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故事

美国著名的农民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其诗歌独具一格,他用口语形式作诗,客观生动地描写了田园的风情以及村庄的朴实生活。弗罗斯特的诗随处可见美国的乡村情结,所以这种类型的诗能够广泛流传,得到人们的喜爱。他还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是指他处于传统诗歌与现代诗歌交替的特殊时期。

罗伯特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活泼而又充满意境,没有一点矫揉造作的元素在里面。罗伯特的诗常常从描写自然景物或者民俗风情入手,随后进入阐述哲学的意境。他的诗朴实无华,但是含有深刻的人生哲理,耐人咀嚼。

罗伯特16岁之时就着手写诗,20岁的时候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的一生笔耕不辍,共有十几本诗集出版,其中主要的有《波士顿以北》《山间组曲》《新罕布什尔》《西流的小溪》《见证树》《林间空地》等。

更难能可贵的是在罗伯特75岁与85岁寿辰之日,美国的参议院决定向他表示由衷的敬意。最让他引以为荣的是,他是第一个被邀请参加总统就职典礼的诗人。

如此耀眼的诗坛巨人,实在是让人敬佩不已。想要真正了解这位伟大的诗人,我们可以从他的父母开始说起。

罗伯特的父亲名叫小威廉·派瑞史考·弗罗斯特。小威廉的名字与其父亲相同,老弗罗斯特一直都是劳伦斯市的磨坊管理员,他是一个很严格而且很有钻研精神的人,可是却生活在一个老式的新英格兰家庭中。第九代的弗罗斯特,都有着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他们也是新起点的创造者,他们经历了战争洗礼,打败印第安人,建立了殖民地,而这些殖民地后来成了美国的一个州——波士顿州北方的沿岸地带。

有了这种先天优越环境与血统的先决条件,罗伯特的父亲注定会被培养成为管理员,前程当然也会是一片光明。他是从哈佛毕业的前程似锦的年轻人,他的外表俊朗,身材魁梧,胸怀天下,但却有着落拓不羁的性格。他在大学时期,第一年的学习成绩十分优秀,可是他竟然有一段时间想退学加入南军,差一点就成功。后来,小威廉为了能够多赚一些外快,曾经做过家教,但是没过多久他就会把挣来的钱花掉,有时候是为了自己心仪的女孩子,而有时候是因为赌钱而输掉。生活虽然如此,可是他还是在1872年毕业了。

小威廉没有打算在哪里稳定下来,他一直过着漂泊的生活,在他毅然决然地辞去磨坊工头的工作后,决定去往西部追寻自己的梦想。按照之前的研习专业,他本可以当一位律师,不过他认为新闻事业对他来说,更适合他的口味。

罗伯特的母亲叫伊莎贝乐·弗罗斯特,她有一个苏格兰长老会和父母给她取的教名,叫伊莎贝乐·莫蒂,这个“莫蒂”的名词,代表着珠光般的纯情和睿智的思想。当时她在宾州的路易斯堡巴克拿学院任教,而她之后的丈夫刚刚出任这个学校的校长没多久。一个偶然的机会,校长去西部旅行,两人邂逅之后结合。

伊莎贝乐·莫蒂是一位相当美丽的苏格兰小姐,她比小威廉年长6岁,是船长的女儿,双亲早早地离开了她,还没到8岁的时候她就成了孤儿。没过多久,她的奶奶将她带到了美国,跟着在俄亥俄州哥伦布市定居的叔父在一起生活。

就这样,莫蒂在叔父的家庭中慢慢长大。因为家中严守长老会教义,她的愿望就是将来能够从事教师的职业,在她担任巴克拿学院的教师之前,她曾经在中学教过7年的数学。莫蒂的秉性浪漫,或许她继承了父亲那种喜爱游山玩水的个性,而这种性格也让她改变了平日的生活。

当一心想着去西部发展的小威廉邂逅了这个动人而且睿智的女孩子,这更加坚定了他去往西部的决心。虽然小威廉不太懂得浪漫,但是他会背诵两首小诗,一首是拜伦的作品,而另一首是17世纪的四行诗,迷迷茫茫中,他们竟然就结婚了。他们结完婚,新娘伊莎贝乐再次回到了哥伦布和她的亲戚一起住,而她的丈夫一个人去了旧金山,打算寻觅一种适合他的工作。

后来,小威廉在《布里登》报社找到了一份既紧张又刺激的工作,这种工作方式就是他所一直寻觅的,于是,他很快就把伊莎贝乐接过来一起住。

当伊莎贝乐刚来到旧金山的时候,她觉得一切都变了,跟哥伦布和中西部比起来,旧金山的风俗完全没有开化。

伊莎贝乐婚后没多久就发现了自己的丈夫有很多地方让她觉得很无奈,她的丈夫虽然跟她一样喜欢冒险,但却是个很粗俗的男人。他只要能够赚到钱,就与他的同事们,喝酒聊天,聚众赌博。后来,小威廉的赌瘾越来越大,伊莎贝乐好言相劝,可是根本不起什么作用。

因为这地方十分偏远,人们的精神生活很是匮乏,伊莎贝乐只好将自己的寄托都放在宗教上面。现在,伊莎贝乐信仰的不再是长老会,也不再是爱默生的理论,而是史维东堡的神秘论。伊莎贝乐参加了创始人多瑟第牧师的传教。这个牧师从马萨诸塞州的教区离开,风尘仆仆地来到这个地方传教,有好几回差点被那些红番敲掉自己的脑袋。

这个史维东堡教派的创始人本是一个瑞典科学家,后来他逐渐接触宗教之后,慢慢转变成了研究宗教,不久之后他就成了远近闻名的神学家。旧金山分会的创始人是伊曼纽·史咸德勃博士,他之前是个数学家。伊莎贝乐自从信仰这个教派,曾多次向多瑟第牧师聊到关于自己家庭的一些问题,后来她还谈到了另一个让她头疼的事情,那就是经济来源的问题。自打第一个孩子出生之后,小威廉坚持要给孩子取名为罗伯特·李,因为这个名字和南军的将军一样,现在,这两个因为不太了解而迅速结婚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冷淡。

正当罗伯特两岁的时候,他的母亲怀了第二胎,她再也忍受不住丈夫的行径,坚决地收拾好东西,带着小罗伯特横跨美国的大陆,抵达了东部马萨诸塞州劳伦斯的婆婆家,认为小威廉的父母会给予她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与鼓励。可谁知,到达之后却遭到公公婆婆的双双责备,并将他们儿子现在的恶习的养成归咎于她。

她的产期就要到了,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在劳伦斯市生下了一个女孩,还替她取名为简妮·弗罗斯特。

产下简妮之后,伊莎贝乐就在朋友家中调养了一段时间,等到了秋天,她回到哥伦布看望了叔叔,随后她返回自己的家中。

伊莎贝乐离家长达6个月,小威廉见到妻子又回来了,还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十分欣喜。他带着母子三人暂时住到了一家旅馆。小威廉在伊莎贝乐离家期间更换了很多工作,现在他担任的是《邮报》的市政编辑。

现在,伊莎贝乐已经习惯了这种流动式的生活方式,他们一阵子租房子住,一阵子去旅馆待上很长时间。

这个时候的伊莎贝乐只对小说、诗歌以及宗教理论入迷,她还是像从前一样,那么睿智。

伊莎贝乐最喜欢的是一些浪漫的诗歌。她常常会在空余时间教罗伯特和简妮两兄妹这种类型的短诗,罗伯特的妹妹简妮有着很强的模仿能力,她经常站在椅子上,有感情地大声朗诵母亲教给她的诗,而罗伯特只是很喜欢安静地听着母亲读诗,很少自己去朗诵。

小时候的罗伯特,与其他的男孩子一样,很喜欢在屋子外边不停地玩耍和奔跑。随着年龄的增长,罗伯特逐渐了解到了父母之间的异样。但是不管怎么样,在罗伯特的心中,父亲仿佛跟上帝一样是万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