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已经是一点过十分,月光透过玻璃窗倾洒在暖灰色的哑光地板上,只有模糊的光晕落在脚下。

书房的灯还开着,曲笙走到门前,透过那道不算小的缝隙看到里面荆丛辙工作的身影。

曲笙背在身后的琴盒还没来得及卸,雾蓝色的头发在柔和的暖灯下并无突兀。

荆丛辙似乎早有察觉,抬起头神色如常:“不是说一点之前回来?”

“差几分钟你也要计较?”曲笙见荆丛辙起身,自己退后一步。

那扇门打开了,唯一阻隔两个人的阴影消散。月光在两个人的背后,也在身前。

荆丛辙微一俯身,曲笙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僵直了脖颈望向他。

荆丛辙自然看出他身上的变化,也瞥见他花掉的眼妆,眼睑上的亮片拖到眼尾去,一眨眼,银蓝色亮晶晶地闪烁,和新染的发色相呼应。

视线再往下,牛仔外套里一件单薄的铅灰色衬衫,领子微微折下去露出锁骨,白皙而纤弱,却已经是一副青年的身躯。

荆丛辙还没能完全适应,曲笙的成长向来不在他的关注范围内,乃至于对方已经长大,不再是个小豆丁,他却还是对曲笙存在刻板印象。

待荆丛辙站直,曲笙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嗅自己身上的味道。

就这么闻不了烟味吗?

他无语的同时又有些气愤,荆丛辙问他怎么背着吉他,他随口说:“去街头卖唱了,不然怎么钓男人?”

不算傻b赵恒傻搅局的那次,这应该是第一次曲笙向荆丛辙坦白自己的性向。

荆丛辙望着他的眼神变了几分。

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曲笙也察觉了,但还是硬着头皮与荆丛辙对视。

好在荆丛辙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让他早点洗漱以免明天上班迟到,随即便又回到书房办公。

曲笙怪憋屈,洗澡时冷静下来想一想就发现哪里不对劲。

荆丛辙确实是个工作狂,之前两个人常常碰不到面就是因为他会加班到很晚,要么干脆不回来要么后半夜才回来。

但是今天荆丛辙把自己的工作带回了家。

恐怕是为了完成他所谓的约定。

浴室的玻璃蒙上蒸腾雾气,曲笙身上的泡沫被一点点冲洗掉,几天前自己的沐浴液就用完了,现在用的是从他入住起就摆在卫生间壁龛里的一款,淡淡的龙涎香和雪松味,和荆丛辙那个人一样清冷。

曲笙不能适应。

只不过是半个月的时间而已,冰箱里多出了果粒橙和酸奶、芒果还有菠萝,连餐柜旁都有麦片和零食。

那些都不属于荆丛辙,那些是曲笙的标志,包括今早放在厨房的醒酒汤。

曲笙不知道是荆丛辙准备还是他托保姆准备的,其实两者也没什么差别,都是他不应承下的好意。

十二岁那年为了方便他上学,爷爷把他托付给跟自己有过命交情的荆家。

曲笙当时上的是寄宿学校,只有每个周六日需要到荆家住两晚,跟荆丛辙几乎很少碰面。

他们之间不熟悉,连对话都很少。

荆家人待他都不错,尤其是荆老爷子,简直把他当另一个孙子疼,也时常和他说起自己真正的孙子。

因此曲笙知道,荆丛辙从很小起就开始学习击剑和马术,钢琴和小提琴也都学过一点,但相比起来还是更擅长户外运动,在私立学校上学,成绩名列前茅又是学生会长,还未成年已经达到许多普通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曲笙听这些只觉得枯燥,后来也听荆老爷子说起荆丛辙已故的母亲,说她对荆丛辙的要求更加严苛,就是生病期间也没有倦怠对儿子的教育。

那个只知道玩乐的年纪,曲笙才不在意这些,他叫荆丛辙“哥哥”多半是出于礼貌,两个人有着五岁的年龄差,他还是个小学生,而荆丛辙已经上高中。

他们没有共同话题,每次见面荆丛辙跟他说的最多的是询问他“你喝酸奶吗”、“你吃苹果吗”、“你玩滑梯吗”。

曲笙十二岁,在一米八几的荆丛辙面前是实打实的小朋友,两个人之间的差距是荆丛辙在阁楼上拉小提琴,他在后花园和家里养的拉布拉多犬滚泥巴。

直到两年后曲笙的爷爷奶奶相继病逝,有天半夜里曲笙做噩梦被吓醒,意识到自己再也回不到那个小镇,吃不到爷爷亲手种的蔬菜,也不会有奶奶亲手为他缝制的新衣,他掀开被子跑到一楼的厨房角落里偷偷哭起来。

这不是他的家,他没有这么大的房间,只能找一个小小的角落,把自己抱成团,连哭声也要压抑。

荆丛辙悄声无息地出现在他面前,把他吓得大叫一声,一双湿漉漉的小动物似的眼睛抬起来,望向那道压下来,压在他身上的影子的主人。

荆丛辙看着他,犹豫了几秒,开口:“你要喝酸奶吗?”

又是这句。

曲笙有些厌倦了,抽噎两声从地板上爬起来,还不到荆丛辙的肩膀,忽然很讨厌面前这个人。

这个人什么都有,却还要来打扰他。

于是略带埋怨地看了一眼对方,用还未变声带着鼻腔的声音讲:“你怎么半夜不睡觉啊?”

他毫不客气的和荆丛辙说话,荆丛辙回答他:“失眠了,睡不着。”

曲笙一时间愣住,只好似懂非懂说:“那我要回去睡觉了。”

荆丛辙本该点头的,却没有,甚至没有让开路,反而问他:“你哭什么?”

他不提还好,一提曲笙的眼泪又涌出来。

荆丛辙不可能不知道,他没有家了,他唯二的亲人都去世了,他这人怎么这样啊,还问!还问!

小孩儿一哭荆丛辙有些不知所措,好在很快便把手搭在曲笙的背上,才发现他那么瘦弱,两边的肩胛骨突出的那么明显,这两年只有个子拔高了一些,声音、面容、连同躯干都还是稚嫩的,仿佛经不起一点摔打。

荆丛辙便放轻了声音耐心地哄,还把冰箱打开递给他一瓶原味酸奶。

哄小孩的方式有许多种,荆丛辙只会最笨拙的那一种。

曲笙接受了。

在冰箱门打开的刹那,光晕落在荆丛辙的侧脸,那个画面曲笙记了好多年,说是神祇降临也不为过,这辈子再也没见过那么好看且顺眼的人,乃至于对他的贸然闯入都不介怀了。

他的悲伤淡了一点,但只是一点,接下来回到房间他还是睡不着,想起荆丛辙所说的失眠。

他常常失眠吗?

不然不会这么巧听到厨房里他的动静。

后来曲笙的这一猜想被证实了,夜里荆丛辙时常坐在露台,一坐就是好久,脚边是那只很亲人的拉布拉多犬。

根据曲笙的观察,那只狗是家里老人的心头好,却不是荆丛辙的,他们只是恰巧都在露台休息。

就这样偷偷观察过几次,曲笙第二天就会起不来床。

倒是从没想过让荆丛辙发现自己,他很清楚他们不是一路人,他难过的时候不希望有人打扰,所以猜测荆丛辙也不愿意他去叨扰。

况且荆丛辙这一年十九岁,刚上大学,未来是父亲规划好的,他只需要按照既定的路线走就好了。

曲笙对未来却充满了迷茫。

后来荆老爷子发话要把他留了下来,并嘱托荆丛辙好好照顾小孩儿,当做自己的弟弟一样对待。

荆丛辙照做了,每周回家都会顺路去曲笙的学校接他。

曲笙十四岁才开始学习小提琴,拉得跟锯木头一样难听无比,也不敢说自己不喜欢,指节长茧、蜕皮,再长茧,在疼痛中忽然悟出一些道理。

荆丛辙夜里不睡觉和狗待在一块,是不是也不喜欢拉小提琴?

那他喜不喜欢钢琴,喜不喜欢那些排到满的课程,喜不喜欢被众人架在一个期望的高值上无法下落的生活?

曲笙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不喜欢,所以在学校里偷偷报了一个社团,开始学习自己比较感兴趣的吉他。

而在荆丛辙眼里,自己这个半路冒出的“弟弟”实在有点笨笨的,语文历史只考过分数线,每天还美滋滋乐呵呵的。

曲笙是无忧无虑的笨蛋。

而做笨蛋没什么不好。

只是他们注定平行。

可偶尔……很偶尔的时候,曲笙不得不承认荆丛辙是懂温柔的,就像十六岁那年他嘴贱惹出的麻烦,荆丛辙二话不说去揍那个高年级男生。

事情闹大,荆琒责备他,他走出房间跟曲笙说的第一句话是:“吓到你了?”

他不认为曲笙有错,不认为他不该挑衅。

是对方先拽住曲笙的衣领让他害怕了,因此荆丛辙挥拳时没有一丝犹豫。

那些温柔照拂过他。

这要曲笙怎么不心动。

冰箱门打开的那一刻,光晕落在荆丛辙的脸上,冰过的酸奶递到他手中。

他曾为这一瞬心动,又在冰箱门关闭后,光消失的这一瞬重新回到沉寂的夜晚中来。

就像摆在餐柜的麦片零食,果盘里切片的菠萝和厨房的醒酒汤。

它们的意义在于哄小孩儿,而曲笙已经不是小孩子。他成年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打耳洞,因为看上一副很炫酷的耳坠,放在现在看那耳坠就是非主流。

可那时候的他喜欢,他想要,他怕疼也要去完成这件事。

荆丛辙和他不一样,他稳妥、牢靠,向来只做对的事。

他们注定不能相交,更不必为了对方各退一步……

第二天早上七点,曲笙的房门被敲响。

室内一片寂静。

一分钟后卧室的门被打开。

曲笙又一次从**翻滚下来,不过被荆丛辙精准接住,扑进对方坚实的胸膛。

曲笙在**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我记得我锁门了。”

荆丛辙点头表示认同,“我有钥匙。”

曲笙:“……这合理吗?我可以报警吗?”

荆丛辙望向他的神情甚至有一秒称得上是无辜,“可这原本是我的房间。”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对待小朋友的方式就是给他好吃的哄他开心,还有就是管束他不要太调皮。

辙哥不甚其解:怎么不管用?

笙:叛逆期勿扰!

辙哥实际上也只比笙大五岁,只是表面看上去早熟,掩盖了很多东西,给他搬个认真养宝宝奖吧,虽然不得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