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中时的三年光阴里,石头给我留下了,特别多的美好回忆。
当时学校离东梁垓比较远,距离大概得有个,六、七里地的样子。那时候每天放学以后,若是想要回个家,几乎是不可能的,像我们这样离家远的学生,只能选择留在学校住宿了。不过也有好多同学,可以选择去要好的同学家里,或者附近的亲戚家中住宿。
中学时的三年里,我跟石头在每个年级,都被幸运地分到了同一个班。我俩也从最初的相识,到后来的相知;从彼此陌生的互不打扰,到后来的亲密无间,逐渐地发展到了,最终的无话不谈。我跟石头做同桌,时间也是最长了。
在中学的时候,石头的个头虽然不算太高,但是却有一手好武艺。他为人很讲义气,从来不欺负弱小,但也从不畏惧强权,对于校园恶势力的威胁,他不会轻易地就被吓倒了。
石头长了一身结实的腱子肉,在学校里打架,那是出了名的,更是屡次上过学校的“光荣榜”!又因石头的脸型比较长,眉毛神似弯月之刀,加上脾气倔犟,又跟一动物长得类似,同学们又给石头,起了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小驴”。
自打跟石头熟识以后,在他的不断影响下,我的学习成绩,也逐渐下滑得很稳定。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座位从前面的几排,慢慢地被移到了,靠边倒墙角的位置,在隔三岔五的课间里,还时不时的会被老师,给我们开个小灶!
动不动的就让我们,去走廊罚站;或者就是让我们,去做义务劳动。要么老师就会安排我们干点,班级里的“三好学生”,从未尝试过的“出公差”;比如说,承担起教室的全部卫生打扫,或者去掏公共厕所的粪池等。当然这些对我们的惩罚,还真没有办法去怪老师,每次被老师惩罚以后,我和石头还总是屡教不改,还是一如既往地淘气,老师不惩罚我们才怪了!
当时的我们,正处于青春的叛逆期。虽然学习的课程,被安排得很满,但丝毫不会影响,我跟他在学校里,不断地调皮捣蛋,但凡有一点儿的空余时间,我俩若不找点“趣”事儿干,不把校园闹个翻云覆雨,那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呢。
今天来翻个墙头,明天去约个架。到了后天,再把前排的女同学,在她起立回答老师的问题时,偷偷地把凳子给她撤掉!当她一屁股蹲在地上,既害羞又疼痛的厉害时,看着她独自趴在学习桌上抹泪,引得全班都哈哈大笑时,我俩心中便会暗自窃喜:“嘿嘿,又成功地捣了一蛋!”
因为这样的事儿,可没少被女同学,向老师告我们的黑状。
初中快乐的时光,是非常短暂的。每当念起那段纯真的中学时代,在我的脑海中,总能回忆起特别美好的画面,充满着无尽的宠溺与留恋。
中学校园的生活是乏味的,但同时又充满期待。每周的礼拜五,是我们最盼望的周末,当听到久别的这一声,“悦耳”的放学铃响起时,在校的住宿学生,就会像“疯”了一样,迅速地拎起书包,似离玄之箭一般冲出教室,蹬上自己心爱的“大梁”自行车,迎着夕阳西下的美景,兴匆匆地结成伙伴儿,一心只想着往家里赶了。
但周末的时间,总是不够用的。愉快而短暂的假期,很快就结束了,我们又要重返校园,虽然内心极不情愿,但也只能乖乖地就范了。
回学校之前,母亲会给我备足了口粮。她会往我自行车的后座上,放上几十斤的小麦,让我把麦子驮到学校,去食堂兑换上一周,或者半个月的粮票,再给我一点零花钱,拿上几瓶母亲,精心腌制的小咸菜。在学校的温饱问题,就这样简单地解决了。
校园的周围是满片的果园,这里最吸引人了。一年中的春秋两季,若从天空俯视观望,果园与自然的完美结合,学校在果园的巧妙衬托下,俨然成了当时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
春天来了。校园里的空气中,会飘满各种果花的浓浓香味,让过往的人们,如痴如醉地悠然神往,久久的不愿离去。
在春天这个季节里,小蜜蜂们可最忙活了。它们每天起早贪黑地采着蜂蜜,给果树毫无怨言地传花授粉。简直就是上天,给果树派来的勤劳“小天使”呀。
吃过午饭以后,学校周围的果园边,就开始热闹了。校园里的女同学,会三五成群的约到一起,时而兴奋地漫步于果园的花海里,时而又叽叽喳喳地你追我赶,尽情地遨游欣赏,与享受这大自然馈赠的花香美景。
当时的智能相机还未普及,用的都是胶卷式的傻瓜相机。但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那都是很奢侈了。
那时校园门口的小卖部老板,瞅准并抓住了这个“商机”。老板以五毛钱的价格,给你洗一张六寸的照片,“狠狠地”在爱美的女同学里,赚了个盆满钵盈啊。
秋天到了。那娇艳欲滴的果香,更是让人流连忘返了。我们这些调皮捣蛋的男同学,最终没能耐住心中的悸动,没有忍住果香的清甜,那满学校果香的**,实在让人无法自控啊。于是,我跟石头商量,开始盘算起果园的主意了
虽然果园的主人看得很紧,可我们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摘”不到果子,那将不破“楼兰”终不还!
我与这片果园,第一次的”邂逅”,就意料之中地发生了,特别惊险刺激的碰撞!
那一天的傍晚,放学铃声刚刚一响!我跟石头就冲出了校门,按照事先约定好的地点,三人偷果子小组,成功地汇合了。
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干偷果子的事儿。在这方面没什么实际经验,心里难免会有些害怕,总感觉有点忐忑不安。但又对即将到来的“寻”果行动”,心中还有一些期待呢。
“小武,让大波跟在你的后面,我在前面开路。咱们先顺着河道往东走,从河道里偷偷的,先爬到杏园里偷杏去,要是顺利的话,再去其它的果园转转,等回到村子里以后,咱们再把果子分了。”石头见三人“寻果”小组全部到齐,他右手里拿着一个小布袋,先对小武做了安排。
小武,全名武文俊,是石头的同村发小。他比石头小三个多月,是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发小,跟我俩同级而不同班。父母给他起这个名字的初衷,应该是想着能让小武,从小能长得俊俏一些,在学业上能够文武双全吧。将来小武长大以后,能做个建设国家的栋梁之才呢,要是能再找一个,有文化的好媳妇儿。那这辈子在家族里,也算是圆满了。
当然,小武也算是应了父母的期待。除了白净秀气的脸蛋儿,看似文静的面貌外,骨子里的疯狂,他要是发起疯来,那是谁也按不住的主儿。天知道他长大以后,能干成个啥呢。
“好嘞,石头哥,保证完成任务。”小武一个立正姿势,笑嘻嘻地向石头表着决心。
“对了,小武,大波他没有偷过果子,你照顾着他点儿,让他给咱俩先当个观察哨,万一被发现了,就……”。
“跑!撒丫子就撩!”还没等石头说完,小武就打断了,石头磨叨地嘱咐,而后又自信满满的补充道:“石头哥,放心啦,包在我身上!”。
因为小武不是第一次,干偷果子的行当了。他跟石头“趴活”的经验,可比我丰富多了,我只有很顺从的,当了他俩的小跟班。
石头微微一乐,说:“嗯嗯,对!对!对!要是被发现了,扔下所有的东西,啥也不要管,一个劲地往村里的方向跑,大人们是追不上咱的,大波你也要给我们,做好观察哨,及时发出信号呀。”
我点头如捣蒜,“嗯嗯”了两声,答应了下来,感觉自己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在秋收这个节气里,农民伯伯为了让庄稼、果树们,吸收充足的水分营养,河道里早已因浇灌田地,而变得异常干涸,剩下的也只是,一片片的小水坑。
等到夜幕慢慢降临时,我们一行三人,在幽静月色的掩护下,静悄悄地出发了。石头匍匐着身子,顺着河堤熟练地拨开草丛,轻轻地在前面开路,我跟小武跟他拉开了,大约有十多米的距离,前后左右地观察着“敌情”。
我们特别地小心翼翼,很顺利地就来到了,第一片杏园的篱笆前。石头轻轻地将树枝墙,扒开了一个小洞,人刚好能爬进去,他又对小武摆了摆手,示意他跟上自己,我则按照事先的安排,安静地趴在洞口,十分警觉地四下张望,为他俩站岗放哨。一旦发现情况,将及时通知他们,火速地进行撤退!
石头和小武半猫着腰,悄悄地爬进了篱笆洞,来到最近的一棵杏树下,开始“摘果子”了。
“小武,你在下面把着袋子口,我上去摘杏。”石头凑到小武耳朵旁,小声的说道。
“好的,知道啦。”小武也轻声的回答。
正当我们满载而归,准备撤退时,却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石头一个不小心,“劈嚓”一声响!踩断了一根树枝,本不大的声响,却在安静的夜幕里,仿佛放鞭炮一般清晰,几声“汪汪”的狗叫声,瞬间就打破了,这夜晚的宁静。
“不好!被发现了!”我的心中暗暗一紧!
“谁在那!给我站住!”听到狗吠的果农,急忙从杏园内的小屋子里,迅速地跑了出来,拿着手电筒,向狗吠的方向,直接照射了过来,那一束手电筒的光,在黑夜的衬托下,显得是那么的耀眼。
“快跑!”我低沉地向他们喊道!
只听见果农在后面骂骂咧咧,并快速地放开了拴着的家犬!这时,狗叫得更欢了,声音也越来越近!
他俩迅速放下,装满了杏的口袋,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洞口爬了出来。我们顺着干涸的河道,一口气跑了五百多米,才敢停下来喘一口气儿。
但又一阵剧烈的狗叫声,让我们瞬间呆若木鸡。本以为已经躲过了果农的追捕,却没想到那条大狼狗,从洞口钻了出来,一直对我们紧追不舍,它特么的可真是敬业啊。
果农见摘下来的杏,并没有被偷走,本不想再追了,但自己的爱犬,却兴奋地冲了出去……他也不得不追出来,寻找它的爱犬了。
见此紧急情况,石头示意让我跟小武先走,他留下来对付这条“敬业”的大狼狗。
只见石头双目怒视着,那条恶狠狠的家伙。那家伙也毫不示弱,面对石头的挑衅,脊背的毛发,全部直立了起来,狂吠吼声更欢了,他的主人也寻着狗叫声,慢慢的向我们靠近,此时我跟小武,已经跟石头拉开距离了。
留给石头脱身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只见他慢慢俯下身子,并半弯着腰,右手摸着地面,假装捡着砖头,那只家犬见石头这个姿势,吠叫声明显有些不足,分贝也瞬间降了下来。
石头此时突然一个顺势,向前跳了几个大步。又重复做了几次扔东西的动作,同时发出阵阵的怒吼声,那只家犬见石头如此阵势,吓得夹起尾巴,嗷嗷“哭”叫着,很狼狈地就逃走了。
撵走了那只跟屁虫以后,石头也顺利的回到了村子。
“嘿嘿,石头哥,还是你能耐呀。”小武挠了挠头,对石头说道。
“狗的天性嘛,小意思啦。来,一人分几个杏吃,没剩下几个啦。”说着石头从口袋里,又掏出来几个杏,这是他偷偷藏下的杏,毫不吝啬地全分给了我和小武。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那段在中学的时光里,偷果子的印迹,依旧美好而清晰。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跟石头也开始聚少离多了。他在老家结婚生了子,而且一连就生了仨,两妮一儿子,这在老家可是子嗣满堂,着实让我羡慕不已啊!
我在外地工作,这一晃就是近二十年了。除了中学时一起偷果子,那时候我还经常去,他的家里借宿,可没少蹭了大娘做的饭菜;跟着石头去看着,他家种的西瓜棚;去野坑里一起洗光屁股澡………等等太多的记忆了。
也是在那时,我俩竟然学起桃园三结义,竟然以滴血的方式认了亲!当时我毫不犹豫,就把手指头割出血了,石头这个家伙,平时看着挺生猛,一说要见自己的血,却对自己狠不下心了,被我刺激了半天,才闭着眼睛,把血滴进了碗里,方才信誓旦旦地按上了手印。
虽然那张按手印的纸,早已经找不到了。但也正是因为那次的结义,让我俩走过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
初:220506 19:59
更:241014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