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十几年坚持给报纸写评论,却拒绝了一分钟500美元的播音工作和一份巨额报酬的电影合同。
十几年来,辛泰尔每天照例要写一篇评论,送给498家报纸同时刊载,每天的读者多达2000万人。他给这些文章冠了一个总标题,称之为《每日纽约》。
辛泰尔是纽约评论界的权威,然而他从小生长在密苏里河畔,因此,他对纽约的情况并不十分熟悉,直到34岁时,他才第一次真正见识了纽约。
在纽约千百万人中,辛泰尔是一个最负盛名的人物。如果你想给辛泰尔寄一封信,不必在信封上写明他的姓名和地址,只要随便从哪里剪下他的一张相片贴上,然后投到邮筒里,他就会收到你的信。像这么奇怪的信,他每个星期总要收到10多封。
关于辛泰尔个人的奇闻趣事可不少。例如他天天写《每日纽约》的评论,每个星期可以获得2150美元的报酬,但他一生之中曾和付款的人至多只有三次当面谈过话。
他每年的稿酬都在10万美元以上,但他从不雇用速记员,他的文章都是自己用打字机打出来的。
虽然他的收入比美国总统还多,但说出来也许你不相信,他竟然不知道写字间是什么样的,他当然有自己的写字间,但他从未去过一次,总是一个人在家里工作。
他的个性确实和常人不同。有一年曾有31家电台聘请他,但他却毫不动心,婉言谢绝了。甚至有一家电台请求他,只要他在他纽约的写字桌边上装一台播音机,每播音一分钟,就可以酬谢他500美元,可是他还是让他们失望了。
辛泰尔除了无意于播音外,也不愿在银幕上露面。虽然好莱坞几家著名电影公司都曾争先恐后地聘请过他,尤其是华纳公司更用尽了各种办法和他洽商,希望他能够出任某部影片中一个纪念会主席的角色,而他每次的答复总是一个“不”字。后来,华纳公司又寄给他一封信,并在信中附了一张带有空白支票的合同。信中承诺说:“请你随便写下你所希望的酬金数额,并请签好字,然后寄还给我们。”
他的确按照他们的吩咐做了——也就是说,他将合同寄还给他们了,但他仍然没有在合同上签字。
我曾问他为什么要拒绝这一难得的机会?他的回答是:“这个吗?只因为我不擅长谈话。”接着他告诉我,他曾去洛杉矶参加一个朋友的宴会,他在席间想说几句话,谁知道一站起来,却又害怕又心慌,气喘吁吁的,结果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他笑着对我说,如果他真的在电台播音,或者在摄影场拍影片的话,说不定会当场晕倒呢。
辛泰尔出生于密苏里河的波雷斯堡。他父亲曾在该地开过一家小店,在他3岁时他母亲就不幸去世,是他的祖母历尽千辛万苦,才将他抚养成人的。
这个乡下孩子,竟能有如此伟大的成就,其原因何在呢?他曾对我说过:“当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我们村子里来了一个巡回眼科医生。他是从纽约来的,为我的祖母配了一副眼镜。我非常羡慕他那丝质的帽子和时髦的衣服。我睁大双眼呆呆地望着他,直望得我的眼睛十分疼痛……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衣服上饰有花边的人。我觉得他伟大极了。”
从这段话里,我们不难明白,辛泰尔童年时对于伟大人物的崇拜,使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这个乡下孩子后来被人介绍到雷波雷斯,在一家旅馆担任夜班书记员。这使他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他开始接近许多举止阔绰的人,听他们畅谈百老汇的风光。他是如此羡慕他们,因此决意到各地去旅行,以增加他的见闻。
虽然他贫穷,并且没什么人帮助他,但他有的是青春朝气和烈火一般的野心。他开始朝着理想的目标努力,先是读遍了所有关于纽约的书籍;接着,他又在奥欧一家报馆工作了7年,然后又转到曼哈顿的《波顿》杂志工作。谁知他到达该地只有3个月,这家杂志社却不幸倒闭了。后来他虽然也在《每晚邮报》社找到了一份工作,可惜因为身体太弱而被辞退了。
失业后,他开始去实践那伟大的理想——“卖文”度日。他每天都要写一篇纽约见闻,但却没有人愿意替他发表,这使他十分失望。
他年轻的时候神经异常衰弱,往往是只写了一会儿,就需要休息3小时,谁知他的身体后来反而强壮起来了。
另外还有一件很奇怪的事。辛泰尔虽然住在全世界人口最稠密的大都会中,但却他非常怕繁杂,甚至害怕在人群中逗留。他还告诉我,每次他接待陌生的客人时,内心总是十分恐惧。曾整整有一年,他从未走出过他居住的旅馆大门,虽然朋友们用尽了各种方法,也不能把他骗出来。而他在有生之年,从未进过一次戏院。
这位纽约的典型人物,既不吸烟,也不喝酒。他最爱嚼口香糖,常常以散步代替运动。
他的衣服全都是巴黎著名设计师设计的,有人曾称赞他足可以与威尔斯亲王相媲美。不过,他写作的时候却总是穿着一身睡衣。
他一生的罗曼史,只需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他结过婚了。”
他最崇拜的电影明星是威尔·罗杰斯;他最爱读的书是“Of Human Bondage”;而他最喜爱的歌曲是《印度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