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

等到傍晚,我悄悄绕开众人视线,离开军营向弓蓝所说的地方走去。

“你去哪里?”

我转身一看,两个人,一个是虞姬,这我不奇怪,但另外一个人竟然是萧雪衣。

“你怎么在这里?”见到他,我是很高兴,只是他不该出现在这里。

“我下午去见过弓大夫了。”萧雪衣看着我,坚定的说:“我知道你要去哪里。”言下之意就是要跟着去了。

“你既然知道我要去哪里,还跟来做什么?”我知道是弓蓝将我的推测转告了他。但我此刻脑子里想的是,他这样跟是来,到底是因为担心我遇到危险,还是仅仅出于职责或者是他娘的意思来检查我的工作进度?

“我不是军医部的人,你管不了我。”萧雪衣认真道。

我微微侧过头,转向虞姬,“你又是为什么跟来?”

虞姬道:“我答应宝山要跟着你的。”

我望了望太阳,时间已是不早,叹了口气,“随你们便。”

走了半个时辰,终于到了弓蓝所说的地方,那地方并不难找,因为很凑巧,正有几个士兵快活的翻着烤肉架呢。

“你们在做什么!”萧雪衣做大将军亲兵数年,呵斥起来颇有震慑力。

士兵们看见萧雪衣,一下子白了脸。

我上前,看了看烧烤架上兔子大小已经被拨了皮的动物道:“这是什么?”

士兵们见到我,脸上露出厌恶的神色,但因我身边两人,不敢说什么,只答道:“是大菊鼠。”

“还有没有烤过的吗?”

一个士兵指着一边已经被剖去内脏的两具“尸体”。

我走过去,蹲下来,用树枝拨动它们的身体翻看,在其中一只的尖爪上,发现长满白斑的指甲。

我问道:“你们经常吃大菊鼠吗?”

士兵迟疑着没有说话。

我又问,“你以前抓的大菊鼠的指甲有是带白斑的吗?”

士兵想了想,“没有注意,不过好象是没有的。最近似乎是多起来。”她说了起来,突然想起什么,连忙道:“我们最近很少来的,只是,只是——”

我抬起头,笑道:“我问你的,如实回答。如果能配合我,我会向将军说情,减轻甚至免去你们的处罚。”

士兵不敢相信,“真的吗?”眼睛却看向萧雪衣。

萧雪衣稍微犹豫了一下,也点点头。

士兵大喜,“素大夫有什么只管问。”

“你们经常捕食大菊鼠?觉得最近的大菊鼠和以前的有没有什么不同?”我问。

“也不是经常,只是军营的伙食总有不如意的时候,我们隔三差五,若不轮值就出来抓几个解解馋。最近因为瘟疫,大家心里闹的慌,也没有什么食欲,所以来的少了些。至于说最近的大菊鼠和以前的有什么不同,我想想……一个是刚刚素大夫书说的,好象指甲上长斑的大菊鼠比以前多起来,再一个,以前的最近的大菊鼠和以前的虽然也不怎难抓,但是要捉到一只,也要耗费不少工夫,现在捉到一只很容易,有的甚至看到人动都不动,还有,还有……以前能够捉到很多大肚子的大菊鼠,因为它们一旦怀孕逃起来动作很慢,现在好象都看不到。”

我十指扣进掌心,感觉心口有些发冷,面色大约也不好看。士兵见我脸色不善,也不敢在说了。

“好了,你回去吧。记住一件事情,回去之后,在这里遇到我们的事情,不可向其他任何人提起,否则为你们求情的事情不算之外,还要加重你们的处罚。”

士兵连忙答应不迭。

待她们走了几步,我又道:“回去后去厨房要些蒜吃,瘟疫还没有结束,你们自己要注意点。”

士兵面上一暖,答应了离去。

我用树枝将尸体拔进火堆,将柴火加旺,只将所有的“尸体”烧成焦碳,我才将它们远远埋在土里。

“你现在确认了吗?”萧雪衣声音有些颤抖,焦虑的看着我。

我垂下目光,“我要去西辽军营看看。”

“什么?”虞姬叫道:“你一个大夫怎么去?如果有什么要查的,不如叫斥候去打探好了。”

“不是还有你们两个吗?”我微笑道:“斥候不懂医,或许会错过重要的东西。”说着,抬脚便走。

萧雪衣与虞姬对看一眼,只得跟上。

051

到达西辽军营附近已经是在两个时辰之后。

初夏的夜已经不算冷,可当我看到我要找的一幕的时候,仍是觉得全身发冷。

月光很亮,照在我面前的却是满满一院子的大菊鼠,它们三五十只一堆喂着啃食的,虽然已经凌乱不堪,但依旧看的出来,是人的尸体。上面是红黄相间的尸水和白白的拱来拱去的蛆,我仔细查看了一下,大菊鼠的指甲都是布满白斑。

虞姬与萧雪衣脸色苍白的看着。

我碰了他们两人一下,低声道:“还有一个时辰才天亮了,我想看看到底是谁在圈养它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下。”

两人点点头。

我们在比较远一点的地方暂时休息一下,恢复体力。

“就是那种东西吗?”虞姬问道:“你要调查的就是这个?”

我点点头,刚刚走的太近,被那尸气一熏,也觉得头晕脑胀的。从怀里摸出一只小瓶子,倒出三颗玉清丸。

“这是清毒提气的。刚刚尸气太厉害,我们要小心点,可别事情还没查清楚,自己先玩完了。”我吞了药丸,药香满喉,觉得精神一振,头痛感也渐渐消失了。再看看她们两人,面色也没有那么苍白了。

我有些愧疚,应该早早拿出来给都吃下的,握起萧雪衣的手,想看看他的脉搏。他直觉想抽回来,我道:“别动。”他才放松,天色太暗,也看不出来他是不是又耳根发红。

又给虞姬把了下脉,才放下心来。

“到底是谁做的?”萧雪衣皱着眉头,“怎么会想出这样恶毒的主意。”

“我看不管是吃下去,还是碰到它,估计都难逃一劫。人要是真不生病,才叫奇怪。”虞姬装出一副呕吐的样子。

我点点头,“回去我要调查一下,看有多少人是直接食用,多少人是接触过它。甚至是它经常出没地区的河流,也可能被污染。像先遇到士兵,他们处理后的内脏也许就直接扔在河里的。毕竟烧烤都会找近水源的地方,好清洗。如果再没有其他,这个就应该是这场瘟疫的最根本原因。”这根本就是古代版的生化武器啊,放到前世,不管什么原因使用生化武器,都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只要知道到瘟疫引起的原因,我对症下药的把握就更大了。只是,瘟疫在后来是怎又发生新的变化,还需要再确认一下。

因为不敢生火,我们只能顶着夜寒又坐了一个时辰,我有内力抵御,身体自然不觉寒冷,只是看着萧雪衣与虞姬面色不好看,心里有些担心,想着摸出一只小瓶子,倒了两颗给他们,“这是活血化淤的药,吃下去身体会暖和些,我可不想你们回去都给感冒了。”

两人吞了下去,过了一会,面色才好些了。

终于等到天蒙蒙亮了。

我们轻手轻脚的爬了下去,匍匐在院子三十步外的草丛里。即使是这么远,还是能闻到令人作呕的尸臭。

耐心的等着,还好时间不长。远远看见有人拖了一车什么东西,走到院子附近才停了下来。

我屏住呼吸。

车夫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她努力从车上拖下来的,竟然是一具尸体。她显然也觉得很不好受,拿出一块布,将自己口鼻都蒙了起来,然后抓起尸体一抡,尸体重重落在院子中央。大菊鼠见到新的食物,一拥而上,很快将尸体淹没。

原来是来送“饲料”的。

扔了三具尸体,车夫的车上空了。她看了看院子中的情景,露出厌恶的神色,又拖着车离开了。

我轻声道:“跟上。”

052

做这种生化武器的人大约也有点地理知识,她将院子安排在远离水源,又是军营下风口的地方。否则首先遭殃的是她自己的士兵还是大楚都还很难说。

军营距离圈养大菊鼠的地方还有点距离,估计也是为了自身安全着想。我们跟着车夫,很快靠近了军营。

附近巡逻的西辽士兵也多了起来,虽然因为是黎明时刻精神还有些不济,我们也不敢再跟的过近,只远远见她进了一顶比较偏僻的军帐,到了正午吃饭才出来。

军帐看起来并不高级,但门口却有两个卫兵。我估计这人在军中地位并不高,只因为她所做的事情很重要,又或者她的军帐中有重要的东西,所以才有士兵守卫。

我要到那军帐中去看看,能不能找到重要的资料。这样的实验,不可能没有记录的。

现在回大楚军营去,未免太麻烦了。我决定在附近找点东西充饥,等到晚上夜深后,再混进军营去。我本想让萧雪衣与虞姬回去,只刚刚说出口,看见她们的脸色,我忽然觉得劝说的过程可能变成浪费口舌,于是干脆闭嘴。

西辽的军营东面是国界,西南方面是森林,一直蜿蜒到西北,西北方有大路通向西辽边境最大的城市宴都。据萧雪衣说这里到宴都,行军三日,快马一日可到,若是边境出事,宴都也能很快给予支援。宴都的城主名叫毕方,传说是个颇有才华的女子,她的正君是西辽皇帝的胞弟。可见西辽皇室对毕方的隆宠,对宴都地位的看重。

“现在西辽的驻军将军是谁?”我反正无聊,随口问道。

萧雪衣诧异的望着我,“你不知道?”

我咬着草根,“为什么要知道?干我什么事情?”

虞姬无奈道:“就算你不打算了解西辽军事,总也该听说过‘夜叉将军’ 朱厌的名字吧。此人勇武好斗,乐战嗜杀,在不管是在西辽,北越,还是大楚都是能止小儿啼哭的名字。”

我摸了摸鼻子,师傅曾经拿这个名字止住过我小时候的啼哭吗,貌似没有吧。若真有,只怕会哭的更狠吧,竟敢吓唬我。

“只是有点奇怪,朱厌此人好斗,爱是血场厮杀,陷军千里,却不像喜欢用这种下流**巧手段来害人的人。事情有些古怪。”

“难道此刻西辽军营中主事的不是朱厌?”我疑惑道。

萧雪衣与虞姬对望一眼,神色有些严肃。

我貌似不是说中什么了吧。转过头,算了,还是少插手这些。

鉴于夜里看的东西,加上又不能生火烧烤,我们只在附近找了些野果充饥,又能饱肚子,又能补充水分,只是那个味道,我现在嘴里还是涩涩的。回去一定要灌下一杯蜂蜜去,看看其他两人无所谓的表情,顿时面有惭色。两人到底还是在军队里多年的人,比起我这娇生惯养的性子,还是坚韧的多。

虞姬性格爽朗,见我苦着脸,笑道:“怎么样,味道很糟糕吧。我第一次吃也是咽不下去呢。习惯就好了。”

我连忙道:“算了,我可没打算习惯。”这种味道,还是永远不要习惯的好。

虞姬望着我,张嘴欲说什么,看了一眼萧雪衣,没有说出口。

西辽的巡逻安排很紧密,我观察了半日,觉得可以从巡逻的缝隙中插过去,同时还能无声的潜入固定的军帐,几乎没有可能。如此一来,只有趁夜色的掩盖,混水摸鱼了。

天色渐渐黑了。我们潜到军营附近,终于等到机会,来一队人,我、萧雪衣、虞姬扑了过去,一人一个,勒住脖子,拽到外面的草丛里。

将三个人打昏,我给人灌了一颗宁神的药丸,保证他们至少能一觉睡到大天亮。换上她们的衣服,我们按照白天观察的路线,我在前,萧雪衣中间,虞姬殿后。

迎面另一队人走了过来。

我见来人眼色有些古怪,心道,莫非是认识的?

并不回避,上前冷道:“口令!”

对方愣了一下,露出恍然心安的神色,“布谷。”

我点点头,“保持警惕。”

“是。”

带着两人大摇大摆离去。

听见虞姬在后压低声音道:“你胆子可真够大的。”

心中微微一笑,脚下不停。

终于巡逻到了军帐门口。我左右打量了一下,恰好无人,用匕首将帐篷破了一个小口子,里面只有一人正在查看资料,正是白天所见的车夫。

虞姬也看了看,向我点点头,一个打滚翻进营帐,用匕首比住那车夫的的脖子,一手捂住她的口,“老实点,不然杀了你。”

053

趁虞姬制住那车夫的时候,我和萧雪衣赶快溜了进来。

我想要的东西很好找,因为那车夫刚刚看的正是关于大菊鼠的饲养记录。

记录显示,这个计划的发起人名叫马腹,在西辽军营中任参赞。他不知道从那里听说吞食人的尸体的动物,可以导致发病,并且还极具传染性,便将目光盯上了每年回在西辽和大楚之间迁徙的大菊鼠。

大菊鼠主要以植物和植物的种子为食,而且又是肉质鲜美的动物,可以说是大受西辽和大楚士兵喜欢的野味。只是出现在西辽的时候多是秋冬时候,天气寒冷,或是到了大雪覆盖的时候,这种动物都躲在自己的巢穴,并不如大楚的春天时好找。

于是她命令人开始研究如何让大菊鼠吞食人的尸体,开始并不如人意,毕竟大菊鼠并不爱食肉,后来想出在尸体上涂抹蜂蜜,蜂蜜是大菊鼠喜欢的东西。一来二去,竟然那真的培养成功。便在两个月前开始着手实践。

收到大楚军营瘟疫肆虐的消息后,马腹自然知道自己的计划成功了。但一个月后,她就收到瘟疫被控制的消息,大楚军营中已经患病的士兵纷纷痊愈,于是开始想出了向蜂蜜中掺进蜂毒的办法。

原来着就是后来瘟疫的病症又改变的原因。皮肤上出现红点,并伴随瘙痒确实是中了蜂毒的症状,只是和以前的病征参合在一起,加上惯性思维,我倒真是没有联想到这上面去。

我将手中的资料递给萧雪衣,他看的咬牙切齿。

如果没有看到那令人毛骨悚然又恶心无比的场面,我一定会很欣赏这样一份风格严谨的实验记录。

“现在怎么办?”虞姬问,“杀了她?”她指了指自己钳制住的人,那人露出恐慌哀求的目光。

“你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的?”我问。

“小,小人孟极,是一名军医。”

“你既是军医,当济事救人。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我道。

“小人也不想的,可是军里反对的军医,现在,现在都已经做了大菊鼠的‘饲料’,小人,小人……”她顿时涕泗横流,“我不想死啊,还死的那么恐怖。”

我与萧雪衣对望一眼,“马腹不过是一名参赞,怎能做主如此重要的事情。你们将军怎么不管?”

“马参赞是将军的心腹,她说的话,相当于将军的意思。而且将军,将军……”

“将军什么?快说。”虞姬的匕首又比近了些,孟极顿时道:“将军已经好久不在军中了,军里大小事务,现在都马参赞说了算了,小人实,实在是不敢违抗。”

朱厌竟然真的不在军中。

我飞快的考虑了一下,道:“你是想活想死?”

孟极腿抖了一下,“小人当然想活。”

我道:“我现在有两个打算。一是杀了你,然后按照来的时候办法再混出去。这样风险小速度快。但你熟知大菊鼠的瘟疫传播一事,对我们还有些用,所以我想把你带回大楚帮我研究出瘟疫的解方,事成后,放你自由离开。但是我们三人带你离开并不方便,需要你的配合。你肯是不肯?”

孟极连忙点头。

我从怀中摸出一只小盒子,从中拿出一粒,也不让她看清楚就塞进她的嘴里。她顿时色变。

“这是我们大楚的弓大夫特制的一种毒药,平常就是用来拷问奸细的。效果嘛,六个时辰发作一次,我想比被大菊鼠啃的感觉虽不中也不远了。解药在大楚军营,所以你最好保证我们能安然回到大楚,不然,你会希望自己死的比较快一点。”我嘴角微微钩起一笑,很是邪恶。

孟极哆嗦着答应了。

在孟极的带领下,我们离开的很顺利,偶有人问,她都以有重要事情需要我们帮忙敷衍过去。西辽军中大约也知道她身上有些马腹要她做的不为人知的“要事”,并不多问,很快放行。

四人正要走出军营,远远听见一阵马蹄声,抬头一看,却两骑奔来。

士兵们见了,喊道:“将军回了!是将军回了!”

我抬头一看,为首的女子二十五岁上下,身型高挑,四肢匀称,一双柳眉单凤眼,秀挺鼻子薄嘴唇,长发在风中凌乱的飞舞,我一时有些愣神:这就是那个传说中能止小儿啼哭的夜叉将军?

她恐怕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了。

我赶忙又低下头,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忙着和其他人一起退到一边。

却没有想到那夜叉将军一眼扫过,扫过我的时候,忽然眼睛一亮,手中的马鞭向我一点,“你,过来!”

054

“将军,你已经连续三个月都没有在军中待过了。还是先回营——”说话是朱厌的副官雍和,她正皱着眉头。

“雍和,闭嘴。你没看本将正忙着呢。”朱厌不高兴的呵斥道,转身又兴趣昂然的看着我,时不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此刻的我正被四个男人围着,一个在整理我的花冠,一个给我上粉,还有一个给我腰上扎上七色珠佩,一个给我穿绣鞋。

朱厌看着我的模样,高兴得哈哈大笑,“雍和,你看看,你看看,这个丫头是不是比本将更像男人!”

我心里撇撇嘴,原来是你朱大将军太女生男相,在外受了刺激,现在突然瞧见我,想从我身上找回面子。只是,我无奈的瞧了瞧镜子,你确定是要把我打扮成男人,而不是妖怪吗?

镜子中的“男人”梳着带着乌云双挽百花冠,插了不下六串珠钗,一张脸惨白惨白,而腮上的胭脂红得好象火烧云,嘴唇红的好象刚刚吐过血,一双长短不一的春蚕眉。衣服倒是挺好看的衣服,还是上等的丝绸和手工刺绣,只是为什么要给我挂上三串不同颜色和质地的项链,双手各套着一只半斤重的雕花金手镯,虽然我是对黄金的成色很满意了,不过未免也太重了吧。

“好了,将军。”一个男子站了起来,向朱厌行礼。

朱厌抓着我的胳膊,仔细端详了我半天,简直是越看越满意,一面说:“雍和,你说我把她带给阿蒙看,他还会不会说我是世界上长得最男男腔的女人了。”

雍和嘴唇蠕动了几下,终于放弃了劝说,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表情。

朱厌不以为然道:“好了,好了,最多我答应你百花会完后我就马上返回军营乖乖做我的将军。你知道平常我想见阿蒙一面有多难,他又一向不怎么搭理我的。”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朱厌转头问。

她终于想起来连我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就在我们就要顺利离开军营的时候,我们倒霉的遇到已经快三个月没有回过营的朱厌。此刻正是西辽的一年一次百花会,同大楚的踏青节差不多,是一年中青年男女有机会见的最好机会。前日,她在百花会上被自己的心上人嘲笑是世界上最男男腔的女人,又是伤心又是愤怒,一怒之下回影,却意外在门口看见我。竟然说发现我很有男人味,于是二话不说就给我一匹马,让我跟来宴都。现在找了他在宴都庄子里的男仆来给我打扮,过会要带我去参加百花会。

我心里嘀咕,难道是我前世的女儿心态还没有退尽,无意中显露出一些过于“男人”的动作。不过,嘀咕归嘀咕,我还是暗自庆幸,自己比萧雪衣更有“男人味”,若是朱厌当时看中的是雪衣,只怕性别暴露是小,我们做为大楚奸细的身份也会暴光。毕竟正常情况下,军队里怎么会有男人在,稍微查一下,我们就完了。

想来现在,她们两人已经带着孟极安全回到大楚军营了。有了孟极,弓蓝想找出最后的处方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了。至于给孟极吃的,只要弓蓝稍微问一下,就知道,她吃下的是那天我给她看过老鼠屎,反正这事也是孟极弄出来的,即便染上瘟疫,她也算是自作自受。有我的改良药方在,她至少能够撑到弓蓝找到最后的处方,而且为了保命,说不定比我们还要更积极的寻找呢。

“回将军,我叫小七。”我乖乖回答。

“小七啊,好名字,以后就叫你七公子吧。”朱厌笑道:“来说一声‘将军,妾身有礼了!’听听。”

我不禁有些哭笑不得,我是不介意在这个世界里来一次真人版的反串了,只是,顶这么一张妖怪脸说这句话,就算看的人不觉得难受,我也觉得很不好意思啊。

朱厌将我的沉默不语当成了无声的抗议,愠色道:“小七,难道本将让你扮男人就这么委屈你吗?”

我还是不说话,只是强忍的,不能笑出来。

朱厌见我还是不说话,顿时变了脸色,雍和忙道:“将军,这孩子还小,大约是被将军吓道了,慢慢来。”

朱厌哼了一声。

雍和看向我的神色,满是同情:无论多懦弱的女人,被人当成男人,心理都不好受吧。

“小七,照将军说的做吧,你只当是在反串唱戏的,对了,唱戏你会吧。”雍和温和的说,一双清澈犹如新茶的沏出的水,望向我的眼神让我心中一颤。这种眼神好熟悉,似乎以前在哪见过。

我站起来,微微屈膝,低头道:“将军,妾身有礼了!”

朱厌表情从惊讶到欣喜,“好极了,就这样,表情再娇羞一点,来笑一个!”

我咧开嘴笑了,脸上的白粉簌簌往下掉。

055

宴都的百花会名副其实,满街都是各色花卉。

大街上几乎所有的男子,手中都拿了几枝鲜花。而拿的多的男子脸上明显别其他人更容光焕发些。

我坐上马车上大约是看懂了,这个季节里,女人是可以自由送花给男人的,而手上鲜花多的男子则可以证明自己比其他的男子更美丽、更有吸引力。

朱厌看着窗外的男子,不屑道:“庸脂俗粉,也配拿花,那些女人都瞎了眼睛吗?”

雍和笑道:“天下男子哪里能人人都有计蒙公子那样的容貌。不过是情人眼中出美人罢了。何况若是只有美貌之人能得花,百花会也就没有这么热闹了。”

车行了约了越半个小时,在一家行馆前停了下来。

朱厌跳了下去,我掀开帘子也要跳下去,却有一只手伸了过来,是雍和,她笑道:“穿着裙子很不习惯吧。”

我心中感激,即使是前世,我也没有穿这么长而且累赘的裙子的经验。很想向她笑笑表示感谢,脸上的僵硬感提醒我现在的相貌是怎么样一个恐怖,估计笑起来比不笑还要吓人,只点头道:“谢谢雍副官。”

跟在朱厌后面走了进去。这处行馆显然精心布置过的,各色鲜艳的花卉怒放,有的还做成了造型。走廊迂回,朱漆柱子,彩画栏杆,迎着翠绿的柳树,乌色飞檐上挂着红色的灯笼,三色横幡,随风舞动,十分美丽。

很快就在一处阁楼停了下来,领路的小厮道:“朱将军,计蒙公子就在这里。”

我望着这说是亭子却又似阁楼的屋子,精致的雕花红木为墙,大幅的白色半透明丝绸做风帘,透风又隐蔽,望上去,如同云雾在亭台里**开,人感觉仿佛站在云端仙阁,建造者确实是别具匠心。

雍和掀开帘子,朱厌拉着我进去了,兴冲冲的向屋中间主位上之人道:“阿蒙,我带一个人来给你看。”

我略打量一下,屋子很大,放了大约十多个案几,有二三坐在一起的,也有一个人独占的,有男有女,都是一脸趣味的看着朱厌,接着一脸错愕的看着我的脸。

本来还有些喧闹的屋子一下子静了下来,然后主位上首先的传来笑声。

我这才转眼向笑声来处看去,顿时也呆住了。

脑子里头一个想法,这绝对不是人,绝对不是。

两弯似颦非颦笼烟眉,一双似笑非笑含情目,唇如朱砂,不点而赤,肤凝羊脂,气吐兰芳,指若葱削,顾盼生姿。若单只是长相,我或许还不会有什么感觉,只是他懒洋洋的坐在那里,自在舒适好象周围的人都不存在,偏偏又叫周围的人不能忽视他的存在。一身不知道几百层还是几千层颜色的百花争春衫,若是穿在别人身只会觉得眼花缭乱,只见颜色不见人,却被他生生压下了光芒,成了他的衬托。墨染的长发一点没有束起来,随意的披散在身上,只在鬓边插了一朵极红极艳的蔷薇花,回眸一望,就看呆了一屋人。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里见过打扮的最花哨最娇媚的男子,却偏偏生不出别扭和反感,只觉得满鼻的芳极香极,满眼的艳极妖极,催人欲醉不愿醒。

雍和见我在发呆,忙拉我一下。

我连忙上前,屈膝行礼,“妾身小七见过蒙公子。”

计蒙盯着我满头乱甩的珠翠和时不时向下掉粉的一张脸,薄唇轻启,“阿厌,这就是你要我看的人?”

056

朱厌竟然面色微赤,说不出话来。

“不过就是和你开个玩笑,你就真恼了。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跑掉了。”台上的男子不满的抱怨,“真是小气。”

朱厌赶紧解释,“我没有生气,只是,只是雍和说军营里有点事情,我才赶回去了。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

我听到周围零碎的笑声,心中有些感叹,堂堂夜叉将军,勇猛之名传遍三国,在军营里中,是见而肃立,闻而噤声的人物。而在计蒙他身边一干人眼中,竟然只是一个可以恣意的戏耍玩弄,以娱众人的角色。朱厌为讨心上人的欢心,荒废了军务,又想方设法来证明自己在计蒙心目中的地位,即使说不上情意深厚,也是尽心尽意了,她或者幻想,其他人笑我,计蒙肯定不会这么想。但试想,若计蒙对她稍有用心,也不允许自己的朋友嘲笑于她。

我默然,斜眼看了一下雍和,她面沉如水的表情下是不是觉得难堪?

又望一眼朱厌,她知只情急于向计蒙解释,那里还记得其他。心中为她默默不值,顿时对台上之人的凉薄感到厌恶。

“如果不是生我的气,你找来一个丑八怪吓唬我做什么?”计蒙继续咄咄逼人。

朱厌头上都有汗冒出来了。

雍和上前一步道:“计蒙公子莫要怪罪,这人是将军特地找来为公子们献艺的伶人。若能博公子一笑,便是将军的荣幸。”

“献艺?”计蒙微微抬起下巴,玩着自己涂着鲜红豆蔻的指甲,“是真的吗,阿厌?”

朱厌此刻那里还有不应的。

“好吧,那就让他表演一下吧,我倒要瞧瞧他有什么本事叫本公子开心?”计蒙轻轻一笑,说不出的迷人,在我眼中却是说不出的刻薄。

雍和又道:“将军见到这伶人就马不停蹄的带来了,还请公子宽容些时间,让他稍做准备。”

“随你们的便,可别让我等太久。”

雍和一口应下,带我出来。朱厌则在里面坐了下来,眼睛都没有向这边看一下。

“对不起,小七。我都没有事先和你说一声,就自作主张。”雍和愧疚地说,“我实在是不想见到将军那样——”

“雍副官不用难过,我也是将军手下的兵,为他分忧也是应当。”我道,为朱厌有一样一名副官感到安慰。

“等下你上去,只随便唱一支歌便好。今天之事,将军应不会怪你,若有归罪,我一定帮你承担。唱歌你会不会?”雍和道。

我点点头,“雍副官不用担心,我小时候因身体不好,娘怕我难养活,也曾扮做男孩养过几年,歌也学过几支。只是,”我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装扮,“能不能找个地方让我整理一下,这也太——”

雍和自然明白我的意思,忙叫来行馆的管事给我找了一间屋子。

我借口舞蹈道具,让雍和帮我去找几米红色的绸缎。自己关上房门准备。

终于可以将好象面粉壳一样扣在我脸上的东西洗了下来。好在这里似乎男客不少,打扮梳妆的东西一样不少,不知道是不是雍和吩咐的,连衣服都有几套,我看了一会,选中一件白色长裙。

点了点橄榄油,将脸洗了三次,方显露出皮肤本来的颜色和光泽。我虽然不是什么装扮高手,可前世的女孩子,只要稍有讲究的,哪个没几招打扮自己的。

我对着镜子,浅施薄粉,将肤色亮度稍微提高,用油点了胭脂在唇上染了一层,看上去水润莹亮,将挂在一边的大毛笔用剪刀齐齐绞平,蘸了些须腮红刷上,接着绞了一只小毛笔描上淡色的眼影,让眼睛看上去更明亮灵动。

头发稍微麻烦一点,我不能从镜子看到自己后面,决定还是尽量挽个简单点的发髻:将大部分头发挽成一个发髻,侧垂一边,然后用簪子挑出几束编起起来,盘成小花,用单粒的珍珠簪固定,还有一部分头发自然从一侧垂下,我在这里插上一只三穗的珍珠钗。

其他首饰我一样未带,穿上雪白长裙,拣出一段两指宽华丽精致的大红色金线手绣丝带。在**的脖子上缠两圈,两端从锁骨,胸口,腰际垂顺到膝盖下方。

对着镜子找照了照,还算不错,只觉得好象少了什么。

突而灵光一现,提了一只小毛笔,沾了胭脂,在眉心花了一朵小巧的三瓣莲花。

对镜一笑,镜中“男子”雪衣袭地,里层是亚光的轻柔丝绸打底,中间半透明薄纱轻笼,最外镂空结花如同波浪在袖子和裙上走动。光洁的脖子和稍嫌暴露的锁骨述说着无声的**,却又被火焰一般的红色缠绕的丝带走留恋的视线。

小巧的下巴仿佛纯白的大理石雕刻,一双眸子若笑非笑,微微颤动的睫毛下是一双流不尽春水,掩不尽星光的眸子,只是转动好象就可以把人的灵魂勾去,姣好的唇形好象被桃花染过一样纯净,轻含贝齿,藏不尽欲说还羞的风情。

只轻轻一动,从颈直垂下红色丝带,如同杨柳随风摇曳,勾勒出美好的曲线。

我满意的点点头,前世只能在摄影楼去拍拍复古写真的时候享受这么古典的造型,没想到真有这个机会。

有人要进来了,我装做没有看到,只是对镜自顾,想偷偷看看进来人有什么反应。

身后一片死一样的沉默。

057

雍和盯着我的脸愣了半日,视线不自觉下移,突然呼吸一重,别过脸去,眼睛不敢直视,本来正常的脸色竟然逐渐染上一抹绯红。

我的意思本想给来人一个惊喜,却未曾想到看起来已经二十五六岁的雍和竟然有如此“纯情”的反应,不仅大感意趣,心中顿起恶作剧的兴趣。

指着雍和手中的红色绸缎,我轻声道:“雍副官,这是给我的吧。”

雍和听到我的话,似乎手中绸缎变成了烫手的山芋,慌忙将绸缎递给我,我伸手去拿,手指“无意”轻轻碰到她的手心,雍和好象触电一样,手一抖,绸缎掉到地上,脸色微白,随即更红起来。

我甚至看见她的额头上刹那间渗出细细的汗珠,面上露出紧张无措的神色。我从未想过自己竟然能调戏一个女人成功,心中大乐,另一手背身后猛掐大腿,把已经跑到嗓子眼的笑痛回去。

我低下头来拣,雍和慌忙道:“我来,我来。”她迅速低下身去,将丝绸拾了起来,拍了拍上面根本看不见的灰,尴尬的交给我,动作小心翼翼的,生怕再有什么不应该的肢体接触。

我见她已经窘得不能再窘,一张脸红的都快要燃烧起来了,也收起了戏弄她的心,便用正常的声调道:“雍副官,我们该出去了,将军和计蒙公子该等急了。”

雍和听到这话,好象才记起来她是来做什么的,表情突然出现一瞬间的慌乱,望向我的眼神里是与以前不一样的一种柔和,让我忍不住又想笑。

但没等我回过神来,雍和已经恢复了正常,呼吸渐渐沉稳,点点头,“你跟我来吧。”嗓音里是她惯有的轻柔和清亮。

只怕过一会儿她就会发觉是我有意捉弄她了。希望到时候不要报复才好,我撇撇嘴。当然前提是,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回到西辽。

现在距离萧雪衣和虞姬将孟极带走过了十二个时辰。马腹如果足够精明的话,最迟今天早上就应该发现她重要的手下失踪的消息。如果她查过门哨,就知道本来与孟极一起离开的人中有我一个。如果她再谨慎一点,现在就应该在快马加鞭赶来宴都的路上。从西辽军营到宴都只有一天的马程,因此趁天黑离开这里,是我最好的逃脱时机。只是行馆人极多,想要浑水摸鱼溜走不难。问题是怎么样在不被人察觉的情况下离开宴都,又如何平安的到达楚辽边境,同时在不惊动西辽士兵的情况下回到大楚。

想到这里,我有些郁闷的想:不知道雪衣会不会为我担心呢。

正自出神,身前的雍和突然停了下来,我差点撞到她身上。

她并没有转过身来,只是微微侧过头,眉头紧皱,犹豫了一会儿才抬头看我,“小七,如果你不愿意——不,”她声音突然变的坚决起来,“你还是不要去了。我再想办法。”说着,她好象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脸上透出我没有见过的沉静和坚毅。

我错愕:雍和,我并不是真的男孩子,没有那样的娇柔。你并不需要担心我被人“占便宜”,心中微微后悔刚刚不妥的举动。虽然认识她时间不多,雍和显然是一个认真宽容又细心体贴的女子。哪怕份属不同阵营,我对她却有着一份不同寻常的好感。不否认她给我的那一份熟悉感对我有所影响,而且她本身也是个极出色的女子。

我露出安慰的笑容,“雍副官,你不用担心,我应付的来。将军是西辽军营的脸面,总不能因为我一人之失,让整个军营颜面无光。”

雍和听得我这话,露出一见少见的讽刺,“西辽的士兵不需要声色娱人来撑颜面。你是将军的士兵,她也有保护你的责任!”最后一句话说的铿锵有力,如掷石岩上。

我不说话,只是望着她。

“你们在这里磨蹭什么——”一个恼怒的声音传来,正是朱厌,估计是在阁楼里等不及了被那妖孽公子笑话不过,所以亲自来找人。

我心中邪邪一笑,忽然转过头来,轻吐两字,“将军。”

如愿以偿看到来人目瞪口呆的表情,我宛如小鹿受惊地望了她一样眼,露出一个羞赧的笑,缓缓垂下眼帘,如小女孩一样扭捏地侧头低下。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水莲花般不胜凉风的娇羞。

朱厌一瞬间石化。

058

将红绸拆成两半,绑在鼓槌上,我甩了甩,绑的很结实。

两面红漆鼓立在架子上,我手负双槌,垂首立在场中。

场中一片寂静,从我走进来的那一刻起。

我即使不抬头也能感觉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我的身上,我的半低的脸上,在我的眉眼上琢磨;我即使不抬头也能感觉计蒙在台上坐直了身子,一手理发,射来的目光脱去慵懒,深刻而探究。

没有序曲,没有丝竹。

我手一扬,鼓槌飞上半空,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带着红绸如同流星一样撞击在鼓面上,发出震耳之声。

开始了。

咚咚——

足够让人惊跳起来的声音,一槌追一槌,一向柔声漫歌的行馆里,何曾有过这样震撼而威严的声音?只有鼓,只有鼓,仿佛晴天一个炸雷滚过每个人的心人,让每一个沉醉温柔乡的女儿抬起头,睁开眼,让每一个纸碎金迷的男儿醒过来,惊起来。

槌声轰轰,直坠心底。

狼烟起 江山北望

龙起卷 马长嘶 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 纵横间 谁能相抗

声催马快,如挥银鞭。风吹沙起,刀斩清明。欲饮琵琶马上催,古来征战几人回。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失了烽火硝烟的洗礼,便做了的粉香脂浓的坟墓吗?离军营不过一日骑程,宴都的风气便这样的委靡了吗?委靡到有人可以公然嘲笑一国将军,无聊到可以有人舍却军营数月只为美人一笑?

我手负鼓槌如负剑,手扬腰折,俱用大开大合,袖扇风起,裙移云动;槌似追,催人命,手一指,凌厉起,席中一女子下意识按上了腰上的剑,射来的眼光中满是惊惕。

人生而有血,便有血性。我所爱的,偏是激起这蛰伏以久的血性。在这温柔富贵之乡,姣花软玉之所,我偏要做那一从荆棘,不扎得这群人鲜血淋漓,尖叫大跳不罢休。

我一个转身,偷眼瞧了一眼朱厌,她的表情从惊愕到惊诧,从迷茫到清明,仿佛大梦初醒,眼神逐渐燃烧起来,神色肃穆,气势凛然,心中微喜,这才真真是一国将军的范儿。

咚咚——

声音陡然一变,从沉重肃穆,做了轻点慢追。

美人如玉 剑如虹

血染襟 柔肠断 护我胭脂

天香国色辞金戈

手中线 绣相思 送卿铁衣

我柔柔弯下腰,一束未束的青丝划落肩头,看众女的目光一点点随我移,眼中是悸动和惊艳的光。眼光一点点流动,手开兰花,划过鬓边,黑发红带,最寂寞与最热恋的颜色,反差着一刻怦然而动的心。

无论在什么时候,英雄血洒战场,保护心上人都是最让人心醉的传说。为什么在这里却看不出来呢?岂不怪哉?

我长袖一抛,凝固了千百年的回眸,如春雪融水,细细化开,轻轻展眉,目光朦胧,一面为情辗转难安,一面又极尽相思意浓时的羞涩。

鼓槌上的红绸,如同四面八方追随的眼光,纠缠着青丝雪颜,点燃的烈焰,雪里恣意的跳跃。虹在雪上纵舞,我在雪中旋转。白色的纱裙在风中**开,裙上的花结海浪一样**开,一拍又一拍,如海啸的叹息,花闹的喧嚣。

咚咚——

鼓声又起凌厉,却不是第一次的刚强难折,也不是第二次的儿女情长,却是快中有慢,刚中有柔,彼此相成,彼此兼济。如此不但没有逊色,反而于刚中看出柔的优雅,于柔中折出刚的威猛。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 更无语 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 人北望

人北望 草青黄 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大辽要让四方

来贺

我舞的速度越来越快,什么东西从我头上飞了出去也来不及理会。周围的人也在视野里模糊起来。

我特地选了这么一首歌,主要无非是想唤起朱厌做为一个军人的骄傲和职责,有朱厌镇守的西辽军营,就不会弄出马腹这样的祸事。至于这样做会不会对大楚的将来的边疆安全系数有所影响,那还是留给萧炎去头疼好了。

一舞终了,我退了出去,无人来拦。

059

我回到房中,准备卸妆,才将发髻放了下来,却有人敲门。

我起身开门,雍和站在门口,道:“小七——”突然顿住,脸色红了起来。

我诧异的望着她,这次我可没有调戏她,她又红什么脸。往自己身上看看,几缕头发凌乱的垂在肩上,衣襟也有点松,右肩露出大半——我恍然省悟:这大概就叫做“眼含惺忪,香肩半露”。

不过,雍和同志,你的定力未免也太差了。

“进来吧,我正在换装。”我赶快将衣服拉拉正,心里遗憾的想,我还从来没见过女人流鼻血呢?要不要在雍和身上试验下呢?

雍和恩了一声,然后仿佛才想起自己答应了什么,忙道:“我还是站在外面说吧。”

我撇撇嘴。

“计蒙公子宴客,将军也在其中。只是,”雍和迟疑了一下,看了看我的表情,“计蒙公子点名要你做陪。”

“什么?”我惊道:“将军答应了?她明知道我是女人,却要我去陪计蒙公子?”

雍和神色也有些不好看,“计蒙公子说你唱歌很好,有意叫你席间表演,将军她……很难拒绝。”

我心中暗笑,朱厌啊朱厌,不知道我一翻苦心,到底在你身上有没有付之东流。算了,或者我还可以借此机会外逃,毕竟酒楼比行馆人要更多更杂些。

想到这里,我点点头,道:“我换身衣服。”

既然要逃跑,这身袭地长裙自然是不能再穿。我挑了一套翠绿色的衣服,没有刚刚衣衫华贵,可是它下面是裤装样式,哪怕绞了大褶皱的荷叶边,行动也方便很多。我洗去额上的莲花妆,梳了两只包包头,用绿绸包起,再用十二色彩绳子缠起来,两端垂落在肩上,看上去正是个俏丽活泼的小“小子”。

想了想,从桌上又摸出一串银色的珠链系在腰上,对着镜子点点头,我觉得可以出发了。

我刚刚没有问,到了才知道计蒙宴客的地方竟然在金聚楼。

通过知静发来的商情汇报,我已知道金聚楼已向西辽和北越发展,却没有想到这么重要的边疆城市也会有。能在这里站住脚跟,春姐的本事也是士别三日,让我刮目相看了。

想到清书,觉得自己也应该尽快处理完军营的事情,回到京城去。若常玉扬有什么按耐不住的,我好有所应对。而清书在常家的地位,我也要做些处理。清书若不是我的弟子,她在常家做个傀儡家主,我自然不管,可她既然是我的弟子,又怎么能让她如此委屈。

我早早发现她志不在商,便借学商以三十六计教她,果然发现她对军事的兴趣和天份,由来又以商考会的理由,传她功夫护身。若将来春姐能成为常家的幕后之主,清书则在军队中找到自己真正的人生,才是我最终的计划。

只是心里还拿不准清书自己怎么想的,须找个机会试她一试。若这样做,长远来说留患不小。一旦成功,清书这一代没有什么问题,可将来到了清书的子嗣那一代,是学母从军还是继承祖业就难说。若是从军还好,若是想要继承祖业,春姐是否会答应扶持,或者是春姐身边的人答应不答应将家主之权拱手相让,都是问题。

唉,儿孙自有儿孙福。我那里管的了她千秋万代。

我对着车外风景发呆,忽然耳边传来呼叫声。只见一骑向我奔来。一名女子很快追了上来,缓缓放慢速度,跟着我坐的马车同行。

雍和不愉道:“阁下有什么事情?”

那女子拿着一枝白色的牡丹给我,眼睛里是希翼和柔情。

我愣了一愣。

这是世界里第一次有人送花给我。

我还没有决定是拿是不拿,从上车一直到现在都很沉默的朱厌,将我从车窗拉到一边,恶狠狠对窗外的人道:“她不收花!”

那女子微愣,朱厌干脆放下车窗帘。

我松了一口气,省了到底要不要收花的纠结。

不过那花真的很好看。我心里又有些遗憾,前世的小女人情结冒泡,哪个女人不爱花。

下了车,雍和照例伸手来接我,却不想又有一只手同时伸了过来,是朱厌。

我又面临选择的尴尬局面。

朱厌似乎没有料到雍和也会伸手来接我,触电般地收回手,瞪了雍和一眼走开了。

我额头有点冒汗,扶着雍和的手,跳下车,理了理衣服。一抬头,一束花,出现在我眼前。

朱厌粗声粗气的道:“你现在好歹是男人打扮,百花节时若手上无花是会被人笑话。”将花往我手中一塞。

我用手指轻轻摸摸花瓣,梳理叶子,只抱着就清香满怀呢。

雍和轻声道:“你喜欢花?”

我点点头。

“不要磨蹭了,进去吧。”朱厌不高兴道。

我低下头,跟着进去,眼角余光却瞧到一人。

震惊的回头,只见那人转身,没入人流。

“怎么了?”雍和发现我的异状,随我的眼光看去,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

“好像看见一个熟人。”我道:“不过也许是看错了。”说完,走进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