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松金发微微卷起,浅蓝色眼眸,精致得如刀削般的五官,略显稚嫩的脸庞,身材修长匀称,这是一位俊美与青涩并存的少年。

他的脸色苍白无血,额头冒着虚汗,身子微微颤抖着,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刚刚遭逢一场死里逃生的大劫难。

自己果然是穿越了。

罗素望着镜子中那张与自己截然不同的面孔,重重叹了口。

只是一觉醒来,他便成为另外一个人,一个刚刚在神秘事件中死去的可怜儿。

历经一阵剧烈疼痛的头脑风暴后,他才喘着粗气,彻底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

哈斯塔·坎贝尔,这具身体真正主人的名字。

他是一位生活在鲁恩贝克兰德西区的落魄贵族,今年刚刚十八岁,昨天就是他十八岁的生日。

在昨晚十八岁时,他回到自己房中,关起门,摆好各种材料,举行了一个据说能让人死而复生的神秘学仪式。

连超凡起始序列9都还没有踏入的他,自然无法完成仪式,自己也被仪式所反噬,一命呜呼,从而被罗素所取代。

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他之所以冒险举行复生仪式,是为了让自己已经死去十年的妈妈重新活过来。

坎贝尔家族祖上也曾有过一段辉煌,他爷爷道恩·坎贝尔在世时还是上议院的一位议员,积攒下了一笔可观的财富。

可等传到他爸爸伏尔泰·坎贝尔,因其好赌又愚蠢,不仅成功弄丢议员的身份,连爵位也被他接连卖了出去,只剩下一个男爵身份让他继承,至于庄园地产更是基本被挥霍一空。

堪称是异世界版的富贵儿。

面对这样一位无可救药的赌狗爸爸,他的妈妈在他八岁时就郁郁而终。

好在他的爸爸也因酒色掏空身子,一次晚归时,不小心失足坠入河中,紧随着离开人世,不然他肯定无法正常活到这个岁数。

他是由忠诚的老管家罗伯特·琼斯所带大。

而在他十八岁生日的前一个月,老管家罗伯特·琼斯因为过于年迈,加上辛劳成疾也离他而去。

已经对未来感到绝望的他,带着最后一点点渺小希望,用身上仅剩不多的全部现金,购买一堆神秘学材料,尝试举行复生仪式。

成功的话就能跟自己的妈妈团聚,失败的话,他也可以下去陪伴他们,以免一个人孤零零活在世上。

最终他失败了。

“愿女神保佑你在死亡世界找到你的妈妈跟老管家,从此不再孤独无依。”

罗素脸色凝重叹了口气,手指在胸前点了四下,绘成绯红之月。

是的,原主也是一位黑夜女神的虔诚信徒。

罗素凝视着镜中的人,微微鞠躬施了一礼,轻声道:“我虽然无法完成复活你妈妈的愿望,但会帮你重振属于坎贝尔家族的荣光。”

“从今往后我就是哈斯塔·坎贝尔。”

“哈斯塔,这个名字听起来不怎么吉利啊……”

哈斯塔眉头微皱,在这样一个神秘学兴盛,诡秘事件频繁发生的世界,取一个与黄衣之王相同的名字,不是心太大,就是太过于无知。

以他记忆中对伏尔泰·坎贝尔的刻板印象,取这样一个名字应该是属于后者。

在这个诡秘世界,应该是不存在黄衣之王这位旧神吧?

哈斯塔心中莫名一虚,看了看四周。

诡秘世界本就危险重重,到处是坑,自己要是再跟黄衣之王扯上什么关系,那基本是活不了多久了。

可如今,他也只能以哈斯塔·坎贝尔这个身份生活下去,就算有坑,也是他无可闪躲的命运。

咕噜,咕噜……

哈斯塔低头,尴尬看向声音来处,自己的肚子正在抗议,毕竟从昨晚开始,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吃过一粒米。

唉,相比未来有可能出现的黄衣之王,还是眼下饥饿的现状更为紧迫啊。

生活不易,哈斯塔叹气。

离开房间之前,哈斯塔先将房间里仪式失败后东西收拾好干净,一些已经报废或者没用的材料用几张报纸包起来,然后又走到窗户前,推开两扇合拢的窗户,通一下风。

远处,高高烟囱耸立,正不断往外冒出黑烟,在烟囱附近的两侧是一排连续不断的联栋房屋,那里的街道摆满卖东西的摊子,往来的行人时不时驻足购买一些食物与生活用品。

相比于西区的安静与小资,那里的生活显然是轻快,热闹许多。

呜!呜!

一道汽笛鸣声在站台处回**,巨大如怪兽的蒸汽列车拖着二十多节车厢穿梭于各处站台。

贝克兰德,鲁恩的首都,有着万都之都,希望之地等别称,也是最为云龙混杂的大都市。

自从哈斯塔接收原主记忆后,就已经意识到自己是穿越到《诡秘之主》的世界中,而且时间线还比周明瑞提前几个月。

驻足欣赏一会儿贝克兰德的风土人情,剧烈涌起的饥饿感,让哈斯塔没有再耽搁下的想法。

风景虽好,可肚子更重要。

因为原主已经提前遣散所有仆人,这栋三层楼房,此刻静悄悄,只有他一个人脚步踩在地板上的声音。

三楼是之前伏尔泰·坎贝尔一个人居住的楼层,有三间卧室,两个起居室,两个衣帽间,一个日晒屋,一个书房,四个盥洗室,一个超大阳台。

二楼是哈斯塔与老管家在居住,除了这两间卧室,还有四间留给客人居住,一个起居室、一个衣帽间,四个盥洗室、两个书房,一个大小适中的阳台。

最底下的一楼,有一个超大的客厅,两个厨房,两个大小不同的餐厅,三个盥洗室,还有四间用以安排仆人休息的仆人房。

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花园,以及马厩,储藏室、地下室等等。

这是坎贝尔家族仅剩的一栋房产。

原先伏尔泰·坎贝尔也想将这栋楼房卖掉,换一栋小点的房屋,可被老管家苦口婆心拦住。

说这已经是坎贝尔家族最后的体面了,实在不能再卖掉,而且身为贵族总要有一个能够与其他贵族交流的合适场所。

老管家同样以保持坎贝尔家族最后体面为理由,又帮哈斯塔在郊外留下一个用来游玩享受的大庄园,以及一处种植棉花、葡萄园的种植园。

这三处地产就是坎贝尔家族最后的遮羞布,也是老管家竭力为哈斯塔保存下来的一点点家产。

瘦死的骆驼依旧比马大啊!

这三处地产可都是坎贝尔家族的所有物,不像某位穷神,还需要靠着租借来维持表面的体面。

可相比于真正的贵族,这又是相当贫穷,简直已经算是来到破产倒闭的边缘。

要是哈斯塔再不争气一点,以后鲁恩就再也没有坎贝尔这个贵族姓氏。

哈斯塔下了楼,穿过大客厅,来到位于右侧的厨房。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琳琅满目的厨房用具与各式各样的调味品,至于什么蔬菜肉类瓜果一样都没有,仅有可以吃的东西,是摆在桌面上的两磅燕麦面包。

“还好不是难以下咽的黑面包。”

哈斯塔微松了一口气,要是吃下那种食物,他可不觉得自己的肠胃受得住。

他走到灶炉处,提着烧水壶打了一壶水,打开煤气,准备将水烧开,再加点蜂蜜,配合燕麦面包一起当早餐。

咕噜……

饥饿感再度传来,哈斯塔难以耐心等待水烧开,拉过椅子坐在桌旁,用手撕一小块燕麦面包吃了起来。

确实有浓烈的麦香味,吃起来很松软,就是甜度一般。

嗯,他是坚定的甜党,只吃甜豆腐脑,坚持不碰咸豆腐脑,也喜欢吃泡芙、糕点、大白兔奶糖等一系列比较甜的零食。

但有句话说得好,当你肚子足够饿的时候,吃什么都是香的。

不知不觉,哈斯塔已经吃了三分之一磅燕麦面包,嘴巴发干,也噎得慌。

还好,水已经烧开。

走到调料区,找出一罐还没用多少的蜂蜜,拿来一只碗,用汤匙蒯一勺,再用开水冲泡搅拌。

稍微放凉后,沿着碗边吹吹,才小喝一口,确定不会烫嘴后,才大口喝了起来,同时配合着蜂蜜水又吃了三分之一磅燕麦面包。

吃饱喝足后,哈斯塔满意靠着座椅,右手轻抚鼓起的腹部,还打了个饱嗝,左手放在桌面,手指轮流轻敲桌面。

他也该思索自己接下来要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