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我是第二次见到阿九哭。

“我不能回去。”阿九星一样灿烂的眼眸露出坚定表情,“我不能冒险,也不想华衣为难。若是我回去了,华衣又该如何自处呢?若我见了母皇,或者会忍不住求华衣救她,华衣又该如何取舍?是答应我,还是拒绝我?我不想那样!!”

阿九说着背过身去,两行眼泪还是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清书站着没动,只继续道:“你不想见皇上吗?”

只听阿九哽咽道:“从小我就是母皇最疼爱的儿子,即使——即使我后来多次违逆母皇,母皇也没有怪过我。我又怎么会不想见她?可是,华衣还需要我。她的伤一直没好全。一刮风下雨,总是全身酸痛不肯下床;胃口又一直不好,吃多少都不长肉,稍微不注意就瘦下来。如果我不在,她一定又不肯好好吃药。虽然她自己不觉得,现在却总是喜欢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帐篷里,有时候睡觉,有时候发呆,如果没有我陪着她,引她说话,把她拖出门去,她肯定会把自己闷死的,还有——”

阿九混乱的述说,终于说不下去,顿了一顿,道:“还有,我好不容易刚刚才让华衣注意到我,好不容易让她对我有一点点喜欢,好不容易让她的心开始有一点点接受我……我不想放弃。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我不想这三年来的努力功亏一篑。我不知道会不会再有一个三年给我重来。雪衣在她身边的时候,我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我有机会了,所以我绝对不能放弃,绝对不能……常清书,你明白我说什么吗?你就当我什么都没有听见,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

他转身,目光忧伤,“我就害怕,我一转身就不小心把她弄丢了。”

夜晚的风凉凉的。我抬头望了望天上的月亮,一钩如水,十分美丽。

阿九和清书回来的时候,见到坐在帐篷外望天的我,吓了一跳,面色都露出惊慌的表情。

阿九急切的解释道:“华衣,我——”却又不知道如何说起的停了下来。

我掀起帐帘,“都去睡觉吧,有事明天再说。”便走了进去,倒在自己**,不想睁开眼睛。

我不想这样吓唬阿九或者是清书,只是我自己也觉得脑中一片纷乱,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二天,雍和便从贺兰回来了,带回来不少东西。当然还有重要的情报消息。

当雍和把消息说完后,见我们都没有什么反映,疑惑道:“莫非你们都已经知道了?”说着把目光落到清书身上,释然笑道:“原来如此。”

小七柳在一边拆雍和带回来的新工具,一边有一眼没眼的瞟着我们,过一会道:“刚刚族长说要师姐等会过去参加颁奖典礼呢。”

清书本来还在为隐瞒我的事情一直低头“忏悔”,听见小七柳的话后,便转移的注意力,“我不是这里人呢,也能拿奖?”

小七柳气呼呼道:“族长叫你去的那就应该是了——哼,那本来是我的奖品呢!”

清书见小七柳生气了,讨好道:“不管奖品是什么都送给你,好吧?”

小七柳扭过头去,“谁稀罕?”

清书连忙道:“就当是我给你赔罪的礼物!”

小七柳不做声,手上继续摆弄着新工具,嘴角却是开心的弯了起来。

晚上的篝火晚会分外的热闹。

无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打扮的分外漂亮。

小七柳难得穿着一身桃红夹杨柳绿的男孩式样的袍子,头上两只包子髻,缀同花色的小穗子,一张伶俐清秀的小脸看上去灵动可爱,让我想起前世神话里的金童形象。清书此行显然没有为跑马会准备什么,但也让小七柳给拴了一条色彩鲜艳的腰带。两个人坐在一起对着围着火堆跳舞的少男少女指指点点,说说笑笑。

清书的奖品是一匹上等的骏马,是小七柳肖想了很久的,于今归了他自然是高兴的很。心情愉悦之下,小七柳也把自己作为第二名的奖品一把精制的弯刀给了清书,说是补偿她。

我看着两个孩子两小无猜的坐在一起,心中不由的想,等到小七柳再大了一点,若能嫁给清书也是不错。忽然想到清书前天与我说的事情,越发的觉得需要抓紧时间办了,当然事先要弄清楚眼前两个孩子的心意,乱点鸳鸯谱可不好。

雍和坐在对面,她身边一左一右各坐的一个少年,逗她与自己说话。我知道雍和的桃花指数一向都很高,不管是在西辽大楚还是北越,她温和儒雅的样子总是吸引不少男子,不过我却知道她虽然表现的亲切有礼,左右逢源的样子,心中却是指不定怎么叫苦呢!正想着,雍和向我这边看了一眼,果然露出一个“快要招架不住”的无奈眼神。

阿九虽然一直坐在我身边与我一切欣赏歌舞,眼睛却时不时显示主人在走神,我明白他有些心不在焉的原因,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安慰他。阿九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想回大楚看望他母皇,而我该怎么办?

我该回去吗?

我心中还在怨恨吗?

若是在怨恨,我在怨恨谁?

这个时候,音乐一变,更加欢快起来,人声也更加喧闹起来。更多男男女女都加入了舞蹈的圈子。

过一会又纷纷散开,一名青年女子微笑着在众人的注视和笑声中走向阿九,将自己的头巾取了下来,递到阿九面前,鼓励的看着他。

阿九被突如其来的事情打了个措手不及,下意识看了看我,然后向青年女子露出歉意的笑容,“谢谢你,可是我已经有心上人了。”

在北越的游牧部落中,在跑马会的篝火晚会中青年男女向异性赠送自己头巾示爱,这是一项古老的传统。我们在部落中生活了两年,多少也听说过一点。

众人都露出遗憾的表情,青年女子却没有将头巾收回,只是收敛了笑容,“她是谁?”

阿九轻轻咬唇,没有说话。

青年女子将目光转向阿九身边的我,目光一厉,“是你吗?”说着上上下下打量着我,忽然笑道:“你那一头白头发是怎么回事?莫非是得了什么怪病?你这样的身体能配上阿九吗?趁早退出吧。”

201

她一番随口的话,仿佛一拳打来,击中我最脆弱的一点,让我几乎无处避让。手下意识收紧了,感觉自己最贫瘠最苍白的缺陷暴露在日光之下,对此却完全束手无策。

周围一下子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一头白发上,各种眼光都有,刺眼无比。阿九惶恐的看了我一眼,又怒有气的瞪着那女子,示意她离开。青年女子见我不言不语,大约以为我是示弱了,得意的斜眼睇了我一眼,然后一脸热诚的看着阿九。

眯了眯眼睛,我缓缓起身,向外走去。

身后的阿九却发飙了,他冲那青年女子怒吼道:“滚!你给我滚远点!别让我再看见你!”最后几个字声音又高又刺耳,有着让所有人都为之惊竦的愤怒和**裸的恨意。

青年女子被阿九的激烈反应吓到,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声音难堪无比道:“难道我说错了吗?哪个男子不希望自己的妻主强壮有力,这样才能将来的日子才会幸福快乐?难道你喜欢和一个病秧子在一起?”

阿九哼了一声,“我要和谁在一起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劳你操心!”说着便要跟上来。

那青年似乎也被激怒了,道:“不许走!你倒给我说清楚,这个白头发的到底那里好了,你非跟着她不可!”

阿九又惊又怒道:“放开我!”

我感觉不对,转身却见那青年女子扭住阿九的手,眼露寒意,蛮横道:“你倒说说,她到底哪点比我好,让大家评评,你跟着谁会更幸福!”

阿九仰头直视,“她哪一点都比你好!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是幸福的!”仿佛是在说天地间的一个真理一样,那么理直气壮,那么理所当然,星样的眸子映着篝火的红光,仿佛天际的一带流火,延烧起来,蔓延过整个宇宙,在我的视野里降落成一片最灿烂鲜艳的飞霞。

我只觉得有什么流淌过自己的心口,曾经破碎过的某个地方,一点一点的在修补,一点一点的被添满,仿佛温暖从十指尖端流过,顺着血管延伸,逐渐溢满整个胸膛。让我的冰冻的血液如同雪到了春天,开始慢慢溶解,化做春水潺潺,惹人情动。

一种久违了的感觉重新又回到心头,那种让人每一根神经到每一根头发都酥麻感觉,那种幸福,那种快乐,久违了。

我曾经那样大无畏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哪怕粉身碎骨,不惜性命;现在却如此的谨小慎微的,连看都害怕再看一眼,哪怕感觉幸福已经触手可得,却连伸手去拿的勇气都没有。

可是现在,当阿九一番话说出口,我还是感觉自己血液沸腾起来了,整个人忍不住的颤抖起来:巨大的幸福、梦寐以求的幸福就在眼前,如同沙漠了里的人看见的水源,如同守财奴看见了金山,那种**,那种向往,让人战栗,让人疯狂,让人朝思慕想,让人神魂颠倒,于是就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拥抱,于是就想要去染指,想要得到——可以吗?我真的可以吗?能够吗——我真的能够吗?给予阿九幸福,也给我自己幸福?

上天,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吗?再给我一次可以获得幸福的机会吧,为此我将倾我所能保护他,守护他,爱护他,不让他受到伤害,不让他再为我担忧,不再让他为我哭泣,无论祸福,我都站在他身边,无论苦乐,我都与他分享,终我一生,矢志不改!!!

我终是个受不起**的人。

青年女子被阿九无条件的回护我的话气的几乎说不出话来,瞪的眼睛捏紧前头大声吼道:“你胡说!”说着,她便拉着惊慌的阿九要强行带走。

再没了犹豫,没有躲避,我感觉一切仿佛都可以随着我的心意而行。当下脚踩九天御风影游步,眨眼变在女子和阿九身边,不等女子脸上露出惊讶的目光,我一指点向她的手腕。她手不自主的一松,阿九便立刻抽了回来,扑向我身边。我接住他,拿起他的手,检查有没有外伤,“疼不疼?”

阿九轻轻摇摇头,“没事,她那点力气还不能把我怎么样了!”

青年女子本来就没搞清楚我那一指怎么让她莫名其妙松了手,再听阿九的奚落,又见到我如此亲密随便的握着他的手,顿时又妒又怒,“有没有胆量我们来比一场!看谁更有资格和阿九在一起!!“

周围的男男女女便开始起哄。

草原上为了争夺所仰慕的异性,比斗是少不了的,勇士赢得美人的心是千古不变定律。而敢于挑战和接受挑战的人才会被草原的人所接受。

可惜我和阿九都不是草原上出生的人。

我拉着阿九向外走,那青年女子见我避而不战,气急败坏的拦下我们,冲着我道:“胆小鬼,就你这胆量,连接受比斗的勇气都没有,趁早从这里滚出去,别丢我们部落的脸!”

阿九拉着我的手,扑哧一声笑出来,心情很好样子,“你走吧,你不是她的对手!”

我自到了部落中,从来没有与任何人比斗过,即使偶尔用下轻功也是在没什么人的地方。所以部落中知道我会功夫的人很少。实际上即使是雍和与小七柳都很少用功夫。

青年女子见阿九不相信她,取出一把弯刀,站在我面前,轻蔑道:“拿出你的武器,我们来公开比一场!”

我对于这只没什么威胁力的小狼狗没什么兴趣,看了一眼还兴致勃勃的众人呢,忽然很不想得她们的逞。于是一把拉起阿九,几个连跃就飞出人群,落在我们的马旁边。

我翻身上马,然后把手伸给阿九,阿九笑得很甜蜜,将手递给我,被我拉上后坐。一抖缰绳,马就跑开了。我故意拉着马转了一圈,看到篝火边一群目瞪口呆的人,心情忽然很好,便再拉着马儿跑开了。

跑了不知道多远,我在一个小山坡上停了下来。

我将阿九抱下马,由着马自己在一边啃操。阿九站在我身边,牵着我的手,半张侧脸在月光下,显的越发朦胧起来。我盯着阿九的脸看了一会,感受他手心的细腻皮肤,越摸越舍不得放手。

阿九也没有见我如此嘻皮涎脸的样子,居然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没有把手甩开,只是侧着头不说话,黑发垂下来**出洁白的耳垂和完美的脸颊弧线,白皙的皮肤在晦暗不明的光线下,散发着说不清楚的**,看着我不禁有些口干。

小心的按捺下心的狂跳,我强装镇定又郑重道:“阿九,嫁给我吧!”

202

阿九眼睛忽而睁大了,怔怔的看着我,眉毛微微动了下,似乎很想笑。但嘴角还没有弯上去,却塌了下来。下一秒,眼睛就红了起来,眼泪刷刷的流出来。朦胧的月光下,泪水如同一滴滴透明的水晶顺着他的脸颊划下来。

阿九也不擦,只是站在那里用一双含泪的眼睛望着我,过了好一会,才**了下鼻子,嘴角缓缓的勾起来,眉毛也慢慢的弯了起来,好象月光下一枝带露的桃花,娇艳的颜色,单薄的花衣,烂漫的冉冉张开花瓣,柔柔的舒展着叶子,随心的一笑,飒然风起,便是一林的浪漫。

而我就是那个站在花下的人,在月光下,在花枝下,静静的感受这种如同一潭秋水一样深沉的爱恋。静谧却并不死板,深沉却并不晦暗。

我心中闪过一丝内疚,却很快把这种感觉抹去。我知道阿九希望得到的是我的爱恋,而不是怜惜和同情。虽然时间来的有点晚,但直到今日我才有完全的心境和感情来接纳他,也只有这样一份完备的感情才能配得起他长久的等待和守候。

“好,好——“阿九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猛的点头,,“我答应,我愿意,我……”简直有点语无伦次,连他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误以为我脸上的微笑是在嘲弄他连话都说不清楚,停了下来,抽了抽鼻子,恼怒道:“不许笑我!都不是你,搞突然袭击,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我忍住笑,上前轻轻拭去他还挂在腮边的眼泪,“别哭了,还跟个小孩一样。”

“我才没有。”阿九一边哼哼的说,一面努力振作了精神,只是话是这样说着,他的眼睛一对上我,眼泪却又是忍不住的流下来。长久积累下来的委屈和辛酸一下子爆发,阿九终于忍不住扑过来,紧紧抱着我,死死的掐着我的胳膊,,“我等你这句话,等了好久了,等了好久了,好久了……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阿九一口咬在我的手臂上,狠不得将肉咬下来一样,我忍着痛,感觉我的血混了他的泪流了下来。

“我一直在等你,你究竟是知不知道?”

我知道。

我一直都知道的。

我已经决定与阿九成亲后回大楚定居,但是我还是把婚礼在北越举行。因为这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人与事,没有我或者阿九见了会尴尬的人或景。并且,阿九与我在北越一起待了三年,若是回到大楚还没有名分,怕是皇家不说什么,平民百姓也会念叨,一国皇子与人私奔,回来竟然还什么关系都没有。我怎么会让阿九被人说这种闲话。

至于回大楚定居的原因有两点,一则是阿九需要回大楚看望母皇,二是因为雍和带来的消息。云泽手中的权利日大,她的心思固然不如她当年离开北越时候的那样单纯,可但越帝有所求,却无不赴汤蹈火,全力以赴,凡经她之手的事情无不井井有条,行之有效。如此下来,越帝交到她手中的事情越来越多。雍和告诉我,近几个月来,云泽每日只能睡上两三个时辰,三餐不定已经是定局,有时候忙起来一天下来只喝上一碗粥的时候都有,整个人消瘦了一圈,面色也很不好,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累病。

若是仅仅这样便也罢了,云泽掌管事情越多,权利越大,却不是建立在更多信任的基础上。越帝赐她在越京居住的惠王府中侍卫六成以上都是从禁卫中调出。而暗中监视的数目一直都是只多不少。另一方面,事情越多,麻烦也就越多,当初参与夺嫡的几名皇女分布在各地的余孽分明将云泽视做了越帝的宠臣心腹,时不时来次刺杀,光是今年到现在,她遭到的刺杀就不下二十次。而即使在朝中,云泽肃清官场,不知道又从中得罪了多少人去,多少人恨她如骨,却只能忍气吞声。

我不难想象,数年后,越帝政权稳定后,朝政也清明了,万事都走上正轨了,云泽逐渐被新的权臣取代后,她的下场该是如何凄凉。那个时候越帝会保她吗?我看未必。

至于我这个只可能导致越帝更加猜忌她的人物,还是早点离开的好——不论对云泽来说,对我自己来说。

我让雍和通知了云泽来参加我与阿九的婚礼。一面为了在离开前再见她一次,再也想提醒她一下,适当的掩盖一下自己的光华,方能长久。只是这些话我这几年早与她说过,如今再提能否起作用,我是完全不做指望了。

清书大约很高兴我在她来北越的时候决定与阿九成婚,甚至还没大没小的说:“早就该成亲了,先生真是拖拖拉拉。”

尽管我和阿九都打算婚礼从简,但是必须要有的东西,都还是要有:全新的帐篷,被褥,精致的喜服,还有少不了的喜宴。清书主动承担下了我的婚礼的许多筹办工作。

我和阿九却甩手什么都不管,整天牵着马在外面闲逛,美其名曰:培养感情。

清书翻了一个白眼,很自觉的当做没听见。

雍和除了筹办工作,还在联系百花楼与金聚楼,开始策划我回大楚的路线和沿线补给问题。虽然我在北越目前还没有被人怎么烦过,但不代表我回大楚的路上就一定风平浪静,低调一些就能避免许多麻烦。

其实我很想请师姐们也来参加我的婚礼。但是因为路途太远,我又不想闹出什么轰动,于是只让人带信回山,信上很说的很简单,只说明我要成亲了,成亲后带阿九回京城定居云云。随信还附上阿九做的一大包奶糖——我教的,算是我们的喜糖了。

接到师姐们的回信时我们已经在回大楚的路上了。信中除了恭喜我与阿九之外,还送来三件礼物,都是给阿九的:一对小巧的羊脂玉枕头,半镂空,上面是凤翔九天的图案,一一件四季百花衫,衣衫是天蚕丝织就的。民间一两天蚕丝价过万金,还是有价无市。连在皇宫里见多了奇珍异宝的阿九都吓了一跳,对我说:“素衣门还真是拿东西不当东西。”最后一件,阿九看后脸顿时红的跟桃子一样,连看都不给我看一眼,就赶快把盒子关好。

我好奇的问,“那是什么?”

阿九无赖道:“是我用的东西,你用不上。”说着赶快把盒子收好。

“什么好玩意?都不给我瞧瞧?”我假装生气的样子,去抢,阿九忙推了我一把。我那里是非要看那只盒子,不过是要与他闹着玩,随手将他拉倒,两个人一起扑在马车上。

阿九的头发一下子就乱了,他摸摸头发嘟着嘴道:“你看看,又乱了。”

我按住他的手,“别动,很好看。”乱了更好,我又把另一手压上,邪邪的笑起来。

阿九刚刚恢复一点的脸色又红了,“你想干什么?这可是在马车上呢!”

我嘿嘿的笑道:“怕什么?大不了我点了她的穴,让她听不见。”说着手就摸到阿九胸口上了。

阿九扭了一下,躲避我不老实的手,小声恼道:“你别闹了,昨天晚上还没闹够啊!”虽是反对着,可声音却开始有点喘起来。我心中一乐,翻过来压住他,“昨天是昨天的,今天是今天的。”

阿九眼睛直偷看着外面,担心的很。我趁机摸过那只他要藏起来的盒子,一打开,里面却是一只不大不小的瓶子,上面写着“色予魂授”四个字。我顿时有些无语了,有送成亲礼物送这个的吗?这世界上比龙涎香效果更快更猛烈的也只有色予魂授了。不过,师姐们送的当然是对身体没有副作用的那种拉。

阿九一见我摸出那只瓶子,又瞧见我的对着它笑,顿时急了,挣扎着要来抢。我拔去塞子,闻了闻,不怀好意道:“不妨现在就试试吧!”

阿九终于忍不住叫道:“你敢!!”

203

五天后,我们就离开了草原,进入北越南部的城市。

清书因为假期快完了,便先我们一步回了军营。我和阿九则从另个方向直接回大楚京城,虽然我有心把这段旅程当成蜜月旅行,可是阿九探母心切,我也不好故意拖延行程。

即使这样,在不得不的停歇下来过夜的城市或小镇上我还是带着阿九到当地的市集和街道上玩耍,算是聊胜于无。

我看中一盏七彩琉璃色的宫灯,问阿九好看不好看。

阿九点头,然后又道:“没有你做的灯好看?”说着抿着嘴笑看着我。

阿九说的灯是我在婚礼上放飞的九十九盏红纸做的孔明灯。因为时间仓促,婚礼办的很简单,为了弥补这一切,我便让雍和买来竹蔑和红纸,拖人做成九十九只灯,并糊上红纸,在我们婚礼举行的当晚,同时放飞。

黑色的夜,红色的天灯,环绕在我们头顶,九十九盏,连珠成串,蔚为壮观,让整个天空都变的神秘而动人起来。那一夜,让整个部落都震惊了。

我苦心筹谋,自然有把握让阿九有一个难忘的婚礼,等到我们都老了,回想起这个时候的浪漫与轻狂,便又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我悄悄握起阿九的手,“等到我们成亲满一周年,我们再放一回,放一百盏。以后,一年加一盏,一直放到我们都老了。好不好?”

阿九扣住我的手指,歪着头,“这可是你说的哦,不许反悔!”

我自然道:“当然不反悔!”

两个人相视,笑的甜甜的,都不想把眼睛从对方脸上移开。

店主见我们只看不买,大约有点不耐烦,“小两口要亲热回家亲热去,别在这里妨碍我做生意!”

阿九吐了吐舌头,故意问到,“这琉璃宫灯多少钱?”

店主哼了一声,“这灯可不是一般的灯,光那些琉璃很名贵了,最少一千两,不还价。”

我正要说买下来,阿九却愁眉苦脸的说:“这么贵啊,我们可没带那么多银子。”然后就拉着我出了店,偷眼看了一眼还兀自得意洋洋的店主。

我笑起来,“你又想些什么奇怪的东西,干吗不买下来,故意说那些话?“

阿九忿忿道:“就她挂在店里继续自己欣赏吧,对于商人最大的惩罚默过于两个明明要买也买的起的客人从她眼皮子底下消失。“

我看着他道:“可是她并不知道我们可以买的下。“

阿九摇着头,一脸满足道:“没关系,我知道就行了。”我不由得失声笑了出来。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只有小七柳还在我们房中打着瞌睡,趴在桌子上睡的正香。我看他那个姿势,要是睡上一夜,只怕是要落枕。摇摇头,上前去抱他回他自己房间,还没有碰到小七柳,他似乎是感应到我走近,眼睛睁来,一见是我,跳了下来,看了看窗外,不高兴道:“师傅怎么现在才回来?”

我笑道:“怎么还不去睡?等我们做什么?”

小七柳嘴一撇,“师傅以为我喜欢等你们啊?雍和找你呢!”

我问道:“什么事情?”

小七柳正欲说,却有人在外面敲门,道:“素小姐回来了吗?”

声音很陌生,我心中一跳,便回道:“你是谁?”

那声音似乎松了一口气,明显欣喜了几分道:“素小姐,我家主人想在您离开前与您谈几句,烦请移驾几步。”

我微微皱下眉头。

虽然没有指望我就能这样一路畅通无阻的回到大楚,可是临到有人找上门来,我还是不怎么高兴。

没有马上回话,门外的人又道:“雍管家也在我家主人那里闲聊呢。素小姐,为何不去去呢?”

我挑了挑眉毛,很好,敢用雍和威胁我了。

阿九忧心重重的看了我一眼,我按了按他的手背,让他放心。然后打开门,两名侍卫模样的女子站在门口,见到我忙笑道:“素小姐,打扰了。“

我皮笑肉不笑道:“既然我家管家也在那里,那我也不防去凑个热闹。“

一名侍卫低下头,恭敬道:“必然不会让素小姐失望的。”

我去的时候,雍和正与一名女子在说话,见到我便起身,她身边的侍卫似要动,那名女子轻轻摇头,侍卫便退了回来。雍和宛如没有看到这一幕,面色如常,走到我身后站定。

那女子也起身了,冲我一个大礼下去。我微微侧了侧身子,不照痕迹的躲了过去,“越帝何必如此大礼,叫华衣怎么受得起!”

话说的客气,语气却丝毫听不出来丝毫敬意。单凭她自以为能拿雍和来威胁我的心思,便已经大大惹恼了我。若说先前只是厌烦,现在却是想要发火了。

“昭颜自知此番唐突,可素先生此行便要离开北越,昭颜知道若不再见素先生一面,只怕再无机会。”昭颜直起身,一双亮的有些过分的眼睛扫过我,露出惭愧的神色,“上次见先生,先生开的好大玩笑,害昭颜一直误解先生为惟利是图的市井之徒,结果怠慢了先生。若早知道素先生如此大才,昭颜定然当时便要留先生北越,好每日聆听教诲!”

那可真是叫我不敢当。

我笑道:“越帝言重了。北越人才济济,华衣自诩有些小聪明,却也谈不上什么大才。别的不说,惠亲王之能便在华衣之上。若越帝能善用之,必定于社稷于民生大利。”

昭颜叹了一口气,“我那胞妹虽然聪明,也有些能力,可是沉稳有余冲劲不足,加上心又太善,让我总是担心。但若是有素先生掌控大局,从中指点,必定能够两全其美。”

我来掌控大局,那你这个皇帝做什么?

昭颜啊昭颜,你这到底是来挽留我还是来试探我呢?你我各是什么样的人,难道各自心中不明白,偏要来演这一场拙劣的戏,还要我来配合。

想到这里,一点心情都没有了,不打算再伤脑筋去想什么婉转的借口和措辞,只道:“越帝的赏识和抬举华衣心领了。只是华衣本是大楚人,此番是与夫郎回家探亲。将来或者就要定居大楚,想来与越帝陛下也不会在有什么见面的机会。今日一别还望越帝珍重。”一口气说完不给她打断的机会。然后转身与雍和离开。

我听见身后有剑出鞘的声音,但似乎被人阻止了。

回到房间,阿九与小七柳一见我们遍立刻站了起来,“怎么样?”

我没有回答,轻轻走到窗户边,推开糊着白纸的雕花窗户:一圈又一圈举着火把的北越官兵,将整个客栈围了个严实。

204

我不由的觉得好笑,当年文昌帝发动无数大内高手追杀我五天五夜才在楚风使计的情况下将我抓住。如今区区几百人就想把我困住,无非是看在阿九是弱质男子,小七柳年幼可欺,指望这两人把我拖累住。

抱住手肘,我手指轻轻的敲着,如今要回大楚,是高调回去还是低调些好呢?

似乎自从素衣门掌门身份暴露后就已经无所谓高调低调了。我这样想着,便向雍和问道:“通知荧惑守心暂时不要动手,今天,”我瞧了一眼满脸跃跃欲试的望着我的小七柳,“就交给小七柳吧。”

既早已经料到回楚的路上不会太平,准备工作自然是不可不做。

雍和在准备婚礼的同时进行着的就是回楚的各项准备事宜。金聚楼早已经将沿途可能经过的路线计划好,并准备好旅途所需物资与接待工作。而百花楼则在沿途暗中保护,荧惑守心一直与雍和保持着联系。

若这样的情况下还能将我们“怎么了”,金聚楼与百花楼就都不用吃饭了。只要我希望安静的离开的话,自然也能做到。

可眼下我却不想这么做。昭颜显然是认出我与雍和是曾经送云泽回北越的人,云泽与我的关系固然是她心头的一根刺,但在事情没有闹到最糟糕的时候,我的态度越是强硬,昭颜就越不敢对云泽轻举妄动。

如此考虑之下,我便决定让小七柳出手。

小七柳乐了。

从他的包袱里摸出一些东西放进贴身的袋子,打开窗户,一跃而出,落到窗户边的一棵大树上,双脚在枝桠上连点数下,攀上树冠,大喝一声,“一群大笨蛋,看这边!”

越兵闻声而动,向小七柳方向聚集。还有两队弓箭手,将箭对准了小七柳的方向,雪亮的箭头在火把的照映下泛出冷酷狰狞的光。见到树稍上迎风而立的是一个不过十一二岁的清秀的男孩,仰望来的越兵大多露出诧异目光。

小七柳哈哈一笑,哪有半分畏惧。他轻功是极好,在半空腾身一转,一点也不显吃力和凝滞。双手重叠在胸前,每两指中夹了一粒药丸大小的黑色小球,眼睛一抬,便向人多处掷去。八粒小球眨眼便落在越兵中,轰得发出剧烈的爆炸声。爆炸声掀起剧烈的气浪,如同一只无形的巨手将整爆炸点四周半径七八米内的东西掀翻、撕碎——人、物、建筑,皆如是。

尽管早做好了心理准备,我的耳朵还是被震的微微有些发麻。客栈的地板疯狂的震动起来,浓烈的火硝味在空气中四处弥漫。再看球落处,黑烟滚滚,几乎不能视物,黑烟边上横七竖八的躺着满身鲜血的越兵,有的还是缺胳膊断腿,便是不死也难多活一刻了。

小七柳在北越三年拿此弹丸炸过野狼,炸过土匪,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场面,脸色如常,只是轻蔑的笑了一声,转身飞到客栈顶上。我虽不知道他在屋顶上做什么,却能看见窗外七处地方先后又发生剧烈的爆炸,最先与最后一次的爆炸发生的时间仅相隔三秒种。

不禁微微赞赏的点头,我心道,这孩子在器械制造上的天赋着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只怕是绝无仅有的。这分明是利用连七发的袖箭改造的小型火药发射器,跟前世的手枪有的一拼了。我从未提过,他竟能无师自通。

虽然知晓火药的配方,但我从来没有将此用在战场上。这是严重破坏一个时代平衡的产物,一旦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并发展起来,历史的进程将被大大提前。这并不是我希望看到的。历史的发展应该是健康的,而不是畸形的。超越时代一步是先进,而超越十步则将被视为异端。另一方面无论火药对于民生可以有多么大的贡献,最开始却是用在杀人上的。杀人的武器越是先进,人性则越加堕落,这是无庸质疑的事实。

但我还是将这项技术交给了小七柳。不仅因为小七柳是这个时代的人,他有权利选择是否使用它,同时也因他喜欢农学,热爱民生,没有野心。我确信在他的手中,火药的正面作用应得到更大的效用。而清书志在沙场,热血勇莽,并不是适合的交托对象。

不论小七柳愿意不愿意,经此一战后,他的名字将不再平凡。

前后不到三分钟,整个客栈的四周就已经变成一片废墟。整洁的街道,黑夜中成排的灯笼,红墙黑瓦的矮墙仿佛不曾存在这个世界一样,只透过残火、浓烟、漫天的灰尘看见满地浓稠的腥红,分不清楚是尸体还是被尸体中流出的血染红的碎石残木。隐隐还能看到有人如同虫一样在腥红的堆积物中蠕动,发出模糊的痛叫和呼唤,场面凄惨之极。可又有谁能帮的上忙,谁有敢上前去帮忙?

根据我的目测,废墟中数百越兵折损过八成。即使那些运气好的在爆炸点的空隙中没有受多大伤的,多半也被突如其来的爆炸炸蒙,失去战斗力,一个个只知道惊恐的哀号,慌不择路的逃跑。

看着外面满地的残肢断臂,肠穿肚烂,我竟然只是觉得有些感叹。或者是经历了太多的战场厮杀和生离死别,我终是变得麻木无情了。叹了口气,血腥满地毕竟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风景,我将窗户关上,不执一词:难得让小七柳炫耀一下他的破坏力,我还是等他玩尽兴再出去阻止吧。

阿九虽然早见过小七柳实验这些东西时候的效果,不过这样频繁密集的使用,却是第一次。他无奈的看了看窗户,勉强自己在时不时的“地动山摇”中坐下来,给我泡了一杯茶。

我心满意足的品着清书刚刚送来的新茶叶,心中决定等茶喝完了便去叫回小七柳。再怎么折腾,总不能让他一时得意忘形的把客栈也炸塌了,我们可都在里面呢。

可惜,还没等我品完,便有人闯了进来。

“素——素先生,你这是做什么!”进来的只能是昭颜了,她的面孔失去先前的自信满满与帝王的沉稳,此刻看上去更像是找上门吵架的,全无一点风度。昭颜显然是被小七柳的手段震惊到极点而失态,“你到底用的什么将朕六百名士兵都、都……”她气急败坏的说。

“不过是小孩子淘气跟越陛下几个士兵玩玩的小游戏。”我闲闲的指指旁边的一筒茶叶,“此茶入口清香,回味绵长,可是茶中极品!陛下要不要最坐下试试?”

昭颜此刻那里有心思品茶,见我屋中三人无一人面带惊慌,皆是泰然自若,大概方觉得她自己失态了。顿了顿,略整了下心情,昭颜不自觉的看了一眼禁闭的窗户,尽管关着窗户,硝烟味和血腥味还是在屋中弥漫着,可见刚刚的爆炸的影响力有多大。

昭颜不是笨人,尽管只是几百士兵,可死的速度之快、状况之惨烈,我想即使曾在沙场身经百战的她也未必不会害怕。事到如今她若还以为自己能够力挽狂澜就是自欺欺人了。这时,昭颜勉强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镇定对我的邀请拒绝道:“不用了。朕还有事,下次再来品尝也一样。不耽误素先生休息了。告辞!”既然捞不到好处,就不必留下来自讨没趣。 昭颜确实是个很识时务的人,不过她的转舵未免太快,让人总觉得错愕与讽刺。

昭颜身后的几名贴身侍卫未必比她们的主人更镇定,可此刻竟然却分得出神来威胁的瞪我一眼。不愧是御前的人,心理素质比我预估的要好。

小七柳大约也炸得差不多了——因我见他正慢慢从楼下上来。他从走廊走过来,正好要与昭颜一行人错过时。昭颜望向小七柳的目光如同见了鬼一样,脚步竟然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眼睛盯着他走过。而她身边的侍卫也一手按剑,高度戒备的注视的小七柳的一举一动。

小七柳斜斜的睇了昭颜几人一眼,大约是觉得好笑,走到门口才用大家都听的见的音量“小声”鄙视道:“不过这般就被吓成这样,还妄想打我师傅的主意。这世界真真奇妙!”

我摸摸鼻子,不由得的纳闷,小七柳这般张扬的性子倒不知道跟谁学的,什么时候要给他好好改改才是。

小七柳的几颗“冬雷”炸过后效果好的出乎我的意料,直到出了南州,我们都没有再遇到昭颜的人阻截。想来她也应该明白,派人来不过是送死,还是干脆安分点。

说实话,我很满意于昭颜识相的决定。

素衣门有义务守候大楚的安全,却没夹带上一个北越。我是不介意所过之地都变废墟,当然,小七柳就更不会在意了。

眼前便是烟波城了。

三年来变化不少,城外的风沙已经不见了,换成了青草满地,绿树满坡。

我立在城外看风景,阿九钻出车来,望了一眼烟波城。我与阿九留在这里的记忆只怕都是终身难忘,只是是不是愉快,就很难说了。

阿九把手指伸到我手心,轻轻握住我的手,他的手总是柔柔的,温温的,是我最喜欢的温度和感觉。我握紧了他的手,两人对望一眼,彼此鼓励着对方,希望再回来,将是一翻新局面。

或者我的一头白发太扎眼,才进烟波城就被拦了下来。

烟波城的城卫队长匆匆交代了一名士兵几句,那士兵赶忙跑开,然后她又看着我,下意识的抹了一把汗,看起来有些紧张的样子,但还是强做镇定走到我面前,行了军礼,然后礼貌的问道:“这位可是素锦素掌门?”

我打量了她一下,貌似是个老实人,便道:“有什么事情?”

城卫队长忙道:“城中已有贵人等候多时,还请素掌门移步……”她见我皱起眉头,顿时有些惶恐,一副生怕我生气的表情。

我着实郁闷:怎么到那里都有人请我移步移驾之类。莫非看我太闲了?

这个时候,刚刚那个跑开的士兵又飞快跑了回来,似乎还引导着几个人向我这边过来。

我凝目望去看见为首的女子,微微愣了一下,不由得浅笑,“不在京城好好享受,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205

来人正是大楚宁王楚悦。

楚悦一脸笑意,“我这不是来接弟弟和弟妹吗?”说着又笑的别有深意的看了站在我身边的阿九一眼。

阿九又窘又恼,“六姐姐少拿我打趣,你肯定是被母皇派了差事,烦不过才偷跑出来的。来接我们只是借口而已!”

楚悦还是一副无赖像,道:“你管我是不是借口,我可是从京城跑了老远来接你。你不但不心怀感激,还奚落我,这就是你的不对了,阿九!”

阿九哼了一声,正要再想法子在打击她,似乎先该什么,忽然一皱眉,“母皇把——给你了?”

楚悦微微愣了一下,然后微微露出一丝苦涩的神态,与她以往风流逍遥的形象极不相称,无奈道:“干吗这么敏感?我还以为能够多瞒些时候呢!”

阿九一脸很不赞成的表情,“母皇怎么能这么做!”

楚悦看了看路边来来往往的行人,虽然在烟波城的守卫下离的远远的,可城门口到底不是个好的谈话场所。

我于是善解人意道:“找个地方歇息下再说话吧。”楚悦此翻不辞辛苦的找来,以她的个性必然是发生了她难以解决的问题。想来等会要说的话不少,还是找个安静的地方比较好。

楚悦点点头。

阿九转头问我,“你饿了吗?”

我摸摸肚子,“刚刚在车上才吃过茯苓糕了,感觉不是那么饿。你累不累,坐了三个时辰的车了?”替他捋了下滑到前面来的头发。

阿九笑道:“是马在跑又不是我在跑,不累啊!”

楚悦咳嗽两声,不满道:“两位,你们一个不饿,一个不累。可本王倒是在这里枯等了你们几个时辰了,能不能让本王先去吃点东西歇歇呢?”

我们在烟波城的金聚楼中寻了一个清雅的厢房坐下来。楚悦一坐下来,便冲我摇头笑道:“华衣,我到现在才知道阿九当年替你瞒了多少事情啊!金聚楼的半个东家,百花楼的主人,我竟然到现在才知道原来你其实比我有钱的多!”

楚悦这句话一出,等于是将事情向我交了底。我方才想通为什么楚悦竟然能这么准确掌握我回来的时间和路线,也知道了阿九刚刚在对楚悦说些的什么了:文昌帝居然将大楚情报网交给了楚悦——大楚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由皇女担任情报网负责人的情况,为的就是避免掌控情报网的皇女由此坐大,威胁到皇位的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