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亲缘关系理论漂亮地解释了蜜蜂群中不可思议的利他行为。

如果连蜜蜂如此极端的利他行为都可以得到很好解释的话,那么其他亲缘利他行为就更不在话下了。有一种鸟是实行“二夫一妻”制的,后来研究表明,这两只雄鸟原本是兄弟,这种机制仍然是亲缘选择在起作用。

著名生物学家威尔逊(EdwardWilson)认为,亲缘选择是人类文明的敌人。如果人类偏袒自己的亲人和部落,那么这世界就永无宁日了。大家都在为了各自团体的利益而前赴后继地战斗不已时,整个人类的悲剧也就随之而来。

如果说亲缘选择理论可以让人理解的话,那么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之间也会有利他行为,则多少令人迷惑。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就明确指出:“没有任何一种本能是专门为了他人谋利而形成的,相反,所有的动物都在欺骗和利用对方。”但到了1981年,汉密尔顿和美国密执安大学教授艾克斯罗德(RobertAxelord)提出的合作进化理论却对此论断提出了挑战,并很好地解释了互惠利他现象。

该理论认为,在特定情况下,非亲缘个体之间的利益部分冲突时,它们往往会进行合作而不是极度自私,合作的过程必然是互惠利他的。动物通过这种行为以期待得到对方更好的回报。佛家宣传“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因果报应理论,其实是合作进化理论的一种宗教表述。

既然期待对方的回报,这些动物就必须经常见面才行,这样山不转水转,大家才有相逢报恩以及收取回报的机会。所以,能够相逢和识别,是合作进化的基础。这种合作机制一旦形成,就会稳定地传播开来,因为大家都能从中获利。比如,大猩猩普遍会有为别人梳理毛发的举动,一眼看上去,确实可以让人浮出一种温馨的感想,甚至会产生举案齐眉的错觉。

为什么在一个没有强权政府控制的团体中,竟会有这种感人的利他行为呢?它是如何演化并得到推广的呢?艾克斯罗德用“囚徒困境”理论来解释此类行为。

“囚徒困境”说的是有两个合伙犯罪的坏蛋,已经被警察抓了起来,为了便于审问,警察把他们分别关押在两个地方进行审讯。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面临着两种选择:一,供出同伙。这个简单,既然供出来了,那就直接定罪好了。谁先背叛谁得利。二,保持沉默。这样做也有好处,因为警察对他们两人都无法定罪,最后就只有全部释放。不过,情况往往不是那么简单,警察也不是笨蛋,他们会设法拿出一点诱惑,让其中一人背叛另一人。因为根据第一条,首先认罪的可以被无条件释放,甚至可以得到一笔奖赏。罪犯们当然也都希望能够早日回到家乡,在自家里住着总比在监狱里要舒服一点。而被供出来的那个笨蛋就惨了,肯定会被加重处罚。

既然敢出来犯罪,总得有点脑子。这两个囚徒的头脑也转得飞快,他们到底应该保密,还是背叛呢?理论上来看,按照第二条办,保持沉默是最好的选择。似乎这样一来,你好我也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可是!当一个坏蛋在沉默无言的时候,他的头脑并没有停止运转,他不得不盘算他的朋友会怎么做:他会不会把我供出来,然后带着一笔奖赏回家过快活日子呢?与其让他这样搞我,不如我先搞他了。如果两人都这么盘算,就会出现最差的结局,两个人都会背叛对方,并因此而双双被重判,没有一人从中获利,除警察以外。

不过,毕竟大家在一起打天下这么多年了,起码的信任还是有的,他不相信朋友会在关键时刻出卖自己。可惜的是,刚刚有了一点自我安慰,他又在想,那个朋友会不会担心我会先做叛徒呢?如果他不放心我,岂不是也还会先下手为强吗?

这样盘算来盘算去的,最后这个家伙得出了一个结论,最保险的方法还是背叛朋友,把一切告诉警察再说。因为,如果他的朋友选择沉默,那么,自己完全可以得到一笔奖赏先回家过好日子。而万一那个朋友跟自己想的一样,也向警察告密了,那么自己更不能选择沉默,那样只会得到最重的惩罚。

就这样,两个聪明的笨蛋最终做出了同样的选择,背叛对方。他们本都想得到最大的利益,但却携手收获了很惨的结果。他们共同怀着内疚之情,被扔到监狱里去玩躲猫猫游戏去了。

艾克斯罗德对这个研究进行了改造,他组织了一场计算机比赛:参加比赛的选手扮演“囚徒困境”中的一方,让他们把自己的应对策略编制成程序,然后随机配对开玩“囚徒困境”游戏。任务很明确,结合对手的情况,在合作与背叛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以博取自己最大的利益,然后看哪一种程序会最终胜出。

与真正的“囚徒困境”不同,这只是电脑游戏,可以反复PK。发展到后来,对局双方还可以查看对手的档案资料,了解他有没有可耻的背叛行为。这样一来,各人都可以把对方的脾性摸得很透。这种情形非常类似平常的人际关系,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是老中医,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没什么大用场了。

研究结果很有趣,如果是一锤子买卖,只玩一个回合,那么,做个叛徒是首选技巧。可是一旦玩的次数多了,各人对对手的了解也多了,应对技巧就会有所不同。当你面对一个坚贞不屈的好同志,在此前的游戏中从没有背叛记录,那么,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你也可能会对他忠诚一把,这样双方获利,皆大欢喜。但如果对方是一个软骨小人,遇见谁背叛谁,那好,哥们们同归于尽吧!

在这种情境下,编制的程序也就相当的复杂了。有的人不论对手如何,一律背叛;也有人采取全部合作的态度。结果获得第一名的是所谓“一报还一报”策略:我不率先背叛别人,可一旦遭别人背叛,那我也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牙还牙,针锋相对。

经过反复PK,生存下来的总是这个策略,其他人的策略都输得最惨。这个策略之所以胜出,是因为具有以下特点:一,首先,我不害别人,这是善意。二,如果对手犯过错误害过别人,我可以原谅,只要他跟我合作就行,这是宽容。三,如果对手不可理喻,悍然加害于我,那我也会害他,这是强硬。四、我的原则很简单,大家都知道,这是透明。

明白了这一原则以后,再来看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或者团体与团体的关系,大致也不过如此而已。就算是被认为是最为严肃的国与国的关系,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也把“囚徒困境”表达得淋漓尽致。也就是说,这个原则,不仅仅是生物之间的合作进化的关系。

这种策略具有自我调节机制,并具有自我推广能力,对于违反策略者会给以重击,使得叛徒不能安享晚年。在现实生活中,奸细和叛徒是被人们最为不齿的一种行为,这是有着深刻的生物学基础的。

上面几种理论有时可以混合使用,以便更好地解释更多现象。比如在吸血蝙蝠吐血喂食其他蝙蝠的例子中,就存在亲缘利他和互惠利他两种行为,且这两种行为是有所区别的。当一只蝙蝠吐血给自己的亲戚时,吐出的血量就比较多,而给一个素不相识的蝙蝠,血量就少了些。而且,它们是严格按照“囚徒困境”玩法出牌的。你给我的血多,我下次给你的也多,你不给我,我也不给你。在这种情境下,耍小聪明的蝙蝠虽然可能会一时得逞,但最终将面临着悲惨的被饿死的结局,那时大家都不喂它了。

在亲缘利他和互惠利他两种解释之外,还有一种怪异的理论,就是由华莱士提出,经扎哈维(AmotzZahavi)再诠释的“累赘理论”。这个理论本是用来解释性选择的,但在解释利他行为方面也同样有效,虽然它听起来是那么的让人不舒服,不过却有着不同寻常的说服力。

与其他动物一样,很多鸟儿都有放哨和报警行为。这些鸟儿立在高高的树枝上,一旦发现天空有老鹰来袭,马上就会大声鸣叫,提醒正在地面寻找食物的同伙们紧急疏散。这只鸟儿的大声报警被看成是很危险的行为,正在空中盘旋的老鹰极有可能因此而发现了它,并向它飞扑而下。

所以,这只鸟儿的自我牺牲精神被理所当然地看成是利他行为。

但在扎哈维眼里,事情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他说,这只鸟儿并不是要警告它的同伙,恰相反,它是在告诉同伙们:看,这里多危险,但我仍然不怕,我仍然会为你们报警,因为我足够强!

也就是说,累赘理论认为,累赘越多,说明个体越强,因为它有这个能力负担得起这些累赘。所以,敢于放哨并勇于报警的鸟儿会被同伴们看作是老大。基于这种考虑,很多鸟儿都愿意充当这个角色,纷纷争做哨兵,一时间士气高扬。

有人把这个理论应用于人类的一些装饰和打扮上,比如刺青,一个年轻人身上的刺青越多,就足以证明他的身体够强壮,被刺得乱七八糟也在所不惜。很少有人见过一个软弱巴叽的糟老头儿还去搞刺青的,因为没人会信他这个虚假广告。

而另一个著名的案例,瞪羚的跳跃报警问题,也已被成功解决。看到狮子到来时,放哨的瞪羚会高高跳起以向正在专心吃草的伙伴们报警,但同时也把自己暴露在了狮子的视野下。这只瞪羚的举动太花哨了,简直就是不把狮子放在眼里,在这种极端情况下还敢于做出这种高危动作,如果真是为了利他,简直可以把人感动至死。所以,瞪羚一直被当作群体选择理论的样板来加以宣传。但扎哈维认为,瞪羚并不是愚蠢得活得不耐烦的家伙,恰相反,它是在用自己高高的跳跃向狮子证明:你看我跳得多高!拜托你还是不要费力来追我了,你不如去追那些跳得不高的伙伴吧。

虽然瞪羚的跳跃客观上起到了向同伴报警的效果,但那实在不是它所关心的。报警作用只是一种附带效果而已。

此类的理论还有很多,大多能方便地解释一两类现象。也有人认为,鸟儿的报警可以使所有鸟群一同惊飞起来,这样,老鹰就有点无从下口了。

而对利他行为提供系统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是1976年英国剑桥大学著名动物学家道金斯提出的“自私的基因”理论。他对利他行为作出了集大成般的解释,并一举占领了该领域的主导地位。

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也不是种群或者个体,而是作为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也就是基因。因为群体或者种群都随时处在动态的变化中:老子生下儿子来,但那儿子已完全不是原来的老子了,其中的变化,特别是基因水平的变化是相当的巨大,因为儿子的体内掺进了一半的母亲基因。而群体更是如此,因为个体的变动,所以群体也一直处于变动之中。梁山泊的那帮好汉是一个有趣但却恰当的例子,宋江上山前和上山后的人员组成明显是不一样的,但那帮土匪作为一个群体却一直存在着。也就是说,他们在受降招安以前,作为一个群体,是经受住了自然选择的考验的。不过在道金斯看来,梁山泊的旗号虽然不变,但人员却一直在变,被选择下来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已不能说是原来的梁山泊了。

那么,在自然选择过程中,只有什么是不变的呢?当然是基因了。基因作为一个基本的复制和功能单位,它们的序列一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并与其他基因一道,通过**与卵子的结合,从一个身体遗传到另一个身体,大致不会受到什么损失。在时间的长河中,前赴后继的英雄们早已长眠地下,只有永远不死的基因不假思索地跨过这些英雄的躯体,一代代地接力传递直到如今。无论是乞丐小偷,还是帝王将相,甚或才子佳人,都只不过是基因借以跨过时间长河的工具而已。在那些或勇武,或娇俏的身体之内,细小的基因静静地躺在细胞核内,以复杂的方式操纵着机体的一举一动与一言一行,没有任何感情,也没有任何计划,但所有这些操纵却有一个明确的目的:把基因继续向下传递。

要达到这一目的,注定了基因只能是自私的。所有生命的繁衍和进化都是基因寻求自身的生存和传递的结果。然而,自私也是需要技巧的。基因在漫长的岁月磨砺中已培养出了一套极其精明的自私技巧。这些技巧之高超,甚至会被误认为是在利他。道金斯用他那英俊的双眼洞察了基因的种种自私骗局,并用流畅的文笔把这一切记录在案,向世人揭示了基因的把戏。这就是《自私的基因》一书的主要任务。

道金斯在与神创论者论战的时候用语是刻薄的,但对自私的基因的阐述却是冷静的。在处理雄螳螂壮烈的**案件时,并没有为雄螳螂的悲惨结局而扼腕叹息。因为螳螂的群体不像蚂蚁那样密集,孤独的雄螳螂要历经千辛万苦才可能找到一只雌螳螂,眉目传情之后,机会就不容错过,否则将会抱恨终生。而且,因为家境贫穷,雄螳螂无力为新婚夫人提供什么好的生活环境,无奈之下,也只能惭愧地把自己的奉上了。这个案件中唯一让人感觉不安的是雌螳螂的冷血无情。它们甚至在**过程中就一点点吃掉雄螳螂的头部,以确保雄螳螂不会在**结束后溜之大吉。可怜的雄螳螂,虽然头都没了,但**仍在奋力工作,**工作就在这种惨不忍睹的情形下得以顺利完成。雄螳螂死也可以瞑目了,因为它的基因已经在痛苦的**过后传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