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了。”

我突然有了某种预感,加快脚步向着大榕树跑去。

“常笑,快!铃铛要消失了!”

我的话在普通人听来,是多么荒谬可笑啊,我甚至没有时间向常笑多解释一句,但是他没有丝毫犹豫,或许,能够再见到铃铛这个可能,即使是一个明显的骗局,也能够令他放下所有武器和防备,成为像他们初遇时一样的单纯。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选择将光还给他,应该是正确的。

他不是一个坏人,他只是一个曾经错过又不够勇敢坚强的普通人。

他形象全无地、跌跌撞撞地跟在我身后。

忽然,一阵温柔的风,不知从何处而起,还带着一点榕树叶的清新香气,如同爱人的手,轻轻地,拂过了我们的面颊。

我蓦然停住脚步,回过头来。

常笑也跟着我一个止步,但他毕竟身体虚弱,猛烈晃了几晃,他竟然没有倒下,只是一脸狼狈的茫然。

“风!那阵风!”我喊起来。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怎样描述,但我能感知到,那一阵突如其来的微风,就是即将消失的铃铛。

她的心愿已经完成,支撑她多年的惊人执念已经消失,她再也没有能量维持她哪怕是一点微光的灵体,她即将彻底消失在这个世间。

仿佛带着最后的恋恋不舍,最后的深情关怀,最初的干净动心。

那微微的风,在常笑的面颊上,小小地盘旋,然后无声地,消失在远方。

“我已经原谅你了……常笑,再见了……”

我不确认那是幻觉还是我真的听见了一个陌生少女的声音,这是我第一次听见铃铛的声音。

风里,仿佛传来少女金色铃铛般的欢笑,仿佛所有的悲伤都不曾发生,仿佛他们如同初见。

常笑痴了一般定在当场。

那一瞬间,我竟然有一种猜测,他也听见了铃铛那一句最后的告别。

但这分明是不可能的。

只是,如果那样强烈的爱与不舍,曾经创造了十年的奇迹,那么还有什么特别的情形不可能发生呢?

我宁愿相信常笑,他真的明白了,听见了。

我原谅你了,常笑。

曾经认真爱过,只要得到一次你真心忏悔的眼泪,终能得到原谅。

爱是世间最简单的事,是人们的欲望将它粉饰得复杂。

“她已经消失了。”我遗憾地说。

“对不起……铃铛……对不起……”

十年前就该说出口的忏悔,却因为懦弱一再逃避,此刻终于可以在泪水里倾吐。

做错事的人,一度想走向深渊,甚至化身为魔,所以扔掉了自己内心的光。

然而,她一直在等他。

原来她等了这么久,只是想要他,原谅他自己。

死去的人,应该得到安息。现在,她终于安息了。

长发蓬乱、脸色惨白的男人,像个婴孩一样蜷缩在大树下,在毫无形象地剧烈哭泣里,咳出大团大团的污血来。

我没有去劝阻他,鼻尖那种酸涩的感觉,我死死地忍着。

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一颗光。

它是每个人最珍贵的愿望和秘密。

人们自己都多半不知道它的存在,而我,不但具有解读每个人的光的能力,就连失去了光的人,我也可以读出他空****的心里的残余记忆。

简单地说,只要我愿意,我就能知道每个人心底的秘密。

这个能力是不是很酷呢?

但是,八岁那年,我在父亲身上第一次使用了这个能力后,却被自己吓到了。

他的心里,饱含着对妈妈的思念,还有,对我的憎恶。

那颗心里,充满了空****的冷和黑。而那时,我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只是害怕得发抖,几乎昏了过去。

那是一个在故事里也想象不出的寒冷的冬天,路上没有小狗,一切都好像被冰封了起来,什么声音也没有,好像时间再也不会往前走。

后来,我因为一件小小的事情,被罚跪在雪地里,几乎冻死,是米浆救下了我,给了我新的人生起点。

那一年,我醒来后对米浆说:

如果我是个普通的孩子,那该多好啊。

我就不会知道父亲对我冷漠的外表下,希望我彻底消失的可怕真相。

也不会知道原来我降生于这个世界,会是一个无法选择的错误。

所以,我再也不想使用这个能力了,如果我消失了能让父亲开心一点,那么我就选择消失。

但是米浆笑着说:“有一天你会知道,你的能力可以让很多人重新得到温暖,如果你变成一个寒冷的人,很多人都会遭殃呢。”

我对她的话似懂非懂,但我选择了相信。

她给我下了一碗牛肉面,她说这是她最拿手的了,那碗面是我吃过的最温暖的面,热气熏得我眼泪直流。

米浆转过身去逗糊糊,假装没有看见。

后来,我就和米浆、糊糊一起,生活在了那个叫蜗牛小镇的地方。

那里春天会开满漂亮的花,白云和乌云一见面就会打架,树上成熟的果子掉下来,有时砸中树下睡着的小狗的头,到了晚饭的时间,漂亮的路灯和满街的饭菜香都让人沉醉。

渐渐地,我的个子像拔节的树苗,飞快地超过了米浆。

不知从哪一天起,米浆开始偶尔带我离开蜗牛小镇去世界的各个角落旅行。

她教我使用自身的能力,用时间瓶子,去封印那些随处可见不停在坠落的美丽的光,然后我们把它们带回蜗牛小镇,到了夜里,满屋的时间瓶子都在发光。

我能清楚地感觉到,有温暖的东西在空气里流淌,那么舒适,那么安心。

我想,米浆说的是对的,她一直都是对的,爱就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爱就是想让你变得幸福起来,是人们总想把它变得复杂。

第二天早上,太阳已经升了起来。

但常笑仍然安静地躺在没有灯的房间里。

所有的窗帘都被严密地拉上,只凭着一点投射在柔软棉布上晨起的明和黄昏的暗来判断时间的流逝。

已经是立夏过后,但他仍然盖着厚厚的棉被。

睁着眼睛,冷汗汩汩,浑浑噩噩,头痛欲裂。

推门而入的时候,我有些意外地看见,除了常笑,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一袭黑色,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瞳孔,连遮住大半面孔的口罩也是黑的,仿佛从地狱里走出来的召唤者,透着一种不真实的瘆人气息。

他正在对常笑说话。

“十年前,我妹妹死了以后,我就告诉过你,这一生,我一定要让你过得生不如死。”

“我确实过得生不如死。”常笑虚弱地回答,看来,他们是旧识。

“可是现在是怎么回事?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你的光应该十年前就被我取走了,为什么现在还在你的身体里?铃铛怎么消失了?”黑衣人一步步逼向常笑的床。

但常笑显然比他更加迷茫。

他甚至听不懂这些问题。

没有一个问题,是他能够回答得出来的。

“常笑,起来了!”

我走过去把窗子一把推开,阳光像潮水一样涌进来。黑衣人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而常笑的眼睛,似乎闪过了一线光亮。

“今天的天气真好……”他喃喃地说。

“是的,好天气,我们一起下楼去吃阿念的牛肉面吧!”我邀请他。

黑衣人没有来得及对我做出什么反应,因为,我推开窗的一瞬,他已经看见了在窗外欢快盘旋的糊糊。

地图奇鸟,尾生三翎,世间珍罕。

这是我刚才进门前决定安排的小小试探。

黑衣人能够立刻察觉常笑的心里已经有了光,那么,他很有可能,也具有某些异能,最有可能的,就是他也是一个时间旅行者。

而如果他也是时间旅行者,或者我能够想象得到为什么会在常笑和铃铛身上,发生那些奇怪的不寻常的事情。

如果他是时间旅行者,就一定会被突然出现的糊糊吸引,因为米浆说过,拥有一只地图鸟,是所有行走于世界微末角落的时间旅行者的梦想。

现在,他果然上当了。

看着他突然暴起追出房间的身影。

我轻松地敲了敲常笑的床沿,再次强调道:“走呀,去吃面呀。”

热乎乎的面线进入胃里,常笑颤抖般呼出一口气。

我想,他已经有很久,没有体会过这些细碎的感觉了。

温柔的老板娘有着珍贵的做面手艺,窗外的阳光很温暖,已经可以只穿单衣,院子里的树亭亭玉立,有白色的小猫在墙头睡觉。

鹤息真是一个安静的小镇,安静得像美好的流年。

我也愉快地吃完了一碗面。

“常笑,去看病吧。”我头也不抬地对对面的人说。

还有没有说完的话,我想,他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自事发开始,便没有再多追问我一句为什么便能得知。

去看看病,然后争取好好活下去。

有时去听听歌唱,有时去大醉一场,有时拼命追赶梦,有时去河边看灯火。

会哭会笑,会怀念会悲伤,有希望也有失望,清楚自己的方向,并且能够走向它。

像铃铛希望的那样。

常笑离开鹤息的那天下午,我没有去送他。

我远远地看了他一眼,看到他站在火车站里,右手轻轻捂着胸口,脸上的表情已经不再阴暗、慌张。

善良的姑娘铃铛用十年的等待,只为赠他一句原谅。

而他唯一能回报的,就是带着她留住的光,认真地活下去,继续他们曾经一起有过的梦想。

这一刻,他消瘦的脸上,终于现出一点当年的意气与坚强。

远处,银白色的火车一声长鸣,打破了这宁静,渐渐驶进站内。

常笑头也不回地走向火车,他神情疲惫,但眼神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