婵夕并不否认,用浅色的眸子又将孟得鹿从头到脚来来回回打量了个遍,意味深长道:“孟得鹿,你真的很聪明,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便有种预感……他日,你会掀翻整座长安城!”

“怪不得自从我一进入蕉芸轩便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总觉得‘炽凤枢’离我很近,甚至总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着我,我怀疑过漫香,梅如,桃若……却独独错过了你!原来,你才是‘炽凤枢’的人!”

“只可惜,为时已晚……”

婵夕哀叹一声,一口乌血从口中喷涌而出,溅在尚未上漆的石碑上,染红了她和荷亦的名姓!

“不好,她方才喝的酒有毒!”

孟得鹿的反应竟快过身经百战的蒋沉,飞身上前扶住婵夕,双指抵住她的天突穴,想要替她催吐解毒。

“没用的……此毒……见血封喉……”婵夕气若游丝,“没想到……我此生最幸福的一刻竟是命赴黄泉,因为我终于……可以向世人大声宣扬我们那……不被世俗所包容的爱情了……也终于可以见到,我的爱人了……”

婵夕的头无力地垂在孟得鹿的臂弯,任由她百般呼唤摇晃,都再没了一丝回应……

次日,婵夕与荷亦的坟前多了一片小小的蒲公英,那是孟得鹿特意请人栽种的。

义母告诉过她,世间的每一种花都有属于自己的判词,而蒲公英的判词正是“无法停留之爱”……

处理过婵夕与荷亦的后事,漫香又命孟得鹿悄悄去县廨将桃若的尸首收殓了回来安葬。

这几日,蕉芸轩一团乱麻,县廨的日子也很是不好过。

自打徐喻进了南监,简直就像钦差巡查,天天拉着白镜核查戚实佴命案的所有细节,事无巨细,一律亲笔记录。

“这案子!不像是我们审他,倒像是他审我们了!若搁以往,兄弟一定是二话不说,脱下皂靴薅住头发,左右开弓一顿大嘴巴子,管叫再难缠的犯人也服服帖帖!”一位不良人气呼呼地抱怨。

“你可别!此案关系重大,朝廷说不定随时会派人下来督查,咱们还是乖乖夹起尾巴吧!”另一位不良人小心提醒。

“哎,自从这徐喻来了,兄弟我居然有种……轮值加班的感觉!”

“来了来了,又来了!”白镜哭丧着脸,捧着几张墨迹未干的纸冲进班房,高声念了起来,“‘当日,我前往戚宅为戚兄高中贺喜,戚兄特设家宴盛情款待,当时,房内有猛虎下山的屏风一扇,檀木桌子一张,凳子两只,宴食有长生粥、金乳酥、箸头春、金铃炙、葱醋鸡、汤浴秀丸,酒是新丰酒,我身上穿着一件锦缎襕袍,紫袍黄袖,脚上穿着六合靴,头戴幞头巾,戚兄身穿一件灰色半臂衫,上面印着野鹿图纹,发间挽着一支骨簪……’,他是不是有病啊,天天写这些废话做什么!”

一向八面玲珑的白镜也崩溃了,一把将徐喻刚写的“供状”撕得粉碎!

来替桃若收尸的孟得鹿恰巧路过,听出白镜念的是抱月亡夫的案子,不由留心,“差爷请再念一遍。”

白镜没好气地白了孟得鹿一眼,蒋沉却深知孟得鹿机敏,忙拾起地上的碎纸拼拼凑凑,又念了起来,“长生粥、金乳酥、箸头春……”

“衣着那段。”

“我身上穿着一件锦缎襕袍,紫袍黄袖,脚上穿着六合靴,头戴幞头巾,戚兄身穿一件灰色半臂衫,上面印着野鹿图纹,发间挽着一支骨簪……”

孟得鹿紧闭双目,随着蒋沉的描述,两名书生把酒言欢的场景在她脑海中重演起来,栩栩如生。

“那个在狱中的人,是不是有点……难搞?”

孟得鹿一句话问出口,满屋的不良人几乎都要跳脚赞同了,刚才还对她不屑一顾的白镜更是一拍大腿,“难搞!太难搞了!你认识那个徐喻?”

孟得鹿摇头,“原来是徐郎君,那日游街,我只和他有过一面之缘,谈不上认识,我只是知道喜欢紫色的人往往性情高傲,心思缜密,做事时必然思虑过重,喜欢黄色的人大多刚愎自用,一意孤行,一名男子如果同时喜欢紫色和黄色,想必是个极自负固执的性子,难打交道。”

白镜连连作揖,“得鹿娘子,得鹿姐,得鹿姑奶奶!你真乃神人也!求求你了,你要有本事就直接把案子给我破了吧,要么把他定罪问斩,要么把他放出去,他爱去哪里去哪里,只要别赖在这南监就谢天谢地,我实在弄不了这个玩意了……”

“差爷觉得那徐郎君杀害戚郎君的动机是什么?”

“这动机可是他自己说的啊——他本以一名之差落榜,有理由对‘七十二’心生嫉妒,‘七十二’死了,他又可以补上‘七十二’的缺位,是最大受益者。这些日子,他天天在狱中为自己整理口供,摆出一副投案自首的样子,好,我敬你是条汉子,敢做敢当!可等我们把口供呈到了大堂上,钱县令一问‘人可是你杀的?’,他又不认账了,说‘在下只是罗列事实,并未承认杀人啊,若说在下杀人,人证何在,物证何在?凶器何在?明府断不可人云亦云,草菅人命啊!’,当着全县百姓,县令的脸憋得跟猪肝似的,一股子邪火全撒到了我们兄弟头上,我们兄弟招谁惹谁了!”

白镜气得像干锅上的蚂蚱,暴跳不止。

孟得鹿强忍笑意,打断他的抱怨,“我却觉得那徐郎君当真不像真凶……”

“为何?”

“通常来讲,一个人如果提前蓄谋杀人,不会刻意盛装打扮,反而会有意穿着低调,以防引人注意,被证人记住相貌,我大唐男装以侧面不开衩的襕袍最为正式,开衩露腿的缺胯袍次之,案发当日徐郎君身着襕袍,既正式又不便于行动,可见他是真心为戚郎君登科而感到高兴,而戚郎君既没有穿襕袍,又没有穿胯袍,只穿了颜色低调,款式最为随意的灰色交领半臂,头上也没戴幞头巾,只是用骨簪挽发,这一来是主家的随意姿态,二来,也是戚郎君体恤徐郎君以一名之差落榜,心中难免沮丧,所以刻意不在衣着上张扬,以免惹得徐郎君心中难过……从着装上看,这两位郎君倒是尽可能地在为对方着想,同窗之谊倒是不假。”

白镜不服争辩,“再深的情谊在功名利禄面前也不值一提!就算那徐喻没有蓄谋,难道就不能是在席间一言不合,酒壮怂人胆,冲动杀人?”

“敢问戚郎君到底是怎么死的?”

蒋沉与白镜交换了个眼神,孟得鹿与死者毫无关系,又有不在场证明,应当没有作案嫌疑,便据实以告。

“死者是被锐物刺中脑后的脑户穴致死的,根据徐喻的口供,案发当晚,死者用骨簪挽着头发,所以目前推断凶器正是那根消失的骨簪,而且仵作推断死者是瞬间致死,凶手却不知为什么要特意大费周章地把死者全身扒光,还在他周身的重要穴位上扎满了灸针。”

孟得鹿微微摇头,“以锐物刺击后脑这种手法的确阴辣……可是,有两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