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面所说的情况可以看出,在辛亥革命以前的十年间,革命形势已经相当髙涨了。从人民方面来说,已经不能照旧生活下去;从统治者方面来说,也已经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了。
人民不能照旧生活下去,就倾向子革命;统治者不能照旧统治下去,就力图缓和革命,以便从危机中挽救自己。所以清朝政府到了二十世纪初期已经不能象戊戌政变前后那样顽固了。它陆续颁布了一些实行改革的命令。这些改革包括:废科举、设学校、派游学、裁冗员、设立商部,并对民族工业采取保护政策等,都是康有为等人在戊戌时期求之不得的。但此时人民对于政治改革的要求已经比戊戌时期大为提高,清朝政府尽管实行了一些改革,也不能使人们感到满意。清朝政府迫不得已,在一九〇五年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表示同意立宪;一九〇八年宣布筹备宪政期间为九年,到一九一七年完成。一九〇七年,改商部为农工商部,宣布对兴办实业的人给以奖励:投资二千万元以上者赏一等子爵,投资十万元以上者赏五品衔。这些措施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资产阶级的政治地位,并许诺了更大的让步。
清朝政府所实行的和许诺的这些改革,引起和加剧了资产阶级内部的分裂。以孙中山先生为首的革命派认为,清朝政府的改革是虛伪的,诺言是靠不住的,必须推翻这个政府才能建立民主制度;以康有为和梁启超为首的立宪派代表资产阶级右翼和一部分地主官僚,他们认为,清朝政府的改革尽管是虛伪的,诺言尽管是靠不住的,但是已经有了进行合法斗争的可能性,与其忍受革命的痛苦,不如用合法方式来争取政治改革的进一步实现。
当淸朝政府还在拒绝改革的时期,革命派就已经开始出现了,并且和立宪派有了意见分歧。到了一九〇五年前后,这种分歧越来越大。结果,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发生了分裂。
这种分裂在一九〇九年以后更加显著。因为在这个时期,清朝政府宣布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在各省设立谘议局,这是一种类似资产阶级议会的机关。资政院照规定设议员约三百人,其中一百二十五人由皇帝委派(其中王公世爵十人,宗室五人,中央各部院官员一百人,业主资产在一百万元以上者十人),另由各省谘议局议员互选本省议员定额十分之一,约一百六七十人。各省谘议局议员由各县选举,凡在当地办教育或其他公共事业三年以上的,中学以上学校毕业或举贡生员以上出身的,曾任文官七品、武官五品以上的,在当地有五千元以上工商业或不动产的,都可以当选。按当时全国二十三个省区计算,共有议员一千六百七十七人。谘议局可以议决本省应兴应革事件、预决算、税法、公债以及本省担任义务之増加等。这样的机关对于资产阶级上层分于显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他们中间有很多人都参加进去了,有些人还被推举为议长。
全国各省谘议局的设立,除加深了资产阶级内部的分裂以外,还有两种作用值得注意。
第一,它具有提高民主主义觉悟的作用。这个机关既是议会性质的,各地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中要求改革的人很多都被选进去了,就立即成了一个要求政治改革的讲坛。随着革命运动的高涨,请愿立宪的运动也日甚一日,政治改革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结果,清朝政府只好继续让步,本来宣布在一九一七年实行宪政,此时又宣布提前四年,在一九一三年实行宪政。然而这种让步仍然不可能使人们感到满意,甚至谘议局的议员们也有很多人因为清朝统治者缺乏进行改革的诚意而失望。四川、湖南、湖北和广东等省反对借外债筑路的运动,山东、山西等省反对借外债开矿的运动,也都是在谘议局里面哄闹起来的。这些运动都关系到一般群众的利益,议员们越是闹得凶,卷入的群众也就越多。群众是反对清朝统治的,他们既然参加进来,就把议员们的运动变了质,变成了反对清朝统治的革命运动了。所以,谘议局的议员们虽然极大多数只是一些改良主义者,并不赞成革命,可是最后他们还是做了革命的不自觉的工具。
第二,路议局也起一种消磨资产阶级的革命性和加强它的妥协性的作用。参加谘议局的资产阶级分子多数是属于上层知识分于。尽管他们迫切地要求政治的民主改革,然而并不要求社会的民主改革。现在他们又同地主阶级的绅士们在谘议局里面形成一条要求政治改革的阵线,就势必要进而反对社会的民主改革了。这个现象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因为谘议局是辛亥革命前资产阶级立宪派在国内所占有的巩固地盘,它使得革命派在革命爆发以后完全处于劣势。立宪派成了主人,革命派成了客人,而主人是同封建势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由此,我们可以对谘议局的作用作这样一种评价,即:它在革命以前,一方面削弱了革命的力量;一方面因为要求政治改革,揭露了清朝政府的腐朽无能,反而促进了革命运动的发展。在革命以后,它虽然竭力表示是共和制度的拥护者,但是因为它和旧势力在一起形成了对抗革命派的联盟,在实际上阻碍了革命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