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见正集。)
【请迁玄宗庙议】
(蜀本、《旧志》,或无“庙”字,非是。《旧史·礼仪志》:长庆四年五月,礼仪使奏,时穆宗当祔。公岂以吏部侍郎为礼仪使邪?)
右礼仪使奏,谨按《周礼》:“天子七庙,(《谷梁传》云:“天子至于士,皆有庙,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尚书·咸有一德》亦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尚书”至“观德”十六字,《旧史》缺。)荀卿子曰:“有天下者祭七代,有一国者祭五代。”(或无卿字。曰上或有亦字。祭七代,或作事七世。祭五代,或作事五世,或作祭五庙,)则知天子上祭七庙,(或作代。)典籍通规,祖功宗德,不在其数。
国朝九庙之制,法周之文。太祖景皇帝始为唐公,肇基天命,义同周之后稷。高祖神尧皇帝,创业经始,化隋为唐,义同周之文王。太宗文皇帝神武应期,(应,或作膺。)造有区夏,义同周之武王。(下或有也字。)其下三昭三穆,谓之亲庙,与太祖而七。四时常飨,自如礼文。
伏以今年宗庙递迁,玄宗明皇帝,在三昭三穆之外,是亲尽之祖,虽有功德,新主入庙,礼合祧藏太庙中(藏下或有迁字,或作“祧迁藏太庙中”。中下或有从字。)第一夹室。每至秂祫之岁,合食如常。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