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垂此篇诗旨如何,不可考见。微之和其诗,则意主治民不扰,使之遂性,以臻无为之治。所谓:

乃知养兽如养人,不必人人自敦奖,不扰则得之于理,不夺有以多于赏。脱衣推食衣食之,不若男耕女令纺。尧民不自知有尧,但见安闲聊击壤。前观驯象后观犀,理国其如指诸掌。

是也。微之是篇,议论稍繁,旨意亦略嫌平常,似不如乐天此篇末数语,俯仰今昔,而特以为善难终为感慨之深挚也。陆放翁剑南诗稿壹新夏感事诗云:

圣主不忘初政美,小儒唯有涕纵横。

盖与乐天此篇有同感而深得其旨矣。考旧唐书壹叁德宗纪下略云:

史臣曰,德宗皇帝初总万机,励精治道,思政若渴,视民如伤。凝旒廷纳于谠言,侧席思求于多士。其始也,去无名之费,罢不急之官。出永巷之嫔嫱,放文单之驯象。减太官之膳,戒服玩之奢。解鹰犬而放伶伦,止榷酤而绝贡奉。百神咸秩,五典克从。御正殿而策贤良,辍廷臣而治畿甸。此皆前王之能事,有国之大猷,率是而行,夫何敢议。一旦德音扫地,愁叹连甍,果致五盗僭拟于天王,二朱凭陵于宗社。奉天之窘,可为涕零。罪己之言,补之何益。所赖忠臣戮力,否运再昌。虽知非竟逐于杨炎,而受佞不忘于卢杞。用延赏之私怨,夺李晟之兵符。取延龄之奸谋,罢陆贽之相位。知人则哲,其若是乎?贞元之辰,吾道穷矣。

据此,白诗措辞微婉,与史臣书事直质者殊异,此或亦昔人所谓诗与春秋经旨不同之所在欤?

关于德宗放驯象事,杜阳杂编上云:

宏词独孤绶,所司试放驯象赋,及进其本,上(德宗)自览考之,称叹得人。因吟其句曰,化之式孚,则必受乎来献。物或违性,斯用感于至仁。上以绶为知去就,故特书第三等。先是代宗朝文单国累进驯象三十有二。上即位,悉令放之于荆山之南。而绶不斥受献,不伤放弃,故赏其知去就焉。

又旧唐书壹贰德宗纪上略云:

[大历十四年五月]癸亥即位于太极殿。闰[五]月丁亥,诏文单国所献舞象三十二,令放荆山之阳。

寅恪案:德宗即位于大历十四年五月,放驯象即在是年闰五月,但大历为代宗年号,故乐天以德宗初次改元之建中为言,其实非建中元年也。(参刘文典先生群书斠补。)又旧纪所谓「放于荆山之阳」者,据通鉴贰贰伍唐纪德宗纪大历十四年闰五月命纵驯象于荆山之阳条胡注云:

此禹贡所谓导汧及岐至于荆山者,唐属京兆府富平县界。

然则诗云「驯象生还放林邑」,及注云「放归南方」,皆有所误会也。

关于驯犀冻死事,旧唐书壹叁德宗纪下略云:

[贞元九年]十月癸酉,环王国献犀牛,上令见于太庙。十二年十二月己未,大雪平地二尺,竹栢多死。环王国所献犀牛,甚珍爱之,是冬亦死。

寅恪案:贞元九年岁次癸酉,十二年岁次丙子,元氏长庆集贰肆驯犀篇引李传云:

贞元丙子岁南海来贡。至十三年冬苦寒,死于苑中。

而乐天此篇注中「贞元丙戌」,固应如汪立名之言改为丙子,但「贞元十三年」亦应依旧唐书德宗纪改为「贞元十二年」,则汪氏所未及知者也。

诗云:

驯犀驯犀通天犀,躯貌骇人角骇鸡。

者,抱朴子壹柒内篇登涉云:

通天犀角有一赤理如??,有自本彻末。以角盛米,置群鸡中,鸡欲啄之,未至数寸,即惊退却,故南人或名通天犀为骇鸡犀。

是也。

诗云:

上嘉人兽俱来远。蛮馆四方犀入苑。

寅恪案:诗所谓「蛮馆四方」者,即唐六典壹捌典客署典客署令条注云:

[隋]于建国门外置四方馆,以待四方使客,各掌其方国及互市事。皇朝以四方馆隶中书。

及唐两京城坊考壹承天门街之西宫城之南第二横街之北条云:

从东第一中书外省,次西,四方馆。(隋曰谒者台,即诸方通表通事舍人受事之司。)

者是也。

复次,此篇诗句,如:「?以瑶??鏁以金。故乡迢递君门深。海鸟不知钟鼓乐,池鱼空结江湖心。」亦乐天自比之词。又「一入上林三四年」句,则驯犀于贞元九年十月入献,十二年十二月冻死,实在苑中四年有余,而乐天于元和二年十一月入翰林,至作此篇时在元和四年,亦与驯犀在苑中之岁月约略相近。故此句比拟尤切,词意相关,物我俱化。乐天之诗才,实出微之之上。李公垂之叹服其歌行,固非无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