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靖走的那个清晨,我犹在睡梦中,他没有向我当面告别,只托桐梓转交了一把扇子给我。wWw、qUAnbEn-xIaosHuo、Com我打开扇子看了看,不过是很普通的一把折扇,画了点花花草草。唯一特别之处是它的气味很香,一打开就异香扑鼻。这司徒靖怎么用这么香的扇子?我摇摇头,这扇子还是女人用比较适合。送给我大概是顺手所为吧。

我脸上的红色斑块慢慢变小,直到完全消失,是在司徒靖走后十天。医仙对我说:“你所中的火蝴蝶已经完全解除,只是你中毒时日过长,对身体造成了一定损害,以后要好好调养。说起来,你应该让司徒靖带你去他们无忧宫的灵泉泡一泡。对你的身体会有好处。”

我惊道:“您也知道灵泉?”

医仙不满地瞪瞪眼睛:“咱老人家什么不知道?不过这灵泉我也只是听说,从来没见过。”

我暗暗发笑,我可是已经见过了,还泡过从灵泉流出来的溪水呢。

医仙又捋捋他乱糟糟的白胡子:“你这个娃娃没练过什么功夫,奇怪的是身体却异于常人的好。中了火蝴蝶,虽然后来吃过我配的药丸,但是能撑这么久才开始解毒,真是不一般。”

我嘿嘿一笑:“也许是在娘胎里吃的好,所以体质好。”心下却道,莫非这体质优异是泡了无忧山的溪水、吃了那青果所致?想起当初沈默说我体内能将一分内力生为三分,恐怕也是这个缘故。看来这灵泉真是妙哇,日后有机会一定还要再去泡泡。

“师父,请喝茶。”桐梓低着头进屋,低着头给医仙端了一杯茶。

“嗯。嗯?”医仙道,“抬起头来。”

桐梓犹豫了一下,期期艾艾地抬起了头。“胡闹!”医仙吹胡子瞪眼,将桌子一拍。桐梓顶着满脸墨汁画的小乌龟,幽怨地瞟了我一眼。医仙也跟着瞟了我一眼,再看看桐梓,“哈哈哈”笑出声来,满脸的皱纹开花。我也忍不住了,“噗哧”笑弯了腰。哼,小鬼,跟我斗!

“一只小蜜蜂啊,飞到花丛中啊……”我哼着这小曲,故意从桐梓身边经过,出门而去。咱是文明人,不打人也不赌酒,玩这“小蜜蜂”输了的人就在脸上画只小乌龟,一天之内不许洗。桐梓这小孩太低估我魔女的能力了,这玩意儿我当初可是玩过无数次,赢一个毫无经验的孩子不是小菜一碟么。有点胜之不武啰,嘻嘻。

终于到了离别的时刻。虽然凌霄谷风景优美,虽然医仙他们都待我很好,可是我的一颗心还是飞回了红豆居。我急切地想回家,是的,回家,想知道孩子们怎么样了。

去向医仙告别,他眼睛里闪过一丝不舍,却笑着说:“如今这东坡肉我可是吃腻了,下次再见,你得想出一道新菜式给我。” 这个慈祥的老人,眉眼间全是关怀,让我觉得像亲人一样温暖。我的眼睛不免泛起泪花,却也笑着回答:“好啊。我保证比东坡肉更好吃。”

“那么,丫头,我就不远送啦。日后有空,再来凌霄谷看我。”

“是。”

“顺便给亦证那老和尚带个口信,就说:我相信他说的。”

“嗯?就是这句话吗?”

“不错。”

“好,一定带到。”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还真是搞不懂。不过如果回了楚庆,还是应该去雷鸣寺向亦证大师道个谢。

“桐梓,我走了。”

“哼,巴不得你快走。”

“真话?”

“……”

“我真走啦,你日后服侍医仙可要更用心。我教你的东坡肉不要常常做给他吃,一个月一两次好了。你自己也要勤勉学习,早一点成为医仙的入室弟子。”

“你,你也要好好保重,别再笨得被人下了毒都不知道。嗯,不过也没关系。以后你的病啊毒啊,我都可以给你治。”桐梓睁大眼睛,用手握了下拳头,一副“将来我很厉害”的样子。我笑着摸摸他的头。 柏汐云送我出谷。我这才知道当日他遇到我和司徒靖并非是巧遇,是因为我们入了阵,他们得知有人入谷。而谷中其它可以困住人的阵法,只要按照医仙的地图走就可以避免。

谷中绿树参天,从山上到谷下,不同颜色的叶子密密层层,形成一幅赏心悦目的图画。我们走在绿荫之中,看着地上透过绿叶撒下的点点阳光,一路无语。我偷偷侧头看了柏汐云一眼,却发现他也正看着我。我脸一红。他却笑了笑,然后有点审慎地说:“你……跟姬昱焰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何会逃出冥玦教?”

“你也知道这事?不错,他误会我是另外一个人,非逼我做一件我不想做的事情。”

他有点讶异,眉头微微一皱,就像玉镜湖上风吹起一道水波,让人忍不住想去用手抚平。“另外一个人?可是……他的女儿?”

我惊呼:“他的女儿?!”

“哦,我的意思是,秦无棉的女儿。”

“你怎么知道?”我大惊。这可是冥玦教的机密啊。

“冥玦教的事情我略知一二。那你是秦无棉的女儿吗?”他忽然很认真地看着我。

“当然不是!”我断然否决,“秦无棉我见都没见过。我不过是恰好姓秦再加上其它一些误会,导致他认错了人。”

“原来如此。”他眼眸闪闪,眼波微微又打量了我一番。沉默了一会儿他又问:“你今后有何打算?”

“回楚庆,做米虫。”我想起日后的幸福生活,高兴得几乎忘形,嘴巴不自觉咧开笑眯了眼睛。

他微微一笑,像和煦的春风拂过,如白鹤优雅地拍翅,那赏心悦目闪耀了我的眼睛。怎么……有人可以这么美?

美人在侧,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谷口,我依依不舍地说:“不用再送了,我们就此别过吧。”

他低头看看我:“希望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

我点点头,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对了,差点忘记感谢你。谢谢你在楚庆的时候给昏迷中的我送了一颗药。”

“哈哈,那多亏那位莫公子相信我。听说,他们四个是你收养的孩子?”

“呃,这话怎么听上去那么别扭?呵呵,应该是我收留的弟弟妹妹。他们可是我的责任。”

“你的责任?”他有点微讶,也有点喜悦,“你会是一个恪守责任的人吗?”

“当然!做人最重要的是懂得负责任呀。”这个柏汐云怎么有点怪怪的,我有些迷惑。

“好,很好,哈哈哈哈。”他竟然畅快淋漓地笑起来。笑声惊飞一只云雀,啾啾悦鸣,直入云霄。

“再见!”我挥手作别。

“再会!”他微笑颌首。 我买了一匹马,按照我了解的地理方位,向楚庆而去。因为是一个人,安全起见,我尽量不走僻野山林,而是走城镇村庄。现在火蝴蝶已解,我自然可以露出真容,没有面纱挡面,居然还有些不适应。为方便,我扮作男子上路。一路上故意晒黑皮肤,画粗眉毛。

路上经过的城市有一些比较繁华热闹,街头卖艺杂耍,各种特色小吃,飘扬歌声小曲的酒肆,都很吸引我。只是要赶着回家,只能匆匆一瞥,实为憾事。我打定主意,回家后要带孩子们出门旅游玩玩。 这日早晨出发时,向城中店小二打听好方向,计划落日后在郊外的一个村庄落脚。哪知途中走岔了道,日落时分也未见村庄,只得无奈夜宿荒野。还好我为防万一,总是携带着一些干粮。等到实在看不清路途,我停马在一棵大树下找了片空地歇息。

我生了一堆火,用树枝串了几个玉米烤着吃。玉米慢慢烤熟了,香味令人垂涎。“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玉米。”我篡改了歌词,流着口水唱歌。急匆匆取下一个,急不可耐地想吃,但是太烫手了,只得在两只手上倒来倒去。“哇,哇,好烫。”我被烫得哇哇叫,忽听身后一阵异动。扭头一看,黑暗中两颗明亮的东西正盯着我。“哇--鬼啊!救命啊!”我的心吓得停跳一拍,立刻大喊起来,手上的玉米也吓得抛了起来。

“唰”只见一道黑影闪动,卷走了空中的玉米,然(&手机&阅 读& . cn&)后树枝一阵抖动。我定下心来,寻思着,难道是一只猴子?正在这时,一个人从树上倒垂下来,几乎贴着我的脸说:“好吃,还有没有?”我吓得又“哇”地叫出声来,这才发现,原来刚才那两颗明亮的东西就是这个人的眼睛,只是我看了半天火堆一时没适应黑暗,没认出是一个人来。

我怒了:“好你个小偷,偷我的玉米!还装神弄鬼吓我!”

他双脚勾在树枝上,头朝下,用手擦擦鼻子:“不是我偷的啊,是你扔了,我捡的。”

无耻,居然有如此无耻的人?气死我了。我赶紧把剩下的玉米护住:“你不吓我,我会抛掉玉米吗?那是抛不是扔!哼,我有也不给你了。”

他冲我吐吐舌头:“小气!”

我津津有味地啃起玉米,还故意咂吧着嘴巴。就听见树上的人一直咽着口水,我心里偷笑。过了一会,他又倒垂下来,可怜兮兮地盯着我的玉米。我拿着玉米向左,他就看向左,我拿着玉米向右,他就看向右。我不免觉得好笑,也不逗他了,把最后一根玉米抛给了他。他快速地接过,马上啃起来。一边还含糊不清地说:“好吃,好吃。”

“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我问他。荒郊野外突然蹦出个人来,虽然看上去傻乎乎的,还是不可大意。

“你又是谁?你怎么在这里?”他从树上跳下来,满不在乎地坐到我旁边。嘿,还真是不客气啊,这可是我的火堆。

“我先问的,你先回答。”

“我就是我呗。从来处来,往去处去。”

看来是问不出什么东西了。就因为这么个家伙,我抱着包袱几乎一夜未眠。担心一不小心睡着了,马匹财物就丢失了。而那个人居然靠着大树,睡得流口水。郁闷啊。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悄悄走了。

下午的时候到了凰城,进去后发现街上路两边有很多流民。牵着马边走边看,那些人似乎都是难民。面如土色,表情都很麻木,但是一看到食物就两眼放光。衣着破烂,大多面前都摆着乞讨的碗。

“老人家,您是哪里人?这是怎么了?”我问一个老大爷。他神色迷茫,衣衫褴褛,身边有一个小孩子。他拄着一根树枝做的拐杖,半天才嗫喏着说:“造孽啊,老天爷发难,家里都遭灾啦。”

“大爷,到底怎么回事?”

“我们是凤城的,闹饥荒,粮食都没了,还要上交。不让人活啊。娃他爹娘在路上又逃散了,剩下我们爷俩,可怎么活哟!”老人家说着说着,滴下几滴浊泪。他身边的小孩毫无力气地躺在一边。

“大爷,那您知道楚庆遭灾了没有?”我有些着急。

“我只知道凤城和周围的十里八乡都有饥民出来逃荒。楚庆那么富庶,离得还远,应该没有遭灾。”

“多谢大爷!”我赶紧买了几个馒头送给他。他慌忙要拜谢,我止住他。这时周边的饥民看见了,都向我围过来。看见他们急切期盼的眼神,看见他们脸上的凄苦,我不忍心。买了几笼馒头,打算分发给他们。岂知人越来越多,有些人拥挤中居然打了起来,最后打翻了蒸笼,许多人一窝蜂在地上去抢。我无力制止,也被他们的疯狂给吓到了。

“年轻人,快走啊!”那个大爷高声提醒我。我这才醒悟过来,奋力挤出人群。

下面我要经过的就是凤城,如果不从此城走,则要绕很远很远的路程。到底去不去凤城呢?我决定多准备一些干粮,还是从凤城取道,最多尽量不做停留。

替我准备干粮的店小二一听我的打算,吃惊地说:“客官,您要去凤城?这可万万使不得啊。如今城守老爷已经下令,我们凰城只能出不能进,你一旦出去了可就回不来了啊。再说这一路上都是流民,没有粮食不说,那些杀人抢劫的更可怕啊。客官你长得又……又这么斯文,万一被那些强盗给抢了就不得了了。”

“真有这么凶险?”我也没经历过这阵仗。

“当然,当然!你不知道这饥荒有多惨。唉,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可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的。”店小二连连摇头叹气。

我权衡半天,还是决定从凤城走。怎么说我也会轻功,实在情况不对,就溜走好了。而且没准店小二的话也夸张了点。

凰城之去凤城中间还有几天的路程。一路上不断的遇见饥民,越往凤城方向越荒凉,渐渐的,路边偶尔能见到死去的人。情况真这么严重?随着马蹄的前进,我的心情也越来越沉痛。

到了某个无名小镇,街道上空空荡荡,几乎看不到人。风一吹,只有灰尘和落叶飞起,显得格外的萧索。这里的人民想必也都是逃难去了。

好不容易看到一家客栈,开了半扇门,我赶紧过去投宿。店主人无精打采,看见我,眼睛一亮,连忙热情相迎。我暗暗叹息,看来他这里已是许久没有生意了。

“老板,你这里提供伙食吗?今天晚上有吃的吗?”灾区情况严峻,只提供住宿不提供伙食的话,我也是能理解的。

“呵呵呵呵,有有有。”店家笑眯眯地朝着大概是厨房的方向喊道,“肥羊一只~!”

嗯?这个店居然还能提供这么好的伙食?看来我要付的房钱饭钱不便宜啊。“店家,我一路赶路有些累,先休息一下。等会儿吃饭你再喊我。”

“好嘞,您放心去休息吧。我给您把马牵到后面去。”店家殷勤地送我回房。

疲倦使我头一挨到枕头就睡着了。忽然感觉喘不过气来,我一下子惊醒了。睁开眼睛一看,又是两个亮晶晶的东西正盯着我。“嘶——又是你!你干什么?”我看着那个“猴子”,又惊又怒。

“嘘——我是来救你的。快跟我走吧。”他轻声说。

“救我?开什么玩笑?你是想来吓死我的吧。”我瞪他一眼。

“你听,你听到外面的声音了吗?”

我看他一副认真的样子,就侧耳聆听。一片寂静中,果然传来隐隐有节奏的“唰唰”声?“这是什么声音?”我问。

“磨刀啊。”

“磨刀?磨刀关我什么事?切!”

“笨蛋!磨刀是为了来杀你啊。”亮晶晶的眼睛充满着怜悯。

“杀我?”我吓了一跳,转而又笑了,“你搞错了吧。大概是店主人要杀羊。”

“嗤——你就是那只‘肥羊’啊!”

“我?”我怔住了。

“你不知道这是一家黑店吗?更何况如今饥荒遍野,民间都开始易子而食了。你给他们送来财物、马匹和你自己,不是肥羊是什么?”

“肥羊……是我?磨刀是为了……杀我……吃掉我?!”我打了个寒颤,立刻从**蹦下来。这时磨刀的声音停止了,一个脚步声正向楼上走来。

我的心剧烈跳动起来。“快,快。”猴子把我的包袱塞到我怀里,“这是你的包袱,快从窗户出去。”他自己“唰”的就从窗户蹿了出去,身手敏捷。我也不敢迟疑,施展轻功从窗户跳了出去,正好后院无人,解开我的马,悄悄出了后门。

“跑啦,快来人啊,小羊跑啦!”身后传来一阵喧哗。我立刻打马狂奔,抬眼处,已不见猴子。

郁闷,居然做了一次待宰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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