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以下几种病症的应严格避孕:心脏病、肾脏病、肝脏病、结核病,骨质软化病等,以及身体比较衰弱的妇女,都应该坚持避孕。这些疾病经治疗痊愈后,身体恢复了健康,再考虑怀孕。如果在患病期间怀孕,会在妊娠、分娩过程中,造成生命危险。第—胎如果是剖腹产,以后也应该坚持避孕,如果第一胎是葡萄胎,经刮宫治疗后,也应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