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是故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诈伪;有权衡之称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寻丈之数者,不可差以长短。

今主释法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矣;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矣。是故官之失其治也,是主以誉为赏,是毁为罚也。然则喜赏恶罚之人,闻公道而行私术矣。比周以相为匿,是故忘主私交,以进其誉。故交众者誉多,外内朋党,虽有大奸,其蔽主多矣。是以忠臣死于非罪,而邪臣起于非功。所死者非罪,所起者非功也。

然则为人臣者重私而轻公矣。十至私人之门,不一至于庭;百虑其家,不一图国。属数虽众,非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以任国也。此之谓国无人。国无人者,非朝臣之衰也。家与家务于相益,不务尊君也;大臣务相贵,而不任国;小臣持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故官失其能。

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故能而不可蔽,败而不可饰也;誉者不能进,而诽者不能退也。然则君臣之间明别,明别则易治也,主虽不身下为,而守法为之可也。

(选自《管子》)

【译文】

所谓治理得好的国家,是因为君道昌明;所谓混乱的国家,是因为臣子擅自做主过多。君主尊贵,臣子卑下,不是由于臣对君的亲善,而是君主的权势压倒了臣子的;百官恪尽职守,不是由于君主对臣子的恩惠,而是实施刑罚的结果。所以,如果君道与臣道混淆不分,那么国家就要混乱;君主把国家大权授予于臣子,就会有亡国之祸。国家的危亡,有四种表现:政令一开始就无法发出,叫作“灭”;政令发出而中途停留,叫做“壅”;下情一开始就不能上达,叫作“塞”;上达而中道停止,叫作“侵”。灭、侵、塞、壅这些现象的产生,都是由于法度没有确立造成的。

所以,先王治国,不在法度之外浪费心机,也不在法度之内私行小惠。所谓君主的任何行动都不离开法度,就正是为了禁止过错而排除行私的。君权不能由两家占有,政令不能由两家制定,以法治国就是一切都按法度来处理而已。因此,有了法度的裁断,人们就不能通过伪诈来取巧;有了权衡的称量,人们就不能利用轻重搞欺骗;有了寻丈的计算,人们就都能利用长短搞差错。

君主如果放弃法度,只是根据虚名来用人,群臣就背离君主而在下结党营私;君主若听信朋党任官,人民就专门来互相结交而不求工作实效。因此,管理不好官吏,正是君主按照虚名来行赏,根据诽谤之言来实施处罚的结果。而这样下去,那些喜赏恶罚的人,就要背离公法而推行私术,也就是朋比为奸、联合做伪。于是,他们忘记了君主的存在,拼命互相结交,而进用同党;所以结交人多,同党也多,朝

廷内外都成朋党,虽有大的奸恶,也是多半能把君主蒙蔽过去的。因此忠臣往往无罪而遭死,邪臣往往无功而发迹。

由于无罪遭死和无功发迹,那么,臣子们就自然重私轻公了。他们可以十次奔走于私人的家门,而一次都不到朝廷;百般考虑其自家的利益,却一次也不为国事谋划。朝廷里的臣子虽然很多,但他们不是拥护君主的;国家的百官虽然很齐备,但不是治理国事的。这种情况就叫作国中无人。所谓“国中无人”,并不是说朝廷大臣不足,而是说私家之间力求互相帮助,不力求尊奉国君;大臣之间力求互相抬举,而不肯为国家任事;小臣拿着俸禄搞拉拢交结,也不以公职为事,所以官吏就没有作用了。

因此,先王的治国,根据法度选用人才,而自己并不推荐;按照法度计量功劳,而自己并不裁定。所以贤能之人不可能被掩蔽,不肖之徒也不可能伪装;有空头虚名的人不能进用人,而遭受诽谤的人也不会被无辜罢免。这样,君臣之间的界限就分明了。君臣之间的界限分明,国家就容易治理,因为君主虽不亲自下去办事,但是他依靠法制去办就可以了。

修权

○(战国)商鞅

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也。故明主任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故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县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为尧。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赏诛之法,不失其议,故民不争。不以爵禄便近亲,则劳臣不怨;不以刑罚隐疏远,则下亲上。故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

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蠹众而木析,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蠧”也。故有“隙”、

“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蠧”矣。

(选自《商君书》)

【译文】

国家的安定有三个因素:一是法度,二是信用,三是权力。法度是君臣共同执掌的;信用是君臣共同树立的;权力是君主独自控制的。君主失去掌握的权力则国家会陷入危机,君臣抛弃法度只顾私利国家必然混乱。所以确立法度明确公私的界线,并且不因为私利而损害法度,则国家会安定。君主独掌权力控制人民就树立了威信。人民相信君主的赏赐事业就会办成,相信君主的惩罚犯罪就不会发生。只有贤明的君主才珍惜权力看重信用,不会因为私利而损害法度。所以君主许下很多施予恩惠的空话而不能实现,臣下就不会愿意效力;屡次颁布严厉的法令而从不执行,民众就会轻视死刑。所有的奖赏都是文治,而惩罚是武治,赏罚是法度的纲要,所以贤明的君主是看重法制的。贤明的君主不被蒙蔽叫贤明,不被欺骗叫明察。所以重赏之下树立了信用,而重罚也是必然的。(重赏)不忘关系疏远的人,(重罚)不回避关系亲近的人。这样臣子就不会蒙蔽君主,百姓就不会欺骗统治者。

世上的统治者大多数都抛弃了法度而任由私人意见来统治国家,这是国家为什么混乱的原因。先王制定秤砣和秤杆,确立尺寸的标准,作为标准沿用至今,是因为制定的各种量制的界限明了。如果抛弃了权衡而判断轻重,废除尺寸而估计长短,即使估计的很准,商人也不会用这种办法,因为这样的结果不是完全肯定的。所以法度也是治国的权衡。违背法度而靠个人意见,都是不知类推事理的。不用法度就可断定人是智慧还是愚笨,贤明还是无能的就只有尧了,但世上不是人人都是尧。所以先王知道不可以任由私议和称誉个人来治理国家,必须规定法律明确标准,符合法律的就奖励他,危害国家的就要惩罚。赏罚的法度不失标准,民众就不会有争议。(如果)不按功劳来授予官爵,忠臣就不会尽力办事;不按军功行赏赋禄,战士就不会打仗。大臣侍奉君主,多数投君主所好。君主好法度大臣就以法律奉君,君主爱听好话大臣就以谗言奉君。君主好法度身边就会聚集正直之士,君主好谗言身边就都是奸臣。

公私界限分明,平庸的人就不会忌妒有才干的人,无能的也不会忌妒功臣。所以尧舜统治天下,不是从天下获取私利,是为天下而治理天下;选择能人而传位给他,不是疏远亲生儿子而亲近无血缘关系的人,而是明白治理国家的道理。所以三王靠仁义得天下,五霸靠法律控制诸侯,都不是从天下掠取私利的,而是为天下治理天下。所以有功名的君主,天下的人都满意他的统治,没有谁能动摇他的统治。如今乱世的君臣都渺小得只重一国的利益和掌管自己官府的权力,这也是国家陷于危机的原因。所以是否公私分明是国家存亡的根本。

废除法度喜欢私议,那么奸臣就会买官来求得俸禄,一般官吏就会隐瞒民情而鱼肉百姓,这就是人民的蠧虫。谚语说:“蛀虫多了,而树会折断,缝隙大了,而墙会坏。”如果大臣争相谋取私利而不顾及百姓,那民众就会远离君主,这是国家是“缝隙”。国家常设官吏隐瞒下情,侵犯民众的利益,这就是民众的“蛀虫”。而国家有了“蛀虫”、“缝隙”而不灭亡的,天下少有。所以贤明的君主确定法律摒去私利,国家就不会有“蛀虫”、“缝隙”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