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把你们店里面最好的衣服都拿过来,不要那种劳什子去年的款式,要最近新做的,料子最好的!”刘仙花想到儿子的身份,咬咬牙对成衣店老板说道。
这下子成衣店老板认真起来了,却不是觉得刘仙花大方,而是担心她掏不出钱,自己服务了一通,最后却没有达成交易,于是伸出手玩笑道:“拿五十两银子出来我看看实力,否则我可不跟你浪费时间,我这儿可是西州最好的成衣店,要啥料子的衣服都有,天蚕丝我都能给你弄来,那可是往来客商的紧俏货色……”
“就要天蚕丝的料子做的成衣,咋样,一件要多少钱?”刘仙花掂量掂量自己的荷包,里面有钱可是不能用完啊,否则她日子咋过。
成衣店老板看到了她的实力,笑道,“二十两一套!”
“好,给我来一套!”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刘仙花想着反正二十两一件的成衣都买了,不在乎多花一点钱,于是就把旁边两双软和的千层底拿了过来,再拿了一些小孩子的鞋袜和虎头鞋,随后一块结账二十一两银子。
光是天蚕丝做的衣裳,都占了大头。
买完了这些东西,刘仙花才觉得自己的底气足了一些,立马朝着北棠家的客栈走了过去,元宝那死丫头说,自己的儿子就在这儿,管理着北棠家偌大的产业!
站在客栈门口的时候,刘仙花更害怕了,她的儿子啊!
十六年没见过面的好大儿,也不知道长得俊不俊,还记不记得为娘的模样,毕竟刚出生的时候,她还抱过一刻钟了。
刘仙花赶紧拢了拢自己身上的衣衫,努力让自己整洁起来,然后走进客栈。
这边,北棠钊觉得生活越来越难熬了,三千个碗碟他洗了好多天都没洗碗,一直寸步不离的在这儿后厨洗碗间里,出了拉撒可以去一趟茅房,还有人跟着之外,其余时间睡觉吃饭,都得在后厨里面随时待命。..
可是客栈的生意不好做,他在这里洗了好多天的碗筷,居然都没有凑够三千个。
北棠钊吃着嘴里淡而无味的饭菜,想着农振宇和手底下这些人的态度,下一秒直接就把碗筷给扔了。
屋里面发出动静,外头的掌柜立马冲了进来,看着地上的狼藉,白花花大米饭撒在地上,皱了皱眉。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北棠钊来了西州如此多年,竟还没学会这个道理?
要是早点懂事,不就不用在西州受那么多年苦头了……
“少爷,您这是做什么,农管事说了一天就这样的饭食,您再砸也不会给你了。”掌柜说。
北棠钊指着地上的饭菜,“你们给我准备的都是什么吃食,猪狗才吃的吧?老子要吃肉,吃山珍海味,不是你们这些凉拌马铃薯、韭黄炒鸡蛋!赶紧的,给老子上山抓一只野鸡回来炖汤,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少爷!请你慎言,客栈里做工的人都是吃得一样的。”掌柜的脸色非常难看。
他们也是吃这些,怎么?在北棠钊的眼里,他们是猪狗吗?
他们吃的东西,就是这么不堪?
还是之前那个小姑娘好,昨天还让农管事,给他们带来了一些紫玉葡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