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旧中国是没有这一种职业的,可说是个舶来品了。在旧中国只有一种叫作讼师,讼师是什么呢?说他是舞文弄法,包揽词讼,为国家所禁止,为社会所不齿,称之为刀笔吏、恶讼师。律师则大不然,那就是为国家所尊崇,社会所仰仗了。这两者如何去辨别呢?自然是一正一邪,一善一恶了。但我也听民间传诵,一个讼师,与官场奋斗,出神入化,平反了一个冤狱。我也见近代新闻,一个律师受豪强指使贪赃枉法,诬害许多良民。那么所谓律师与讼师者,也不过仅一字之差而已。

话休烦絮,我且谈谈上海的律师界。向来中国人打官司,没有请过律师的,有之则自上海租界始。但最初也只有外国律师,没有中国律师,因为他们洋人与洋人打官司,自有他们外国的法律,非请外国律师不可,但后来华洋交涉频繁,尤其租界里,中国人与中国人的交涉也多起来了,渐也有了中国律师。可是凡有大讼案,中国人还是请教外国律师的,惹得他们搭臭架子,乱敲竹杠。辛亥革命以后,中国律师渐渐多起来了,提倡司法独立,各大都市,也设立了法院。及至民国十六年(一九二七年)以来,上海特别市政府成立,会审公廨收回,设立特区地方法院后,那时候到上海来当律师的,不是说多于过江之鲫,真似大群的散巢之蜂了。

我是不深明法律的,清代的《大清律例》既不曾看过,民国的《六法全书》也不曾读过,不过身为新闻记者,这普通的常识,终要知道一点的吧!谁知后来的许多名律师的,竟有连这一点儿常识也没有,凡为律师者,不仅要精通法理,而且也要敷佐文理,这一班律师先生,竟文字也不甚了了,至于外国文,更不必说了,他们本没有资格涉及国际交涉词讼的。为什么造成这一班庸才呢?讲起来也就有种种理由呢。

我在上海认识了不少律师,这也有几种原因:第一,上海的律师是自由职业,不是像有些国家,放出官家面孔,什么“皇家大律师”等名称。他们也喜与新闻记者亲近,有时也要与报界有所联系。第二,上海的律师,在开业以后先是要有人来请教,但也不能像一个商家那样,登大广告,发宣传品,有失律师身份。于是只有用交际之法,请客宴会,拉拢朋友,我就常常被他们拉去做座上之客了。第三,我为什么常做座上客呢?原来上海的律师,以江苏省人为多,浙江省人次之,而江苏省中尤以苏州人为多,有的本来是亲戚朋友,现在是律师了,也是常常要找到我的。

我最先所认识的律师,都是有高才卓识的,他们都是从西洋法政大学毕业回来的。日本早稻田一派也不弱,因为他们于中国文学早有了根底的。我早先识得的一位朱斯芾律师,他号榜生,湖州人,年纪在三十岁左右,为人颇潇洒俊逸,他也是世家子,那个时候,中国律师上海还不多呢。不过他开业以来,先把基础打好,什么是基础呢?先要找几家常年主顾如富商大户的作为后援。朱榜生便是如此,据我所知,他的同乡南浔张家便是他的长年主顾。平时是法律顾问,每年送他若干钱,如果是一场官司,不论是原告、被告,要他出庭辩护的,也规定律师费为一千元。因为产业多,钱债的纠纷亦随之而起,只要一年有几场官司打,律师的经济就可以无虞了。

朱榜生还有“护花律师”的艳誉,他也是出入花丛的人,上海堂子里叫他朱二少。但是有许多孤苦女娃堕落在风尘中,受尽虐待,得以解脱的,全仗他的法力。先是有不自由的姊妹花,知道他是位名律师,暗暗地乞求他拯救她们在苦海中,他也心中颇怜悯之。有一天,有一个十五岁雏妓,涕泣向他道:“朱二少!救救我!我的假母(鸨母)强要我给一个五十多岁粗野军官**(初次**),我死也不愿意。”

朱榜生觉得这事不大好办,但也可怜她,想了一想,因说道:“你明天上午,捉一个空,到我事务所里,给你谈谈,或者可能有一个办法。”便把事务所的地址给了她。

明天上午,她去事务所了,朱律师摊开一个记事簿来,便问:“你是哪里人?亲生父母在哪里?怎样地到上海来做妓女的?详细地说一说。”那雏妓道:“我是南京人,家在南京,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家里穷得没有饭吃,把我卖出来,有一个专做贩卖人口的老太婆,把我贩卖到上海堂子里来的。”朱律师道:“现在你想怎么样呢?是不是可以回到亲生母那里去呢?”她说:“不!契约订定断绝关系,我也不知道亲生母现在哪里,我是九岁就卖出来的。”朱律师皱眉道:“你得自己想一想:你出来了怎么样?虽然假母从前虐待你,但是到底有吃有住,最时髦的衣裳给你穿,最珍贵的珠宝给你戴。你要出来以后,一无所有,你能自己独立吗?”

那雏妓只是垂泪不语。朱律师道:“你要坦白地说一说,你的客人中,有没有相爱的人,可以帮你的人吗?”她涨红了脸道:“有是有一人,他说很喜欢我,很爱我。”朱律师问是谁?她说:“是郑大少,杭州人,他虽然如此说,不知是否真心。”朱律师道:“好!那么三天后,你来听回音。”原来朱二少与郑大少,也是老朋友,于是朱榜生约了郑君来,和他商谈一切,他说:“这女孩子,在堂子里还算有志气的,她说你很喜欢她,我已答应她办这事了,但必须你帮忙不可。”郑君问:“怎样地帮忙呢?”他说:“简单得很,她是从妓院里一个人光身出来,既无食,又无住,一切她的生活费用,都要你担任,直到案子结束。你是有钱的人,应当不在乎的。”郑君道:“说出来不好听,人家说我包一个妓女。”榜生道:“这是秘密的,我不说出,人家不会知道。”于是郑君允诺而去。

明天,那个雏妓来听回音了,朱律师道:“我和你的郑大少已商量好,明天你就可以出来,住到我一个指定的旅馆里去。但是他们给你漂亮的衣服,珍贵的首饰,一概不能带出来,只好穿一身家常衣服,不然,他们可以告你卷逃。到了旅馆里,只要说朱律师定下来的,他们自会招呼你到某一个你一人独居的房间,不要走出来露面。你的饮食、零用等等,也由旅馆里处理,你不必花钱。告诉你,一切都是郑大少出钱给你安排的,可是在这个期间,郑大少不能和你见面,要等你这案子结束后,方可与你相会。听我说话,放心点,去吧!”

且说那个雏妓,这天悄悄地走出了妓院,院中人都没有觉察。及至晚上,叫堂差来了,却不见她。假母大阿嫂骂道:“这几天子阿囡生意好一点,就**极了,又是同什么小姊妹看电影去了。”到了深夜,还不见她回来,一夜不归,便疑心她逃走了。暂时又不敢报告捕房,查问审讯,添出许多麻烦,而且于生意上更有许多窒碍。正惶惑间,朱二少的律师信来了,信中说:“你们的小阿囡,投奔到我这里来,说你们虐待她,强迫她和一个不愿意的人睡觉,破坏她的贞操,要求法律起诉。你们来一个人,试行谈判。”

妓院主任(这个名称,上海小报题出来的)大阿嫂见信,大为跳脚,说是:“小阿囡哪里想得出这个主意,一定是那个拆白党恶讼师,把她拐骗去了,我要和他去拼命。”便到朱律师事务所里去大闹,嚷说:“小阿囡是我的女儿,虽然不是亲生的,是用大红帖子写了文契(按:即卖身文契),过继过来,也和亲生的一样。什么强迫和不愿意的人睡觉,那是我们堂子里‘点大蜡烛’(即“**”,古文中称之为“梳拢”,日本文中名为“**权”),是光明正大的事,朋友们还要饮酒道贺呢。”朱律师起初只是闷声不响,等她闹过以后,便问她道:“你说用大红帖子写了文契,把她过继过来的,那你出了多少钱呢?”她道:“不是白花花出了八十块大洋吗?你若不信,我可以把文契拿给你看。”朱律师笑笑,又问:“那么这个**客人,允许给你多少钱?”她想夸示一番,一想不好,便道:“那还没有讲定妥呢!”

朱律师至此板起面孔来说道:“我是当律师的,依法为人代理诉讼事件。现在明白地对你说,你已犯了两种罪。你说:这个小阿囡,是你用了大红帖子写了文契过继过来的,付了他们八十元。告诉你:这个文契,就叫作卖身文契,你说过继做女儿,怎么将她做妓女呢?你这个罪名就叫‘卖良为娼’。你说堂子里‘点大蜡烛’是个光明正大的事,法律上可不像你所说的,一个女人,如果不愿与这个男子奸宿,而强制执行,这便叫作‘强奸’。对于未成年的女子**,‘虽和同强’,你的小阿囡,还只有十五岁呢。你就是出卖她童贞的人,就这两个罪名,你吃得消吗?关进监狱里就有你的份了。”

那个老太婆急吼吼说道:“嗳呀!那是小阿囡答应的呀。请你叫小阿囡出来,我可以问她。”朱律师道:“你威逼她,她只好答应,何以现在又不愿呢?她此刻不能和你见面,我有保护她的责任。”他见这老太婆不敢再倔强,便缓和其词地说道:“本来我这状子一进去,巡捕房就到你生意上捉人了。不过你的小阿囡还顾怜你,说是不要太难为你,害你坐监牢,吃官司,所以先招你来问问,有可以和解的方法,这官司就可以不打了。”那老太婆道:“朱二少!朱律师!你也是很体谅人的。这小阿囡还是九岁到我那里的,真是一个黄毛丫头,养到了现在,刚刚有些出秀,我的棺材本,就靠在她身上,不想她竟没有良心。”

朱律师道:“你的造孽钱也已赚得不少了,还说什么棺材本吗?现在对你只有两条路,第一,小阿囡是不再和你有什么母女关系了,也不再到你这个生意上来了,你把这张当年的卖身文契交出来,另立一张脱离关系的字据。第二,要是你不服的话,我们就起诉,听候法官如何判断了。你或者和人要商量一下,三天内听你回音。”那个妓院主任,只得悻悻然去了。

朱榜生那天招来了郑大少,说道:“这事可以解决了,但小阿囡如何处置之法,是你的责任。再有,那个假母,是用八十块钱,把她买来的,养了她也有五六年了,刚刚出道,这回是做了蚀本生意。我想点缀她一下,给她四百元,收回卖身文契,我们都是吃花酒的朋友,不要做得太绝。不过这四百块钱我要派你出,你大少爷不在乎此,我的律师费,已经为你们牺牲了。”郑大少只得答应了。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后来这个雏妓终究是嫁了郑大少爷去。此事结束以后,为朋辈所传闻,都说朱律师办得好,办得痛快。传及花界姊妹中,都说我们要跳出火坑,除非找朱二少,他是我们救星。因此如法炮制的又有数起。于是“护花律师”之名大震于花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