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想和喜欢的人一起过圣诞节了。
今天逛街的时候发现,好多店面都已经换上了圣诞装饰,才意识到今年的圣诞节已经来了。
你知道吗,没有你的每一个圣诞节,我都过的很孤单,去年圣诞节我和朋友去ktv唱一整晚的歌,或许在岗位上做出24小时备战的工作,或在早晨的时候匆匆打车回家,或者直接在单位。
所以今年快要圣诞节的时候我一个人裹着毯子在单位宿舍里发呆,这个圣诞节,还是我一个人。
我不想像歌词里唱的那样:落单的恋人最怕过节,只能独自庆祝,或许会收到爱的人给你节日的祝福。
我想和你在圣诞来临的前一周就开始一起做准备,我们买一棵小小的圣诞树吧,还可以买很多个小礼物,我们一起蹲在地上将它们细心的挂在树枝上。
我们还可以买很多彩色的小彩灯,挂在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提前感受圣诞节的温馨。
我们还可以一起躺在**做圣诞节的攻略,我拿着带有圣诞老人的圆珠笔,一笔一划的将计划写在暖黄色的便利贴上。
我还可以提前去做好圣诞主题的美甲,在指甲上小心翼翼的粘上雪花,然后伸出双手问你:好看吗?想牵吗?
而你呢,会提前为我买好我最喜欢的巧克力和水晶球,实用的保暖衣和我平时最爱写字给我准备好了笔记本和笔,怕我冷给我织围巾送给我,还时时刻刻强调这些比较实用,而我也给你准备了圣诞节礼物,藏在床边的柜子里,在圣诞节的早上偷偷放在你的枕边,再亲吻你的额头说:圣诞老人昨晚来过哦!
或者是,我用心的为你挑选了一支圣诞主题的口红,满心欢喜的说送你一支口红,对你耳边说以后每天还我一点,那一刻你真的好美。
又或者你什么礼物都没准备,询问我有没有什么想去玩的地方,我思考了一会告诉你,只要和你一起,我们去哪里都可以。
圣诞节那天不知道会不会下雪呢?如果下雪的话,我们一起去堆雪人好嘛?
但是圣诞节真的没有下雪,我们还想说圣诞节可以一起到白头了。
但是期望的雪依旧没有到来。
或者我们去吃一顿热热闹闹的火锅,把肉和丸子都一起丢进锅里,吃到鼻尖微微出汗,再大喝一口可乐。
不然我们去看一场电影吧,整座电影院都是甜蜜蜜的情侣,我们坐在最后一排,在电影演到一半的时候我偷偷亲你。
我们还可以买一堆的烟花,去江边一根一根的点燃,我拿一支在空中画圈圈,撒娇让你帮我拍美美的照片。
我们还可以一起去超市,我坐在购物车里指挥着你前进,你在后面一边推着我一边抱怨我又胖了,但是还是会给我买我喜欢吃的果冻和薯片。
回到家之后,我们会挑几首圣诞节的歌曲一首一首的播放,然后打开所有的彩灯,一起靠在沙发上吃零食聊天。
直到第二天醒来,你还在我身边,我看着你的时候,就像看到全世界。
其实,上面这些事我也可以和别人一起做,或者我自己一个人也能完成。
但心里总觉得,如果不是和你一起,做这些就都没有意义。
因为我喜欢的不是圣诞节,而是你呀。
其实绝大多数男人都不了解,一旦妻子开始理性且不再爱你时,男人的智商和逻辑基本上都是被碾压的状态,女人都是因为爱你才装傻充愣的……
最喜欢坐傍晚六点的公车,投币口里传出硬币清脆的响声,人们就像沙丁鱼一样挤进公交车里。靠在椅子上小鼾的老爷爷,轻声打电话对妻子说快到家的男人,或看书或听英语的高中生,不同的人都在这座城市落日的边缘不约而同地坐上了回家的车,就好像是人们靠的最近的时候了.
“不期而遇”这个词真的太美好了,想想都让人觉得很心动。就好比:刚刚买到毛茸茸的大衣,就迎来了冬季的第一次寒潮。加班到深夜,却刚好在地铁口买到了最后一个热乎乎的烤地瓜。满天的乌云,但等你到家的时候它才落下第一滴雨。而我本以为已经错过了你,却没想到,当我置身在生活的浪潮当中,身不由己的时候,生活又把你轻轻地推到了我身边。如此一来,我们四目相对,在人来人往的车站,商场,又或者某个毫不起眼的路口小巷。你对我轻轻一笑的那一瞬间,这就是不期而遇。
一个女生最好的状态就是:
眼里写满了故事,脸上却不见风霜,每天画个淡妆,穿上喜欢的衣裳,不羡慕谁,不嘲笑谁,也不依赖谁,只是悄悄的努力,吞下了委屈,喂大了格局,改变不了别人,就改变自己。
未来很长,爱你的人正在路上,他没来的时间,愿你能做自己的太阳,与山川湖海为伴,自信勇敢,保持善良!
没必要可以遇见谁,也不急于总有谁,顺其自然是最好的,自己要留给最好的男孩!
我喜欢那种我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的男生,不喜欢那种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东西都需要我去说,需要我去教他,在我眼里爱情里需要崇拜和欣赏,他自信但不自负,看着他感觉浑身散发着光芒,激励着我去变得更好,互相的成长与进步,而不是那种只会说甜言蜜语,只会跑跑腿买俩杯奶茶,那种低成本的付出长得再帅也不行,对于男生,颜值从来都不值一提,有责任心才是最帅的。
当遇到了那个有沉淀有深度有格局的人,你会自动变成小猫咪。
一个人的阅历和学识和年龄家境无关,和他的亲身经历有关。
女孩子真的需要拥有一个格局比你大、能力比你强、眼光比你长远、教你人情世故、带着你一起跑的男孩纸。
爱情从来都是让人不理智的,占有欲、敏感粘人、吃醋多疑、莫名其妙,爱情的内在本质不只有甜蜜,还有争吵之后复合,然后再一如往昔相处下去,人这一生总会爱上那么一个人,他可能并没有多好,你只是刚好就喜欢那几分好。
很喜欢的一句话:
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对方的自由,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这大概就是爱情该有样子吧。
有时候真的觉得喜欢这个词会让人很难过。
就比如,在喜欢你这件事上,我做过无数件听起来都很蠢的事情,可是听过许多的劝告,试过许多的方法。
我却依然没有办法用一张冷脸来面对你,依然抑制不住想要见到你的心情,依然没有办法停止继续爱你。
爱不到你这件事,似乎已经是我生活中的常态了,我已经能很坦然的接受这份不被喜欢,却始终理智不起来,没办法劝自己不再去喜欢。
尽管这样,我也从来没有后悔在最美好的年纪遇到你。
喜欢你这件事,对于三分钟热血的我来说,是我坚持了最久的一件事情,哪怕这份坚持从未有结果,我也依然引以为傲。
都说,爱不到就要放手,单恋本身就是一场错误。
可我就是很害怕很害怕别人劝我放弃他,因为小心翼翼的爱着你,是我生活里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儿。
忘记太难,所以我想一直记得,反正山高路远,又不会一直爱而不得。
破例说个秘密,其实我不用看到你的脸才能喜欢你,也不用听到你的声音,不用知道你有什么消息,我所知道的是,在生活中不多见的闪光的时刻我会想到你,烟花升起来,雪落下去
人们围上来拥抱我这样的时刻,我猜你和世界上所有的美好连在一起。
长这么大,我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部电影,我说不出来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个人,时常觉得人生其实没啥乐趣,偶尔也会质疑活着的意义,所有来自于书上和别人口中的道理都不曾说服过我。
但此时此刻,我突然觉得,大概人生最大的意义就是用余生去寻找那些乐趣和最爱吧。
其实我们这代人,很多是没有后路的。感到失败和望不到头的时候,没有那个外界默认的“避风港”。不会觉得“就这样回家好了”,回到那个有爸爸妈妈的屋子里,把接下来的日子过完,或者重新振作再出发。
很多人其实不把家当退路的,低谷时家庭有时候会给予更大的压力。
我见过很多的年轻人站在马路中间,就那样站着哭,身后没有灯火,身前白雾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