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商业或重商主义的原理
财富是由货币或金银构成的这一流行见解,是自然而然地因货币的双重性而产生的,货币既作为商业的媒介,又作为价值的尺度。因为它是交易的媒介,所以当我们用货币的时候,就能够比用其他任何商品更方便地获取我们所需要的任何商品。我们总是觉得获取货币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只要拥有了货币,以后就可以毫无困难地购买任何东西了。因为它是价值的尺度,所以我们便用各种商品所能换取的货币量来估计所有商品的价值。我们谈到拥有大量货币的人,就说他是富人;而谈及只拥有少量货币的人,就说他是穷人。节俭的或者想发财的人,总是被说成是十分热爱货币的人;而疏忽大意、慷慨大方或者铺张浪费的人,总是被说成是漠视货币的人。发财就等于拥有了货币,简而言之,财富和货币在通俗的说法中,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被视作了同义词。在普通语言中财富和货币被看作是同义词。
就像富人一样,富足的国家通常也都被视作拥有大量货币的国家。在任何国家,积累金银都被视作通向富裕的捷径。美洲发现后的一段时期里,西班牙人每到一个陌生的海岸,通常第一个要问的问题就是能否在附近地区找到金银。他们就根据这种信息,判断那个地方有没有殖民的价值,抑或是有没有征服的价值。普拉诺·卡尔比诺是一位著名的僧人大使,他曾被法国国王派去晋见著名的成吉思汗的一个儿子,据他所说,鞑靼人经常会问的只是法兰西王国有没有充足的牛羊。他们的问题和西班牙人的问题事实上具有同样的目的,就是想要知道那个国家是否富足得值得征服。鞑靼人和其他所有牧畜民族一样,对货币的用途一无所知,牲畜是他们商业的媒介和价值的尺度。因而在他们看来,财富是由牲畜构成的,正如在西班牙人看来,财富是由金银构成的一样。在这两种看法中,鞑靼人的看法也许最接近于真理。
洛克先生曾给货币和其他各种动产做了一个严格的区分。他说,其他各种动产是很容易消耗掉的,以致由它们构成的财富不太可靠;而且一个国家即使在一年里有许多的动产,也没有出口,仅仅是由于自身的浪费和奢侈,到第二年这些产物就可能会出现极大的短缺。反之,货币却相当可靠,它虽然会从一个人的手里被转移到另一个人的手里,但如果能使它保持在国内而不流出国外,就不大可能被浪费消耗。所以,在他看来,金银是一个国家的可移动财富中最坚固和最实际的一部分;同时由于这个原因他认为增加这些金属应当是一国的政治经济学的伟大目的。洛克认为,金银是国民财富中最实在的部分。
另一些人却以为,如果一个国家能够独立于世界之外,则国内有多少货币流通都无关紧要。借这种货币而流通的可移动产物,只不过是换取了或多或少的货币而已;他们认为,这样的国家实际上是富还是贫,完全取决于这些可移动产物的富足或稀缺。但对于那些同外国有联系且必须进行对外战争的国家,由于必须在远方维持船队军队,因而他们的看法就完全不同了。他们说,除非送出货币来支付给养,否则就无法在远方维持海陆军;然而一个国家除非国内有许多货币,否则它就不可能运送很多到国外去。所以,这种国家就必须在和平时期竭力积累金银,一旦需要,才能有财力进行对外战争。
由于有这些流行见解,欧洲各国对他们各自国家内每一种可能的积累金银的方法都进行了研究,尽管并没有取得多大的成效。西班牙和葡萄牙是以金银供给欧洲的主要矿山的占有者,他们曾以最严厉的刑罚或苛重的关税禁止金银出口。类似的禁止办法似乎在古代也曾是绝大多数其他欧洲国家政策的一个部分。令人意外的是,甚至在某些古苏格兰议会的法案里也有类似的禁令,对携带金银往王国外地者课以重罚。法兰西和英格兰古代也曾采用了类似的政策。因而所有欧洲国家都试图积累金银,最初是禁止出口。
当那些国家成为商业国家之后,商人们逐渐感受到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禁令带来的巨大不便。由于他们以金银为媒介向外国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商品输入本国或运往其他国家,比以任何其他商品为媒介更为便利。所以他们反对这种禁令,指责它不利于贸易。但是商人觉得这很不方便。
首先,他们提出,为购买外国商品而出口金银未必总是会减少国内金银的数量。反之,往往还会增加国内金银的数量;因为,如果外国商品的消费额在国内并未因此而增加,那些商品也可以再出口到国外,谋取更大的利润,这样就可带回比原先送往国外购买它们时的金银要多许多的财富。托马斯·孟把这种对外贸易的运作视为农业的播种和收获。他说:“如果我们只看见农民在播种时期把很多优良谷物掷到地面上的行为,我们一定会把他看做一个疯子而不是农民。但如果我们再考察他在收获期间的劳动,我们就会发现他的行为的价值以及伴随着的巨大增值。收获才是他努力的目的。”
其次,他们提出,这种禁令并不能阻止金银的出口。这是因为金银价值大体积小,是极容易走私到国外的。同时他们提出只能通过对一种所谓贸易差额的适当关注才能阻止这种出口。当一国出口的价值大于进口的价值时,外国就欠了它一个差额,而这个差额外国必须用金银向它支付,从而也就增加了国内的金银数量。当进口的价值大于出口的价值时,它就欠了外国一个差额,而这个差额同样也必须以金银偿还,从而也就减少了国内的金银数量。在这种情况下禁止金银输出,不但不能阻止金银出口,而且将使金银出口多一层危险,多一层费用。因而汇兑将更不利于有逆差的国家;购买外国汇票的商人对于出售外国汇票的银行,不仅要承担运送货币的天然风险、周折与费用,而且还要承担由于禁止金银出口而产生的意外风险。汇兑越是不利于一个国家,贸易差额亦必然越是不利于这个国家。相较于具有贸易顺差的国家,具有贸易逆差的国家的货币的价值必定相应地低得多。比方说,英格兰与荷兰之间的汇兑,如果有5%不利于英格兰,则在汇兑时英格兰将需要105盎司的白银才能购得荷兰100盎司白银的汇票。英格兰105盎司白银与荷兰100盎司白银价值相等,因而同时才能购得相应数量的荷兰货物。反之,荷兰100盎司白银与英格兰105盎司白银价值相等,故亦可购得相应数量的英国货物。总之,出售给荷兰的英国货物将以低那么多的价格出售,而出售给英国的荷兰货物又将以高那么多的价格出售,这些都是由于汇兑的这种差额。前者将使英格兰按照那个差额从荷兰少得到一些荷兰货币,而后者又将使荷兰按照那个差额多得到一些英格兰货币。所以,贸易差额就必然在相应的程度上更不利于英国,必须向荷兰出口更大数量的金银以弥补差额。只有通过注意贸易差额才能将金银保存在国内。
以上的议论有一部分是有根据的,有一部分却是强词夺理。认为贸易上的金银出口往往有利于国家的议论,是有根据的。认为在私人觉得金银出口有利可图时,禁令不能阻止金银出口的议论,也是有根据的。但是认为不论是为了保持或增加本国的金银量,都要求政府比对保护或增加其他任何有用商品给予更多的关注,在这一点上则显得有些强词夺理了;因为自由贸易就能确保这些商品的适量供应,不需要政府给予那样的关注。他们认为汇兑的高价必然加剧他们所谓的贸易差额的不利程度,或导致更大量金银的出口,在这一点上也是强词夺理的。的确,这种高汇价极不利于向外国支付货币的商人,他们对银行给他们开出的外国汇票和将要支付的外国货币是多了那么多。但是,虽然由禁令而产生的风险可能使银行索取额外费用,却未必会因此而出口更多的货币。这种费用通常是在货币走私出国时在国内支付的,它绝不会超出汇出的数目半个铜子。高汇价也自然会使商人努力平衡他们的出口和进口,使他们为这个高汇价所支付的尽可能地少。此外,高汇价必定会产生类似税收的作用,因为它抬高了外国货物的价格,从而减少了外国货物的消费。所以,高汇价不会增加,而只会减少他们所谓的贸易逆差,从而也相对地减少了金银的出口。这些论据有一部分是诡辩。
尽管如此,那些议论还是使它们的听众深信不疑。它们是由商人们向国会、王公会议、贵族和乡绅们陈述的;是由那些被认为了解贸易的人向那些自认为对贸易一无所知的人陈述的。贵族及乡绅和商人一样,都从经验中得知对外贸易可以富国,但是对于对外贸易如何富国的问题,他们却不甚了解。对于对外贸易是如何使他们自己富裕的,商人是完全了解的;然而对于对外贸易是如何使国家富裕的,商人们则并不了解;这是因为前者是他们自己的事,而后者则全然不是他们的事。除了在向政府申请改订对外贸易法案的时候,他们从来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只有在那个时候,他们才必须陈述对外贸易的有利结果,同时指出现行的法律是如何不利于这种有利的结果。他们向那些要对这种事情作出决断的裁判官说,对外贸易可以给国家带来货币,但是现行的有关法律却阻碍着它给国家带来应有的那么多货币。裁判官觉得这个说法十分令人信服。这种议论于是产生了预期的效果。法兰西和英格兰的金银出口禁令仅局限在本国货币上,外国铸币和金银块可自由出口。在荷兰以及其他一些地方,这种自由甚至扩展到本国铸币。政府的注意力,从对金银出口的监视转向对贸易差额的关注,并且把贸易差额看做能够引起国内金银量增减的唯一原因。于是从一种徒劳无益的关注转向到另一种更加复杂、更加麻烦并且同样徒劳无功的关注。托马斯·孟的《英格兰的对外贸易财富》一书,不仅成为英格兰而且成为其他所有商业国家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内地或国内贸易,那种以等量资本可提供最大收入而又能使本国人民获得最大就业机会的重要贸易,却仅仅被视为对外贸易的辅助。据说,国内贸易既不能从外国把货币带回来,也不能把货币带出去。所以,国家绝不会因为有它而变得更加富裕或者更加贫穷,它的繁荣或衰落最多只可能对对外贸易产生一些间接影响。
没有葡萄园的国家,必须要从国外进口葡萄酒;同样,没有矿山的国家毫无疑问也必须要从国外进口金银。然而,政府似乎没必要在这两者中更为关注后者。一个有资金购买葡萄酒的国家,总会获得它所需要的葡萄酒;同样,一个有资金购买金银的国家,绝对不会缺少金银。金银像所有其他商品一样是可以用一定的价格购买到的;而且,就像它们是其他所有商品的价格一样,所有其他商品也是它们的价格。我们完全有把握相信,自由贸易无需政府的关注,也总是能够提供我们所需要的葡萄酒;同样,我们也完全有把握相信,自由贸易总是能够按照我们所能购入或所能运用的程度,给我们提供用以流通商品或用于其他用途的全部金银。没有政府的任何关注,金银也会进口。
人类劳动能够购买或生产的每一种商品的数量,在每一个国家中自然会按照有效需求,即按照愿意支付为生产这种商品和使它上市所需支付的全部地租、劳动与利润的那些人的需求而自行调节。但是没有其他任何商品能比金银更加容易或更加准确地依照这个有效需求来自行调节了;这是因为金银体积小而价值大,最容易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从便宜的地方运到昂贵的地方,从超过有效需求的地方运到不足以满足有效需求的地方。比方说,如果英格兰对黄金的有效需求超过了本地所有,那么一艘兼载客货的定期邮船就可从里斯本或从其他可以购买黄金的地方运来可以铸造500多万基尼的50吨黄金。但如果有效需求是同等价值的谷物,那么以5基尼1吨谷物计算,输入这批谷物便需载重100万吨的船只,或每艘载重1000吨的船只1000艘。即便是使用英格兰所有的海军船舰,也运载不完。
当一个国家进口的金银超过了有效需求,无论政府怎样保持警惕也不能阻止其出口。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严刑峻法,并没有也不能够阻止金银的外溢。从秘鲁和巴西源源不断进口的金银,超过了这两个国家的有效需求,使金银在这两个国家的价格低于邻近各国。反之,如果任何一个国家的金银数量不能满足其有效需求,那就会使金银的价格高于邻近各国,政府不需要费心去进口金银。即使政府尽力想禁止金银进口,也不可能奏效。当斯巴达人有财力购买金银时,金银就冲破了革克尔加斯法律反对金银进入内斯得蒙的所有障碍。所有严峻的海关法都不能阻止荷兰和戈登堡东印度公司的茶叶进入英国,因为它们比英国东印度公司运来的茶叶便宜一些。1磅茶叶的最高价格以白银支付通常是16先令,而1磅茶叶的体积大约是16先令体积的100倍,是统一价格黄金体积的2000倍以上。因而,茶叶走私的困难程度,亦当照此倍数增加。当金银数量超过需求时,不可能阻止其出口。
大部分商品由于体积大,不能随意由过剩的市场转移到稀缺的市场,但金银由富足的市场运到稀缺的市场却很容易。部分由于这个缘故,金银的价格才不像其他大部分商品的价格那样在过剩或稀缺时不断发生变动。固然,金银的价格也不是完全不变动的,但其变动通常是缓慢的、渐进的和统一的。例如,有人认为(也许没有多大根据),在本世纪和上世纪的欧洲,由于不断由西属西印度进口金银,使得它们的价值不断跌落。但是,要使金银的价格突然改变,从而使其他所有商品的货币价格立即发生显著的涨落,那么就需要在商业中进行一场革命,就像发现美洲所引起的那场革命一样。
尽管如此,一个有资金购买金银的国家,如果在任何时候金银出现了短缺,那么相较于其他任何商品的短缺,可以有更多的应急措施来保障金银的供应。如果制造业的原料短缺,工业必陷于停顿。如果食品短缺,人民必然为饥饿所苦。但如果货币短缺,则既可代之以物物交换,又可赊账买卖而每月或每年清算一次,更可用调节得当的纸币来加以弥补。第一种方法虽然很不方便却可以填补空缺,第二种方法就比较方便了,至于第三种方法,则不但方便,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带来一些利益。所以,无论就哪一点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把注意力投放在保持或增加国内货币的数量上从来都不是十分必要的。如果缺乏金银,它们的位置可由纸币填充。
不过,没有什么抱怨比对货币短缺的抱怨更普遍的了。货币像葡萄酒一样,对于那些既无财力购买它,又无信用可以借到它的人来说必然总是短缺的;而有财力又有信用的人,在需要货币或葡萄酒时很少会感到短缺。然而抱怨货币短缺的人,未必都是只顾眼前不顾将来的挥霍者。有时,整个商业城镇及其邻近地方都会有这种抱怨。过度地经营是造成这种抱怨的共同原因。稳重的人要是不按照其资本制订经营计划,结果也会像那些入不敷出的挥霍者一样既没有购买货币的财力,又没有借贷货币的信用。在计划实现以前,他们的资金就已耗尽,接着他们的信用也完了。他们到处去向人借贷货币,但每个人都说没有多余的货币借出。即使这种常见的对货币短缺的抱怨,也并不能总是证明国内流通的金银已失常量,而仅能证明有许多人想购买金银但无力支付代价罢了。在贸易的利润偶然大于平常的利润时,无论大小商人都容易犯营业过度的错误。他们输出的货币并不总比平常多,但他们在国内国外都用赊账的方式购买超过寻常数量的货物,运往遥远的市场,希望在付款期前收回货物的代价。如果付款期前不能收回代价,那么他们手上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去购买货币或为借款做出可靠的担保了。所以,对货币短缺的普遍抱怨,不是起因于金银的短缺,而是起因于那些求借者难以借贷,以及债权人害怕债款难以收回而不肯出借。
如果再去严肃地证明财富不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而由货币所购买的东西构成,并且只在购买货物时货币才具有价值,那就未免过于荒谬可笑。无疑,货币总是国民资本的一部分;但我们已经说过,它通常只是一小部分,而且总是最无利可图的一部分。货币只构成国民资本的一小部分。
商人们之所以觉得用货币购买货物比用货物购买货币容易,并不是因为构成财富的更主要的成分是货币而不是货物,而是因为货币是已知的确立了的交易媒介,任何东西都容易与之交换,但是在与任何东西的交换中要获得货币,却不见得那么容易。此外,大部分货物比货币更易于腐烂,因此保存它们的货主可能往往要遭受大得多的损失。当商品作为货物在手中时,他更可能遇到一些他无法满足的对货币的需求,而他把货物变成它们的价格放在他的钱柜里时,他就不会有这些现象。而且,他的利润更直接地来源于出售货物,而非购买货物。因此,他通常更急于把货物换成货币,而不是把货币换成货物。不过,丰富的货物堆在库房,不能及时售出,这有时可能成为个别商人破产的原因,但绝不能使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遭受同等的灾难。商人的全部资本,往往由预定用以换取货币的容易腐烂的货物构成。但是一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只有极小一部分可以预定用来从邻国购买金银,绝大部分是在国内流通和消费的。就连运往国外的剩余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也是预定用来购买外国货物的。所以,预定用以购买金银的那部分货物,即使不能卖出以换取金银,亦不至于使一个国家破产。诚然,它可能遭受某些损失和不便,被迫采取某些填补货币空缺所必需的应急措施。但是,它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维持不变,或者十分接近,因为它有同样多的或几乎同样多的可消费资本来维持自己。虽然货物换取货币未必总是像货币换取货物那么容易,不过从长远来讲,以货物换取货币甚至比以货币换取货物更为必要。货物除了可购买货币之外,还有其他许多用处;而货币除了购买货物之外,别无他用。所以,货币必然追逐货物,而货物却并不总是或无需追逐货币。购买货物的人往往打算自己消费或使用,并不总想再把货物出售,但出售货物的人则总是卖出了又要再买进。前者购买货物,往往完成了他的全部任务,而后者出售货物,顶多只能完成他的任务的一半。人们之所以想要货币,并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货币所能交换到的货物。只是因为货币是交易媒介,所以买进比卖出容易。
据说,可消费的商品损耗得快,而金银则具有较大的耐久性,只要不继续出口,就可在长时期内积累起来,使国家的真实财富增加到使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所以,有人认为对于一个国家最不利的莫过于用这种耐久的商品交换那些最容易腐烂的商品的贸易。不过,我们并不认为用英国的铁器交换法国的葡萄酒是对我国不利的贸易。确实我国的铁器是极耐久的商品,如果不是不断出口,铁器可能在长时期内累积起来,使国内的锅盘数量增加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然而通常的情况是,随便在哪一个国家,这类用具的数目必然要受实际用途的限制;锅盘的数量超过用以烹调当地通常所消费的食物的需要也就将成为荒唐可笑的事了;如果食物的数量增加了,要连带增加锅盘的数目就很容易。只要用一部分增加的食物量来购买锅盘,或用以维持增加的制造锅盘的工人的生活。同样常见的情况是,任何一个国家的金银量都受这类金属的实际用途的限制,或是铸成硬币作为流通商品货币使用,或是制成餐具作为特殊家具使用。无论在哪一个国家,铸币量都受国内通过铸币而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的支配;商品的价值增加了,立刻就会有一部分商品被运到有金银铸币的外国,去购买为流通商品所需的新增数量的铸币。金银餐具的数量则都受沉溺于这种豪华气派的家庭数量与财富的支配,这种家庭的数量与财富增加了,就很可能会有一部分增加的财富被送到有金银餐具的地方去购买所需要增加的金银餐具。要他们购置多于他们所需要的厨房用具,以增加其快乐,那是荒谬的;同样,要一个国家进口或保留多于它所需要的金银,以增加国家财富,也是荒谬的。出资购买那些不必要的用具,不仅不能增进而且会减损家庭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样,出资购买不必要数量的金银,也必然会减少用于衣食住和用于维持人民生计的财富。必须记住,金银不管是作为铸币抑或是作为餐具都同厨房用具一样是用具。增加金银的用途,通过它们来增加消费商品的流通、经营和制造,就必然会增加金银的数量;但是,如果你想用非常的手段来增加它们的数量,那就一定会减少它们的用途,甚至会减少它们的数量,因为金银的数量必须受其用途的限制。如果金银积累得超过所需的数量,那么,由于金银的运输是那么容易,而闲置不用的损失又是那么大,任何法律也不能阻止其立即被运往国外。
一个国家要在远方进行战争,维持在遥远国度的海陆军的生活,并不总是必须积累金银。海陆军所赖以维持的不是金银,而是可消费的物品。一个国家从其国内产业的年产物中,从本国土地、劳动和可消费资本的年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就有财力在遥远的国家购买这些消费品,就能够维持对遥远国家的战争。为进行远方战争,不必要积累金银。
一国可循三种不同的途径购买远遣军队的薪饷与食粮。第一,把一部分累积的金银运往外国;第二,把制造业的年产物的一部分运往外国;第三,把其全年原生产物的一部分运往外国。
在任何一个国家可以被正当地视作积累或贮存的金银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流通的货币;第二,私人家庭的金银器具;第三,君主多年节俭积累起来存放在国库里的货币。
这样的金银很少能从一国的流通货币中节省下来,因为在这一方面不可能有多大的剩余。无论在哪一个国家,每年买卖的货物的价值要求有一定数量的货币来把货物流通和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但不能使用超过必要的数量。流通的渠道必然要吸引足够数目的货币来填补,同时也绝不要求过多。但在对外战争的情况下,通常从这个渠道里抽取一些。由于有大量的人遣往国外,国内所要维持生活的人数便大为减少了。国内流通的货物也相应少些,这时需要用以流通它们的货币也就变少。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发行大量的额外纸币,这种或那种证券,如英格兰的财政部证券、海军部证券和银行证券。这些纸币既然代替了流通的金银,就使国家有机会把较大数量的金银运往外国。不过,所有这所有对于维持耗资巨大历时经年的一个对外战争也只能提供一点可怜的资源。
熔解私人家庭的金银餐具,更无济于事。上次战争开始时,法兰西曾使用这种办法,但从这方面所得的利益还不足以补偿铸造的损失。
从前,君王积累的财宝曾提供一个大得多而且耐久得多的资源。但在今日,除了普鲁士国王,整个欧洲似乎没有一国君王以积累财宝为政策了。国库积累的办法已经不用。
本世纪的历次对外战争,也许是历史上费用最大的战争,维持这种战争的基金似乎很少依靠流通货币、私人家庭的金银餐具或国库财宝的输出。上次对法战争耗去了大不列颠9000万镑以上的开支,其中不但有75000万镑新募的国债,而且还有附加的1镑2先令的土地税,以及每年从偿债基金中借来的借款。这项费用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用在外国,即用在德意志、葡萄牙和美利坚,地中海各港口,东印度和西印度群岛。英格兰国王没有积累财宝,我们也从来没有听说有非常大量的金银餐具被熔解。据推测当时英国流通的金银不超过1800万镑。不过,据说自从上次金币改铸以来这个数字是大大地被低估了的。因此,我们不妨按照我记得曾经看到或听到过的最夸大的统计,假定我国金银合计达3000万镑。如果战争是用我国的货币来进行的,那么根据这个统计,在六、七年间也一定曾经把这数目全部运出运回至少两次以上。如果可以作这样的假设,那就能提供最有决定性的论点来证明政府没有必要注意货币的保存,因为根据这一假定,国内的全部货币必然从国内流出去然后又流回来,而且在如此短的时期内就往返了两次。可是,在这期间内流通渠道并不显得比平常更空虚,有财力换取货币的人,很少会感到货币短缺。在整个战争时期,尤其是在战争将要结束的时候,对外贸易的利润确实要比平常大。这种情况在英国各港口引起了一种普遍的经营过度现象,同时这个现象又再次引起了对货币短缺的抱怨,而这种不满常常是伴随着经营过度的现象出现的。许多人缺少货币,是因为他们既无财力可以换取,又无信用可以借贷,而且因为债务人觉得难于借贷,债权人也就觉得难于收回。不过,拥有可以换取金银的价值的人,通常都能以它们的价值换取金银。本世纪的对外战争显然不是用流通中的货币支付的。
所以,上次战争的巨大费用必然主要是由出口大不列颠的这种或那种商品支付的,而不是由出口金银支付的。在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员与一个商人签约将款项汇往外国时,这商人就向国外来往通汇处出一张期票,他为了支付这张期票,自然会尽力把商品而不是金银运往国外。如果那个国家不需要大不列颠的商品,他就会设法把商品运往另外某一个他能购买到所需款项的国家。把商品运往宜于销售的市场,总可取得相当的利润,但把金银运往国外,却很难得到任何利润。当金银被运往外国以购买外国商品时,商人所获得的利润不是来自商品的购买,而是来自回收,来自出售在外国购回的外国商品。但如果金银出口只是为了支付债务,那么他就得不到任何回收,自然也就得不到利润。所以,他自然会绞尽脑汁,通过出口商品而不是出口金银的途径来支付他的外债。《国家的现状》的作者指出,在上次战争期间,大宗大不列颠货物的出口并未带回任何回收。而是用货物支付的。
除上述三种金银外,在所有大商业国家中,还有大量金银块交替地进口和出口以经营对外贸易。这种金银块像国家铸币在国内流通一样在各商业国家之间流通,可以被视作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国家铸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受到在本国境内流通的商品的支配;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则受到在各个国家之间流通的商品的支配。两者都是用来方便交易,只是前者用于同一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后者则用于不同国家之间。这个大商业共和国中的这种货币的一部分也许已经用于进行上次战争。在一场全面战争中,人们自然会以为由于受到战争的影响,货币的流动和流向会不同于和平时期,它们更多地会在战场周围流通,因为交战国军队所需的薪饷和食粮都要在交战地点周围及邻近国家购买。然而这个大商业共和国的这部分货币中有多大一部分是大不列颠每年可能这样使用了的呢,它必然是每年或者用大不列颠的商品,或者用大不列颠的商品所购买的某些东西购买的。所以归根到底,仍是商品,仍是一个国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才是使我们能够进行战争的基本资源。的确,它自然使我们认为每年如此巨大的一个开支必然要由巨大的年产物支付。例如,1761年的费用便在1900万镑以上。任何金银的积累都不能够维持每年这样大的开支,甚至金银的年产额也无法维持这样大的开支。根据最准确的统计,每年输入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银通常不会超过600万镑,这个数字在有些年份里甚至还不够支付上次战争四个月的费用。可以使用一部分在国与国之间流通的金银块,但必须用商品去得到。
军队被派往遥远的国家,为了在远方的国家购买军队的薪饷和食品,或者为了购买该商业共和国的部分货币以购买军队的薪饷和食品,总是需要出口商品。最宜于为这目的而出口的商品,似乎是比较精细和比较先进的制造品,即体积小价值大,能以不大的费用运到遥远地方的制造品。一个国家,如果它的工业每年生产这种大量剩余的制造品输往外国,那么即使它不出口大量金银,甚至没有如此大量的金银可供出口,也有能力把一场耗资巨大的战争进行好几年。诚然,在这种情况下,其制造品中每年的大部分剩余必须出口,而它虽然给商人带回利润,却不给国家带回任何利润,因为政府要购买商人的外国期票,以便在外国购买军队的薪饷和食品。不过,总有一部分剩余制造品的出口仍然可以继续带回一些回报。在战争期间,政府将对制造业提出双重要求。第一,要求制造业生产运往国外的商品,以偿付为支付军队的薪饷和食品而对外国开出的期票;第二,仍是要求制造业生产运往国外的商品,为购买国内已经消费了的但仍然需要的外国商品。因此,在最具破坏性的对外战争中,大部分的制造业往往会极度繁荣;相反,在恢复和平后,它们可能会渐渐衰落。它们在国家衰落时繁荣,而在国家恢复繁荣时衰落。大不列颠制造业的许多不同部门在上次战争期间和在战后一段时期的不同状况,可作为我上面所说的例证。比较精细的制造品是用于这种目的的最方便的商品。
通过出口土地的原生产物而进行耗资巨大和旷日持久的对外战争是不相宜的。把足以购买军队薪饷和食品这样大一个数量的原生产物运往国外的费用太大了。而且没有什么国家所生产的原生产物能这样大大地超过维持其本国居民的需要。因而把大量的原生产物运往国外,无异于夺去人民一部分的必要生活资料。出口制造品的情况则大不相同了,用于维持国内人民生活的部分仍然留在了国内,只出口了它们产品中的剩余部分。休谟就经常注意到英格兰古代君主没有能力不断地进行长期对外战争的事实。那时英格兰除了土地原生产物和一些最粗糙的制造品外,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用来购买远方军队的薪饷和食品,但土地原生产物除去国内的消费也剩余不出相当可观的数量,少数粗糙的制造业的产品像原生产物一样运费太高。所以,他们不能长期对外作战,并不是由于缺少货币,而是由于缺少精细的和比较先进的制造品。英格兰的买卖在那时已像现今一样是借助货币进行的了。那时货币流通量对日常进行的买卖次数和价值的比例,必定和现在相同,甚至更大,因为那时没有现在已代替了大部分金银的纸币。在商业和制造业不发达的国家,如有非常事件发生,君主通常很少能从他的臣民那里获得任何重大的援助,其理由我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说明。所以,在这样的国家里,君主通常都竭力积累财宝作为应对这些非常事件的唯一资源。由于有这种需要,君王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自然会因积累所需而变得非常节俭。在那样简朴的状态下,甚至君主的费用也不是用于取乐或用于宫廷的豪华的虚荣,而是用于赏赐佃户,款待家臣。虚荣心几乎总是导致浪费,但赏赐和款待通常不会引起这种结果。因此,每一个鞑靼酋长都有财宝。据说查理十二世的有名的盟友乌克兰哥萨克的头人马杰巴依的财宝就十分巨大。梅罗文加王朝的法兰西国王富有四海。当他们把王国划分给子女时,他们也划分了财宝。撒克逊君王以及征服后的最初几个国王,似乎同样也积累了财宝。每一个新王朝所做的第一件事通常都是掠夺前一位国王的财宝,以作为确保王位继承的最重要的措施。先进的商业国家的君王,却没有积累财宝的必要,因为他们在发生非常事件时,通常都能得到臣民的特别援助。他们也不大倾向于那样的积累。他们自然地、也许必然地仿效那个时代流行的办法,他们的消费和领土内各大业主的消费一样,会受豪华的虚荣心的支配。宫廷中毫无意义的装饰一天比一天华丽,在这上面的巨大费用不仅妨碍了积累,而且经常蚕食了预定用于更加必要的开支的基金。德西利达斯对于波斯宫廷评论可适用于许多欧洲国王的宫廷。他说:“在那里只看到许多富丽的东西,看不到什么力量;看到许多奴婢,看不到几个军人。”
金银的输入,并不是一个国家从对外贸易中获取的主要好处,也绝不是唯一的好处。经营对外贸易的任何地方之间,毫不例外地都可从中获取两种不同的好处。即出口他们不需要的土地和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换回他们所需要的其他物品。通过把他们的剩余产物与某些物品交换而使其获得了价值,而交换来的那些物品又可满足他们部分的需要,增加他们的享受。通过外贸,使国内市场的狭隘性能不至于阻碍任何工艺或制造业部门的分工发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由于给国内消费不了的那一部分劳动成果开拓了一个比较广阔的市场,这就促使他们去改进劳动生产力,竭力增加他们的年产物,从而增加社会的真实财富与收入。对外贸易一直就是对所有进行贸易的不同国家从事着这些伟大而重要的服务。所有不同国家都从对外贸易中获得了巨大的好处,虽然其中商人所在国通常获取了最大的好处。因为,对其他某国而言,他通常更多的是从事于供应本国的需要,把本国的剩余产物输送出去。为没有金银矿的国家进口他们可能需要的金银,无疑是对外贸易业务的一部分,但这只是其中最无关紧要的一部分。仅仅为了这种原因而进行对外贸易的国家,即便是一个世纪,也可能用不着一船的金银。对外贸易的主要好处,不是输入金银,而是运出本国不需要的剩余产物,运回本国需要的东西。
美洲的发现之所以使欧洲变得富裕,并非由于输入金银的缘故,而是由于美洲金银矿山的富足使金银变得更加便宜。与十五世纪相比,现今购买一套银餐具所需支付的谷物或劳动,约为当时的1/3。现今欧洲花费等量的劳动和商品,就能买到大约3倍于当时的金银餐具。然而,当一种商品的售价仅为其原有价格的1/3时,不仅原来有财力购买这商品的人可购买3倍于从前的数量,而且许许多多原来没有财力购买这商品的人也能购买;现在有资力购买金银餐具的人数大增,甚至超过过去的10倍、20倍。因此欧洲现在可能拥有的金银餐具数量,与如果没有发现美洲矿山,而且甚至是在现今这个进步状态下相比较,不仅会是从前的3倍,而且可能是它曾经拥有的20倍或30倍。到目前为止,欧洲无疑已经获得了实际的便利,不过那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便利。金银价格的低廉使它们不再如从前那样适宜于做货币。为了购买同一东西,我们必须携带较多的金银,从前只需要携带4便士的地方,如今就要在口袋里带上1先令。很难说上述的便利和不便利,哪一种较不重要,这两者本来都不会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任何根本的变化。然而美洲的发现的确曾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通过为欧洲的所有商品开辟一个新的无限广阔的市场,它引起了对劳动的新的分工和技术的进步,而这些由于在古代狭小的商业圈子里缺乏一个能吸收它们大部分产品的市场,本来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劳动生产力改进了,欧洲各国的产品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也跟着增加了。欧洲的商品对美洲来说几乎都是新奇的,而美洲的许多商品对欧洲来说也是新奇的。于是产生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的交易,而且它们证明了就像对旧大陆也有利一样,对新大陆同样有利。但由于欧洲人的野蛮不公正的行为,使得一件对所有国家本来都是有利的事情,却成为几个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坏的根源。
几乎同时发生的经由好望角通往东印度的航道的发现,也许为对外贸易开辟了一个比美洲更为广阔的市场,尽管距离更远。美洲当时只有两个在各方面都比野蛮人优越的民族,他们在被发现后不久就被消灭了,其余的都不过是野蛮人。但是中国、印度斯坦、日本等帝国以及东印度的几个帝国,虽然没有比美洲更富饶的金银矿山,但在其他各方面都比墨西哥或秘鲁更为富裕,它们土地耕种得更好,技术和制造业更为进步;即使我们相信西班牙学者关于墨西哥或秘鲁古代情况的夸张记载,也仍得承认这一点,其实这些作者的话显然是不可确信的。富裕和文明的民族彼此相互交易总是比与野蛮人或野蛮民族之间进行交易的价值要大得多。但欧洲从美洲贸易所得的利益,却一向比它从东印度通商所得的利益大得多。葡萄牙人垄断东印度贸易几乎达一个世纪之久,其他欧洲国家只是间接地通过他们才能向东印度输出或从东印度输入任何货物。上世纪初叶荷兰人开始侵入东印度时,他们把全部东印度的商业交由一家垄断性公司经营。英国人、法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随后都仿效荷兰人的做法,以致欧洲没有一个大国获得了与东印度自由贸易的好处。这种贸易之所以不及美洲贸易有利的唯一原因是,美洲贸易,即欧洲几乎每一国家对其所属殖民地的贸易是其所有臣民可以自由经营的。那些东印度公司的专营特权、雄厚的财富,以及这些财富为它们从本国政府获得的惠益和保护,已经引起不少嫉妒。这种嫉妒心理使人往往把它们的贸易看作是完全有害的,因为经营这种贸易的国家每年都要输出大量的白银。有关方面回答说,由于这种不断地输出白银,他们的贸易确实可能会使欧洲普遍地变穷,但不会使与之进行交易的某一个国家变穷;因为,通过输出一部分带回的货物到欧洲其他国家,它每年给本国带回的白银数量远远超过输出的白银数量。不论是反对的意见,还是对反对的答复都是建立在我刚才研究的那种流行看法的基础上的。所以,关于他们任何一方,我们都不必多作论述了。由于每年都有白银输往东印度,银餐具在欧洲可能比它原来可能的价格要多少贵了一些,银币所能购买的劳动和商品大概也多一些。在这两个结果中,前者是一个很小的损失,后者是一个很小的好处,两者都微不足道,以致没有引起公众的关注。东印度的贸易为欧洲商品开辟了一个市场,或者说为用商品所购买的金银开辟了一个市场,必然会导致欧洲商品的年产量增加,导致欧洲的实际财富和收入的增加。迄今为止,它之所以增加得如此之少,也许是因为它在各地受到限制的缘故。发现通由东印度的海道,如果对东印度的贸易是自由的,就会更加有利。
关于财富由货币或者金银构成这个流行观念,我认为有必要作详尽的考察,虽然这样做难免令人感到沉闷。如同我已经指出过的,按照通常的说法,货币常常表示财富。而且这个说法的模棱两可使得这个流行的观念对于我们十分熟悉,甚至那些深信这个观念很荒谬的人也很容易忘记他们自己的原则,而且在他们的推理过程中把它当作一条确定的不可否认的真理。英国有几个研究商业的优秀作者在开头就指出,一个国家的财富不仅由其所拥有的金银构成,而且包括它的土地、房屋和各种各样可消费的物品。但在他们推理的过程中,他们却似乎把土地、房屋和可消费的物品统统忘记了;他们的论证往往认为:所有财富都由金银构成,增加金银是国家工商业的伟大目标。
但是,财富由金银构成,以及没有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通过贸易差额(即出口价值超过进口价值)才能输入金银,这两个原则既然已经确立,那么,政治经济学的伟大目标必然就是尽可能减少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的进口,尽可能增加国内工业品的出口。因此,使国家致富的两大手段过去就是限制进口和奖励出口。财富被认为由金银组成,政治经济学力图减少进口,鼓励出口。
限制进口有两种:
第一,凡是本国能够生产的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无论从什么国家进口,一律加以限制。
第二,在对某些外国的贸易中,如果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本国,那就无论何种商品,只要是从那些国家进口的,也一律加以限制。
这些不同的限制有时采用高关税的方法,有时采用绝对禁止的方法。
奖励出口的方法,有时是退税,有时是发给奖励金,有时是同主权国家订立有利的通商条约,有时是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
在下述两种不同的情况下允许退税:当已交纳关税或国产税的国内制造品出口时,往往将所征收税款的全部或者部分退还;当已征收关税的外国商品重新出口时,有时将所征关税的全部或者部分退还。
奖励金的颁发,用以鼓励某些新兴的制造业或者某种值得特别关注的工业。
通过有利的通商条约,本国的货物或商人在某一外国获得了其他国家的货物和商人所不能享受的特权。
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为本国的货物或商人不仅获取某些特权,而且常常是垄断权。
上述两种限制进口的方法连同四种奖励出口的方法,构成了商业体系通过使贸易差额有利于自己而增加本国金银的六项主要方法。我将在以后的每一章中对每一方法进行详细的研究,不再过多关注它们能把货币带回本国的趋势的设想,而将重点研讨它们中的每一方法能对国家的工业的年产量所可能产生的影响。这些手段既然会增加或减少国家年产物的价值,显然也一定会增加或减少国家的真实财富和收入。这些限制和鼓励将在以下六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