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是凌府邸的客房,如今打扫出来,给枫红鸾暂住,眼瞧着再没十来日就要过年了,爹爹那似乎并未传来什么好消息,派留香回府打听了一番,听洛河的意思,好像是皇上身子抱恙,连日来都没有上早朝,爹爹这些日子,都没有见到皇上。

好像,记得这一年的冬天,皇上确实大病了一场,这都是和上一世的吻合,这一场病,似乎差点要了皇上的命,到了年关太医还素手无策,无人能够医治,后来,似乎是一个江湖游医给治好的。

会记得如此清楚,是当时皇上病愈,赏赐了那游医黄金百两,太后也恩赐了一座宅邸给游医,但是那个游医却性格古怪,说什么也不要,不要高官贵爵,不要金银珠宝,也不要府邸宅院,唯独想要的,就是皇上冠冕上,一粒绿玛瑙珠子。

因这古怪要求,这游医天下有名,枫红鸾尚还记得,他的名字,叫做江南子。

脑中回响起这段儿记忆,枫红鸾忽兴奋的站了起来:“留香,随我出去一趟。”

“小姐去哪里?”

留香不知道小姐怎么突然这样激动。

但听得枫红鸾道:“我要找一个人。”

“小姐要找谁,奴婢去请他过来便是。”

“此人不好找,但是这几日,大概是在京城之中。”

如今是腊月二十一,要是记得没错,这个江湖游医,是腊月二十三被请进皇宫为皇上医治的,那么这两日,或许他就在京城之中。

如果找到他,然后让爹爹举荐给皇上,医治好皇上的病,那爹爹不就立了大功。

皇上和太后,本就器重爹爹,如此一来,对爹爹便更是有好处了,大将军要和爹爹抗衡,更弱了一筹。

不过如今唯一难处,就是说服这怪脾气的人,听说当年,是他自己主动跟要求进宫看病,还差点被侍卫打死,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接受爹爹的引荐。

先不论这么多,找到人再说。

穿了一身浅粉色短袄,下面是一条桃红色锦裙,她披了个大氅,着一双鹿皮靴子,带着留香就往外去。

城中大街小巷,她遍寻无果,走了整整一日,居然都没有人听说过一个叫做江南子的游医,眼看着天色渐渐黑了,留香不免心急劝道:“小姐,我们该回去了,小姐到底要找什么人,留香明日去府上找人帮忙去寻就可以。”

“再一会人,留香,基本地方我们都找过了,大小酒楼茶肆的也去问过了,你说,还有什么地方漏了找?”

留香想了会儿,忙道:“倒是有个地方,不过小姐要找的人,应该不可能去那种地方。”

“对,我怎么没想到,还有烟柳巷。他是个男子,虽然脾气古怪,但不可排除他会去那种地方,你且和我去找找,如果寻不见,我就回去。”

留香为难:“可是小姐,那种地方,污秽不堪,小姐你是大家闺秀,怎么可以去。”

“大家闺秀不可以去,富家公子总可以吧!”枫红鸾狡黠一笑,拉着留香的手,就拐入了一条小巷,一刻钟的功夫后,当两人再从小巷出来的时候,已退却了女儿装,换上了两身男装锦袍。

“小姐,这,这不大好吧,你看你粉面桃花的,一看就是个女人嘛!”

“那可不一定,我上次这样去锦衣坊,海老板,总算对我熟识,都以为我是个俊俏公子,只是你知道是我,所以才会这样说,走吧,你不是说天色已经黑了吗?我们抓紧办事,然后回去。”

“是,小姐!”

“叫我红兄。”

枫红鸾纠正,留香噗嗤就被逗乐了:“是,红兄。”

枫红鸾也乐了,难得的,心情这般愉悦舒爽:“走吧,留兄,红兄带你去开开眼界。”

说的大气豪迈,让人忍俊不禁,终于,也叫留香寻见了一份以前那个小姐,调皮可爱的模样。

*

烟柳巷,上次来,是来寻人,这次来,还是来寻人。

一入内,胭脂水粉香气袅袅,各色美女妖娆妩媚,在每家门口,二楼围廊上搔首弄姿,娇声莺语,那媚骨柔情,即便是身为女子的枫红鸾和留香都有些难以招架,别说那男子了。

“红兄,我汗毛起来了!”

留香缩了缩肩膀,看和一个个上前拉拉扯扯的姑娘,一个劲的往枫红鸾身边躲闪。

枫红鸾刻意和他拉开了距离,如今他们是男子,岂能这样紧贴着,叫人以为又龙阳之癖,断袖之好呢。

“放心,这些姑娘,不管怎么你,你只管跟着我,前面是烟柳巷最红火的步步,我们就从这家开始打听。”

“真要进去啊,红兄?”

“若然,还有假的,此人,我势在必得,一定要寻见。”

“到底是什么重要人物?”留香问道。

枫红鸾神秘一笑:“如果我们找到了,不用多日,你就会知道的,如果找不到,说了我也等于没说。”

意思明了,找到再说。

“好吧,红兄,我稍微有些怕。”

“你还怕那些女子吃了你不成,放心,她们出卖皮肉色相,不过是为了几分银钱,这些给你,可以用来打发她们。”

枫红鸾放了一些碎银子在留香手里,边说着两人便来到了烟柳巷最红火的步步正门。

步步,略有耳闻,听说里面的姑娘,各个都是绝色美人,妖娆姿态,让男人不能自已,进去后,宛若进入窟,步步。

虽只是耳闻,但是步步能让达官贵族,富家子弟都流连忘返,必定有其独特之处,只凭美人,那些公子哥儿,想要多少能有多少,姿色容貌,也不会比青楼里的差,大约,步步里的姑娘,一个个都是身怀绝技,才会虏获男人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