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和二年,万年公乘王汉上《月食注》。自章和元年到今年凡九十三岁,合百九十六食;与官历河平元年月错,以己巳为元。事下太史令修,上言“汉作所注不与见食相应者二事,以同为异者二十九事”。尚书召穣城门候刘洪。敕曰:“前郎中冯光、司徒掾陈晃各讼历,故议郎蔡邕共补续其志。今洪其诣修,与汉相参,推元课分,考校月食。审己巳元密近,有师法,洪便从汉受;不能,对。”洪上言:“推汉己巳元,则《考灵曜》旃蒙之岁,乙卯元也。与光、晃甲寅元相经纬。于以追天作历,校三光之步,今为疏阔。孔子纬一事见二端者,明历兴废,随天为节。甲寅历于孔子时效;己巳《颛顼》,秦所施用,汉兴草创,因而不易。至元封中,迂阔不审,更用《太初》,应期三百改宪之节。甲寅、己巳谶虽有文,略其年数,是以学人各传所闻,至于课校,罔得厥正。夫甲寅元天正,正月甲子朔旦冬至;七曜之起,始于牛初。乙卯之元人正,己巳朔旦立春;三光聚天庙五度。课两元端,闰余差百五十二分之三,朔三百四,中节之余二十九。以效信难聚,汉不解说,但言先人有书而已。以汉成注参官施行,术不同二十九事,不中见食二事。案汉习书,见己巳元,谓朝不闻,不知圣人独有兴废之义,史官有附天密术。甲寅、己巳,前已施行,效后格而不用。河平疏阔,史官已废之,而汉以去事分争,殆非其意。虽有师法,与无同。课又不近密。其说蔀数,术家所共知,无所采取。”遣汉归乡里。
志第三 律历下
历法
昔者圣人之作历也,观璇玑之运,三光之行,道之发敛,景之长短,斗纲所建,青龙所躔,参伍以变,错综其数,而制术焉。
天之动也,一昼一夜而运过周,星从天而西,日违天而东。日之所行与运周,在天成度,在历成日。居以列宿,终于四七,受以甲乙,终于六旬。日月相推,日舒月速,当其同所,谓之合朔。舒先速后,近一远三,谓之弦。相与为衡,分天之中,谓之望。以速及舒,光尽体伏,谓之晦。晦朔合离,斗建移辰,谓之月。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冬夏之间,则有春有秋。是故日行北陆谓之冬,西陆谓之春,南陆谓之夏,东陆谓之秋。日道发南,去极弥远,其景弥长,远长乃极,冬乃至焉。日道敛北,去极弥近,其景弥短,近短乃极,夏乃至焉。二至之中,道齐景正,春秋分焉。
日周于天,一寒一暑,四时备成,万物毕改,摄提迁次,青龙移辰,谓之岁。岁首至也,月首朔也。至朔同日谓之章,同在日首谓之蔀,蔀终六旬谓之纪,岁朔又复谓之元。是故日以实之,月以闰之,时以分之,岁以周之,章以明之,蔀以部之,纪以记之,元以原之。然后虽有变化万殊,赢杊无方,莫不结系于此而禀正焉。
极建其中,道营于外,璇衡追日,以察发敛,光道生焉。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下漏数刻,以考中星,昏明生焉。日有光道,月有九行,九行出入而交生焉。朔会望衡,邻于所交,亏薄生焉。月有晦朔,星有合见,月有弦望,星有留逆,其归一也,步术生焉。金、水承阳,先后日下,速则先日,迟而后留,留而后逆,逆与日违,违而后速,速与日竞,竞又先日,迟速顺逆,晨夕生焉。日、月、五纬,各有终原,而七元生焉。见伏有日,留行有度,而率数生焉。参差齐之,多少均之,会终生焉。引而伸之,触而长之,探赜索隐,钩深致远,无幽辟潜伏,而不以其精者然。故阴阳有分,寒暑有节,天地贞观,日月贞明。
若夫祐术开业,淳燿天光,重黎其上也。承圣帝之命若昊天,典历象三辰,以授民事,立闰定时,以成岁功,羲和其隆也。取象金火,革命创制,治历明时,应天顺民,汤、武其盛也。及王德之衰也,无道之君乱之于上,顽愚之史失之于下。夏后之时,羲和**湎,废时乱日,胤乃征之。纣作**虐,丧其甲子,武王诛之。夫能贞而明之者,其兴也勃焉;回而败之者,其亡也忽焉。巍巍乎若道天地之纲纪,帝王之壮事,是以圣人宝焉,君子勤之。
夫历有圣人之德六焉:以本气者尚其体,以综数者尚其文,以考类者尚其象,以作事者尚其时,以占往者尚其源,以知来者尚其流。大业载之,吉凶生焉,是以君子将有兴焉,咨焉而以从事,受命而莫之违也。若夫用天因地,揆时施教,颁诸明堂,以为民极者,莫大乎月令。帝王之大司备矣,天下之能事毕矣。过此而往,群忌苟禁,君子未之或知也。
斗之二十一度,去极至远也,日在焉而冬至,群物于是乎生。故律首黄钟,历始冬至,月先建子,时平夜半。当汉高皇帝受命四十有五岁,阳在上章,阴在执徐,冬十有一月甲子夜半朔旦冬至,日月闰积之数皆自此始,立元正朔,谓之《汉历》。又上两元,而月食五星之元,并发端焉。
历数之生也,乃立仪、表,以校日景。景长则日远,天度之端也。日发其端,周而为岁,然其景不复;四周千四百六十一日,而景复初:是则日行之终。以周除日,得三百六十五四分度之一,为岁之日数。日日行一度,亦为天度。察日月俱发度端,日行十九周,月行二百五十四周,复会于端,是则月行之终也。以日周除月周,得一岁周天之数。以日一周减之,余十二十九分之七,则月行过周及日行之数也,为一岁之月。以除一岁日,为一月之数。月之余分积满其法,得一月,月成则其岁大。月四时推移,故置十二中以定月位。有朔而无中者为闰月。中之始曰节,与中为二十四气。以除一岁日,为一气之日数也。其分积而成日为没,并岁气之分,如法为一岁没。没分于终中,中终于冬至,冬至之分积如其法,得一日,四岁而终。月分成闰,闰七而尽,其岁十九,名之曰章。章首分尽,四之俱终,名之曰蔀。以一岁日乘之,为蔀之日数也。以甲子命之,二十而复其初,是以二十蔀为纪。纪岁青龙未终,三终岁后复青龙为元。
元法,四千五百六十。
纪法,千五百二十。
纪月,万八千八百。
蔀法,七十六。
蔀月,九百四十。
章法,十九。
章月,二百三十五。
周天,千四百六十一。
日法,四。
蔀日,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
没数,二十一。
通法,四百八十七。
没法,七,因为章闰。
日余,百六十八。
中法,三十二。
大周,三十四万三千三百三十五。
月周,千一十六。
月食数之生也,乃记月食之既者。率二十三食而复既,其月百三十五,率之相除,得五月二十三之二十而一食。以除一岁之月,得岁有再食五百一十三分之五十五也。分终其法,因以与蔀相约,得四与二十七,互之,会二千五十二,二十而与元会。
元会,四万一千四十。
蔀会,二千五十二。
岁数,五百一十三。
食数,千八十一。
月数,百三十五。
食法,二十三。
推入蔀术曰:以元法除去上元,其余以纪法除之,所得数从天纪,算外则所入纪也。不满纪法者,入纪年数也。以蔀法除之,所得数从甲子蔀起,算外,所入纪岁名命之,算上,即所求年太岁所在。
推月食所入蔀会年,以元会除去上元,其余以蔀会除之,所得以二十七乘之,满六十除去之,余以二十除所得数,从天纪,算外,所入纪,不满二十者,数从甲子蔀起,算外,所入蔀会也。其初不满蔀会者,入蔀会年数也。各以所入纪岁名命之,算上,即所求年太岁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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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纪岁名 │地纪岁名 │人纪岁名 │ 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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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 │ 庚子 │ 庚申 │ 甲子一
丙申 │ 丙辰 │ 丙子 │ 癸卯二
壬子 │ 壬申 │ 壬辰 │ 壬午三
戊辰 │ 戊子 │ 戊申 │ 辛酉四
甲申 │ 甲辰 │ 甲子 │ 庚子五
庚子 │ 庚申 │ 庚辰 │ 己卯六
丙辰 │ 丙子 │ 丙申 │ 戊午七
壬申 │ 壬辰 │ 壬子 │ 丁酉八
戊子 │ 戊申 │ 戊辰 │ 丙子九
甲辰 │ 甲子 │ 甲申 │ 乙卯十
庚申 │ 庚辰 │ 庚子 │ 甲午十一
丙子 │ 丙申 │ 丙辰 │ 癸酉十二
壬辰 │ 壬子 │ 壬申 │ 壬子十三
戊申 │ 戊辰 │ 戊子 │ 辛卯十四
甲子 │ 甲申 │ 甲辰 │ 庚午十五
庚辰 │ 庚子 │ 庚申 │ 己酉十六
丙申 │ 丙辰 │ 丙子 │ 戊子十七
壬子 │ 壬申 │ 壬辰 │ 丁卯十八
戊辰 │ 戊子 │ 戊申 │ 丙午十九
甲申 │ 甲辰 │ 甲子 │ 乙酉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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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天正术,置入蔀年减一,以章月乘之,满章法得一,名为积月,不满为闰余,十二以上,其岁有闰。
推天正朔日,置入蔀积月,以蔀日乘之,满蔀月得一,名为积日,不满为小余,积日以六十除去之,其余为大余,以所入蔀名命之,算尽之外,则前年天正十一月朔日也。小余四百四十一以上,其月大。求后月朔,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小余满蔀月得一,上加大余,命之如前。
一术,以大周乘年,周天乘闰余减之,余满蔀月,则天正朔日也。
推二十四气术曰:置入蔀年减一,以日余乘之,满中法得一,名曰大余,不满为小余,大余满六十除去之,其余以蔀名命之,算尽之外,则前年冬至之日也。
求次气,加大余十五、小余七,除命之如前,小寒日也。
推闰月所在,以闰余减章法,余以十二乘之,满章闰数得一,满四以上亦得一算之数,从前年十一月起,算尽之外,闰月也。或进退,以中气定之。
推弦、望日,因其月朔大小余之数,皆加大余七,小余三百五十九四分三,小余满蔀月得一,加大余,大余命如法,得上弦。又加得望,次下弦,又后月朔。其弦、望小余二百六十以下,每以百刻乘之,满蔀月得一刻,不满其所近节气夜漏之半者,以算上为日。
推没灭术,置入蔀年减一,以没数乘之,满日法得一,名为积没,不尽为没余。以通法乘积没,满没法得一,名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大余满六十除去之,其余以蔀名命之,算尽之外,前年冬至前没日也。求后没,加大余六十九,小余四,小余满没法,从大余,命之如前,无分为灭。
一术,以十五乘冬至小余,以减通法,余满没法得一,则天正后没也。
推合朔所在度,置入蔀积日以蔀月乘之,满大周除去之,其余满蔀月得一,名为积度,不尽为余分。积度加斗二十一度,加二百三十五分,以宿次除之,不满宿,则日月合朔所在星度也。求后合朔,加度二十九,加分四百九十九,分满蔀月得一度,经斗除二百三十五分。
一术,以闰余乘周天,以减大周余,满蔀月得一,合以斗二十一度四分一,则天正合朔日月所在度。
推日所在度,置入蔀积日之数,以蔀法乘之,满蔀日除去之,其余满蔀法得一,为积度,不尽为余分。积度加斗二十一度,加十九分,以宿次除去之,则夜半日所在宿度也。
求次日,加一度。求次月,大加三十度,小加二十九度,经斗除十九分。
一术,以朔小余减合朔度分,即日夜半所在。其分二百三十五约之,十九乘之。
推月所在度,置入蔀积日之数,以月周乘之,满蔀日除去之,其余满蔀法得一,为积度,不尽分余分。积度加斗二十一十九分,除如上法,则所求之日夜半月所在宿度也。
求次日,加十三度二十八分。求次月,大加三十五度六十一分,月小二十二度三十三度,分满法得一度,经斗除十九分。其冬下旬月在张、心署之,谓昼漏分后尽漏尽也。
一术,以蔀法除朔小余,所得以减日半度也。余以减分,即月夜半所在度也。
推日明所入度分术曰:置其月节气夜漏之数,以蔀法乘之,二百除之,得一分,即夜半到明所行分也。以增夜半日所在度分,为明所在度分也。
求昏日所入度,以夜半到明日所行分减蔀法,其余即夜半到昏所行分也。以加夜半所在度分,为昏日所在度也。
推月明所入度分术曰:“置其节气夜漏之数,以月周乘之,以二百除之,为积分。积分满蔀法得一,以增夜半度,即月明所在度也。
求昏月所入度:以明积分减月周,其余满蔀法得一度,加夜半,则昏月所在度也。
推弦、望日所入星度术曰:置合朔度分之数,加七度三百五十九分四分三,以宿次除之,即得上弦日所入宿度分也。
求望、下弦,加除如前法,小分满四从大分,大分满蔀月从度。
推弦、望月所入星度术曰:置月合朔度分之数,加度九十八,加分六百五十三半,以宿次除之,即上弦月所入宿度分也。
求望、下弦,加除如前分,满蔀月从度。
推月食术曰:“置入蔀会年数,减一,以食数乘之,满岁数得一,名曰积食,不满为食余。以月数乘积食,满食法得一,名为积月,不满为月余分。积月以章月除去之,其余为入章月数。当先除入章闰,乃以十二除去之,不满者命以十一月,算尽之外,则前年十一月前食月也。
求入章闰者,置入章月,以章闰乘之,满章月得一,则入章闰数也。余分满二百二十四以上至二百三十一,为食在闰月。闰或进退,以朔日定之。求后食,加五月二十分,满法得一月数,命之如法,其分尽食算上。
推月食朔日术曰:“置食积月之数,以二十九乘之,为积日。又以四百九十九乘积月,满蔀月得一,以并积日,以六十除之,其余以所会蔀名命之,算尽之外,则前年天正前食月朔日也。
求食日,加大余十四,小余七百一十九半,小余满蔀月为大余,大余命如前,则食日也。
求后食朔及日,皆加大余二十七,小余六百一十五。其月余分不满二十者,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其余小余者,当以漏刻课之,夜漏未尽,以算上为日。
一术,以岁数去上元,余以为积月,以百一十二乘之,满月数去之,余满食法得一,则天正后食也。
推诸加时,以十二乘小余,先减如法之半,得一时,其余乃以法除之,所得算之数从夜半子起,算尽之外,则所加时也。
推诸上水漏刻:以百乘其小余,满其法得一刻;不满法什之,满法得一分。积刻先减所入节气夜漏之半,其余为昼上水之数。过昼漏去之,余为夜上水数。其刻不满夜漏半者,乃减之,余为昨夜未尽,其弦望其日。
五星数之生也,各记于日,与周天度相约而为率。以章法乘周率为月法,章月乘日率,如月法,为积月月余。以月之日乘积月,为朔大小余。乘为入月日余。以日法乘周率为日度法。以周率去日率,余以乘周天,如日度法。为积度度余也。日率相约取之,得二千九百九十万一千六百二十一亿五十八万二千三百,而五星终,如蔀之数,与元通。
术,周率,四千三百二十七。
日率,四千七百二十五。
合积月,十三。月余,四万一千六百六。
月法,八万二千二百一十三。
大余,二十三。
小余,八百四十七。
虚分,九十三。
入月日,十五。
日余,万四千六百四十一。
日度法,万七千三百八。
积度,三十三。
度余,万三百一十四。
火,周率,八百七十九。
日率,千八百七十六。
合积月,二十六。
月余,六千六百三十四。
月法,万六千七百一。
大余,四十七。
小余,七百五十四。
虚分,一百八十六。
入月日,十二。
日余,千八百七十二。
日度法,三千五百一十六。
积度,四十九。
度余,一百一十四。
土,周率,九千九十六。
日率,九千四百一十五。
合积月,十二。
月余,十三万八千六百三十七。
月法,十七万二千八百二十四。
大余,五十四。
小余,三百四十八。
虚分,五百九十二。
入月日,二十四。
日余,二千一百六十三。
日度法,三万六千三百八十四。
积度,十二。
度余,二万九千四百五十一。
金,周率,五千八百三十。
日率,四千六百六十一。
合积月,九。
月余,九万八千四百五。
月法,十一万七百七十。
大余,二十五。
小余,七百三十一。
虚分,二百九。
入月日,二十六。
日余,二百八十一。
日度法,三万三千三百二十。
积度,二百九十二。
度余,二百八十一。
水,周率,万一千九百八。
日率,千八百八十九。
合积月,一。
月余,二十一万七千六百六十三。
月法,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
大余,二十九。
小余,四百九十九。
虚分,四百四十一。入月日,二十八。日余,四万四千八百五。
日度法,四万七千六百三十二。积度,五十七。
度余,四万四千八百五。
推五星术:置上元以来,尽所求年,以周率乘之,满日率得一,名为积合;不尽名为合余。合余以周率除之,不得焉退岁;无所得,星合其年,得一合前年,二合前二年。金、水积合奇为晨,偶为夕。其不满周率者反减之,余为度分。
推星合月,以合积月乘积合为小积,又以月余乘积合,满其月法得一,从小积为积月,不尽为月余。积月满纪月去之,余为入纪月。每以章闰乘之,满章月得一为闰;不尽为闰余。以闰减入纪月,其余以十二去之,余为入岁月数,从天正十一月起,算外,星合所在之月也。其闰余满二百二十四以上至二百三十一,星合闰月。闰或进退,以朔制之。
推朔日,以蔀日乘入纪月,满蔀月得一为积日,不尽为小余。积日满六十去之,余为大余,命以甲子,算外,星合月朔日。
推入月日,以蔀日乘月余,以其月法乘朔小余,从之,以四千四百六十五约之,所得满日度法得一,为入月日,不尽为日余。以朔命入月日,算外,星合日也。
推合度,以周天乘度分,满日度法得一为积度,不尽为度余。以斗二十一四分一命度,算外,星合所在度也。
一术,加退岁一,以减上元,满八十除去之,余以没数乘之,满日法得一,为大余,不尽为小余。以甲子命大余,则星合岁天正冬至日也。以周率乘小余,并度余,余满日度法从度,即至后星合日数也,命以冬至。求后合月,加合积月于入岁月,加月余于月余,满其月法得一,从入岁月。入岁月满十二去之,有闰计焉,余命如前,算外,后合月也。金、水加晨得夕,加夕得晨。
求朔日,以大小余加今所得,其月余得一月者,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小余满蔀月得一,加大余,大余命如前。
求入月日,以入月日日余加今所得,余满日度法得一,从日。其前合月朔小余满其虚分者,空加一日。日满月先去二十九,其后合月朔小余不满四百九十九,又减一日,其余命如前。
求合度,以积度度余加今所得,余满日度法得一从度,命如前,经斗除如周率矣。
木,晨伏,十六日七千三百二十分半,行二度万三千八百一十一分,在日后十三度有奇,而见东方。见顺,日行五十八分度之十一,五十八日行十一度。微迟,日行九分,五十八日行九度。留不行,二十五日。旋逆,日行七分度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复留,二十五日。复顺,五十八日行九度,又五十八日行十一度,在日前十三度有奇,而夕伏西方。除伏逆,一见三百六十六日,行二十八度。伏复十六日七千三百二十分半,行二度万三千八百一十一分,而与日合。凡一终,三百九十八日有万四千六百四十一分,行星三十三度与万三百一十四分,通率日行四千七百二十五分之三百九十八。
火,晨伏,七十一日二千六百九十四分,行五十五度二千二百五十四分半,在日后十六度有奇,而见东方。见顺,日行二十三分度之十四,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微迟,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留不行,十一日。旋逆,日行六十二分度之十七,六十二日退十七度。复留,十一日。复顺,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又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在日前十六度有奇,而夕伏西方。除伏逆,一见六百三十六日,行三百三度。伏复,七十一日二千六百九十四分,行五十五度二千二百五十四分半,而与日合。凡一终,七百七十九日有千八百七十二分,行星四百一十四度与九百九十三分。通率日行千八百七十六分之九百九十七。
土,晨伏,十九日千八十一分半,行三度万四千七百二十五分半,在日后十五度有奇,而见东方。见顺,日行四十三分度之三,八十六日行六度。留不行,三十三日。旋逆,日行十七分度之一百二,日退六度。复留,三十三日。复顺,八十六日,行六度,在日前十五度有奇,而夕伏西方。除伏逆,一见三百四十日,行六度。伏复,十九日千八十一分半,行三度万四千七百二十五分半,与日合。凡一终,三百七十八日有二千一百六十三分,行星十二度与二万九千四百五十一分。通率日行九千四百一十五分之三百一十九。
金,晨伏,五日,退四度,在日后九度,而见东方。见逆,日行五分度之三,十日,退六度。留不行,八日。旋顺,日行四十六分度之三十三,四十六日行三十三度。而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度之十五,九十一日行百六度。益疾,日行一度二十二分,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三度,在日后九度,而晨伏东方。除伏逆,一见二百四十六日,行二百四十六度。伏四十一日二百八十一分,行五十度二百八十一分,而与日合。一合二百九十二日二百八十一分,行星如之。
金,夕伏,四十一日二百八十一分,行五十度二百八十一分,在日前九度,而见西方。见顺,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度之二十二,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三度。微迟,日行一度十五分,九十一日行百六度。而迟,日行四十六分度之三十三,四十六日行三十三度。留不行,八日。旋逆,日行五分度之三,十日退六度,在日前九度,而夕伏西方。除伏逆,一见二百四十六日,行二百四十六度,伏五日,退四度而复合。凡再合一终,五百八十四日有五百六十二分,行星如之。通率日行一度。
水,晨伏,九日,退七度,在日后十六度,而见东方。见逆,一日退一度。留不行,二日。旋顺,日行九分度之八,九日行八度。而疾,日行一度四分度之一,二十日行二十五度,在日后十六度,而晨伏东方。除伏逆,一见,三十二日,行三十二度,伏十六日四万四千八百五分,行三十二度四万四千八百五分,而与日合。一合五十七日有四万四千八百五分,行星如之。
水,夕伏,十六日四万四千八百五分,行三十二度四万四千八百五分,在日前十六度,而见西方。见顺,疾,日行一度四分度之一,二十日行二十五度。而迟,日行九分度之八,九日行八度。留不行,二日。旋逆,一日退一度,在日前十六度,而夕伏西方。除伏逆,一见三十二日,行三十二度,伏九日,退七度而复合。凡再合一终,百一十五日有四万一千九百七十八分,行星如之。通率日行一度。
步术,以步法伏日度分,加星合日度余,命之如前,得星见日度也。行分母乘之,分如日度法而一,分不尽如半法以上,亦得一,而日加所行分,满其母得一度。逆顺母不同,以当行之母乘故分,如故母,如一也。留者承前,逆则减之,伏不书度。经斗除如行母,四分具一。其分有损益,前后相放。其以赤道命度,进加退减之。其步以黄道。
月名
天正十一月 十二月 正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冬至 大寒 雨水 春分 谷雨 小满 夏至 大暑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处暑 秋分 霜降 小雪
斗二十六(四分一退二) 牛八 女十二(进一) 虚十(进二
危十七(进二) 室十六(进三) 壁九(进一
◇北方九十八度四分一
奎十六 娄十二(退一) 胃十四(退一) 昴十一(退二
毕十六(退三) 觜二(退三) 参九(退四
◇西方八十度
井三十三(退三) 鬼四 柳十五 星七(进一
张十八(进一) 翼十八(进二) 轸十七(进一
◇南方百一十二度
角十二 亢九(退一) 氐十五(退二) 房五(退三
心五(退三) 尾十八(退三) 箕十一(退三
◇东方七十五度
右赤道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一
斗二十四(四分一) 牛七 女十一 虚十
危十六 室十八 壁十
◇北方九十六度四分一
奎十七 娄十二 胃十五 昴十二
毕十六 觜三 参八
◇西方八十三度
井三十 鬼四 柳十四 星七
张十七 翼十九 轸十八
◇南方百九度
角十三 亢十 氐十六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
◇东方七十七度
右黄道度三百六十五四分一
黄道去极,日景之生,据仪、表也。漏刻之生,以去极远近差乘节气之差。如远近而差一刻,以相增损。昏明之生,以天度乘昼漏,夜漏减之,二百而一,为定度。以减天度,余为明;加定度一为昏。其余四之,如法为少。二为半,三为太,不尽,三之,如法为强,余半法以上以成强。强三为少,少四为度,其强二为少弱也。又以日度余为少强,而各加焉。
二十四气
◇冬至
日所在:斗二十一度八分退二 黄道去极:百一十五度 晷景:丈三尺
昼漏刻:四十五 夜漏刻:五十五 昏中星:奎六弱
旦中星:亢二少强退一
◇小寒
日所在:女二度七分进一 黄道去极:百一十三强
晷景:丈二尺三寸昼漏刻:四十五八分 夜漏刻:五十四二分
昏中星:娄六半强退一 旦中星:氐七少弱退二
◇大寒
日所在:虚五度十四分进二 黄道去极:百一十大弱
晷景:丈一尺昼漏刻:四十六八分 夜漏刻:五十三八分
昏中星:胃十一半强退一 旦中星:心半退三
◇立春
日所在:危十度二十一分进二 黄道去极:百六少强 晷景:九尺六寸
昼漏刻:四十八六分 夜漏刻:五十一四分 昏中星:毕五少弱退三
旦中星:尾七半弱退三
◇雨水
日所在:室八度二十八分进三 黄道去极:百一强 晷景:七尺九寸五分
昼漏刻:五十八分 夜漏刻:四十九二分昏中星:参六半弱退四
旦中星:箕大弱退三
◇惊蛰
日所在:壁八度三分进一 黄道去极:九十五强
晷景:六尺五寸昼漏刻:五十三三分 夜漏刻:四十六七分
昏中星:井十七少弱退三旦中星:斗少退二
◇春分
日所在:奎十四度十分 黄道去极:八十九强 晷景:五尺二寸五分
昼漏刻:五十五八分 夜漏刻:四十四二分
昏中星 鬼四 旦中星:斗十一弱退二
◇清明
日所在:胃一度十七分退一 黄道去极:八十三少弱 晷景:四尺一寸五分
昼漏刻:五十八三分 夜漏刻:四十一七分 昏中星:星四大进一
旦中星:斗二十一半退二
◇谷雨
日所在:昴二度二十四分退二 黄道去极:七十七大强
晷影:三尺二寸昼漏刻:六十五分 夜漏刻:三十九五分
昏中星:张十七进一旦中星:牛六半
◇立夏
日所在:毕六度三十一分退三 黄道去极:七十三少弱
晷景:二尺五寸二分 昼漏刻:六十二四分 夜漏刻:三十七六分
昏中星:翼十七大进三 旦中星:女十少进一
◇小满
日所在:参四度六分退四 黄道去极:六十九大弱 晷景:尺九寸八分
昼漏刻:六十三九分 夜漏刻:三十六一分 昏中星:角大弱
旦中星:危大弱进二
◇芒种
日所在:井十度十三分退三 黄道去极:六十七少弱 晷景:尺六寸八分
昼漏刻:六十四九分 夜漏刻:三十五一分 昏中星:亢五大退一
旦中星:危十四强进二
◇夏至
日所在:井二十五度二十分退三 黄道去极:六十七强 晷景:尺五寸
昼漏刻:六十五 夜漏刻:三十五 昏中星:氐十二少弱退二
旦中星:室十二少弱进三
◇小暑
日所在:柳三度二十七分 黄道去极:六十七大强
晷景:尺七寸昼漏刻:六十四七分 夜漏刻:三十五三分
昏中星:尾一大强退三 旦中星:奎二大强
◇大暑
日所在:星四度二分进一 黄道去极:七十晷景:二尺昼漏刻:六十三八分
夜漏刻:三十六二分 昏中星:尾十五半弱退三 旦中星:娄三大退一
◇立秋
日所在:张十二度九分进一 黄道去极:七十三半强 晷景:二尺五寸五分
昼漏刻:六十二三分 夜漏刻:三十七七分 昏中星:箕九大强退三
旦中星:胃九大弱退一
◇处暑
日所在:翼九度十六分进二 黄道去极:七十八半强 晷景:三尺三寸三分
昼漏刻:六十二分 夜漏刻:三十九八分 昏中星:斗十少退二
旦中星:毕三大退三
◇白露
日所在:轸六度二十三分进一 黄道去极:八十四少强
晷景:四尺三寸五分 昼漏刻:五十七八分 夜漏刻:四十二二分
昏中星:斗二十一强退二 旦中星:参五半弱退四
◇秋分
日所在:角四度三十分 黄道去极:九十半强 晷景:五尺五寸
昼漏刻:五十五二分 夜漏刻:四十四八分 昏中星:牛五少
旦中星:井十六少强退三
◇寒露
日所在:亢八度五分退一 黄道去极;九十六大强 晷景:六尺八寸五分
昼漏刻:五十二六分 夜漏刻:四十七四分 昏中星:女七大进一
旦中星:鬼三少强
◇霜降
日所在:氐十四度十二分退二 黄道去极:百二少强 晷景:八尺四寸
昼漏刻:五十三分 夜漏刻:四十九七分 昏中星:虚六大进二
旦中星:星三大强进一
◇立冬
日所在:尾四度十九分退三 黄道去极:百七少强晷景:丈
昼漏刻:四十八二分 夜漏刻:五十一八分 昏中星:危八强进二
旦中星:张十五大强进一
◇小雪
日所在:箕一度二十六分退三 黄道去极:百一十一弱 晷景:丈一尺四寸
昼漏刻:四十六七分 夜漏刻:五十三三分 昏中星:室三半强进三
旦中星:翼十五大强进二
◇大雪
日所在:斗六度一分退二 黄道去极:百一十三大强
晷景:丈二尺五寸六分 昼漏刻:四十五五分 夜漏刻:五十四五分
昏中星:壁半强进一 旦中星:轸十五弱进一
中星以日所在为正,日行四岁乃终,置所求年二十四气小余四之,如法为少、大,余不尽,三之,如法为强、弱,以减节气昏明中星而各定矣。强,正;弱,负也。其强弱相减,同名相去,异名从之。从强进少为弱,从弱退少而强。从上元太岁在庚辰以来,尽熹平三年,岁在甲寅,积九千四百五十五岁也。
论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之分尚矣,乃有皇牺。皇牺之有天下也,未有书计。历载弥久,暨于黄帝,班示文章,重黎记註,象应著名,始终相验,准度追元,乃立历数。天难谌斯,是以五、三,迄于来今,各有改作,不通用。故黄帝造历,元起辛卯,而颛顼用乙卯,虞用戊午,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鲁用庚子。汉兴承秦,初用乙卯,至武帝元封,不与天合,乃会术士作《太初历》,元以丁丑。王莽之际,刘歆作《三统》,追《太初》前卅一元,得五星会庚戌之岁,以为上元。《太初历》到章帝元和,旋复疏阔,征能术者课校诸历,定朔稽元,追汉四十五年庚辰之岁,追朔一日,乃与天合,以为《四分历》元。加六百五元一纪,上得庚申。有近于纬,而岁不摄提,以辨历者得开其说,而其元鲜与纬同,同则或不得于天。然历之兴废,以疏密课,固不主于元。光和元年中,议郎蔡邕、郎中刘洪补续《律历志》。邕能著文,清浊钟律;洪能为算,述叙三光。今考论其业,义指博通,术数略举,是以集录为上下篇,放续《前志》,以备一家。
赞曰:象因物生,数本杪曶。律均前起,准调后发。该核衡璇,检会日月。
志第四 礼仪上
合朔 立春 五供 上陵 冠 夕牲 耕 高禼 养老 先蚕 祓禊
夫威仪,所以与君臣,序六亲也。若君亡君之威,臣亡臣之仪,上替下陵,此谓大乱。大乱作,则群生受其殃,可不慎哉!故记施行威仪,以为《礼仪志》。
礼威仪,每月朔旦,太史上其月历,有司、侍郎、尚书见读其令,奉行其政。朔前后各二日,皆牵羊酒至社下以祭日。日有变,割羊以祠社,用救日变。执事者冠长冠,衣皂单衣,绛领袖缘中衣,绛裤袜,以行礼,如故事。
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立春之日,下宽大书曰:“制诏三公:方春东作,敬始慎微,动作从之。罪非殊死,且勿案验,皆须麦秋。退贪残,进柔良,下当用者,如故事。”
正月上丁,祠南郊。礼毕,次北郊,明堂,高庙,世祖庙,谓之五供。五供毕,以次上陵。
西都旧有上陵。东都之仪,百官、四姓亲家妇女、公主、诸王大夫、外国朝者侍子、郡国计吏会陵。昼漏上水,大鸿胪设九宾,随立寝殿前。钟鸣,谒者治礼引客,群臣就位如仪。乘舆自东厢下,太常导出,西向拜,折旋升阼阶,拜神坐。退坐东厢,西向。侍中、尚书、陛者皆神坐后。公卿群臣谒神坐,太官上食,太常乐奏食举,舞《文始》、《五行》之舞。乐阕,群臣受赐食毕,郡国上计吏以次前,当神轩占其郡国谷价,民所疾苦,欲神知其动静。孝子事亲尽礼,敬爱之心也。周遍如礼。最后亲陵,遣计吏,赐之带佩。八月饮酎,上陵,礼亦如之。
凡斋,天地七日,宗庙、山川五日,小祠三日。斋日内有污染,解斋,副倅行礼。先斋一日,有污秽灾变,斋祀如仪。大丧,唯天郊越绋而斋,地以下皆百日后乃斋,如故事。
正月甲子若丙子为吉日,可加元服,仪从《冠礼》。乘舆初加缁布进贤,次爵弁,次武弁,次通天。冠讫,皆于高祖庙如礼谒。王公以下,初加进贤而已。
正月,天郊,夕牲。昼漏未尽十八刻初纳,夜漏未尽八刻初纳,进孰献,太祝送,旋,皆就燎位,宰祝举火燔柴,火然,天子再拜,兴,有司告事毕也。明堂、五郊、宗庙、太社稷、六宗夕牲,皆以昼漏未尽十四刻初纳,夜漏未尽七刻初纳,进熟献,送神,还,有司告事毕。六宗燔燎,火大然,有司告事毕。
正月始耕。昼漏上水初纳,执事告祠先农,已享。耕时,有司请行事,就耕位,天子、三公、九卿、诸侯、百官以次耕。力田种各耰讫,有司告事毕。是月,令曰:“郡国守相皆劝民始耕,如仪。诸行出入皆鸣钟,皆作乐。其有灾眚,有他故,若请雨、止雨,皆不鸣钟,不作乐。”
仲春之月,立高某祠于城南,祀以特牲。
明帝永平二年三月,上始帅群臣躬养三老、五更于辟雍。行大射之礼。郡、县、道行乡饮酒于学校,皆祀圣师周公、孔子,牲以犬。于是七郊礼乐三雍之义备矣。
养三老、五更之仪,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讲师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一人为老,次一人为更也。皆服都纻大袍单衣,皂缘领袖中衣,冠进贤,扶王杖。五更一如之,不杖。皆斋于太学讲堂。其日,乘舆先到辟雍礼殿,御坐东厢,遣使者安车迎三老、五更。天子迎于门屏,交礼,道自阼阶,三老升自宾阶。至阶,天子揖如礼。三老升,东面,三公设几,九卿正履,天子亲袒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醩,祝鲠在前,祝饐在后。五更南面,公进供礼,亦如之。明日皆诣阙谢恩,以见礼遇大尊显故也。
是月,皇后帅公卿诸侯夫人蚕。祠先蚕,礼以少牢。
是月上巳,官民皆洁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騪为大洁。洁者,言阳气布畅,万物讫出,始洁之矣。
志第五 礼仪中
立夏 请雨 拜皇太子 拜王公 桃印 黄郊 立秋 貙刘 案户 祠星
立冬 冬至 腊 大傩 土牛 遣卫士 朝会
立夏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都百官皆衣赤,至季夏衣黄,郊。其礼:祠特,祭灶。
自立春至立夏尽立秋,郡国上雨泽。若少。郡县各扫除社稷;其旱也,公卿官长以次行雩礼求雨。闭诸阳,衣皂,兴土龙,立土人舞憧二佾,七日一变如故事。反拘朱索萦社,伐朱鼓。祷赛以少牢如礼。
拜皇太子之仪:百官会,位定,谒者引皇太子当御坐殿下,北面;司空当太子西北,东面立。读策书毕,中常侍持皇太子玺绶东向授太子。太子再拜,三稽首。谒者赞皇太子臣某,中谒者称制曰“可”。三公升阶上殿,贺寿万岁。因大赦天下。供赐礼毕,罢。
拜诸侯王公之仪:百官会,位定,谒者引光禄勋前。谒者引当拜者前,当坐伏殿下。光禄勋前,一拜,举手曰:“制诏其以某为某。”读策书毕,谒者称臣某再拜。尚书郎以玺印绶付侍御史。侍御史前,东面立,授玺印绶。王公再拜顿首三。赞谒者曰:“某王臣某新封,某公某初除,谢。”中谒者报谨谢。赞者立曰:“皇帝为公兴。”重坐,受策者拜谢,起就位。供赐礼毕。罢。
仲夏之月,万物方盛。日夏至,阴气萌作,恐物不楙。其礼:以朱索连荤菜,弥牟朴蛊钟。以桃印长六寸,方三寸,五色书文如法,以施门户。代以所尚为饰。夏后氏金行,作苇茭,言气交也。殷人水德,以螺首,慎其闭塞,使如螺也。周人木德,以桃为更,言气相更也。汉兼用之,故以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为门户饰,以难止恶气。日夏至,禁举大火,止炭鼓铸,消石冶皆绝止。至立秋,如故事。是日浚井改水,日冬至。钻燧改火云。
先立秋十八日,郊黄帝。是日夜漏未尽五刻,京都百官皆衣黄。至立秋,迎气于黄郊,乐奏黄钟之宫,歌《帝临》,冕而执干戚,舞《云翘》、《育命》,所以养时训也。
立秋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都百官皆衣白,施皂领缘中衣,迎气于白郊。礼毕,皆衣绛,至立冬。
立秋之日,白郊礼毕,始扬威武,斩牲于郊东门,以荐陵庙。其仪:乘舆御戎路,白马朱魆,躬执弩射牲,牲以鹿麛。太宰令、谒者各一人,载以获车,驰驷送陵庙。于是乘舆还宫,遣使者赍束帛以赐武官。武官肄兵,习战阵之仪、斩牲之礼,名曰貙刘。兵、官皆肄孙、吴兵法六十四阵,名曰乘之。立春,遣使者赍束帛以赐文官。貙刘之礼:祠先虞,执事告先虞已,烹鲜时,有司告,乃逡巡射牲。获车毕,有司告事毕。
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餵之糜弱。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是月也,祀老人星于国都南郊老人庙。
季秋之月,祠星于城南坛心星庙。
立冬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都百官皆衣皂,迎气于黑郊。礼毕,皆衣绛,至冬至绝事。
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绝事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都百官皆衣绛,至立春。诸王时变服,执事者先后其时皆一日。
日冬至、夏至,阴阳晷景长短之极,微气之所生也。故使八能之士八人,或吹黄钟之律间竽;或撞黄钟之钟;或度晷景,权水轻重,水一升,冬重十三两;或击黄钟之磬;或鼓黄钟之瑟,轸间九尺,二十五弦,宫处于中,左右为商、徵、角、羽;或击黄钟之鼓。先之三日,太史谒之。至日,夏时四孟,冬则四仲,其气至焉。
先气至五刻,太史令与八能之士即坐于端门左塾。大予具乐器,夏赤冬黑,列前殿之前西上,钟为端。守宫设席于器南,北面东上,正德席,鼓南西面,令晷仪东北。三刻,中黄门持兵,引太史令、八能之士入自端门,就位。二刻,侍中、尚书、御史、谒者皆陛。一刻,乘舆亲御临轩,安体静居以听之。太史令前,当轩溜北面跪。举手曰:“八能之事以备,请行事。”制曰“可”。太史令稽首曰“诺”。起立少退,顾令正德曰:“可行事。”正德曰“诺”。皆旋复位。正德立,命八能士曰:“以次行事,间音以竽。”八能曰“诺”。五音各三十为阕。正德曰:“合五音律。”先唱,五音并作,二十五阕,皆音以竽。讫,正德曰:“八能士各言事。”八能士各书板言事。文曰:“臣某言,今月若干日甲乙日冬至,黄钟之音调,君道得,孝道褒。”商臣、角民、徵事、羽物,各一板。否则召太史令各板书,封以皂囊,送西陛,跪授尚书,施当轩,北面稽首,拜上封事。尚书授侍中常侍迎受,报闻。以小黄门幡麾节度。太史令前白礼毕。制曰“可”。太史令前,稽首曰“诺”。太史命八能士诣太官受赐。陛者以次罢。日夏至礼亦如之。
冬季之月,星回岁终,阴阳以交,劳农大享腊。
先腊一日,大亻难,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为俥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十二兽有衣毛角。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夜漏上水,朝臣会,侍中、尚书、御史、谒者、虎贲、羽林郎将执事,皆赤帻陛卫,乘舆御前殿。黄门令奏曰:“俥子备,请逐疫。”于是中黄门倡,俥子和,曰:“甲作食,胇胃食虎,雄伯食魅,腾简食不详,揽诸食咎,伯奇食梦,强梁、祖明共食磔死寄生,委随食观,错断食巨、穷奇、腾根共食蛊。凡使十二神追恶凶,赫女躯,拉女干,节解女肉,抽女肺肠。女不急去,后者为粮!”因作方相与十二兽儛。欢呼,周遍前后省三过,持炬火,送疫出端门;门外驺骑传炬出宫,司马阙门门外五营骑士传火弃雒水中。府位定,大鸿胪言具,谒者以贵人、公主、宗室妇女以次立后;皇太子、皇子在东,西面;皆伏哭。大鸿胪传哭,群臣皆哭。三公升自阼阶,安梓宫内珪璋诸物,近臣佐如故事。嗣子哭踊如礼。东园匠、武士下钉衽,截去牙。太常上太牢奠,太官食监、中黄门、尚食次奠,执事者如礼。太常、大鸿胪传哭如仪。
三公奏《尚书顾命》,太子即日即天子位于柩前,请太子即皇帝位,皇后为皇太后。奏可。群臣皆出,吉服入会如仪。太尉升自阼阶,当柩御坐北面稽首,读策毕,以传国玉玺绶东面跪授皇太子,即皇帝位。中黄门掌兵以玉具、随侯珠、斩蛇宝剑授太尉,告令群臣,群臣皆伏称万岁。或大赦天下。遣使者诏开城门、宫门,罢屯卫兵。群臣百官罢,入成丧服如礼。兵官戎,三公、太常如礼。
故事:百官五日一会临,故吏二千石、刺史、在京都郡国上计掾史皆五日一会。天下吏民发丧临三日。先葬二日,皆旦晡临。既葬,释服,无禁嫁娶、祠祀。佐史以下,布衣冠帻,绖带无过三寸,临庭中。武吏布帻大冠。大司农出见钱谷,给六丈布直。以葬,大红十日五,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部刺史、二千石、列侯在国者及关内侯、宗室长吏及因邮奉奏,诸侯王遣大夫一人奉奏,吊臣请驿马露布,奏可。
以木为重,高九尺,广容八历,裹以苇席。巾门、丧帐皆以簟。车皆去辅辬,疏布恶轮。走卒皆布褠帻。太仆驾四轮辀为宾车,大练为屋幕。中黄门、虎贲各二十人执绋。司空择土造穿。太史卜日。谒者二人,中谒者仆射、中谒者副将作,油缇帐以覆坑。方石治黄肠题凑便房如礼。
大驾,太仆御。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榡,立乘四马先驱。旂之制,长三仞,十有二游,曳地,画日、月、升龙,书旐曰“天子之柩”。谒者二人立乘六马为次。大驾甘泉卤簿,金根容车,兰台法驾。丧服大行载饰如金根车。皇帝从送如礼。太常上启奠。夜漏二十刻,太尉冠长冠,衣斋衣,乘高车,诣殿止车门外。使者到,南向立,太尉进伏拜受诏。太尉诣南郊。未尽九刻,大鸿胪设九宾随立,群臣入位,太尉行礼。执事皆冠长冠,衣斋衣。太祝令跪读谥策,太尉再拜稽首。治礼告事毕。太尉奉谥策,还诣殿端门。太常上祖奠,中黄门尚衣奉衣登容根车。东园战士载大行,司徒却行道,立车前治礼,引太尉入就位,大行车西少南,东面奉谥策,太史令奉哀策立后。太常跪曰“进”,皇帝进。太尉读谥策,藏金匮。皇帝次科藏于庙。太史奉哀策苇箧诣陵。太尉旋复公位,再拜立。太常跪曰“哭”,大鸿胪传哭,十五举音,止哭。太常行遣奠皆如礼。请哭止哭如仪。
昼漏上水,请发。司徒、河南尹先引车转,太常跪曰“请拜送”。载车著白系参缪绋,长三十丈,大七寸为輓,六行,行五十人。公卿以下子弟凡三百人,皆素帻委貌冠,衣素裳。校尉三百人,皆赤帻不冠,绛科单衣,持幢幡。候司马丞为行首,皆衔枚。羽林孤儿、《巴俞》擢歌者六十人,为六列。铎司马八人,执铎先。大鸿胪设九宾,随立陵南羡门道东,北面;诸侯、王公、特进道西,北面东上;中二千石、二千石、列侯直九宾东,北面西上。皇帝白布幕素里,夹羡道东,西向如礼。容车幄坐羡道西,南向,车当坐,南向,中黄门尚衣奉衣就幄坐。车少前,太祝进醴献如礼。司徒跪曰“大驾请舍”,太史令自车南,北面读哀火弃雒水中。百官官府各以木面兽能为亻难人师讫,设桃梗、郁儡、苇茭毕,执事陛者罢。苇戟、桃杖以赐公、卿、将军、特侯、诸侯云。
是月也,立土牛六头于国都郡县城外丑地,以送大寒。
飨遣故卫士仪:百官会,位定,谒者持节引故卫士入自端门。卫司马执幡钲护行。行定,侍御史持节慰劳,以诏恩问所疾苦,受其章奏所欲言。毕飨,赐作乐,观以角抵。乐阕罢遣,劝以农桑。
每岁首正月,为大朝受贺。其仪:夜漏未尽七刻,钟鸣,受贺。及贽,公、侯璧,中二千石、二千石羔,千石、六百石雁,四百石以下雉。百官贺正月。二千石以上上殿称万岁。举觞御坐前。司空奉羹,大司农奉饭,奏食举之乐。百官受赐宴飨,大作乐。其每朔,唯十月旦从故事者,高祖定秦之月,元年岁首也。
志第六 礼仪下
大丧 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薨
不豫,太医令丞将医入,就进所宜药。尝药监、近臣中常侍、小黄门皆先尝药,过量十二。公卿朝臣问起居无间。太尉告请南郊,司徒、司空告请宗庙,告五岳、四渎、群祀,并祷求福,疾病,公卿复如礼。
登遐,皇后诏三公典丧事。百官皆衣白单衣,白帻不冠。闭城门、宫门。近臣中黄门持兵,虎贲、羽林、郎中署皆严宿卫,宫府各警,北军五校绕宫屯兵,黄门令、尚书、御史、谒者昼夜行陈。三公启手足色肤如礼。皇后、皇太子、皇子哭踊如礼。沐浴如礼。守宫令兼东园匠将女执事,黄绵、缇缯、金缕玉柙如故事。饭唅珠玉如礼。槃冰如礼。百官哭临殿下。是日夜,下竹使符告郡国二千石、诸侯王。竹使符到,皆伏哭尽哀。小敛如礼。东园匠、考工令奏东园秘器,表里洞赤,虡文画日、月、鸟、龟、龙、虎、连璧、偃月,牙桧梓宫如故事。大敛于两楹之间。五官、左右虎贲、羽林五将,各将所部,执虎贲戟、屯殿端门陛左右厢,中黄门持兵陛殿上。夜漏,群臣入。昼漏上水,大鸿胪设九宾,随立殿下。遏者引诸侯王立殿下,西面北上;宗室诸侯、四姓小侯在后,西面北上。治礼引三公就位,殿下北面;特进次中二千石;列侯次二千石;六百石、博士在后;群臣陪位者皆重行,西上。策,掌故在后,已哀哭。太常跪曰“哭”,大鸿胪传哭如仪。司徒跪曰:“请就下位”,东园武士奉下车。司徒跪曰“请就下房”,都导东园武士奉车入房。司徒、太史令奉谥、哀策。
东园武士执事下明器。筲八盛,容三升,黍一,稷一,麦一,梁一,稻一,麻一,菽一,小豆一。瓮三,容三升,醯一、醢一,屑一。黍饴。载以木桁,覆以疏布。畐二,容三升,醴一,酒一。载以木桁,覆以功布,瓦镫一。彤矢四,轩輖中,亦短卫。彤矢四,骨,短卫。彤弓一。卮八,牟八,豆八,笾八,形方酒壶八。槃協一具。杖、几各一。盖一。钟十六,无虡。閐四,无虡。磬十六,无虡。壎一,萧四,笙一,{虎}一,祝一,敔一,瑟六,琴一,竽一,筑一,坎侯一。干、戈各一,笮一,甲一,胄一。輓车九乘,刍灵三十六匹。瓦灶二,瓦釜二,瓦甑一。瓦鼎十二,容五升。匏勺一,容一升。瓦案九。瓦大杯十六,容三升。瓦小杯二十,容二升。瓦饭槃十。瓦酒樽二,容五斗。匏勺二,容一升。
祭服衣送皆毕,东园匠曰“可哭”,在房中者皆哭。太常、大鸿胪请哭止哭如仪。司徒曰“百官事毕,臣请罢”,从入房者皆再拜,出,就位。太常导皇帝就赠位。司徒跪曰“请进赠”,侍中奉持鸿洞。赠玉珪长尺四寸,荐以紫巾,广袤各三寸,缇里,赤纁周缘;赠币,玄三纁二,各长尺二寸,广充幅。皇帝进跪,临羡道房户,西向,手下赠,投鸿洞中,三。东园匠奉封入藏房中。太常跪曰“皇帝敬再拜,请哭”,大鸿胪传哭如仪。太常跪曰“赠事毕”,皇帝促就位。容根车游载容衣。司徒至便殿,并{殸车}骑皆从容车玉帐下。司徒跪曰“请就幄”,导登。尚衣奉衣,以次奉器衣物,藏于便殿。太祝进醴献。凡下,用漏十刻。礼毕,司空将校复土。
皇帝、皇后以下皆去粗服,服大红,还宫反庐,立主如礼。桑木主尺二寸,不书谥。虞礼毕,祔于庙,如礼。
先大驾日游冠衣于诸宫诸殿,群臣皆吉服从会如仪。皇帝近臣丧服如礼。醳大红,服小红,十一升都布练冠。醳小红,服纤,醳纤,服留黄,冠常冠。近臣及二千石以下皆服留黄冠。百官衣皂。每变服,从哭诣陵会如仪。祭以特牲,不进毛血首。司徒、光禄勋备三爵如礼。
太皇太后、皇太后崩,司空以特牲告谥于祖庙如仪。长乐太仆、少府、大长秋典丧事,三公奉制度,他皆如礼仪。
合葬:羡道开通,皇帝谒便房,太常导至羡道,去杖,中常侍受,至柩前,谒,伏哭止如仪。辞,太常导出,中常侍授杖,升车归宫。已下,反虞立主如礼。诸郊庙祭服皆下便房。五时朝服各一袭在陵寝,其余及宴服皆封以箧笥,藏宫殿后阁室。
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薨,皆令赠印玺、玉柙银缕;大贵人、长公主铜楼。诸侯王、贵人、公主、公、将军、特进皆赐器,官中二十四物。使者治丧,穿作,柏椁,百官会送,如故事。诸侯王、公主、贵人皆樟棺,洞朱,云气画。公、特进樟棺黑漆。中二千石以下坎侯漆。朝臣中二千石、将军,使者吊祭,郡国二千石、六百石以至黄绶,皆赐常车驿牛赠祭。宜自佐史以上达,大敛皆以朝服。君临吊若遣使者,主人免绖去杖望马首如礼。免绖去杖,不敢以戚凶服当尊者。自王、主、贵人以下至佐史,送车骑导从吏卒,各如其官府。载饰以盖,龙首鱼尾,华布墙,纁上周,交络前后,云气画帷裳。中二千石以上有辎,左龙右虎,朱鸟玄武;公侯以上,加倚鹿伏熊。千石以下,缁布盖墙,鱼龙首尾而已。二百石黄绶以下至于处士,皆以簟席为墙盖。其正妃、夫人、妻皆如之。诸侯王,傅、相、中尉、内史典丧事,大鸿胪奏谥,天子使者赠璧帛,载日命谥如礼。下陵,群臣醳粗服如仪,主人如礼。
赞曰:大礼虽简,鸿仪则容。天尊地卑,君庄臣恭。质文通变,哀敬交从。元序斯立,家邦乃隆。
志第七 祭祀上
光武即位告天 郊 封禅
祭祀之道,自生民以来则有之矣。豺獭知祭祀,而况人乎!故人知之至于念想,犹豺獭之自然也,顾古质略而后文饰耳。自古以来王公所为群祀,至于王莽,《汉书·郊祀志》既著矣,故今但列自中兴以来所修用者,以为《祭祀志》。
建武元年,光武即位于鄗,为坛营于鄗之阳。祭告天地,采用元始中郊祭故事。六宗群神皆从,未以祖配。天地共犊,余牲尚约。其文曰:“皇天上帝,后土神祇,瞔顾降命,属秀黎元,为民父母,秀不敢当。群下百僚,不谋同辞。咸曰王莽篡弑窃位,秀发愤兴义兵,破王邑百万众于昆阳,诛王郎、铜马、赤眉、青犊贼,平定天下,海内蒙恩,上当天心,下为元元所归。谶记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修德为天子。’秀犹固辞,至于再,至于三。群下曰:‘皇天大命,不可稽留。’敢不敬承!”
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雒阳城南七里,依鄗。采元始中故事。为圆坛八陛,中又为重坛,天地位其上,皆南乡,西上。其外坛上为五帝位。青帝位在甲寅之地,赤帝位在丙巳之地,黄帝位在丁未之地,白帝位在庚申之地,黑帝位在壬亥之地。其外为壝,重营皆紫,以像紫宫;有四通道以为门。日月在中营内南道,日在东,月在西,北斗在北道之西,皆别位,不在群神列中。八陛,陛五十八醊,合四百六十四醊。五帝陛郭,帝七十二醊,合三百六十五醊。中营四门,门五十四神,合二百一十六神。外营四门,门百八神,合四百三十二神。皆背营内乡。中营四门,门封神四,外营四门,门封神四,合三十二神。凡千五百一十四神。营即壝也。封,封土筑也。背中营神,五星也,及中官宿五官神及五岳之属也。背外营神,二十八宿外官星,雷公、先农、风伯、雨师、四海、四渎、名山、大川之属也。
至七年五月,诏三公曰:“汉当郊尧。其与卿大夫、博士议。”时侍御史杜林上疏,以为“汉起不因缘尧,与殷、周异宜,而旧制以高帝配。方军师在外,且可如元年郊祀故事”。上从之。语在《林传》。
陇、蜀平后,乃增广郊祀,高帝配食,位在中坛上,西面北上。天、地、高帝、黄帝各用犊一头,青帝、赤帝共用犊一头,白帝、黑帝共用犊一头,凡用犊六头。日、月、北斗共用牛一头,四营群神共用牛四头,凡用牛五头。凡乐奏《青阳》、《朱明》、《西皓》、《玄冥》,及《云翘》、《育命》舞。中营四门,门用席十八枚,外营四门,门用席三十六枚,凡用席二百一十六枚,皆莞簟,率一席三神。日、月、北斗无陛郭醊。既送神,燎俎实于坛南巳地。
建武三十年二月,群臣上言,即位三十年,宜封禅泰山。诏书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气满腹,吾谁欺,欺天乎?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何事污七十二代之编录!桓公欲封,管仲非之”若郡县远遣吏上寿,盛称虚美,必髡,兼令屯田。”从此群臣不敢复言。三月,上幸鲁,过泰山,告太守以上过,故承诏祭山及梁父。时,虎贲中郎将梁松等议:“《记》曰‘齐将有事泰山,先有事配林’,盖诸侯之礼也。河岳视公侯,王者祭焉。宜无即事之渐,不祭配林。”
三十二年正月,上斋,夜读《河图会昌符》曰:“赤刘之九,会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于承!诚善用之,奸伪不萌。”感此文,乃诏松等复案索《河》、《雒》谶文言九世封禅事者。松等列奏,乃许焉。
初,孝武帝欲求神仙,以扶方者言黄帝由封禅而后仙,于是欲封禅。封禅不常,时人莫知。元封元年,上以方士言作封禅器,以示群儒,多言不合古,于是罢诸儒不用。三月,上东上泰山,乃上石立之泰山颠。遂东巡海上,求仙人,无所见而还。四月,封泰山。恐所施用非是,乃秘其事。语在《汉书·郊祀志》。
上许梁松等奏,乃求元封时封禅故事,议封禅所施用。有司奏当用方石再累置坛中,皆方方尺,厚一尺,用玉牒书藏方石。牒厚五寸,长尺三寸,广五寸,有玉检。又用石检十枚,列于石傍,东西各三,南北各二,皆长三尺,广一尺,厚七寸。检中刻三处,深四寸,方五寸,有盖。检用金缕五周,以水银和金以为泥。玉玺一方寸二分,一枚方五寸。方石四角又有距石,皆再累。枚长一丈,厚一尺,广二尺,皆在圆坛上。其下用距石十八枚,皆高三尺,厚一尺,广二尺,如小碑,环坛立之,去坛三步。距石下皆有石跗,入地四尺。又用石碑,高九尺,广三尺五寸,厚尺二寸,立坛丙地,去坛三丈以上,以刻书。上以用石功难,又欲及二月封,故诏松欲因故封石空检,更加封而已。松上疏争之,以为“登封之礼,告功皇天,垂后无穷,以为万民也。承天之敬,尤宜章明。奉图书之瑞,尤宜显著。今因旧封,窜寄玉牒故石下,恐非重命之义。受命中兴,宜当特异,以明天意”。遂使泰山郡及鲁趣石工,宜取完青石,无必五色。时以印工不能刻玉牒,欲用丹漆书之;会求得能刻玉者,遂书。书秘刻方石中,命容玉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