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斯越是个很有耐心的人。

从前年少时,他可以花很长时间去驯服一只猎鹰,期间不断给予惩罚和奖励。

也会为一个项目,跟竞争者拉扯交锋长达小半年。

他享受赢得一件喜爱的东西的过程,期间的阻碍也可以看作是怡情的手段。

毕竟,真正好的东西是会引来多余的争夺者的,他会当作那是别人对他眼光的肯定。

但是如今,面对宋昭时,他总是觉得自己在慢慢退化,变成当初那个急色稚嫩的小子,失去了所有暧昧拉扯的手段。

只有最直白的念头,最控制不住。

所以,他问出了这句话,并且安静地等待着宋昭的回答。

宋昭看着他,浅色的眸子里带着点疑惑,没有思考很久,果断给出了回答。

“那你可能有病。”

季斯越笑了一下,那笑里有点无奈,还有些被他隐藏很好的苦涩。

宋昭一本正经:“正常人一般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而你……从前我就觉得,你好像不是很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有点类似爆发型人格。”

“有空去医院精神科做几个人格量表检查一下,正视自己,不要讳疾忌医。”

中规中矩,完全是医生对待病人的态度。

季斯越眯了眯眼睛,忽然问道:“我是爆发型人格,那宋医生你呢,你是回避型人格吗?”

宋昭抬眸:“?你说什么?”

季斯越移开视线:“没什么。”

宋昭也不追问,拿出听诊器,放在他胸口,仔细听了听。

节律没有异常,只是快,而且她越听越觉得快。

宋昭皱起眉:“白大褂综合征吗?”

她又给他测了个血压,正常的。

宋昭懵了,陷入一种无法解释的自我怀疑当中。

难道是自己太久没看书,松懈了,居然连这么基础的问题都弄不明白?!

宋昭面上还算平静,实则内心已经翻天覆地,心想自己这段时间肯定是被周妄迷得昏头了。

回去就跟他说,让他不要再这么迷惑自己,这样下去太危险了。

身旁京都医院的护士把手抬起,又放下,又抬起,又放下,整个人就是一个大写的欲言又止。

不是,这么简单的问题难道就只有自己一个人看出来了吗?

一见到某个人就心跳加速难以自制,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小鹿乱撞吗?这难道不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吗?

不,不对。

在她看来,这已经不只是喜欢的范畴了。

刚刚那棵树砸下来的时候,季先生几乎没有半点犹豫,舍命挡在宋医生身后,像护住自己这辈子最重要的珍宝一样,那完全是拼命的架势。

在被抬上担架之前,他还可怜兮兮地拉住宋医生袖子,明明疼得抽气,却还坚持要宋医生答应送他生日礼物,自己半边肩膀险些被砸废他都毫不在乎。

这不是爱是什么?

护士小姐联想到自己家里那位连周年纪念日都得要她提醒才能想起来的男朋友,立刻悲伤地拧了拧眉,同时更加明确地意识到,季先生就是喜欢他们宋医生。

但是……

到底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看出来了,其他人全是一脸懵逼啊?

护士小姐张了张嘴,在开口的一瞬间却又想到了宋医生那超乎常人的智商和极其牛逼的医学履历,突然又闭上了嘴。

不行,宋医生可是心外科圣手,她懂的肯定比她多。

宋医生还是当事人,她都没说什么,自己突兀开口岂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万一闹了笑话贻笑大方怎么办?

这么一想,她作为全场唯一窥破天机的女人,悻悻然抿紧了嘴,不发一言。

宋昭给季斯越做了目前条件允许的所有检查,确定他没有任何除了肩背以外的任何器质性损伤之后,做出了总结陈词。

“我暂时没有发现别的问题,不过你是为了我受的伤,我一定会负责到底的,医药费也都由我来出,这点请你放心。”

季斯越还是很疼,他脸色有点白,闻言艰难地扬了扬唇角:“我看起来缺钱吗?”

宋昭:“……不缺。”

“我只是想承担起我应该承担的。”

季斯越额头有隐隐的冷汗:“比起那些,更重要的问题是我现在很疼啊,宋医生。”

宋昭眉心拧出一道浅浅的褶:“止痛药不可以一直打,你忍一忍。”

季斯越直截了当:“忍不了。”

宋昭:“……”

她木着脸:“那怎么办?你试试睡觉,睡着了就不疼了。”

“睡不着。”

季斯越想了想:“不如你给我讲故事吧。”

宋昭:“……我不会。”

“行啊,那我们来聊天吧,我提问题,你来回答,好不好?”

“不好,陪聊不在医生的工作范畴内。”

季斯越“啧”了一声,难掩悲愤:

“原来这就是宋医生口中的会负责到底啊,故事不愿意讲就算了,连陪我聊聊天转移一下注意力都不肯。”

“我好歹也算是见义勇为吧,去警察局人家都得给我整一面锦旗呢,你可倒好,对我这么冷漠,等回了京都,我就到中心医院楼底下拉横幅控诉,说心外科宋医生对我始乱终弃……”

见他越说越离谱,宋昭终于忍无可忍,打断道:“停!”

她压了压乱蹦的额角,搬了一把小板凳坐在季斯越床边,脸上是一副准备英勇就义的表情:“你问吧。”

季斯越脸上浮现出笑意:“你第一次见我,对我什么印象?”

宋昭刚要说话,季斯越紧跟着又说:“不许说没印象!”

宋昭:“……”

她诚恳道:“确实没印象,当时你们跟宋绾站在一起,每个人都长得差不多,我确实记不住。”

季斯越哼了一声。

是啊,跟你这种肤白貌美的小天仙不一样,我们这些凡夫俗子都长得一样。

他想了想,又问道:“那……傅知珩呢?”

他语气里带着股酸意,听起来就跟刻意找茬一样,特别欠揍。

“你之前那么喜欢他,他在你眼里肯定是不一样的吧,有没有像那些恶俗小说里写的那样,浑身都闪着光?”

宋昭:“……你哪来那么多想象?说真的,当时无论是你还是傅知珩,你们在我眼里都没什么区别。”

她清楚地记得,她第一次被接回宋家时,穿着灰扑扑的旧衣服,跟一群来参加宋绾生日宴的富家子面面相觑。

对面所有人都穿着光鲜又亮丽,一身泡在蜜罐里养出来的细皮嫩肉,身上戴着华贵的珠宝,用那种倨傲而鄙夷的目光来回打量着她,像是在看不小心闯入高档宴会厅的过街老鼠。

其中,围在宋绾身边的几个人让她印象很深。

不仅是因为他们样貌格外出众,而是因为他们年轻稚嫩的脸上,是全然纯粹的恶意。

他们围绕在宋绾身边,像是她最忠诚的守护者,恨不能用眼神将宋昭这个外来者凌迟。

宋昭后来才知道,宋绾的生日本来不是那天,而是要更晚一点。

但她刻意将宴会提前到宋昭回家的那一天举办,就是要让灰头土脸的她成为她的陪衬,也让小宋昭明白,她跟自己之间的差距。

那是普通人穷极一生也无法越过的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