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小时候家里穷得没钱上学,但他却在入学前熟读了百科全书。更加可贵的是,他可以靠写作挣钱,但他却从没有这么做。

阿波顿·辛克莱一生至少完成了48部巨著,还有500多部小型作品。他虽然是美国人,但他的作品在欧洲所受到欢迎程度反而超过了他的祖国。据调查,他的作品在俄国的销售最大,总数已超过了300万册,在德国的销量也至少有200万册。有一次,我在法国一家书店里看书,发现所有英、美作家的作品总数,加起来还没有辛克莱一个人的多。他是当代最受欢迎的作家,他的著作至少已被翻译成44个国家的文字了。

辛克莱从16岁就开始写作,他的作品如果以字来计算的话,一定比《新约》、《旧约》的总字数还要多。

他的父亲是一个卖威士忌酒的小商贩,而且又嗜酒如命,因此少年时代的辛克莱几乎每天都要跑遍全市的各家小酒店去寻找父亲。等找着父亲后,还要扶他回家,然后母亲检查父亲的口袋,把剩下的钱拿出来,好留作第二天开支。

他们一家人住在一间阴暗肮脏的屋子里,由于付不起租金,他们不得不经常搬家。辛克莱极力主张禁酒,因为他受到威士忌酒的刺激实在是太深了。因为正是这威士忌酒曾使他的家庭动**不安,也曾夺去了他童年的欢乐;而且威士忌酒还使他的两位知己朋友早亡。因此,他不但不喝酒,不抽烟,连稍有刺激性的茶或咖啡也一点都不沾。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辛克莱在10岁以前一直未能进学校读书,但他却独自利用空闲时间努力自学,因此在入学以前,他对于著名作家狄更斯等人的伟大作品早已读得烂熟,甚至连百科全书也读熟了一大半。所以,在他进入普通学校两年之后,就跳级直接接受高等教育了。

辛克莱升入高等学校后,身上穷得连1美元也没有,可是他还得照顾母亲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跑遍了纽约各专门学校和哥伦比亚大学,和他们谈定一种投稿协议——以1美元一份的代价,出售他自己写的滑稽故事。此外,他还以低价替杂志撰写小说。他每天晚上可以写8000字——也就是说,他每个月可以完成两部10多万字的小说。可是,他每天还得在哥伦比亚大学上8小时的课。这样的多产作家确实少见,也许在100万人中还不一定有这么一位天才!

辛克莱大学毕业之后,仍然以这种写作方式为儿童杂志写故事,这样他每星期可以获得70美元的稿酬。在美国,一个年仅20岁的作家每星期能赚70美元,已经非常了不起了。不过,辛克莱并不纯粹是为了钱而写作,他写作的最大目的,是和贫穷及不公平作斗争。

尤其可贵的是,他后来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竟然抛弃每星期70美元的收入,跑到纽杰赛地区,搭了一座帐篷,开始以全新的姿态从事写作,希望能写出一些可以改变世界的作品来。他这样埋头写了5年,写成5部小说,但一共卖了1000美元,也就是说他每年只赚了200美元,每天还不到60美分。但是他毫不介意,虽然他还有一个身体很差的妻子和一个小孩需要他抚养。

不过,不论辛克莱对于钱财看得如何轻淡,但全家人时常挨饿确是事实。有一次,他的太太忽然变得大方起来,花了30美分在一个商店买了一张棋盘格子花纹的台布,结果还是被辛克莱强迫退回去了,因为这点儿钱已够他们一天的生活开支了。

当他在帐篷里完成了第六部著作《丛林》后,辛克莱的名声立刻震惊了全世界,他也由此获得了至高无上的荣誉,并且得到了3万美元。你们也许会以为贫穷的辛克莱得到这么一笔巨款之后,一定会大大地享受一番了?但是辛克莱却没有这么做,他把所有的钱都捐给了一个组织,这个组织是由贫困的艺术家、音乐家等组成的。因此,辛克莱可说是一个不爱钱的硬汉。

辛克莱不想做事则已,一旦他想去做的话,他一定会像哈巴狗追猫一般的执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例如,有一次他忽然对钢琴产生了兴趣,于是,他连续3年毫不间断地每天练习8小时。后来,邻居们受不了他的这种整天骚扰,向他提出了抗议,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微笑地提着四弦琴,一个人奔向丛林里,去给鸟儿和松鼠们演奏了。

辛克莱曾经四次入狱,但每次被捕的原因说起来都非常有趣。例如,有一次是因为他在星期天打了网球,结果被送进监狱,在里面呆了18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