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府千总令!”
宋谦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校场,“浑源屯堡把总秦烈,深谋远虑,指挥有方,于浑源峡谷一役,身先士卒,大破鞑虏,斩首百余,缴获甚丰,扬我大洪国威!”
“此,不世之功也!”
“经上报大同镇总兵府,特批:赏秦烈,白银五百两,飞鱼服一套,腰牌升为试百户,所部兵马,扩编为一营!”
“赏此役有功将士,共计白银一千两,由把总自行分发!”
“另,所有缴获,除上缴三成外,其余,皆归浑源屯堡所有,用以补充军备,抚恤兵卒!”
“望尔等,再接再厉,为国戍边,不负朝廷厚望!”
“钦此!”
当最后一个字落下,整个校场,依旧是一片死寂。
所有的士兵,都愣住了。
他们瞪大了眼睛,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升官了!秦把总,升为试百户了!
他们的队伍,可以扩编成一个营了!
朝廷,还赏下了一千两白银!
最重要的是,那些他们拿命换回来的战利品,除了上缴三成,剩下的,都是他们自己的了!
“吼——!”
不知是谁,第一个嘶吼出声。
紧接着,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如同决堤的洪水,轰然爆发,直冲云霄,震得整个山谷都在回响。
无数的兵卒,这些在边地挣扎了半生的汉子,此刻再也抑制不住,眼眶瞬间就红了。他们有的抱着身边的同袍,又哭又笑;有的将手中的长枪,狠狠地顿在地上,发泄着心中的狂喜。
这道嘉奖令,对他们来说,不仅仅是金钱和官职。
它更像是一道光,一道迟来了太久太久的光,照进了他们那早已麻木、绝望的心里。
它告诉他们,他们的血,没有白流。
他们的命,是值得的。
朝廷,还记得他们这些,在边墙根下,用血肉筑成防线的无名小卒。
秦烈看着眼前这片狂欢的海洋,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他上前一步,从宋谦手中,接过了那卷沉甸甸的嘉奖令。
“代我,谢过千总大人。”他对着宋谦,郑重地说道。
“秦百户客气了。”宋谦也笑了,他拍了拍秦烈的肩膀,压低了声音,“千总大人说了,像你这样的将才,是我大洪的福气。他让我转告你,放手去做。只要是为了守住这片地,为了让弟兄们能吃饱饭,天大的事,他给你顶着。”
秦烈心中一动,深深地看了宋谦一眼。
他知道,这位素未谋面的千总,已经将宝,压在了自己的身上。
这份信任,比那五百两白银,一套飞鱼服,更加贵重。
“秦烈,定不辱命。”他沉声道。
宋谦满意地点了点头,目光不经意间,扫过屯堡后山的方向,那里,隐隐传来劳作的号子声。
“秦百户,你这屯堡,除了操练兵马,似乎……还在忙别的?”
“让宋大人见笑了。”秦烈微微一笑,“打仗,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总得想办法,让弟兄们,和他们的家眷,在这片土地上,扎下根来。”
他指着后山那片刚刚开垦出的荒地,语气平淡,却透着一股不容置喙的坚定。
“我要这浑源峡谷,以后,再无饥馑。”
宋谦的话,像一颗投入滚油的火星,瞬间引爆了整个校场。
那山呼海啸般的狂吼,不仅仅是喜悦的宣泄,更是一种压抑了太久的、终于得以扬眉吐气的呐喊。这些在边墙根下,用命混日子的军户,祖祖辈辈,何曾见过如此光景?打了胜仗,功劳能被上官认下,缴获的财物,大头还能落在自己手里。这在过去,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秦烈抬起手,虚虚往下按了按。
那足以震动山谷的欢呼声,竟奇迹般地,渐渐平息了下去。只剩下粗重的喘息,和一双双因为激动而变得通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
这份令行禁止的威势,让一旁的宋谦,瞳孔再次微微一缩。他见过更精锐的京营,见过更悍不畏死的家丁,却从未见过哪支队伍,能在如此狂喜的情绪下,这般迅速地恢复纪律。
“周平。”秦烈开口,声音沉稳。
“属下在!”周平挺直了胸膛,那本记录功劳的册子,被他死死地攥在手里,指节都发白了。
“朝廷赏下的一千两白银,加上我们缴获的金银细软,凑个整,拿出三千两来。”秦烈的话,让刚刚安静下来的校场,又响起了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三千两!
“一半,分给此役阵亡、伤残的弟兄,务必足额送到家眷手中。敢有克扣者,斩!”秦烈的声音,陡然转厉。
“另一半,按照功劳簿,分发给所有参战的弟-兄。从今日起,我浑源屯堡,不欠袍泽一分一毫的卖命钱!”
“吼!”
这一次,欢呼声更加整齐,更加雄壮。兵卒们用长枪的枪柄,重重地顿着地面,发出沉闷而有力的巨响,汇成一股令人心头发麻的洪流。
宋谦看着眼前这一幕,心中感慨万千。他终于明白,为何这张渝山口中“跋扈不臣”的骄兵,会有如此战力。赏罚分明,抚恤丰厚,肯把真金白银分给底下卖命的人,这样的将领,弟兄们谁不肯为他死战?
秦烈转向宋谦,拱了拱手:“宋大人,一路车马劳顿,堡内已备下薄酒,还请赏光。”
“秦百户客气。”宋谦回了一礼,目光却越过校场,望向了后山那片隐约可见的、新翻的黑色土地,以及那几条被修葺得整整齐齐的引水沟渠,“操练兵马,赏功罚罪,乃治军之常道。只是……秦百户这屯堡,似乎另有乾坤啊。”
秦烈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大人若有兴致,不妨随我走走。”
两人并肩而行,身后只跟了周平与几名亲卫,穿过喧闹的校场,朝着后山走去。
越往后山走,空气中那股牲畜的膻气和血腥味便越淡,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新翻泥土的芬芳,以及……一股宋谦从未闻过的,混合着草料腐烂与发酵的奇异味道。
他们看到了那些正在田垄间,继续劳作的兵卒。他们脱去了皮甲,只穿着单衣,卷着裤腿,干劲十足。他们看到了一筐筐黑色的、散发着那股怪味的“肥料”,被小心翼翼地埋入土中。
宋谦是行伍出身,巡视过的边地屯堡不知凡几。他见过的屯田,多是军户们敷衍了事,种出来的粮食,还不够自己糊口。可眼前的景象,却完全不同。
这里的每一个人,脸上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土地的虔诚与希望。
“秦百户,恕我冒昧。”宋谦指着那黑色的肥料,忍不住问道,“此物……是何物?为何气味如此特异?”
“宋大人见笑了。”秦烈蹲下身,从田垄里抓起一把混杂了“黑金”的泥土,放在手心,“此物,我叫它‘黑金’。不过是些牲畜粪便、枯草烂叶,混上泥土,浇透了水,让它在坑里烂透了,就成了这般模样。”
“粪土?”宋谦愣住了,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惊愕。将这等污秽之物,视若珍宝,还取名“黑金”?
“地,跟人一样,要吃饱了,才有力气长庄稼。”秦烈将手里的土,重新洒回田里,拍了拍手,“光浇水,那是喝稀粥,长不壮实。这‘黑金’,就是喂给土地的肉。有了它,这贫瘠的边地,一亩,也能当两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