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小序云:

讽执政也。

寅恪案:元和四年时,三公及宰相凡五人。其中郑??裴垍李藩三人皆不应为乐天所讥诮,而新乐府司天台一篇则专诋杜佑,是则此篇之所指言者,其唯于??乎?

新唐书陆贰宰相表中(旧唐书壹肆宪宗纪上同。)云:

元和三年九月庚寅山南东道节度使检校尚书左仆射于??守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寅恪案:据此,知于??之拜相与乐天之作诗,其时间相距甚近也。旧唐书壹伍陆于??传(新唐书壹柒贰于??传同。)略云:

贞元十四年为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观察[使]。于是广军籍,募战士,器甲犀利,僴然专有汉南之地。于是公然聚敛,恣意虐杀,专以凌上威下为务。及宪宗即位,威肃四方,??稍戒惧,以第四子季友求尚主,宪宗以长女永昌公主降焉。其第二子方,屡讽其父归朝,入觐,册拜司空平章事。

国史补中(新唐书壹柒贰于??传略同。)云:

襄州人善为漆器,天下取法,谓之襄样。及于司空??为帅,多酷暴。郑元镇河中,亦虐。远近呼为襄样节度。

寅恪案:于??居镇骄蹇,迫于事势,不得已而入朝。虽其执政原是虚名,但以如是人而忝相位,固宜讥讽也。

白氏长庆集肆壹论于??裴均状(于??裴均欲入朝事宜。)云:

且于??身是大臣,子为驸马,性灵事迹陛下素谙。一朝到来,权兼内外。若绳以规制,则必失君臣之心。若纵其作为,则必败朝廷之度。

同书同卷论于??所进歌舞人事宜状云:

于??自入朝来,陛下待之,深得其所。存其大体,故厚加宠位。知其性恶,故不与威权。

寅恪案:乐天于于??入朝以前,已有痛诋之语,在其入朝以后,复于奏状中言其「性恶」,是不满于于??可知。然则谓此篇为专指于??者,亦不足怪矣。

诗中「官牛官牛驾官车。浐水岸边般载沙」「载向五门官道西。绿槐阴下铺沙隄」者,盖拜相之仪制,如国史补下云:

凡拜相,礼绝班行,府县载沙填路,自私第至于城东街,名曰沙隄。

者,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