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贡端午铸镜事,旧籍所载颇多,兹择录其有关者如下:
旧唐书壹贰德宗纪上云:
[大历十四年六月]己未,扬州每年贡端午日江心所铸镜,幽州贡麝香,皆罢之。
国史补下(参酉阳杂俎前集叁贝编僧一行穷数有异术条,容斋五笔端午帖子词条,及异闻录唐天宝三载五月初五日进水镜一面条。)云:
扬州旧贡江心镜,五月五日扬子江中所铸也。或言无有百炼者,或至六七十炼,则已易破难成,往往有自鸣者。
此篇「我有一言闻太宗」以下至篇末一节,据贞观政要第叁论任贤篇魏征条(旧唐书柒壹新唐书玖柒魏征传同。)云:
太宗后尝谓侍臣曰,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因泣下久之。
寅恪案:此篇疑亦是乐天繙检贞观政要及太宗实录以作七德舞时,采摭其余义而成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