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笼罩在“先玉335”头上的转基因疑云2010 年下半年,中国社会上广泛流传,在山西、吉林、黑龙江等地出现大老鼠消失、母猪死胎率增高、农户家养的狗患有肝腹水或者肾腹水等动物异常现象。而当地的一些农民将怀疑对象直指“先玉335”——这个由美国先锋公司研发、在中国已位居种植面积总量第二的玉米“良种”。

“‘先玉335’是转基因玉米”,这样的传言不胫而走。

对传言形成佐证的是,2010 年中国农业部向市场推荐的26 个玉米主导品种中,没有“先玉335”的影子。而这个品种的玉米被国内种业专家们一致推崇为头号高产玉米,它没被推荐,被认为“‘先玉335’是转基因玉米”的传言被官方认可了。

后来的调查对传言进行了证伪。

2011 年4 月,国家农业部、科技部、卫生部、环保部和质检总局等五部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赴山西、黑龙江、吉林、山东、广东等多个省份进行了转基因生物安全专项调查。调查针对的对象就是“先玉335”。调查的结论是:“先玉335”不含有转基因成分。

传言被澄清,但笼罩在中国种子行业上的转基因疑云并没有因此散去。

有专家直指,此次调查只公布调查结论,但没有针对专家提出的技术上的相关质疑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实据。在这些专家眼中,“先玉335”并没有摆脱转基因的干系。

更耐人寻味的是,2010 年12 月,农业部发布文件,明确要求自发文满一年起,美国孟山都公司所属的“迪卡1 号”、“迪卡3 号”两个玉米品种,以及“登海3686”、“中农大236 号”、“中农大4 号”等25 个玉米品种彻底退出市场。《经济观察报》2011 年4 月4 日的报道称,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说:“退出市场,不会说因为它是转基因品种。会用别的原因,比如‘到期’,或者干脆没有原因。……但凡有一个原因可以拿出来用,也绝对不会用‘转基因’。比如‘限制外资’和‘转基因’两个原因,那一定会选前者。”

而据《21 世纪经济报道》的《“先玉335”被放行》一文报道,前述的三个中国国产玉米品种以及“铁研124 号”都因为是“违规商业化的转基因玉米品种”而被勒令退出市场。

为什么转基因如此敏感?——只因为转基因在中国乃至全世界争议太多!别忘了,孟山都们在阿根廷销售的大豆种子、在印度销售的棉花种子都是转基因的!

二、转基因的前世今生

转基因的历史说起来并不长。1983 年,人类第一次在烟草身上试验了转基因技术,生产出了第一批转基因烟草。此后,转基因技术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蓬勃发展,美国在1996 年开始了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

进入21 世纪,转基因技术研究范围不断扩大,到2009 年,已经涉及35个植物科属的五十多个物种,共有一百二十多种植物;研究内容包括抗虫、抗病、品质改良等;大面积商业推广的转基因作物品种主要有大豆、玉米、棉花、小麦、水稻和油菜。由于对大豆的转基因研究较早,技术更为成熟,所以其推广面积一直大于棉花等作物。近年来由于生物燃料的大规模生产,转基因玉米、甘蔗、甜菜等的商业化种植面积也上升得非常快。截至2009 年底,全球共有25 个国家种植了转基因作物,25 个国家中,美洲最多,达12 个,欧洲6 个,亚洲和非洲各3 个,大洋洲1 个。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的资料统计,1996 ~ 2009 年,转基因作物种植呈79 倍的超速发展,累计种植面积达到10 亿公顷(2009 年种植面积达1.34 亿公顷),1996 ~ 2008 年累计收益为519 亿美元(其中发达国家258 亿美元、发展中国家261 亿美元)。按ISAAA 的观点,转基因作物的持续推广显示了转基因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巨大优势,也表明了全球数以百万计的农户从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延伸阅读:转基因技术

转基因技术是建立在人们对基因——生物记录和传递遗传信息的基本单位——认识的深入,并对其拥有了人工分离和修饰能力之后才发展起来的。它的基本原理是把一种生物的基因片段分离出来,合成可以植入植株体内的新的基因构建,然后利用载有该基因构建的细菌或者基因枪把成千上万的基因构建植入植物的细胞核内,再将这种带有新基因构建的细胞植入其他植物体,从而繁衍出具有特殊生物特性的转基因植物。

目前,全世界80% 以上的转基因作物品种和技术出自美国的孟山都、杜邦先锋,德国的拜耳等五大生物、化学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为这些公司带来了多项关于转基因方法、作物和种子的专利权,而其凭借所拥有的专利权对转基因农产品市场形成了垄断。

中国的基因作物改良研究起步于20 世纪80 年代,该项目得到了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基金的支持。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已初步形成了从基础研究到产品研发的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在发展中国家居于领先地位,水稻、棉花领域的转基因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中国研发的转基因作物品种已经达到四十多种,主要作物为水稻、棉花、小麦、玉米、油菜等,用于遗传转化的目的基因种类达到一百多种,以编码抗病虫害、抗逆、品质改良等基因为主。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针对中国棉花主产区虫灾连年爆发且常规防治手段效果不彰的情况,国家适时启动了抗虫棉的研发与推广,大大提升了中国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水平。此项技术的运用被认为有效防止了棉铃虫对棉花、玉米、大豆等作物的危害,减少了农药使用,保护了生态环境,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与生态效益。

三、转基因争议:正方反方针锋相对如果简单地以支持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的为正方,以反对者为反方的话,正反方在转基因所涉及的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国家粮食安全以及社会伦理等方面都形成针尖对麦芒,势不两立之态。

在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问题上,反方认为,(一)转基因将破坏细胞内的DNA,同时也无法确定基因构建在基因长链中的具体位置,因而基因改造所带来的结果是无法完全控制的。英国普兹泰教授所做的转基因土豆试验、巴西坚果事件等经常被用作反方的例证。(二)由于转基因食品商业化的时间较短,依靠现有的科技水平,尚未证实使用转基因食品不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预测的伤害。“现在安全,并不代表几十年以后安全,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就是拿人当小白鼠。”美国、日本、欧盟都禁止将它们的主粮如小麦等进行商业化种植,这在一个方面佐证着反方的观点。而正方主要援引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欧盟委员会等的相关文件表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他们质疑普兹泰教授的转基因土豆试验、巴西坚果事件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欧美国家禁止食用转基因食品一说更是直接斥之为谣言,称美国种植的88% 的玉米、94% 的大豆都是转基因品种;欧盟的23 种转基因玉米、3 种转基因油菜、1 种转基因土豆、3 种转基因大豆、1 种转基因甜菜都用于食用;日本是全球最大的玉米进口国、第三大大豆进口国,其中大部分是转基因品种。正方还言之凿凿:转基因技术转入的是我们透彻了解的特定基因,而且采用了更精确的技术和更严格的管理,因此它们可能甚至比常规作物所制作的食品更安全。

在转基因植物是否会影响生态安全问题上,反方认为,转基因技术创造的外来物种进入自然环境中会导致生态灾难和环境危险。它们通过风媒和虫媒的作用,会同野生亲缘植物自然杂交,将对自然植物群落产生严重影响,而这将对生态安全带来风险。比如,已俘获了抗除草剂基因的杂草不再可能被清楚,其对环境的适应性和生存竞争能力得到了增强,害虫种类交替抗性因素得到进化,进而威胁生物的多样性、破坏生态平衡。反方最常援引的一个例子是,来自美国广播公司的一篇电视报道称,在美国阿肯色州一片100 万英亩的转基因大豆和棉花地中,转基因作物的基因飘移到了普通杂草身上,导致原来的普通杂草同样具有了抗除草剂的特性,即使喷洒再多的“章甘膦除草剂”也是徒劳的。这种杂草根系发达,可以长到七八英尺高,耐高温和长期干旱,联合收割机和手工工具对它都无能为力,它们成了所种大豆和棉花养分的强有力争夺者。而正方则强调,转基因抗病虫害等特性可以极大地减少农业除草剂和农药的使用,进而缓解滥用农药对水资源和土壤的破坏,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延伸阅读:湖南“黄金大米”事件2012 年8 月30 日,国际NGO 绿色和平组织向媒体表示,由美国塔夫茨大学的唐广文教授领导的一个科研小组近日发布了其对24 名中国湖南省儿童进行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的结果。该项研究旨在检验美国先正达公司研制的转基因“黄金大米”对补充人体维生素A 的作用。绿色和平组织说,美国的这项研究共选取了72 名6 ~ 8 岁的健康儿童,受试儿童全部是湖南省衡阳市一所小学的学生。研究者令其中24 名儿童在21 天的时间里每日午餐进食60 克“黄金大米”,并对其体内维生素A 含量进行检测,得出的结论是“黄金大米”与维生素A 胶囊效果相当。

“黄金大米”事件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相关的湖南省衡阳市当地政府、湖南省疾控中心及中国疾控中心相关研究人员先后给出不同解释,使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人们围绕该试验是否获得中国权威部门伦理审核、参与试验的孩子和家长是否被告知真实情况、是否存在政府欺瞒和学术诈骗等进行了激烈争论,相关当事单位和个人受到了舆论界和网络的口诛笔伐。

事件以中国疾控中心声明没有批准此项试验及对相关研究人员进行停职处分告一段落,但人们对转基因粮食在中国的敏感程度又有了新的认识。

在转基因作物商业化推广会否影响国家粮食安全问题上,反方认为,在目前的产业格局和知识产权格局下,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将危及中国的种业安全,进而危及中国的粮食安全。主要体现在:(一)相对于中国种业的“杂、多、乱、小、散”,跨国种业公司高度集中,实力强大,且在中国“潜伏”多年,一旦中国放开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它们将一举占领中国的种子市场,形成垄断性局面,对中国种子行业釜底抽薪,损害中国的粮食主权与安全;(二)虽然目前中国在水稻、棉花等的转基因作物研究上处于较高水平,但中国处于转基因研究领域“知识产权陷阱边缘”,一旦中国的转基因作物投入商业化种植,孟山都、先锋等跨国种业公司将坐收“专利使用费”,直接掐住中国发展的脖子,重演阿根廷大豆的悲剧。在这方面,反方最有力的“证据”是,2009 年8 月17 日,国家农业部向华中农业大学两种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 号”和“Bt 汕优63”颁发的转基因安全证书,为其今后可能的商业化种植打开了通道。但据绿色和平组织分析,这两种接近商业化的水稻品种以及正在研发的另外6 种转基因水稻品种,全部被国外专利所控制。按照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惯例,在研发阶段涉及他人的专利是不收费的,但如果进入商业化生产,就必须向专利方支付相关专利使用费。种得越多,收费也越多。有专家称,像这样的专利陷阱在转基因作物领域比比皆是,阿根廷大豆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掉进了孟山都的专利陷阱中了。而在这个问题上,正方也有其辩护词:(一)转基因种子大多具有适应能力强、耐储藏、产量高等特性,通过种植转基因作物提高单产是应对中国粮食紧平衡局面、增强中国粮食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方式,如果中国一味地排斥转基因技术,就会丧失对国际生物工程技术制高点的把握,在新的农业技术革命中就会落后于人,进而将数百亿的国内种子市场拱手让人;(二)关于专利保护问题,各国的专利保护期限大多为10~20 年,转基因技术专利大多集中在20 世纪90年代,现在很多转基因技术的专利期已经过去,而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若过期也就没有了专利申请的权利,因而对于国际种业通过专利大肆收取专利费的担心是多余的;(三)当今的种业并未是一家独大,而是多家公司鼎足而立,不仅存在孟山都、先锋、先正达、KWS 等公司之间的竞争,也存在着美国、以色列、法国、德国等的国家之间的竞争,所谓被一两家跨国种业公司垄断的局面是不会出现的。中国的种业公司完全可以借力打力,通过与一些国外公司有效地合作实现种子战争的突围。对此,正方还以棉花为例,通过相关科研机构的努力,中国自主研发的转基因抗虫棉已经占领国内95% 的市场份额,一举打破2004 年伊始的由孟山都、岱字棉公司的转基因抗虫棉占有90% 以上市场的不利局面。

四、超越转基因:将目光放在种子安全的自主掌控上对普通百姓而言,围绕转基因作物商业化问题的争议虽然十分专业,但这毕竟与自己的食品安全关系密切,与自己所在国家的粮食安全关系密切,所以在转基因问题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政府与转基因产业相关方对转基因作物商业化也颇为投鼠忌器。

让我们回到一些基本问题上:我们要不要发展转基因技术?我们是不是非得进行转基因作物商业化不可?我们怎么才能规避孟山都们的围堵与陷阱?笔者个人认为,必须把我们的目光始终放在种子安全的自主掌控上,这样才能超越转基因争议,不为之烦,而求之用。

我们要不要发展转基因技术?

笔者认为:要。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为人类进行农业生产寻求高产、优质、低成本、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的发展道路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转基因的更新一代技术还为我们打开了获得更富营养的功能食品以及植物制药、植物造工业品等生物工程新成果的大门。亲近它,我们可能还能站在现代农业技术革命的最前沿;远离它,却可能“把澡盆里的脏水连孩子一起泼出去”。笔者想,2008 年,国务院之所以通过一项高达240 亿元人民币的转基因研究资助项目,使之成为到目前为止最高资助额的高科技项目,目的也应在此。

我们是不是非得进行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不可?

笔者认为:不必,目前看也不能。

这个问题其实包含两个小问题,一是转基因技术是不是有独一无二的优势,二是有没有可能用当前更为安全的常规技术实现转基因技术希冀达到的目的。

我们知道,提高作物的单产或者收益主要有两个办法。一个是袁隆平们所走的“超级水稻”路线,着力于提高作物的产出边界,通俗点说,就是提高产量。另一个就是现在转基因技术所走的路线,那就是“改进对压力(逆境)的抗性,缩小单产与单产边界之间的差距”,通俗地说,就是少受损失以达到作物本来应该达到的产量或收益。

延伸阅读:转基因Ht 与Bt 作物

目前,国际上广泛种植的转基因农作物中,主要有Bt 类基因与Ht 类基因两种农作物。转Ht 类基因使作物具有抗除草剂的特性, 而转Bt 类基因使作物具有抗虫的特性。

转Bt 基因的基本原理是将一种土壤细菌——苏云金芽孢杆菌的一段基因转入农作物种子中,使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产生一种有毒的Bt 蛋白,虫子吃了这种蛋白之后,肠道就会溃烂,从而替代杀虫剂的作用。据研究,种植转Bt 基因农作物可以降低虫害损失,提高单产,还可以减少杀虫剂的使用,减少劳动投入。

转Ht 基因的原理则是把一种特定土壤细菌——根癌农杆菌中的一种合成酶的基因转到农作物里面,替代原有的能被草甘膦(一种除草剂)抑制的蛋白质合成酶,从而使这种作物对草甘膦等除草剂产生抗性。据研究,种植转Ht 基因的农作物只需投放一种除草剂(即草甘膦),除草剂使用总量减少,对环境污染降低,对除草的劳动投入减少,同时有助于单产的提高。

到底转基因技术有没有独一无二的优势呢?以玉米为例,我国玉米单产水平为美国的二分之一,生态条件、现实生产力和品种差距是作物单产水平差距的主要原因。就品种差距而言,我国的玉米主要存在耐密性差和抗倒伏能力差的劣势,而绝不在于本土品种中是否应该导入转基因抗虫性的问题。从本质上讲,转基因抗虫性是一种杀虫剂效率改进的技术进步,其对作物单产提高的贡献来自于挽回虫害损失的多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陈健鹏博士曾算过这样一笔账:我国玉米生产中玉米螟虫害的损失率约为5%,假定我国60% 的玉米(种植面积)导入了转基因抗虫性(假设依据:美国从1996 年开始推行转基因玉米商业化种植,到2009 年转基因抗虫玉米种植面积约为玉米种植总面积的63%),再假定转基因抗虫性100% 有效,那么每年可挽回占总产量3% 左右的虫害损失。从“静态”来看,3% 的总产出提高对总产出是有一定贡献,但从“动态”看,这种贡献非常有限。回顾我国玉米生产的历史数据,玉米单产从1978 年的2802kg/hm2 增加到2008 年的5556kg/hm2,30 年间增加了90%,其中从1978 年到2007 年,每5 年的单产增加率为11.1% ;玉米总产量由1978 年的5595 万吨增加到2008 年的16691 万吨,增加了197%,其中每5 年的总产量增长为18.2%。从单产和总产而言,扣除掉特定的虫害损失,对于长期的粮食安全而言,意义并不大。

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如果以高产、抗逆特征作为生物技术在作物育种中的技术目标,从技术路线而言,现在的转基因商业化并不是唯一的选择,也不是技术演进的必经路线。有多种方案可以替代当前的转基因技术,比如精准农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以及减少作物在收获后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等。对我国而言,如果以提高作物单产、总产为政策目标,那么可以采取的经济、技术选择还有更多。包括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与改善(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非转基因的高产技术、抗逆技术生物品种的推广,粮食补贴和价格支持政策等。中国还远远没有到需要靠当前的转基因技术来“供养”的时候!

我们应优先考虑风险更小的生物技术品种的商业化,部分转基因技术成果可以作为技术储备放起来,而不是马上投入使用。

我们应该如何规避孟山都们的围堵和陷阱?

对于前面引述的关于转基因争议正方有关跨国种业公司市场垄断风险和专利陷阱的辩护词,笔者本人并不敢苟同。就我们的认识,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内的竞争也许是公平、透明且合法的,但到了发展中国家,一切贪婪、无视法律规范和道德约束的行为就开始明目张胆起来。在这个时候,它们是有分工的,也是空前团结的,孟山都们在阿根廷、巴西、印度等的所作所为说明了一切。在它们那里,它们所做的就是国际惯例,就是国际通行准则,就像它们攫取发展中国家的种质资源时不用付费,而到了它们那里做了些许的基因提取、记录之后,就成了它们的专利,他人就必须有偿使用一样。所以,欢迎它们来华投资,但要为它们定好规矩,要用高度的警惕盯紧它们,谨防被它们算计了!

因为在涉及种子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已经输不起了!

那么,在转基因种子问题上,或者说是在现代生物技术领域,我们应该如何规避孟山都们的围堵和陷阱呢?

笔者认为,中国应该坚守以下原则:1. 在当前应特别谨慎对待主粮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种植问题应该明确,发达国家目前主导的生物技术产业和知识产权格局,是在它们农业发展阶段和对外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条件下确立起来的,并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推进以美国技术为背景的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可能会加速跨国种业公司对中国种业的渗透和控制,于我们有百害而无一利。

在主要粮食作物转基因品种商业化问题上,应坚持预防原则和自主研发优先的原则。现阶段,要特别谨慎地对待主要口粮(水稻、小麦)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

2. 坚持公共投资和公共机构的主导地位应在鼓励民间种业公司研发能力,提高和运营实力增强的同时,坚持在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体系中,继续贯彻以公共投资和公共机构为主导的方针。国家应继续增加对该领域包括转基因技术的公共投入,特别是对作物育种、推广中长期、安全性研究方面的投入,同时,政府还要着力构建良好的制度与市场环境,以利国内种业的发展。

3. 在育种路径选择上,应注意强调常规育种与现代生物技术的结合要优先考虑研发和应用对经济、生态环境、人类健康风险较小的非转基因生物技术品种,将转基因技术作为储备型技术加以发展。

4. 规范中国种业法律和管理体制

对国内种业公司的发展实施符合WTO 规程要求的辅导和保护,推动其做大做强。同时,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和我国种质资源的保护,应对可能出现的中外知识产权的纠纷。

果如此,中国种子安全方能无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