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者.
有以上侵权行为,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并消除影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