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很大,很宽敞,整体风格偏向钢铁与硬汉,来这里喝酒的人以工薪阶层的人居多,很少看到什么贵族装扮的人。
伦纳德来到吧台前,询问一下服务员有没有什么比较推荐的酒。
他也是刚来贝克兰德,对于这座大城市的情况不了解,为了不露怯,他点了两款服务员推荐的酒,然后就只点了南威尔啤酒。
相比于小口慢喝,他更喜欢大口喝酒,每次半杯或者一整杯下肚,才能让他惆怅的思绪得到缓解。
老头刚才所说的话,确实吓到了他。
抬头即是群星,自己假扮群星信徒的事情,如果真被那位神秘存在看在眼里,他会不会直接降下一道流星砸死自己?
自己要不要跑到比较没人的地方静静等死?
不然流星坠世,波及到无辜生命可就不好了,他还没有那么自私一定要拖着别人跟他一起死。
自己是不是应该趁着这段时间多多创作几首诗歌?
就算以后自己不在人世,也可以留下几张诗篇,可以让吟游诗人传唱。
在诗篇里面,应该刻意描写一下自己的容貌与才情,然后再写上自己被流星砸死的传奇经历。
果然像我这样的人,哪怕是死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
半个小时过去,伦纳德才从那种多愁善感的情绪中走出来,这是使用封印物的负面效果之一。
放大自己的负面情绪,不适合在心怀死意的情况下使用,不然你一定抗拒不了自杀的欲望。
他身上的寒意因为喝酒的缘故,渐渐被驱散,几近冻僵的身体,终于开始回暖,这同样也是负面效果之一。
还有一个负面效果,胡乱走动容易遇到不可思议的事件,持续时间为二十四个小时。
不可思议的事件,虽然不一定是坏事,可大部分封印物持有者都是因遭遇极其恐怖且无法解释的现象惨死。
所以在传送到这附近时,他才不敢直接回到教会,而是就近选择这家酒吧作为暂时的栖息之所。
只要酒吧不撵客人,他准备在这里待到明天天亮。
伦纳德右手五指在吧台前有节奏的敲动,左手握着酒杯的把手时不时喝一大口啤酒,目光在酒吧内的人脸上一个个打量过去。
扫了一圈,收回目光,开始在脑海中创作新的诗歌。
相比于梦魇的扮演,他更喜欢之前的午夜诗人,当初他也是觉得午夜诗人与自己的相性太好,才会选择这一条非凡途径。
他,伦纳德·米切尔,天生就是一名诗人,浪漫的大诗人。
“来一杯蓝色爱恋。”
正在伦纳德思绪万千时,边上有一道声音吸引他的注意。
他的目光循着声音方向望了过去,只是第一眼,就觉得惊艳,然后是不甘心,最后叹息一声,自愧不如。
在长相和气质这个方面,他一直很有自信,如果他愿意的话,随时可以登上那些杂志的封面。
至于整体气质,那更是不用说,他很少打理发型,显得凌乱不羁,拥有一种别致美感,略带迷离与看穿世情又故作潇洒的眼神,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很有沧桑故事感。
他是这样评价自己的:伦纳德·米切尔,就是传唱诗篇中的主人公,他就是诗歌的本身,靠近他,就是在拥抱诗歌。
可眼前出现的这个人,他有着一头如太阳光染成的金发,身材匀称有力,五官没有任何地方可以挑剔,脸上始终保持着淡淡微笑,给人一种很温和很优雅的感觉。
许是盯着别人看得有点久了,那个人朝着自己这个方向走了过来,坐在自己附近的位置上,含笑道:“朋友,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吗?”
伦纳德收回打量的目光,端起酒杯笑道:“我表现得很明显吗?”
“有点,我是这间酒吧的常客,是生人还是熟客,只需看一眼就能知道。”
“原来是这样,我确实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很不错的一间酒吧。”
“这是属于勇敢者的天堂。”
“这正是我选择这间酒吧的理由。”
伦纳德见来人谈吐非凡,温和优雅,而且年纪不大,也渐渐放下警惕,开始随意攀谈起来。
一聊之下,竟然觉得很投机,当得知对方对诗歌也有所专研的时候,终于忍不住询问对方的姓名。
哈斯塔·坎贝尔,真是一个不错的名字,与他的为人一样,神秘又优雅。
“罗塞尔大帝的情诗就写得很好,尤其是那一首《当你老了》,诗句凝练,情意绵绵,又充满浪漫情怀。”
伦纳德言语多了几分对罗塞尔大帝的崇拜,在他看来,后世诗人的才情加在一起,也比不过一位罗塞尔大帝。
哪怕他很自信,也知道自己现在距离罗塞尔大帝那个水平还有一段距离。
哈斯塔含笑道:“罗塞尔大帝确实是一位很伟大的诗人,无论是情诗还是叙事诗都写得很好,只可惜他无法专心当一名诗人,这对于一位充满浪漫色彩的诗人来说,是非常不称职的。”
伦纳德眼眸微微亮起,这句话说到他的心坎上了。
他也觉得罗塞尔大帝后期变得不务正业,竟然跑去当什么因蒂斯共和国的执政官,将自己有限的时光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情,简直大大浪费他的才华。
在当一位合格诗人的操守上,他觉得自己比罗塞尔大帝强很多。
“对于漫长诗篇的来说,这是一种缺憾,可对于漫长的历史来说,这是时代的必然。”
“毕竟罗塞尔大帝不仅在诗歌上大展才华,更是在科技领域有着非凡的成就,还一手开启了工业时代。”
“唯一比较让人遗憾的是,他在男女关系上似乎并不怎么检点,虽然这已经是因蒂斯共和国一向的传统文化了。”
伦纳德听着对方侃侃而谈,忍不住问道:“你似乎对罗塞尔大帝的生平很了解?”
“我致力于研究罗塞尔大帝时期的历史文化,对于这位开启新时代的大人物,确实有很深的了解。”
伦纳德点了点头,继续与对方闲聊起来,这一次他们的话题从罗塞尔身上扯到了诗歌创造方面。
在这一方面伦纳德还是很有自信的。
诗歌写得比他好的诗人,外表没有他的英俊,比他年轻俊朗的人,诗歌写得没有他好。
哈斯塔脸上带着笑容,摇头道:“我在诗歌这一方面并不是很擅长。”
“写诗要的是灵性,是自由,是不受拘束,任何人都可以尝试。”
伦纳德鼓励对方写一首诗歌,然后再抛出自己所写的诗歌。
没办法,遇到无法在容貌战胜的人,他就想要试着从诗歌创作方面赢回一局。
“我可以先听听你的诗作吗?”
哈斯塔暂时并没有想到合适的诗歌。
他脑海之中确实有着不少优美诗歌,可谁知道有没有被罗塞尔捷足先登了。
万一撞在一起岂不是很尴尬,还是先让伦纳德展示一下他的才华吧。
“好吧。”
伦纳德没有强求,想了一下自己写的第二好的诗歌,这样就算出丑,他还有一首更好的备用。
“飞燕掠过苍茫的大地,游客行走在莱茵河畔,左岸的咖啡馆还在蒸腾的热气,你却早已寻不到回乡的方向,挥斥群马的马鞭失去它的猎场,守在屋外的狩犬等不回它的主人……”
伦纳德微扯开上衣的衣领,端着一杯南威尔啤酒,微昂着头开始轻声吟唱。
他的声音浪漫中带着浓浓化不开的忧伤,像是在释怀,又似在追忆着什么。
酒吧里原本嬉闹的声音减少了许多,纷纷将目光投注过来。
被人群所瞩目,伦纳德一口喝光一杯南威尔啤酒,将木制的空杯子重重砸在桌面,发出一声砰的声响,他的声音也跟着高昂激进起来。
当伦纳德吟唱完毕,周围响起一片鼓掌与叫好声。
还有几位客人为伦纳德点了十几杯啤酒,伦纳德来者不拒,又喝了满满一杯,开始吟唱他的另外一部诗歌作品。
接连吟唱三首诗歌,伦纳德才一手提着酒杯,微微弯下身子,朝着前方的酒客们致意谢幕。
哈斯塔也跟着鼓起掌,伦纳德的诗歌水平以及一把好嗓音,无论在哪个方面,都爆杀阿尔杰的破锣嗓子与毫无才华的诗歌天赋。
“真是痛快啊!”
伦纳德又喝一大口南威尔啤酒,脸色已经微微涨红,情绪高昂,显然今晚喝得很开心。
“哈斯塔,你的诗作呢?”
逐渐恢复心情的伦纳德将目光看向哈斯塔,尽管他不认为对方能写出比自己还要优秀的诗歌作品,但还是有兴趣听一听。
哈斯塔稍微酝酿一下,轻声诵唱道:
“蜿蜒流淌的塔索克河啊
扬尘远去的黑色骏马啊
一闪即没的白色闪电啊;
急匆匆
狂奔着
不可回头要奔赴哪里啊?
你竟一头撞进了荒凉的坟墓
在安眠中等待奇迹
丰腴的肉体跨越过腐朽的枯骨
手捧着鲜花的姑娘啊
你又在等待谁的到来呢……”
他的声音很轻,似在感慨,似在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