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立遗嘱的方式有四种;1.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称为公证遗嘱,2.本人自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是亲笔写的,必须注明年月扫,否则无效,3.经过他人代写的遗嘱称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必须注明年月日,还要有亲笔签名。4.用录音机把遗嘱人的话留下来,叫做录音遗嘱,录音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除以上四种遗嘱外,在特殊情况下还有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特殊情况解除后,如遗嘱内容无变化,立遗嘱人应重新作书面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