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自己的婚姻对象时,应该相互了解,也应该互相坦诚相待,把自己的一切告诉对方,以供对方选择。这是忠实友谊的一种表现,但有时会发现对方回避和隐瞒了一些事情,对这种情况应具体分析,不能认为这是‘不忠实’的表现。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不愿意向自己的朋友或恋人吐露隐私。这种保护自己隐私的行为,属于正常现象, 不能说成“不忠实”。例如,对方曾经有过爱情的挫折,曾经在生活上
犯过错误。这些事情,由于是自己心灵上的创伤,在友谊交往中不愿意告诉别人,这点应得到谅解。保护自己的隐私与对方不忠实的界限应该是:
1.隐私大部分属于自己心灵上的创伤,不愿意向别人吐露。这种隐私对个人是痛苦的,而‘不忠实”是故意捏造事实,欺骗对方,以求对方的欢心,从而满足于自己的私欲。
2.隐私属于个人生活的遭遇,而隐瞒自己品质、违法方面的行为内容,则属于对对方不忠实。如被判刑,出现过违犯社会道德的行为,这些事实,如不向对方说明,则属于对对方的“不忠实’
3.隐私大都属于过去的遭遇,即和目前朋友交往前的经历,已属于消逝的旧事,又不涉及现在的朋友,而不忠实则表现为在与现在朋友交往时,仍然有一些破坏现存友谊的行为,并加以隐瞒,则属于对朋友的刁;忠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