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1年,秦王政“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海内”,[1]以气吞山河的英雄气概,先后用不到十年的时间,相继兼并韩、魏、楚、赵、燕、齐六国,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统一的王朝,开创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新格局。
秦王朝的统一事业,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几个世纪以来中国人的共同向往和共同追求。自从周王室式微,特别是战国以来,诸侯纷争,称雄割据,人民深受战争动乱之苦,迫切要求重建统一的国家,以便有一个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秦朝的统一战争迎合了人们的这一想法,“元元黎民,得免于战国”。[2]因此,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结束春秋战国以来几百年诸侯混战的局面,在广袤的疆域里建立起统一的大帝国。
军事的统一迅速得以实现,但如何巩固这一军事上的统一,就已不是单靠军事的力量所能完全解决得了的。秦王朝的统治者们清醒地看到了这一点,于是秦王朝在依靠军事上的实力实现政治上的统一的同时,便着手进行全国的法令、文字、货币、度量衡的统一工作,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以期将一个幅员广阔、人口众多、风俗各异的国家置于皇帝一人的统治之下,并以期建立千古一系的不朽伟业。这便不得不涉及到政治的统一与文化的统一等相关联的问题。
相对说来,政治的统一为文化的统一创造了必要的条件。文化方面的某些制度、设施完全可能因政治势力的干预而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但是,文化的运动毕竟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运动,它的某些方面,诸如人们的文化心理素质、思维习惯等深层结构,往往并不因政治的变化而发生显著的变化。事实上,秦帝国的建立毕竟是仅仅依靠武力的征服,其政治上的变动过速过剧,也不可否认超越了人们心理上的实际承受能力。因此,当秦王朝积极从事文化方面的变革与统一时,博士淳于越便明确表示反对,提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3]期望秦王朝决策者在制定文化政策时,充分考虑和尊重已有的文化传统,在保持社会秩序持久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渐进的变革。
然而,秦王朝的建立毕竟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已有的成功使统治者相信包括文化传统在内的所有一切都是可以依靠强权加以征服的。于是,当有人提出尊重历史传统在刚刚征服的边远地区立诸侯以卫社稷时,“群臣皆以为然”,独重臣李斯持有异议。李斯认为,“周武王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4]这就将原本正确的理论推向极端,以为在帝国内部,不仅政治、经济要统一,文化要统一,而且包括人们的意识、思想都应该统一在帝国的根本原则下。
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的想法在中国由来已久。早在百家争鸣最为激烈的战国时代,各个学派之间相互攻击辩难,除了探讨真知的目的外,显然都期望以己之道以易天下,将自己的学说作为统一的纲领。孟子的所谓“定于一”[5],荀子的所谓“法后王,一制度”,[6]韩非的所谓“圣人执要,四方来效”[7]以及庄子对“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的抱怨[8]在在都蕴含着先秦诸子对思想统一、意志统一的渴望与追求,只是鉴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他们的思想并没有得以实现而已。
秦王朝统一帝国的建立,为文化上、思想意识上的统一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统一帝国能否真的成为万世一系的盛事伟业,在相当程度上也确实有赖于能否使全体社会公众建立共识,具有统一的意识和统一的思想。在帝国最高统治者看来,如果天下有“异意”,允许人们各是其是,各非其非,那就有可能导致帝国的崩溃与瓦解。因此帝国统治者们真诚信奉的“安宁之术”,就是被李斯一语破的的所谓“天下无异意”的统治信条,就是尽一切可能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他们相信,“王者执一而为万物正,军必有将,所以一之也;国必有君,所以一之也;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天子必执一,所以专之也。”[9]
秦王朝统治者的这一指导思想,从理论上说并没有根本性的错误。任何社会如欲求得持续性的稳定与发展,无疑都有赖于社会成员共识的确立。问题在于,这种共识的确立必须基于当时的社会生活状况,必须充分考虑到已有的文化传统。因为对任何一个民族来说,文化传统决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或可以武力废除的外在形式,而是这个民族得以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因。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庞大国度里,不论中央政权的政治、军事、经济的实力有多么强大,只要人们生存的物质条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任何文化统一的愿望总要落空。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必然导致文化发展的实际结果与文化统一者的主观愿望相反。在中国传统社会条件下,帝国文化政策的正确选择,似乎应该是充分尊重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在不可能根本动摇、推翻帝国的前提下,允许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地区采取不同的文化政策,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允许知识分子在一定范围内的灵活的言论自由,从而使知识分子所惯有的怨气、不满有正常的发泄渠道。这样或许较文化专制主义更能有效地维护帝国的统一和稳固。
然而,秦王朝的统一成就毕竟来得太快,使统治者无法从容地选择一种什么样的思想作为治国的根本方略。固有的思维定势使他们觉得文化的发展和政治的统一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于是便采取强硬的思想管制政策,于是便有焚书、坑儒两大虐政的发生。
焚书事件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从现有的资料看,起因和结局似乎并没有多少必然的联系。是年,秦始皇大宴群臣,仆射周青臣等七十余人前为寿,对秦始皇歌功颂德,说了诸如“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等等虽说略嫌过头,但也有某些事实根据的颂扬话。
这些话,作为“颂词”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但博士淳于越听了之后却大不以为然。他当面反驳道:“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无拂弼,何以相救哉?”俨然以为秦王朝的巩固与发展不是对旧制度的彻底破坏,而应该是在旧有的政治、文化基础上的存旧图新,进行渐进的变革,充分利用旧有的文化资源以及旧有的传统和手段。
淳于越的话确实具有一种“文化保守主义”或者说复古主义的倾向,但其主观目的似乎并不是要否定秦王朝的统一事业。恰恰相反,淳于越之所以提出这些问题,而是出于对秦王朝能否持续发展的深沉忧虑。他不惜自身安危向统治者提出的忠告,是明明白白的“第二种忠诚”。作为最高统治者面对这种忠告应该抱有冷静的态度,从善如流,择善而从。
对淳于越的意见,秦始皇并没有怎样责怪。倒是丞相李斯对此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并将问题推向极端。他说:“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相反也,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李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羽】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箧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者】,以吏为师。”[10]这就是焚书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
李斯的理论就其前提而言,无疑是正确的,具有进化、变化的思想倾向。但其推论则是错误的。因为政治上的统一并不意味着思想意识的必然统一,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在任何一种社会条件下,人们面对同一事物,往往会产生不同的认识和想法,这是极为正常的认识现象。而且,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说,思想的专制与独裁,并不是一个政权强大的正常表现。恰恰相反,它是这个政权极端虚弱和自我恐惧的心情的必然流露。在李斯之前很久,聪明的统治者就已经认识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面对社会公众对政治及政权的非议,正确的方针是疏导,而不是堵塞。很显然,李斯的理论是中国政治学说史上的一次大倒退。
思想专制的结果从表面上看或许有助于消除言人人殊的混乱现象,但其实际后果则势必加重思想异端的潜流与再生,使政府的权威严重下降,信用极度减低,合作者越来越少,离心者日益增多。因此当政府一旦遇到风浪与挫折,这些本可与政府同舟共济的人则势必站到政府的对立面,促进政府的危机与崩溃。我们看到,在秦末混乱的政治局面中,之所以有那么多知识分子投奔“革命”[11],其根本原因也只在秦王朝的文化高压政策。这一点正如司马迁所揭示的那样:“及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陈涉起匹夫,驱瓦合适戍,旬日以王楚,不满半岁竟灭亡,其事至微浅,然而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往委质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12]这便是秦王朝文化高压政策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至于对政府的不信任与离心者日多的现象,在焚书之事发生之后也有明显的表现,并由此演化成严重的坑儒事件。
焚书之后,侯生、卢生曾私下议论:“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等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13]于是侯生与卢生乃结伴远逃他乡。
侯生、卢生的不合作,本应该引起统治者的警醒。然而,等秦始皇得知这一情况后,不仅毫无反省之意,反而变本加厉,采取更为严厉的思想管制乃至人身摧残政策。秦始皇针对侯、卢事件说:“吾前收天下书中不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炼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芾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以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14]于是秦始皇下令将尚在咸阳的诸生犯禁者460人全部坑杀,以为如此便可以天下无虞,太平永久。这就是历史上闻名的坑儒事件。
以焚书坑儒为标志的秦王朝文化高压政策,其基本出发点无疑在于期望随着政治上的统一而统一文化,统一学术,统一思想,统一人们的意志,以利于巩固和发展政治上的统一与稳定。这种政策固然能够收得一时之效,但从长远的观点看则是根本不可取的。我们看到侯生、卢生私议所揭露的事实,以及他们不愿与政府继续合作的实际行为,已充分表明秦王朝文化高压政策在知识分子心理层面投下的阴影。整个社会普遍畏惧以言获罪,举国上下都在看着最高统治者的脸色说假话,那么,这个政权还会长久吗,还有希望吗?
不久,侯生被缉拿归案。他在临刑前与秦始皇的一段对话,不仅深刻地披露了这一批知识分子的真实心迹,而且也准确地预示了秦王朝必然迅速灭亡的悲剧性命运和内在原因。对话不长,节录如次:
秦始皇曰:“老虏不良,诽谤而主,乃敢复见我!”
侯生仰台而言曰:“臣闻知死必勇。陛下肯听臣一言乎?”
始皇曰:“若欲何言,言之。”
侯生曰:“臣闻禹立诽谤之木,欲以知过也。今陛下奢侈失本,**佚趋末。……所以自奉丽靡烂漫,不可胜极。黔首匮竭,民力殚尽,尚不自知。又急诽谤,严威克下。下暗上聋,臣等故去。臣等不惧臣之身,惜陛下之亡耳!闻古之明王,食足以饱,衣足以暖。……今陛下之**,万丹朱而千昆吾、桀、纣,臣恐陛下之十亡也而曾不一存。”
始皇默然久之,曰:“汝何不早言?”
侯生曰:“陛下之意,方乘青云;飘摇于文章之观,自贤自健,上侮五常,下凌三王,弃素朴,就末枝。陛下亡征见久矣。臣等恐言之无益,而自取死,故逃而不敢言。今臣必死,故为陛下陈之。虽不能使陛下不亡,欲使陛下自知也。”
始皇曰:“吾可以变乎?”
侯生曰:“形已成矣!陛下坐而待亡耳!若陛下欲更之,能若尧与禹乎?不然,无冀也。陛下之佐又非也。臣恐变之不能存也。”[15]
作为社会中坚的知识分子发现了问题而惧死不敢言,固然是知识分子的失职;但从秦王朝的文化政策上来检讨,则是文化高压政策的必然结果。
更有甚者,这些原因与结果互为交织,恶性循环:文化高压引起知识分子的离心与不合作;知识分子的离心与不合作,激化了知识分子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政府必然采取更严厉的高压政策;政府更严厉的高压政策则又必然导致知识分子更加离心乃至反叛与反抗。……如此循环不已,最终只能是政府自食恶果。焚书引发的侯、卢事件,侯、卢事件引发的坑儒灾难,以及由此二者所引发的缙绅先生往归陈王,都生动地说明了文化政策不仅仅关涉文化本身,而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一个王朝,乃至整个民族的命运。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秦王朝二世而亡,除了其他复杂的内外在条件外,而以文化统一、学术统一、思想意志统一为基点的文化政策上的重大失误,恐怕未始不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16]
[1]贾谊:《过秦论》.
[2]《汉书·严安传》。
[3]《史记·秦始皇本纪》。
[4]《史记·秦始皇本纪》。
[5]《孟子·梁惠王上》。
[6]《荀子·非十二子》。
[7]《韩非子·扬权》。
[8]《庄子·天下篇》。
[9]《吕氏春秋·执一》。
[10]《史记·秦始皇本纪》。
[11]郭沫若:《秦楚之际的儒者》,《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585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
[12]《史记·儒林列传》。
[13]《史记·秦始皇本纪》。
[14]《史记·秦始皇本纪》。
[15]《说苑·反质》。
[16]参见马勇:《李斯的思想品格与秦文化政策的得失》,《齐鲁学刊》199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