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九月,秋风微凉,将将拂过柳梢。初晨的阳光,逢得昨夜一场轻雨,更显柔和而温暖,穿过柳叶投下斑影点点。

道路不硬不软,泛着草木的清香,四只雪白的山羊拉着一辆无冠木车,四面临风,轻快的行于其间。

木车之中,坐着卫玠。

他头戴白纶巾,浑身亦着白,只余一头乌丝披于背后,黑与白的相间,黑白的纯粹,黑白的惊心。在他的面前置有一张矮案,案中放着一把焦桐琴。

此时,他微低着头,轻轻的拔弄着七根琴弦,仙嗡仙嗡的声音悠响于官道,正是一曲高山流水。

宽大的袍袖左右缓摆,阳光照在他那十根修长的手指上,根根如葱似玉,偏又灵动非常,顺着琴弦拔着水墨山川。

“嗡!”

十指齐按,一声长吟而音绝。

他缓缓的将手叠放在两腿之上,这才抬起头来。面如嫩玉,含着阳光欲透未透,唇若淡朱,未语已休。一双凤目,目中黑珠似漆点,犹若一湖秋水不知深有几许,是暖是寒。若与其对视,晃若又觉星锋辉眼,刹那之间便已失神。再想细看,他却又凭风而倚,飘渺无端,让人辩不出真颜。满腔满心只觉,这天下间竟有如此美男子。

诗经有云:有匪君子,如切如蹉,如琢如磨。可便是这等诗句,也难道尽他的风貌。这般人物,本就是上天佳作,人间字句如何可得。正正应了宋玉的那一句: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

“咳咳……”

这时,一阵秋风袭来,卫玠忍不住的掩手而咳,面上红晕至腮而层染。一挑眼,建邺城已然在望。

看着那围在城门口的人群,他唯有苦笑。王导给他安排这样方便围观的车,心思已明,便是想借他之名彰显司马睿的贤德。可是就算明知如此,又能如何,他虽出自名门,但身逢乱世,一切都身不由已。他去豫章见过王敦,观那王敦狼行虎步,恐是奸雄而非人臣。不得已,只好来这建邺城寄人篱下。

这种被人围观之事,他自小便曾经历,也不惊怕。缓缓起身,任由着四只山羊拉着车驶向那人山人海。

建邺城,成千上万的女子,眼望着羊车从柳树中穿出,渐渐入得眼帘。那车上的壁人单手负在背后,一身宽袍随风轻展。阳光从他背后缓抚,就似披在了他的身上,著上了最佳的色彩。

君子如玉,玉暖生烟。

近了,近了,万众失声。

这一幕,极静。羊车穿过人群,人群自然水分。万众的目光都随着那车上的人而转动,围在近前的女子竟忘记了投水果香囊。

眼见就将入得城门,卫玠暗暗的捏了一把汗,希望能就此作罢。可这只是他一个人的想法,万众待他已久,岂肯轻易让他离去。就在这时,一只水果从天而降,正正的落在他的羊车之中。

刹时间,画面活了。

成排成墙的女子围了过来,把他夹在了当中。若从上往下视,这一幕极是壮观。但见得一只只水果香囊乱飞,一个个的女儿面带羞颜,却壮着胆儿把他细细的描画。若得他转目而视,那些女子必然手捧胸口,几欲晕倒。

前排的看完,扔完手中的东西,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而去,后排的再上。这时的女子们,根本不用守卫甲士维持秩序。魏晋时期,这般万人空巷看美男的事已不是头一回,大家知道该怎么样看,才能既安全又能看个够。

正是,你方看罢,我再来,雨露均沾嘛。

这一看,从早晨阳光初起,直到最后日落西山,人群才渐渐的淡去。而此时,卫玠的车上,装满了各式女儿家的投掷之物。他站在中间,不敢乱动,深怕一个不小心,惹得那堆积成山的物事把他给埋在其中。幸好,那前来接他的人见人群已散,赶紧吩咐着左右甲士,把他从羊车中解救出来。

卫玠站了整整一天,腰酸腿疼,且又滴水未沾。刚刚坐到牛车之中,便是一阵头晕目眩,脸上则泛出了冷汗如雨,忙从怀中取出丝巾抹了,紧闭着眼睛深呼吸数度,才缓过劲来。而此时,牛车已动,缓缓的进入了建邺城。今夜,他还要去见王导。

与此同时,在那长江边上,有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小男孩,正坐在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发呆。他的眼神一会迷茫,一会苦恼,一会竟显狰狞。随着脸色的变化,两只小手在胸前,时尔虚张,时尔又紧紧的握成拳头,有些状若疯魔。

半晌,小男孩突然从石头上窜起来,指着江水大骂:“老天爷,你打不倒我,老子非要折腾个样子出来,给你看看……”

“小郎君,小郎君。”

远远的传来一阵呼声,小男孩回头一看,只见碎石滩上奔来一个青衣随从。

青衣随从年约十五六岁,长得五大三粗,一脸的憨厚。刚刚跳到石头上,便一把抱住了他,大呼:“小郎君,你可别想不开啊,夫人还病着,你可是她所有的指望了。你若一走,那她怎么活……”

这随从的力气极大,一对铁臂将小男孩箍得死紧,只得一会,他便上气不接下气,想说话都说不出来。

“你,你……”

青衣随从低头,看见小男孩面色泛紫,显猪肝之色,顿时大惊:“小郎君,你脸色怎么这样差,你可别吓我啊,是不是那里不舒服了?”

小男孩脑中一阵阵的晕眩,猛地一脚踩在随从的脚背上,青衣随从吃痛,箍着他的手微微一松。他趁着胸中多了一口气,赶紧叫道:“快,快放开我,我快被你憋死了……”

“哦,啊!”

青衣随从这才发现,自家的小郎君不是不舒服,而是被他箍成那样的,身子弹跳而开,摸着脑袋傻笑。笑着,他站到了石边临江一角,防着小郎君想不开。

小男孩抚着胸口顺了几口气,脸上的紫色渐缓,回归了玉白之色。这时再来看他,小小的身子穿着月白色的葛袍,生得粉妆玉琢,唇红而齿白。一眼便知是个士族名门子弟,若是下等庶民,怎能将养得出如此面皮。

小男孩问:“来福,人来了吗?”

青衣随从来福答道:“来了,好多人啊。从城里排到城外,从早上看到现在,车中的水果都堆成了山。啧啧,那场面可真大。不过,来福觉得,要是小郎君长大了,肯定比那个什么叔宝,更好看!”

小男孩闻言一笑,万人空巷看杀卫玠,场面当然浩大。不然,这古代第一美男子,岂不是浪得虚名。况且,在他的记忆之中,曾于三五年前,见过那卫玠一面,比后世的什么电影明星歌星强得不知多少。如果用四个字形容,那便是:浑然天成。

“走吧,出发!”

小男孩撩起袍角,跳下了江边石头,朝着建邺城便去。身后的来福跟着他来到城门口,摸着脑袋,忍不住地问:“小郎君,我们这次去,会被赶出来吗?”

“应该不会!”小男孩回头,脸上的神色平静。

“那,那个叔宝,会借钱给我们吗?”来福再问,他已经和这小郎君一起拜访过不少的大人物,可每次都会被赶出来,有些干脆是见而不见。

“唉!”

小男孩悠然而叹,一张小脸上竟显现出沧桑,说道:“不知道,但尽人事,各凭天命!希望,这卫玠能如史书上所言,不以世俗而论吧!”

来福道:“小郎君,其实来福觉得,自从小郎君摔倒之后,整个人,神也清了,眼也明了,这便是福气。可要是福气太多了,那就是祸气。他若是再把我们赶出来,不借钱也不借书,那说不定也是福气。”

“来福,谢谢你!”小男孩定定的看着来福,听着他乱七八糟的话语,知道他是在提前安慰自己,心中一阵阵的温暖,小身板儿却越挺越直,眼神也更加坚定。

一甩袍袖,转身进了城门,直直的朝着乌衣巷便去。

他叫刘浓,小名虎头,是竹林七贤刘伶之孙。刘伶出自沛郡望族刘氏,生前曾为建威将军幕府参军,极为好酒。在竹林七贤中,论名气他不如阮籍和潘安,但若论酒量,两个人加起来也不如他。每次聚会,他都会带上一名随仆,那随仆自带一柄荷锄。他对随仆言道:若我醉死,就地掩埋。

这刘伶好酒至此,生下来的儿子都是傻的,刘浓的父亲也不例外。在刘伶死后的第四年,刘浓出生了。按时间推算,他的傻爹是在服丧期间把他给种下了。所以,他一出生,便受尽白眼,祖母许娇一气之下,便让他们母子分族而居,虽没有踢出族谱,但也差不了多少。傻子生的儿子也好不到那儿去,刘浓八岁了,却连话都说不大清楚。

永嘉之乱后,北地士族纷纷南逃,他的祖母便趁此机会,给了他母亲一些钱财,再指给了几个随从,便弃之南回沛郡。刘浓的母亲只是他那傻爹的小婢儿,是个逆来顺受的命,失去了家族的依靠,如何管得住那几个随从。便有人抢了财物而走,幸好这个来福忠心事主,拼命保护,才让母子俩得以存命,并带着他们母子俩逃到了这建邺城。只是,他们财物已经耗尽,刘浓的母亲又染病在身,眼前是一片灰暗。

而就在此时,刘浓被穿越了,一个雷霆将后世之人劈到了他的身上。面对此景,他在江边呆坐了三天,理顺了一切。眼前的当务之急,便是急需钱财,为母亲治病。再有就是注籍,免得被人当成流民。最好,还能借到些经学书籍,东晋名士尽皆谈经论玄,若没有这方面的书籍,将来他就得不到别人的品鉴。没有士族做依靠,没有名士推荐,他想要出头,那是天方夜谭。而晋时的文化都掌控在世家门第之中,他们左右朝局,声言必称苍生,便是有这书籍垄断作为凭仗。

短短月旬,他已拜访过不少南渡而来的江左新贵,这些人在北地时都与刘伶有旧,可是谁会把他一个小屁孩放在眼里,吃尽了闭门羹。

好在,卫玠来了。

卫玠与潘安交好,潘安与自家祖父交好,多少沾点关系。他曾经在后世看过关于卫玠的生平,说他是个不拘小节,极有思想的人物。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是这卫玠身体不好,是个短命的,还没有后人。自己若是应对得当,不仅借得到钱,注得了籍,说不定还能得到他的那些书籍传承。

有了这些,他便可以一步一步的来,雇豪奴、建庄园、习诗书、养名望、出将入相,打造出一个门阀世家来。沛郡刘氏,弃之便弃之,终有一日,让其悔之晚矣。

一切,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