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眉头微皱,“魏永年……六妹人还在病里,他就敢去那种地方?还有,他哪来的银子?马湘兰的幽兰馆开销不小,他一个贫生哪来的银两?徐维志看到他,可有什么话说?”

“至少你想象中那种话,没出现,他只当没看见就走了。后来跟我抱怨了几句,我才知道原委。魏永年去幽兰馆的银子是魏国公府给的,听徐维志说,六小姐第一次怀疑出花时,沐夫人就把他找了去,一次就赏了二百两银子,城里几处国公府的买卖也能提款,还答应等他和六小姐成亲后,送他五百亩上好田地。所以他现在很阔,幽兰馆也是去得起的。”

“为什么?”

“为了六小姐的病了。如果人没救过来,自然万事休提。沐夫人考虑的是女儿病好以后,该怎么生活。你也知道的,天花这种病即使好了,脸上也会落下印记。当然以徐家的财势,想给女儿找个相公,是轻而易举之事,可是不管勋臣还是官宦,对六小姐恐怕都会有些不满。这种不满即使不说出来,在生活里可以感受的到。六小姐本来就是个柔弱性子,再受了这种欺负,无从声张,气闷在心里,难免就会酿成大病。魏永年这种没有家族又自身又穷的书生,倒是最好选择。六小姐本来就很满意他,他自己又没本事,六小姐不管变成什么样子,都不会被他欺负。原本徐家人是看不上魏永年的,可是现在就要求他了,毕竟没有婚约,即使国公爷再怎么凶,魏永年如果就此就说不娶,他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所以就用银子收买?”

“别说那么难听了,按魏国公的说法,这只是以己之有,补其之无,朋友尚且有通财之义,何况亲戚。魏永年这个人就是这个样子了,穷了这么久,心理又有点扭曲,总觉得天下人都看不起他。那天在秦淮丢了面子,对我们而言,也许只是个游戏,于他而言,可能看做生平第一大辱也说不定。现在有了银子就想要当大爷,如果钱使完了,再向徐家张口要也不是做不出来。徐维志能怎么样?除了抱怨几句,其实也没办法。再说沐夫人似乎答应了魏永年,只要他娶六小姐,再讨小纳妾,徐家不干涉。他现在并没有讨小,只是流连北里,魏国公府那边,也不好干涉太过。”

少女长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果然是这样么?痴情女子负心汉……勋贵之家也不能免。六妹当初为了他不惜赌上性命,势成背水之局,她当时寻死并不是故意做出来吓唬家里的,而是真打算那么做。好不容易争取来这段姻缘,结果就输给了天花……我现在都有些拿不准,魏永年到底对六妹动没动过真心!”

“真心应该是有过,我们也不能把事情想的太糟糕。那么个穷小子,得到一个大家闺秀名门千金垂青,肯定是欢喜的。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也会要好,但是接下来,时间越长,来自魏国公府的压力越大,包括他舅舅那边,说不定也受到了一些压力。这些事六小姐不会知道,魏永年自己却要接下来。他的韧性好,可以坚持住,又拿捏的住六小姐,自然不会被吓住。不过在过程里,肯定会受委屈,这种委屈堆在心里没办法说,自己生根发芽,渐渐就长成了一株毒花。现在无非是外界环境允许,毒花以这种方式开放,如果没有天花发生,也会有其他事,让这一切以另一种模式出现。”

“这么说,这事还要怪徐家?”

“不,还是要怪魏永年自己。其实异地而处,这种压力不是很正常?真的喜欢她,就该能承受下来,是他自己太过自卑,然后扭曲成过度的自大,认为所有人都该尊敬他,所有富人都欠他的,被人数落几句,奚落几声就受不了。像徐家这种靠祖宗功劳,一生出来就有功名富贵自身又不学无术的,在他心里认为都不及自己,被他们挖苦恐吓,心里自然就不舒坦。平时拿徐家没办法,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自然就要报复。花徐家的银子,以徐家姑爷的身份去找女人,就是他的报复方法。再说秦淮河那次,他丢了脸,不会认为是自己学识不够,只会认为是大家嫌贫爱富。现在有了钱,就要所有人都来恭维他,好把失去的尊严找回来。”

张氏摇头道:“六妹确实可怜了。原本以她的容貌,东南才子有的是选择。可是现在……这天下还是对男人好,不管是脸上有麻子还是有其他什么东西,都不会影响男人娶妻纳妾。女人稍有瑕疵,就万劫不复,这……不公平。”

“也不用这么悲观,不是所有男人都像魏永年一样。即使魏永年自己,也许就是眼下转不过弯,等时间一长,脑子转过来,或许就好了。”

少女摇摇头,“魏永年现在还在幽兰馆?”

“应该是在的。”

“那范兄有没有胆量,跟小妹再疯一次?”

范进笑道:“我是没关系的,可问题是现在各门都有你们府的家将看守,我倒是很容易,贤妹哪里出得去?”

少女一笑,“这种事也能难的住我?春香,去把三公子请来,我有话对他说!”

玩月桥,幽兰馆内。

丝竹阵阵,歌声顺着窗户飘出来。桌上的酒坛已经倒了,上好的桂花酿顺着坛子洒出来,经过桌子流到地上。

作为恩客的书生相貌本来也算出众,可是由于喝了太多久,两眼通红,样子就有些怕人。

来幽兰馆的才子是很有一些的,进了房当然该怎样怎样,不过在人前,基本都要讲个体面。哪怕是掩人耳目,也要说自己是和这里的姑娘吟诗唱和,非为鱼水。可是这书生,却是个例外。

两旁陪坐的女子衣服都被扯开,男子的手在她们女子身上肆意游走揉捏着,甚至是故意制造着痛苦,想要看到那些女子痛呼求饶的样子。

马湘兰为人四海,对钱财看的淡,待手下的伎女也很宽厚,不少女人愿意跟着她走,因此幽兰馆内养了几十个人。既有薛五这种名声在外的武状元,也有着那种不挑客人,给了银子就可以留宿的寻常角色。

由于天花及雪灾的原因,幽兰馆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这书生出手很阔,人又生的不算太糟糕,于伎女而言,就是很好的客人,不少人愿意做他的生意。可这里终究是上档次的地方,不是下等场子,陪坐的几个也大多是有名的诗伎,至少在人前都要维持冰清玉洁的形象。

被这么对待很有些气愤,可是碍于书生的身份又不好发作,只能拼命的抗拒着哀求着,可她们越是如此,书生却越是兴奋。一边制造着尖叫,一边扯开喉咙大叫道:

“薛五儿呢?薛五儿怎么还不来?我今晚上要薛五麻子陪我……本公子有钱了,要点谁就点谁,这里是找乐子的地方,有银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们为什么不让武状元来陪我?”

离魏永年最近的一个女子,年龄略大一些,作风也较为豪放。身上衣服已经被脱了一半,依旧强自欢笑道:“魏公子啊,五姑娘最近染了风寒了,没法陪客人,您可昨天前天都是奴家陪的,你不也是很欢喜?我今天继续陪你啊,我也练过武功的,你喜欢看人打功夫给你看,我也可以啊。”

她仗着与魏永年已经睡过两晚关系比较亲近,就主动靠上去亲热,却被毫不留情地推开。魏永年大叫道:

“滚!滚远点!贱货!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本公子花了银子,买你几个晚上而已,就凭你,也配在本公子面前放肆撒娇么?我是读书人,比你们这些贱人不知道高贵多少,睡你们是给你们面子,别不懂好歹。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过去你们嫌我穷,都看不起我,连正眼都不想看我,现在我有银子了,你们为什么还是看不起我!我告诉你,我今晚上就是要睡薛五,不管她病了也好,还是怎么样都好,都要来陪我!本公子堂堂宰相根苗,不嫌弃她脸上有麻子,她反倒在我面前端起架子来,岂有此理!告诉她,必须得来!”

即使是清楼女子,被这样骂,也是很有些伤尊严。另一个女子强笑道:

“魏公子别生气么,五姐脸上有麻子的事您是知道的,何必非要她陪呢?她身体不舒服,实在是陪不了客,我们姐妹陪公子就好了。您喜欢谁,就让谁伺候公子,少收您银子就是了。”

魏永年忽然抓起了酒杯,杯中残酒猛地就泼在这伎女脸上,随即将杯子砸了过去。

“贱人!你也敢看不起我!我难道没银子么?我有的是银子,我背后是魏国公府,随便说句话,就能把你们这里买下来烧掉。有麻子又怎么样,我告诉你们,我娘子脸上也有麻子!我得先习惯跟有麻子的女人睡觉,才能当好她的相公。你们说,这个道理是不是很正确!我找薛五陪我,魏国公是不是要支持?你们难道敢和国公府对着干?有病?我老婆也有病!天花啊!你们听到没有,天花!我将来要和一个得过天花的女人做夫妻,现在先找一个得过天花的女人陪我,有什么不对!”

走廊里,马湘兰与薛五透过窗纸向屋里看着,薛五皱皱眉头,马湘兰道:“真没想到,魏国公千挑万选,最后找了这么个女婿,也算他倒运了。这么个宝货啊,真是够要命的。如果不是背后有魏国公在,我就让人丢他出去了。”

薛五笑了笑:“丢他出去这种事,我一只手就可以了。大不了抓我进衙门,反正我早就不想活了。可是妈妈你不能跟着我受牵连。”

“别说傻话,什么叫不想活了。不就是入了教坊么?你看我,陪了那么多男人,不还活的好好的?你跟我不一样,好歹还没弄脏自己,上岸还来得及。这魏公子怎么说也比黄太监那干儿子好对付,咱不怕他……这杀才好大的胆子!怎么敢在老娘场子里砸东西!”

房间里的魏永年,这时已经开始抓起桌上的东西向那些伎女砸过去。不管再怎么想挣钱,也犯不上拼命。在一声声尖叫中,女人们四散奔逃,有的光着脚,有的衣服都没有系上,就向着门外跑。

薛五苦笑一声,“我看他也不比黄少爷好惹多少,让姐妹们为我受苦了。算了,我进去吧……”

马湘兰面色一沉,语气也严厉起来。“你敢?我和凤老为了你费了多少气力,就是让你陪个穷酸?让他砸,有本事就让他把这烧了,我回头去找小公爷说话。”

“我……陪不陪其实都没区别。”薛五目光黯淡,“反正将来没人相信我是干净的。我记得妈妈总是教那些新人,闭上眼睛,就当被狗咬一口。这书生看着文弱的很,大概这一口咬的不会太疼。”

“我那是骗人的话,你也真信啊。下了水就没法拧干了,哪能这么儿戏?不就是个醉鬼么?我对付他。”

这次却是薛五阻止了她。“妈妈……你……”

“我什么我?我马四娘玩过的男人比你见过的男人都多,就这样的我两下就收拾了他,你回去坐着,我把他放躺下回房,咱两还能把那盘棋下完。他无非就是那天丢了脸,想要折辱咱们一番找面子,我就让他打骂一通,又能怎么样?做了这么久,又不是没接过疯子的客。对付这种人得老将来,你们这种雏没用的。”

薛五拉着她的手不让她动,就在僵持间,一个茶壶走过来,在马湘兰耳边嘀咕几句,马湘兰神色一喜,朝薛五道:“这才是你该应酬的客人。回去好好收拾收拾,或许今晚上你真得被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