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源流作者于其书第捌卷自述其世系(文津阁本蒙古源流捌第叁页。以下征引此书,页数悉依文津阁本,不别注明。)云:

右翼之库图克台彻辰洪台吉之长姪巴图洪台吉之子萨纳囊台吉甲辰年生。(即明万历三十二年。西历一千六百零四年。)年十一岁,因系六国肇兴道教人之后裔,指伊始祖名号,给与萨纳囊彻辰洪台吉之号。

寅恪案,蒙古源流汉文本,原从满文本译出。故满文本卷捌第肆页所载此节文义,与汉文本悉合,而成衮札布及施密德二蒙文本,(成本卷捌第肆页。施本卷玖第贰陆肆页。)则与满文汉文二本不同。其最显着者,即满汉文本「长姪」二字,蒙文本俱作「曾孙」(可参施密德氏蒙文字典第柒页中行及施氏本蒙古源流第贰陆伍页德文翻译)。夫「长姪」与「曾孙」世代相距,远近悬殊。蒙满汉文诸本所以致此歧异者,或由传写之譌,或由迻译之误,未易推知,姑置不论。但蒙古源流作者之世系次序,究应从满文及汉文本作「长姪」?抑应从二蒙文本作「曾孙」?则治此书者,所不可不知,而亟待判明也。兹就此书先后所载最有关之资料,综合比证,求得一真确之事实,庶可决择诸本之是非从违,以供读此书者之参考。

蒙古源流陆第壹捌页云:

其库图克图彻辰洪台吉庚子年生。

寅恪案,「库图克图」之下一「图」字,依施氏蒙文本,当作「台」字,与诸本皆作「图」字者不同。若施氏本不误,则此卷陆第壹捌页之「库图克图彻辰洪台吉」即卷陆第叁页之「库图克台彻辰洪台吉」也。庚子年为明嘉靖十九年,西历一千五百四十年。

又蒙古源流陆第贰拾页云:

彻辰洪台吉之长子鄂勒哲依伊勒都齐,丙辰年生。

寅恪案,丙辰年为明嘉靖三十五年,西历一千五百五十六年。

又蒙古源流柒第壹捌页及壹玖页略云:

彻辰洪台吉子长子鄂勒哲依伊勒都齐之子巴图洪台吉,庚辰年生。复以其祖巴图尔彻辰洪台吉之号赠给,令其执政。

寅恪案,庚辰年为明万历八年,西历一千五百八十年。

兹依上列诸条所载事实,作一世系简表于下:

据上表,可知蒙古源流作者萨纳囊彻辰洪台吉,乃库图克台彻辰洪台吉之曾孙。故此书卷捌第叁页之文,应依二蒙文本,易「长姪」为「曾孙」,而读为:

右翼之库图克台彻辰洪台吉之曾孙(逗)巴图洪台吉之子(逗)萨纳囊台吉甲辰年生(句)

此节文意谓,萨纳囊台吉者,库图克台彻辰洪台吉之曾孙,而巴图洪台吉之子也。盖此书作者自述家世,不得不记其父之名,以明其所从出。复以嘉名之锡,实自肇兴道教之曾祖而来,特着其曾祖之名,而不及其祖鄂勒哲依伊勒都齐一代。满文本译者殆误会此文之意,以「库图克台彻辰洪台吉之曾孙」一语,属下文之「巴图洪台吉」而言,疑「库图克台彻辰洪台吉」与「巴图洪台吉」二人之间,世次相距,不应若是之远。或以蒙文字形近似之故,因改「曾孙」为「长姪」,汉文译本遂亦承袭其譌焉。又此节满文及汉文本「始祖」二字,复不同于二蒙本,亦微有语病。然世系次序及血统关系既已证明,读此书者,当不致因此别滋误解也。

(原载一九三一年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贰本第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