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节选)

○肖蔚云

我国公民在法律上都是一律平等的,人人都要遵守法律,任何人犯了法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权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表现,反映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以这次人大通过的刑法为例,早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就已经提出草案,经过多次修改,今年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成立后又进行了修改。我们的立法工作贯彻了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的刑法和其他法律都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党领导下的群众路线的产物。

法律是我国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保护和促进我国经济基础和生产力服务的。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保卫人民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权利,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律对于这些权利作了具体的、明确的规定,以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一心奔向四个现代化。第二,打击反革命的破坏活动,同各种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我国无产阶级专政制度。对于那些杀人犯、放火犯以及流氓诈骗、扰乱社会的犯罪分子,也要给予惩处,以维护社会秩序,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第三,保卫社会主义经济,促进它的迅速发展,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法律对于那些贪污盗窃、投机倒把、侵吞公共财产、破坏生产力的行为,要给予惩罚,以保卫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法律对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的发展,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改进企业管理、遵守劳动纪律等制度,作出具体的规定,以保证四个现代化的胜利实现。第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国家机关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以及人民内部之间的各种纠纷。现在,我国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结束,大量出现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法

院中的案件大量的是民事纠纷,正确地处理这些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有助于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

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是紧密相连的,要保卫和发展我国的民主制,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民主是法制的基础和前提。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和民主类型,就有什么样的法制。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社会主义民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法制。同时法制又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民主主要表现在法制上,只有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具体化,才能使民主得到具体体现,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出现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民主要有法制来保障,尽管社会主义民主不是什么人恩赐的,是由人民斗争得来的,但是已经取得的胜利成果,还必须有法制来巩固它、保障它,没有法制或者法制不健全,就有可能使已经取得的社会主义民主丧失或受到破坏,人民就要遭殃。所以民主与法制是互为依存的。

林彪、“四人帮”肆意践踏社会主义民主,疯狂破坏社会主义法制,使我国的法制遭到一场浩劫,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公检法被砸烂,产生大量的冤案、错案和假案,有的干部严重违法乱纪,侵害人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有些人损公肥私,大量盗窃国家财产。许多年来,人们不敢谈法,法制观念也淡薄了。特别是在一些青少年中,许多人不知道什么叫法,什么叫守法、犯法和犯罪,更不知道我国有什么法律,我国的法律是干什么用的。相反,许多青年学生过去听到的或受到的影响,是林彪、“四人帮”鼓吹的“读书无用”、“矛头向上就是大方向”、“打砸抢是革命行动”、“闹而优则仕”等反动思潮和无政府主义货色。致使一些青年学生破坏纪律,打架斗殴、行骗偷窃、道德败坏,扰乱公共秩序,极少数人甚至发展到行凶杀人、强奸妇女、抢劫财物、进行盗窃流氓活动,走上犯罪的道路。问题严重的是现在青少年犯罪的情况比建国初期和**前要多,其中青少年学生又占有相当的比例。青少年学生犯罪的原因是多方

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是他们破坏法制、煽动无政府主义的恶果。粉碎“四人帮”以后,党和学校大力加强了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教育,采取了许多措施,学校形势和青少年学生的政治思想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学生遵守纪律,要求进步,勤奋学习,注意德智体全面发展。但是在少数学生中无政府主义的思想影响、不遵守革命秩序和学校纪律的现象仍然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依然存在。这就不能不要求我们各级学校、教师以及社会和家庭,对青少年学生的遵守法纪的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现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一批法律,各级学校一定要教育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一贯教导要重视遵守社会主义法律和革命秩序。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列宁曾说“必须遵守极严格的革命秩序,必须恪守苏维埃政权的法令和命令,并监督所有的人来执行。”“极小的破坏苏维埃秩序的行为,都是劳动者的敌人可以利用的漏洞”(《为战胜高尔察克告工农书》)。毛主席在谈到我国的法制时,把“一定要守法”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所以遵守法律,不是一件小事,而是关系到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大事。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法制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意义。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义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公民既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又担负一定的义务,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完成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保卫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所以我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能把享有民主权利和遵守法律、自由和纪律完全对立起来。我国公民在法律上都是一律平等的,人人都要遵守法律,任何人犯了法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各级学校要教育广大师生把遵守法律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

(选自肖蔚云《论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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