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曰:名正则治,名丧则乱。使名丧者,**说也。说**则可不可而然不然,是不是而非不非。故君子之说也,足以言贤者之实、不肖者之充而已矣,足以喻治之所悖、乱之所由起而已矣,足以知物之情、人之所获以生而已矣。

凡乱者,刑名不当也。人主虽不肖,犹若用贤,犹若听善,犹若为可者。其患在乎所谓贤从不肖也,所为善而从邪辟,所谓可从悖逆也。是刑名异充,而声实异谓也。夫贤不肖,善邪辟,可悖逆,国不乱,身不危,奚待也?齐湣王是以。知说士,而不知所谓士也。故尹文问其故,而王无以应。此公玉丹之所以见信、而卓齿之所以见任也。任卓齿而信公玉丹,岂非以自雠邪?

尹文见齐王,齐王谓尹文曰:“寡人甚好士。”尹文曰:“愿闻何谓士?”王未有以应。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亲则孝,事君则忠,交友则信,居乡则悌。有此四行者,可谓士乎?”齐王曰:“此真所谓士已。”尹文曰:“王得若人,肯以为臣乎?”王曰:“所愿而不能得也。”尹文曰:“使若人於庙朝中深见侮而不斗,王将以为臣乎?”王曰:“否。大夫见侮而不斗,则是辱也,辱则寡人弗以为臣矣。”尹文曰:“虽见侮而不斗,未失其四行也。未失其四行者,是未失其所以为士一矣。未失其所以为士一,而王以为臣,失其所以为士一,而王不以为臣,则向之所谓士者,乃士乎”?王无以应。尹文曰:“今有人於此,将治其国,民有非则非之,民无非则非之民有罪则罚之,民无罪则罚之,而恶民之难治,可乎?”王曰:“不可。”尹文曰:“窃观下吏之治齐也,方若此也。”王曰:“使寡人治信若是,则民虽不治,寡人弗怨也。意者未至然乎!”尹文曰:“言之不敢无说,请言其说。王之令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民有畏王之令、深见侮而不敢斗者,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见侮而不敢斗,是辱也。’夫谓之辱者,非此之谓也。以为臣不以为臣者,罪之也。此无罪而王罚之也。”齐王无以应。论皆若此,故国残身危,走而之谷,如卫。齐湣王,周室之孟侯也,太公之所以老也。桓公尝以此霸矣,管仲之辩名实审也。

审分览第五

作者:吕不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