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怀礼吞了一口唾沫,已经不知道还能做点什么来自救。

就在这时,“唰”的一下,他脑袋上的黑头套连着缠嘴的胶带,被一并扯掉。

他的眼睛被灯光刺得睁不开,便抬起手遮了一下。

却未曾想,这个动作竟为他招来毒打。

一根老藤的拐杖,狠狠朝他眼睛扎过来,他本能地一躲,那拐杖底部的短钢刺瞬间割开眉骨上的皮肤。

鲜血很快涌出来,顺着眉毛眼睛往下滴滴嗒嗒地落。

他捂着半边脸,从指缝里去看那拄拐杖的男人:“小兄弟,冤有头债有主,你就算要整死我,也得让我死个明白吧?你到底是谁?我咋得罪你了?卖你老婆妹子了,还是卖你孩子了?”

“都不是,你卖的是我。”沈复生点燃一根烟,慵懒地吐出一个烟圈,“二十年前,那个叫陈铮的小男孩儿,就是我,不过我现在叫沈复生,所以你记清楚了,以后到了阴曹地府,如果遇到我,别忘了绕着走。”

赵怀礼故作惊讶:“你竟然活下来了?我们都以为你早就在逃走那年冬天冻死了。”

其实,当他看见沈复生时,就已经知道对方是当年自己拐走的陈铮了。

那天陈文明醉酒时和他说完,他便开始偷偷了解沈复生。

赵怀礼之所以潜回绥城,正是因为自己的女儿林琳掉进河里失踪了,暗中调查凶手。

接近陈文明,除了得知警方动向自保,同时也想知道红丝巾案的进展。

这时,沈复生怪叫般笑了起来,声音比森林中的夜枭还瘆人:“对呀,我不仅活下来了,还活得不错,有钱有势,所以处理掉你们这帮当年拐卖我的人贩子很轻松。”

“怪不得你能赶在警察之前抓到我,砸钱买消息还真有效率。”赵怀礼稍稍冷静一些,心里有种死期将近的绝望。

他曾以为,人在死期将近时会无比恐慌,但真正经历时,这感受竟以为地平静。

沈复生不急不躁地抽了两口烟,淡淡笑道:“没错,我是花了点钱,在电视上意外看到全城搜捕你的新闻,我立刻猜到你会利用警方不熟悉的黑路子往城外逃。”

“而黑路子里的事,只要钱砸到位,都好办得很。”说话间,他抬起双臂手心向上,对两个打手说,“来吧,替我把二十年的仇恨,都还给他!”

眼看着冷硬的角铁要往身上砸,赵怀礼突然高喊:“等等!我女儿是不是你杀的!”

沈复生抬手制止打手,冷笑了一下:“你觉得是就是,觉得不是就不是。她的死不能怨任何人,只因为有你这么一个好爹!”

说完,再次大手一挥。

顿时,角铁的冷硬棱角不由分说砸在赵怀礼身上。

两名打手似乎根本不在乎会打死他,抡圆了胳膊,用角铁和寸管往他身上猛砸。

疼得他连哀嚎都来不及发出声音,抱着脑袋在地上连滚带爬地闪躲。

沈复生站在几米外,边抽烟,边看着地上爬滚的半大老头子笑。

那笑声无比畅快,每一声都透着释放般的开怀。

只短短二十来分钟的工夫,赵怀礼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浑身是血,蜷缩在桌角,奄奄一息地喘着,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浊音,已经说不了话了。

两名打手累得直喘粗气,沈复生却意犹未尽。

他跺了跺拐杖,对两名打手道:“拖过来,摁住他的腿。”

两名打手应声而动,跨步到桌子前,一边扯住赵怀礼一条胳膊,把血葫芦似的他直接拎到老板面前,往地上一扔。

旋即,赵怀礼的上半身和双腿被两名打手分别按住。

沈复生迈前一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对他目光中的恐惧感到十分满意。

缓缓向上高悬的拐杖,再次露出底部那枚隐藏的钢刺。

沈复生狰狞地笑着,将拐杖狠狠扎向赵怀礼的一条腿。

他选的位置很巧妙,正是膝盖上方的缝隙处。

拐杖的钢刺扎进去,赵怀礼疼得身体**起来。

“这是二十年仇恨的利息。”沈复生说着,按住拐杖的龙头扶手,狠狠转动,然后找准膝盖骨缝,侧过拐杖向上一用力,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这块膝盖骨被他硬生生掀开了。

很可惜,赵怀礼疼得直接昏死过去,连一声惨叫都没发出来。

沈复生有些扫兴,拔出拐杖下的钢刺:“用防水的袋子装起来,送到我别墅车库里,别让他断气,明晚吧,抽空带出城找地方活埋。”

两名打手动作迅速,从车上拿来防水的油布袋子,把不省人事的赵怀礼装了进去,然后往门外的车上抬。

沈复生看着这一切,积压在心底二十年的仇恨和愤怒,好像于这一刻,在缓慢地向天际消散。

深夜时分,绥城一处高档小区的连排别墅中,有一座二层小楼还亮着幽幽的灯光。

今夜的沈复生,残缺的身体里像有无穷无尽的力量需要宣泄释放,缠着余梦好一通巫山云雨。

水乳交融的缠绵之后,余梦去洗澡了。

他趴在松软的枕头上,闭着眼睛惬意地享受贤者时间。

背上蒸腾的热汗,像在帮他挥发淤积体内二十年的阴寒恨意,让他渐渐感受到正常人那种舒适的平静。

他在这平静中缓慢地沉入梦乡,等待着明晚处理赵怀礼之后,彻底向过去的自己告别。

秋夜静谧无声,凉意适中的风从窗口进来,带着“吹梦到西洲”的诗意。

他在这样淡静宜人的氛围中睡得沉而香甜,一向警觉的他竟丝毫没察觉,床边投来的暗淡目光。

一夜无梦,即将大仇得报的沈复生,在清亮的秋日晨光中醒来,习惯性地吻了吻余梦的脸颊,然后伸个懒腰翻身下床。

余梦迷迷糊糊地嗫嚅着问:“才几点,我还没睡饱呢,你再陪我睡一会儿,那么早起来干嘛。”

沈复生套上运动卫衣,俯身又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乖,你睡你的,我去做早饭。”

余梦噘着嘴翻了个身,一副任性小女孩儿的样子。

他悉心地掖了掖被角,笑着离开了卧室。

这个晴好的早晨,对于别人来说再普通不过,但是对沈复生来说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

他神清气爽地为女友做着早餐,蒙在心头多年的灰暗阴沉几乎一夜褪尽。

崭新的人生闪着柔光,就在前方不远处,他觉得简直触手可及了。

一顿丰盛的早餐准备完毕,沈复生拿起拐杖,打算去车库看一眼。

片刻之后,他吹着轻松愉快的口哨打开车库大门。

电动门缓缓上升,车库白色地砖上那长长一道殷红血迹,也随之映入他眼中。

沈复生脸上浅淡的笑意戛然而止,车库门上升完毕,他看到车库最里面那扇地下室的门被掀开了。

他绕开地上的血迹,慢慢走到地下室门口看了看,心中那片灰暗瞬间又笼罩上来。

他的仇人“鬼叔”赵怀礼,跑了。

不,准确说,是被人放走了。

沈复生任由怒火在心中疯狂滋长,脸色平静地拿出手机,拨通亲信打手的电话。

很快,电话那头传来一句急问:“咋了老板?这么早打电话,是不是出啥岔子了?”

沈复生说话的声音平实无波,冷静地答道:“嗯,车库地下室里的人逃走了,是我太大意,昨晚应该让你留下看守才对。”

“老板,这哪能怪你呢,那人打得就剩一口气吊着,跟死了差不多,谁能想到这都能让他逃了。”打手想安慰几句,但是被他打断了。

“不用替我找借口,我做事只看结果。”他稍稍停顿一下,看着脚边殷红的血迹,“你马上开车过来一趟,把车库打扫干净。”

说完,他挂断电话走出车库,按下遥控锁。

车库洁白的折叠木门缓缓关上,也同时关上了沈复生为新生活即将到来而打开的心门。

他缓步走到小花园的遮阳伞下,在沙发上落座,稍稍思考片刻,又打了几通电话,安排足够的人手暗中搜寻鬼叔。

事到如今,到底是谁胆大包天敢背着他放走鬼叔,他暂且不想理会。

当下,他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尽快把仇人抓回来,一个满身是伤的人应该逃不出绥城。

斥重金雇佣的人手撒出去两三天,可惜并没有找到鬼叔的下落。

但是国庆节当天,沈复生却意外地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