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被裁决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后5日内将费用交裁决机关代转。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交纳。拒不交纳的,由裁决机关通知其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或者扣押其财物作折抵.

治安管理所进行的罚款和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处理,不能认为罚了款就可以不赔偿损失;赔偿了受害者的损失就拒绝罚款。罚款是国家对违反治安规定的一种处罚。赔偿损失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违法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是赔偿给受害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