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经》云:“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着,而不能证得。若离妄想,则一切智,无碍智,即得现前。”众生沉九界,如来证一乘,于心性毫无增减。其所以升沉迥异,苦乐悬殊者,由因地修德不一,致果地受用各别耳。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而佛与众生心行受用绝不相同者,何也?以佛则背尘合觉,众生则背觉合尘,佛性虽同,而迷悟迥异,故致苦乐升沉天渊悬殊也。若能详察三因佛性之义,则无疑不破,无人不欲修习矣。

三因者:正因、了因、缘因也。

正因佛性,即吾人即心本具之妙性,诸佛所证真常之法身。

此则在凡不减,在圣不增,处生死而不染,居涅槃而不净,众生彻底迷背,诸佛究竟圆证,迷证虽异,性常平等。

了因佛性,此即正因佛性所发生之正智。以或由知识,或由经教,得闻正因佛性之义,而得了悟。知由一念无明,障蔽心源,不知六尘境界,当体本空,认为实有,以致起贪嗔痴,造杀盗**。由惑造业,因业受苦,反令正因佛性为起惑造业受苦之本,从兹了悟,遂欲返妄归真,冀复本性也。

缘因佛性,缘即助缘。既得了悟,即须修习种种善法,以期消除惑业增长福慧,必令所悟本具之理,究竟亲证而后已。

姑且喻明:正因佛性,如矿中金,如木中火,如镜中光,如谷中芽,虽复本具,若不了知,及加烹炼、钻研、磨砺、种植、雨泽等缘,则金火光芽将永无发生之日。是知虽有正因,若无缘了,不能得其受用。此所以佛视一切众生皆是佛,而即欲度脱,众生由不了悟不肯修习善法,以致长劫轮回生死莫之能出,如来于是广设方便随机启迪,冀其返妄归真,背尘合觉。

众生者,未悟之佛;佛者,已悟之众生。其心性本体,平等一如,无二无别;其苦乐受用,天地悬殊者,由称性顺修、背性逆修之所致也。其理甚深,不易宣说,欲不费词,姑以喻明。诸佛致极修德,彻证性德。

吾人一念心性,犹如虚空常恒不变,虽常不变而复念念随缘,不随佛界之缘,便随九界之缘;不随三乘之缘,便随六道之缘;不随人天之缘,便随三途之缘。由其缘之染净不同,致其报之苦乐迥异。虽于本体了无改变,而其相用,固已天渊悬殊矣。譬如虚空,日照则明,云屯则暗,虽虚空之本体,不因云日而为增减,而其显现障蔽之相,固不可以同年而语也。

如来以是义故,普令众生缘念于佛。故曰:“若众生心,忆佛念佛,现前当来必定见佛去佛不远。”又曰:“诸佛如来,是法界身,入一切众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时,此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诸佛正遍知海从心想生。夫随佛界之缘,则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矣。若随众生各界之缘,则是心作众生是心是众生矣。了此而不念佛者,未之有也。

凡夫之心,与如来所证之不生不灭之心,了无有异,其异者乃凡夫迷染所致耳,非心体原有改变也。弥陀净土,总在吾人一念心性之中,则阿弥陀佛我心本具,既是我心本具固当常念,既能常念则感应道交,修德有功,性德方显,事理圆融,生佛不二矣。故曰:“以我具佛之心,念我心具之佛,岂我心具之佛,而不应我具佛之心耶。”

今人多尚空谈,不务实践,劝修净业,当理事并进,而尤须以事,为修持之方。何也?以明理之人,全事即理,终日事持,即终日理持。若理事未能大明,一闻理持,便觉此义深,兼合自己懒惰懈怠,畏于劳烦持念之情,遂执理废事,既废于事,理亦只成空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