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均势”外交与“门户开放”

杨天宏

〔摘要〕19世纪末,中国面临严重民族危机。为应对列国交侵的复杂形势,清政府制定出“门户开放”政策,并确定以“自开商埠”为其运作形式,试图通过维持在华各国力量“均势”的方式,寻求自身的生存。这一政策对应了美国同期提出的“门户开放”政策,但在实践层面,却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仅留下了近代中国外交艰难竭蹶的历史记录。

〔关键词〕“均势”外交;门户开放;岳长开埠;东三省门户“自开”

〔中图分类号〕K25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08)06-0146-08

学界普遍认为“门户开放”(open-doorpolicy)系美国在中国推进的旨在排斥各国之独占性,以便将其势力渗入中国的政策。实际上,与美国提出这一政策几乎同时或稍早,清政府也在酝酿推进形式相类的政策。甲午战争后,中国面临的民族危机日渐加深,外国因素成为不容忽略的重要存在。作为反制手段,清政府正式提出“门户开放”政策,并确定以“自开商埠”为运作形式,企图制衡已在中国沿海沿江划分势力范围的东西列强以及正将侵略触角伸入中国东北的日、俄。在外来威胁日渐加深的当时,清政府的做法虽包含有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初衷,实际作用却适得其反。它使中国向外部世界的“开放”扭曲变形,很大程度上成了对付列强侵略的单纯外交手段,未能收到“门户开放”的预期效果。清政府在处理民族主义与国家发展两者关系时的艰难权衡,值得研究者探究。

一、“门户开放”思想主张的酝酿

早在鸦片战争结束之际,主动对外开放的思想便已初露端倪。魏源在《海国图志》中指出:“今英夷既以据香港拥厚赀,骄色于诸夷;又以开埠裁各费,德色于诸夷。与其使英夷德之以广其党羽,曷若自我德之以收其指臂。”[1]所谓“自我德之”,即隐含主动开放以通好外人之意。同期夏燮“大张通市之谕”的主张,虽着眼点在以“夷人”制“夷兵”,亦寓有主动对外开放的思想。[2]魏、夏二人的主张,应为近代中国“门户开放”思想主张之嚆矢。

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之后,公使驻京,通商口岸由5口增至16口,中外交通愈加频繁。随着同外人打交道机会增加,国中多士益发坚信,外国列强来华,只为通商,并无他意,因而提出与外人“商战”的主张。欲行“商战”,自不能不讲求护商惠工之道。于是,魏源之后20余年无人言及的“开埠”主张被再度提起。19世纪80年代,陈炽作《大兴商埠说》一文,明确提出:“凡轮舟铁路电报所通之地及中国土产矿金工艺所萃之区,一律由官提款,购买民田,自辟市埠。”[3]文中使用了与后来“自开商埠”几乎完全相同的“自辟商埠”概念。

同、光之际,西方列强插手与中国结有“宗藩关系”的周边国家事务,觊觎中国沿边,“边疆危机”频频发生。为了国家安全,清政府采取“守四境不如守四夷”的传统国防战略,①在军事及外交等方面作了相应部署。在清政府所能设想出来的文韬武略中,规劝其“属国”越南主动对外开埠通商一节,颇为引人注目。1882年11月,曾纪泽在巴黎致函总署,提出“总办筹越事七条”,“劝越南慨然将红江开埠通商”,“允与各国贸易”。[4]企图以此制约在越争夺之各国。越南在多大程度上听取了中国方面的建议,有待研究。惟此建议本身,对研究中国自身开放门户已极具价值。盖中国人自来讲求“恕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过来讲,既已施之于“人”,则情急时“己”亦不妨为之。

从利害关系的角度分析,同、光之际,清朝统治集团中已有一部分人不再视开放门户为洪水猛兽。此时,主动开埠的政策虽未实施,但对外人增开口岸之请,已较少严拒。1876年,李鸿章与英人就滇案在烟台谈判,承诺开放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个口岸对外通商,并允商订滇缅边界及通商章程。这在英国方面,虽系强权政治之表征;在中国方面,半推半就,未尝没有无可无不可之心理在焉。在与英人谈判期间,李氏在致朋僚的函稿中写下了几段引人注目的文字:“滇案及通商各事,将就议结,非多添口岸,无以饵英人。然添口通商,于中国利害参半,未为全失。”“中土门户早已洞开,即添数口,利害各半。”“人皆震惊于添口之多,无论口岸非自我准添也,添十口与添一二口,利害轻重适均,西洋各国到处准他人寄居贸易,而仍日益强盛,可知其病不在添口,而在不能自强。”[5]

对于中国人来说,条约口岸并非仅有弊害,而是“利害参半”,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某种意义上,清末主动实施“门户开放”,正是鉴于条约口岸的经验教训,趋其“利”而避其“害”的产物。

此外,清廷决定主动开放门户,尚包括有外交因素的考量。近代中国所处国际环境恶劣,迫使清朝统治者谋求应付之道。在清廷的制夷之术中,最能与“门户开放”建立直接联系的莫过于“以夷制夷”的外交手段。其中制御日本最为关键。由于《江华条约》的签订否定了中国与朝鲜之间既有的宗藩关系,日清关系日趋紧张。随之而来的琉球之争,使清政府感到“日本有吞噬朝鲜之心,泰西无灭绝人国之例”[6],遂改变国防政策,开始了“以日本为假想之敌”参阅杨天宏《近代中国地缘政治的变化与李鸿章的海防战略》,《中华文史论丛》第52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36-60页。的海军建设。与此同时,清政府调整对朝政策,劝其主动与各国通商,以牵制日本。到甲午战前,清政府全面实施“以夷制夷”外交,或联英制日,或联俄制日,或联美制日,或结盟一国牵制数国,或通好数国以抵抗一国。中国古代历史上“合纵连横”之外交,于焉重现。

“以夷制夷”包含了某种寻求国际“均势”的思想于其间,主动开埠通商则可看作“均势”思想的实际运用。郑观应就曾主张“大开门户”,在边境要地开设“万国公共商场”,让外国人在中国口岸“杂居”,“借彼合力,以保疆土”。[7]所谓“借彼合力”,实即利用列国“均势”之意。他如盛宣怀所陈略仿土耳其国,“凡天下险要精华之地,皆为各国通商码头”,“请各国公同保护”[8]之法,亦有“均势”思想体现其间。陈虬言及“均势”思想时,曾以西国之事证其合理。他写道:“按万国公法,欧罗巴大洲内,倘国势失平,诸国即警惧张惶。且必协力压强护弱,保其均势之法。盖一国强盛过分,恐其有不遵公法而贻患于邻国也。”[9]

甲午战后,内含“均势”思想的“以夷制夷”方略逐渐演变发展为成熟的“门户开放”外交政策。过去研究近代外交,以为“门户开放”不过是美国人插足中国的一种手段,实则中国人自己也已酝酿并发展了这种思想,只是两者的用意不尽相同罢了。从时间上看,中国方面实施“自开商埠”,与美国“门户开放”政策的提出大体同步。能够在两者之间建立起联系的关键人物,乃驻美公使伍廷芳。伍氏1882年被李鸿章以重金延入幕府,开始其政治生涯。[10]值得注意的是,伍氏在1899年9月尝与美国国务卿海约翰有过会晤。前此5月,伍氏在美国发表了一个有关中国和西方关系的演讲,其中涉及商务的一段,明确提到了“门户开放”。他说:

重商主义的影响是近年来引起的一个危险点。作为世界商品市场,中国无可争辩地占据首位。三亿五千万至四亿人民的需要,必须以某种方式供应。这就是说,作为一个市场,中国的一个省比整个非洲大陆更有价值。中国的政策对待所有国家都一视同仁,他们都真正享有最惠国待遇。保持门户开放正符合她(中国)的政策。

据说美国政府对伍廷芳的演讲曾给予应有的重视。[11]但若谓美国提出“门户开放”政策系受伍氏演讲的影响,则证据不足。事实上,当美国提出“门户开放”政策时,伍氏对美国的用意还颇持异议,尝“特谒外部大臣海约翰,慷慨陈词,正言驳论”,经海约翰解释,方释去疑惑。[12]有充分证据证明,“门户开放”是美国的一贯政策,并非伍氏演讲影响的产物。①然而,若认为伍氏主张系受海约翰影响的结果,也缺乏基本证据。

尽管中、美两国主张“门户开放”的旨趣和历史依据有别,但双方都敏锐地看到了利用国际“均势”谋求自身利益的巨大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门户开放”作为一种国家政策被清政府提出并得到各国认同,与任何单方面实施的政策相较,可能遭遇的阻力都会小得多。“自开商埠”一度发展顺利,此其重要原因。

二、“门户开放”主张演进为政府决策

在影响中国实施“门户开放”政策的诸多外在因素中,日本明治维新最为关键。与中国一样,日本在近代历史上曾遭遇外侮。为谋求自立,日本在幕府末年曾设计出“锁国”政策,“攘夷之风盛行”。[13]倒幕成功之后,明治政府提出“富国强兵”、“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三大政策,一反幕府时代之所为,变“锁国”为“开国”,主动宣布口岸对外开放。实施“开国”政策之后的日本,亦不愿中国继续深藏固锁,紧闭国门,这对中国思想家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同、光之际,维新派思想家如冯桂芬、陈炽、郑观应等,都曾在自己的著作中引述日本成功之例,主张以为师法。[14]

然而真正对中国思想界刺激强烈者,则为甲午一役。是役日本以“东瀛小国”打败“大清帝国”,这对自尊自大的中国人,可谓耻莫大焉。自此,“中国人士不欲为亡国之民者,群起呼啸叫号,发鼓击钲,声撼大地。或主张变法自强之议,或吹煽开迪民智之说,或立危言以警国民之心,或故自尊大以鼓舞国民之志,未几而薄海内外,风靡响应。”[15]战后,中国维新运动广泛开展,日本的“开国”政策,遂成为中国思想家主张“门户开放”的重要思想资源。甲午战争对中国实施“门户开放”政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其一,刺激了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绪,使清末士大夫注重研究日本,在更深的认识层次上探索国家富强之道,从而加速了中国“开埠”的步伐。甲午战后中国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已不必再作论证,“保国、保种、保教”口号广为传播,早就揭示了这一事实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在对日本的研究中,国人发现,闭关足以亡国,而开埠则是国家富强之道。维新运动兴起后,康有为在一份奏折中对中日双方胜负的原因作了深入分析。他写道:

窃顷东事大败,割台湾,赔巨万,举国痛之。臣以为此非日本之胜我也,乃吾闭关之自败,而人才之不足用也。……自尔之后,吾中国为列国竞争之世,而非一统闭关之时矣。……日本昔亦闭关也,而早变法,早派游学,以学诸欧之政治工艺文学知识,早译其书,而善其治,是以今日之强而胜我也。吾今自救之图,岂有异术哉。[16]

与康有为同时代的不少政治家、思想家,都力主效法日本,大开商埠,以收利权而杜觊觎。例如,王之春曾向朝廷提出商埠自开的具体办法,即“先自开地段,设工部局、巡捕以握主权,且以此抵偿他项要索,实足厌其心而关其口”。他强调指出,“日本尝用此法收回利权,成效昭然也”。出使俄国大臣杨儒认为,今之中国,实乃昔之日本,在对外通商问题上,“东邻之成例可援”。[17]彭名寿亦主张开埠,他在《湘报》上发表文章,以日本明治维新“举全国而口岸之”,商务遂盛,国力遂增,作为通商成效之证明。[18]盛宣怀在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督办期间,曾与郑孝胥等人议及“举国通商事”,并提出“将内地各省会一体通商”[19]的主张。伍廷芳在考察日本的商务之后,曾极力主张中国仿照日本全境开放。1898年2月10日,伍氏上《奏请变通成法折》。他将李鸿章在20年前有关开口通商“利弊各半”的看法又向前推进一步,明确指出,对外开口通商,“利多害少”。其最大的益处,就在于能防范外人侵犯中国主权。他以世界历史论证说,瑞士、比利时皆蕞尔小国,然均能自立,未尝见逼强邻,其原因在于,“彼全国通商,重门洞开,示人以无可欲”,“中国深藏固闭,转有以启其觊觎之心故也”。有鉴于此,他向朝廷上奏,提出“为一劳永逸之谋”,“无论大小各国皆与通商”的设想。②

伍氏在官场行走有年,深知在中国办事匪易,故又提出“分年开办”的具体步骤:即首先在沿海地区试办,然后分别次第,往各地推广,“或十年或二十年,我自主之”。另外,中国可以通过增加进口税,控制进出口之比例,保护民族工商业;通过制订《通商律例》,使所有交涉词讼,皆以此为断谳之依据,俾“治内治外有所遵,而较为画一”。伍氏认为,这些办法,“诚能控制得宜,权衡得当,亦异日富强之基矣”。值得注意的是,伍氏此折同样提到日本“与各国订约全国通商”之事,足证日本对伍氏思想的影响。

其二,甲午战争本身及战后赔款在财政经济上给中国带来的巨大负担,促使清政府“自开商埠”,广开财源,以度危机。甲午一役,中国自身所耗且不计,仅战后付给日本的赔款及“赎辽费”,便多达二亿三千万两白银。要在三年内还清这笔债务,对年财政收入不过七、八千万两的中国,实在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清政府为筹措这笔巨额款项,曾向俄、英、德、法、美等国借贷,又在国内试办发行“昭信股票”。借洋款虽30年方还清本息,但利息太高,且附加政治条件,中国不堪其累;发行内债,则又应者寥寥。“欲开源不能骤开,欲节流而不能骤节”,清政府焦头烂额,以致户部官员绝望地说:“此三十年内之还款,其将何所取给哉?且无论三十余年也,即以本年而论,……既无余款可拨,又无闲款可挪。”[20]山穷水尽之际,自然将“自开商埠”视为柳暗花明的村寨。1898年4月,总理衙门奏请开岳州、三都澳、秦皇岛为通商口岸。[21]开口与筹饷的关系,此奏言之甚明,故很快获朝廷批准。与总理衙门奏开商埠几乎同时,两江总督刘坤一、御史陈其璋等在奏请朝廷对外开埠时,也都具有“推广利源”,以救燃眉之急的考虑。由此可见甲午战争对中国“自开商埠”的巨大影响。

1898年6月,戊戌变法进入“百日维新”阶段。在情急势迫,而各种主观条件又已基本具备的形势下,“自开商埠”终于作为一项变法措施全面展开。这一年的8月10日,清廷颁布上谕,宣布“广开口岸”,将湖南岳州、福建三都澳、直隶秦皇岛开作口岸。[22]以朝廷4月间对总署奏折的批复和这道上谕的颁布为标志,酝酿多年的“门户开放”终于从少数人的主张变为清廷的决策。

三、抵拒列强入湘与“岳长开埠”

清政府决定实施“门户开放”政策之后,即与相关各国发生交涉。其中围绕英、日等国索取湖南重镇湘潭及长沙的交涉,尤为艰巨复杂。

湖南地处中国腹地中心,其门户启闭对于外国在华发展商务意义重大,因而很早就成为外人染指的目标。日本人早在1873年就曾到岳州和长沙进行考察,并拟订了开发湖南的报告书。在甲午战后中日双方的谈判过程中,日本方面提出的和约草案曾明确将湘潭作为与重庆、沙市、北京、梧州、杭州、苏州并列的“拟开商埠”。只是因为李鸿章的反对,日本才将湘潭从原拟开埠城市名单中取消。李鸿章:《中日议和纪略》,“条约”第6页,“拟商”第12页,载李毓澍主编《近代史料丛书汇编》第1辑第2、3册,台湾:大通书局,1968年。与日本差不多同时,德、英两国也把目光瞄准湖南。1877年德国在与清政府谈判修约时,就提出将岳州作为“贸易居留地”的设想,但交涉未果。[23]1896年7月,英国驻汉口领事嘉利士更是直截了当地“与总署议开湖南通商口岸”。[24]

1899年底,清政府向日本支付赔款期限将至,英国同意向清政府贷款1200万英镑,其附加条件包括中国对外开放湘潭、大连、南宁三埠等。总理衙门同意了这笔借款和附加条件,认为“英借款息轻,开湘潭口岸势在必行”。[25]但湘抚陈宝箴却以湘潭、长沙士绅多持反对态度为由,建议总理衙门要求英国推迟湘省开埠时间。反复交涉,英国方面均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张之洞提出以朝廷此前已经批准“自开”的口岸岳州代替湘潭的设想。[26]陈宝箴根据张之洞的意见致电总署,正式提出“以岳州代湘潭”的主张。总署将其主张转达到英国方面,英人对此未表拒绝,其原因在于,英国人担心冬春时节,湘江水浅,轮船不易直抵湘潭,转于经商贸易不利,“为今之计,似应先以岳州为通商口岸”。[27]鉴于湘人的敌对情绪,总理衙门曾有许以通商、不划租界的承诺,英国方面没有表示反对。

在岳州筹办开埠过程中,日本也曾涉足其间。当时日本借口沙市日本领事馆失火事件,要求在包括岳州在内的几个口岸设立日本“专管租界”。湖广总督张之洞以岳州已“奉旨通商”,日本可以“均沾”利益为由,加以拒绝。总理衙门特别强调,岳州“系自开口岸,与各国所请有别,不能照通商租界办法”,断然拒绝了日本方面的要求。尽管日本的企图未能得逞,但有关交涉靡时不少,加之周汉等人掀起反教宣传,增加了地方官对即时开放岳州的顾虑,开埠进程因之迁延。在这种情况下,英国驻华公使照会清政府,要求岳州商埠“立即开办,毋庸延缓”。后来又不断催逼,“词甚坚鸷”,并且威胁:“若不早开口岸,即照总署新章(指1898年订立的《内河行轮章程》),径令洋轮驶往”。[28]在英国人的催逼下,岳州开放的时间由原定的1900年提前到1899年。

岳州开埠之后,内外贸易并不畅旺。英、日等国对此颇为不满,提出在湖南省城长沙开埠的要求。清政府谈判代表盛宣怀将此情转咨外务部和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三方均认定英国在中国沿江及内地开埠通商,对中国“实属有害无利”。但又指出,是否同意英人之请,应考虑中国所处的地位与形势,“如其必不得已,亦只有将所索江海各处量为因应,并作为自开之处”。张之洞将此意转咨湖南巡抚俞廉三,得到首肯。于是张、俞二人正式致电外务部和参加谈判的吕海寰、盛宣怀等人:“长沙已与湘抚商妥可作自开口岸,议定一年后开办,以便布置一切。”[29]此后,外务部征询海关总税务司意见,得到近乎同样的答复。

中央及地方官员一致主张口岸由中国“自开”,给负责对英谈判的中方代表以极大的支持与鼓励,他们与英国谈判代表马凯等人反复辩难,据理力争,力图实现“自开”之议。但英国方面则坚持商埠的“约开”形式。双方争执不下。[30]

由于英国谈判代表拒不让步,清廷方面不得不改变谈判策略,将口岸开放形式的争议暂时搁置,转而注重在内涵上争取“自开”。1902年7月,中英谈判地点由上海转至武昌、汉口,张之洞遂直接参与谈判。在7月14日的谈判中,他通过梁敦彦告诉马凯,中国方面可以“答应把这些地方称为‘通商口岸’”,但“中国必须自设巡捕”。马凯认为,即便中国自开商埠,英国仍然可以要求设立租界,并可通过对清廷施加压力的方式实现这一目的;况且无论中国制定什么样的口岸章程,中国也没有办法取消治外法权,因此同意了中国的意见。[31]双方终于就开埠问题签署协议,中国方面同意将长沙、万县、安庆、惠州、江门开放为“与江宁、天津条约所开之口岸无异”的“通商口岸”;规定凡各国人民之在该口岸居住者,须遵守该处工部局及巡捕章程,外国人未经中国官吏允许,不得在界内设立工部局及巡捕,否则不得要求该四处对外通商。[32]

在与日本方面谈判时,清政府代表援引与英国商妥的办法,不愿意让日本人占到更多的便宜。谈判中,日本代表最初曾索开13口作为商埠。经中国方面力争,到1903年10月中日双方签订《通商行船续约》时,日本获得的利益并不多,仅商定将长沙辟为通商口岸,盛京的奉天府及大东沟“由中国自行开埠通商”,当驻扎直隶之各国“护馆兵队”撤出之后,“中国即当在北京自开通商场”。在商埠管理权属问题上,日本代表称“英约须遵守该处工部局、巡捕章程,则管辖地面之权,全属中国”,认为这些规定不“活便”,不肯照办。清政府谈判代表“坚持照英约声叙,决不更改”。①日本代表见中国方面不肯让步,遂照会清政府,提出通商口岸各项章程,应由清政府与日本协商制定。清政府认为,“口岸由我自开,章程又何能与日本协定,失我主权?”严词拒绝了日本的要求。[33]

谈判的最终结果,英、日坚持了在长沙等地设立“通商口岸”即条约口岸(treatyports)之名,中国则自认为获得了在长沙等地实施商埠“自开”之实,双方各得其所,都在保持“自尊”上得到了某种满足。中国方面看重的是工部局与巡捕房由中国自己设置操办,认为这是“自开商埠”的实质,在不能兼顾名实的情况下,中国自应弃名取实。张之洞甚至主张,在以后的谈判中,凡遇他国要求开口岸,均须照此办理。而英国人则认为“通商口岸”的名称至关重要,因为只要有了名,在强权压迫下,英国所希望的通商口岸的实质内容将不难获取。

四、制衡日俄与东三省门户“自开”

如果说,清政府实施“门户开放”政策寓有制衡列强在华争夺之意,则东三省“全境开放”就是对这一政策效果的实际检验。庚子年间,因各国组织联军武装干涉义和团运动,沙俄遂出兵东北。俄国对中国东北地区的侵略触及了日本在该地区的利益,两国间争夺加剧。之后,为收回东三省,清政府煞费苦心,在内政和外交方面采取了诸多举措,将东北“全行开放”即为对付俄国侵略的一项举措。参与筹议者有张之洞、刘坤一、王之春、伍廷芳等。

1901年3月21日,当杨儒为收回东三省而与俄使紧张谈判之时,张之洞痛感“中国不亡于八国之环攻,而亡于一俄之作俑”,提出“救急三策”,其中一策即主动开埠。[34]同日,张之洞会同刘坤一致电枢垣,再度提出主动将东三省开放,借各国之力以拒俄国的主张。②3月23日,朝廷发出旨电,令将刘、张所陈之法,速行筹划,电商各国,以“通商”之利诱之,俾能“实力助我劝俄”。[35]三天后,安徽巡抚王之春在致朝廷的电文中表示,当此俄患孔亟,中国唯一的办法在于求助各国,使俄人怯于“众势”而不敢逞其奸作。要“交厚感动”英、美等国,就要打开东北大门,与之通商。他强调指出,“开门通商,尤是存东制俄要策,早应如此,何况此时。历次外人开衅,从无一兵一炮扰及通商口岸,可为确证,并求乾断施行。”[36]嗣因交还东三省谈判取得进展,中、俄双方在1902年4月签订了《交收东三省条约》,规定俄军分三期撤离东北,沙俄借庚子事变占领东三省的计划破产,中国此一阶段“拒俄”之目的业已达到,因而作为“拒俄”手段的东北商埠“自开”,也就暂时束之高阁。

日俄战争爆发后,东北开埠事被再度提起。1904年5月18日,日俄开战甫及三月,给事中谢希铨即上奏朝廷,提出包括收回东三省铁路主权在内的上、中、下三项对策,祈朝廷“沉思默运及早预筹”。7月16日,出使法国大臣孙宝琦奏陈朝廷,主张将东三省、蒙古等处开埠通商,交通各国,以为牵制。孙使奏称,他曾到西班牙首都,多次与该国外部大臣晤谈,深悉该国政府之立场。他转述西班牙外部大臣的话说:

看来日本可胜到底,中国宜俟两国停战议和之时,自行宣布将东三省蒙古新疆以外,开门通商,免两国立在约内,致失主权,亦免俄败后,另图侵占。既自宣布开门通商,各国皆得沾利益,亦可主持公论,不致受亏。……中国前此开通商口岸,皆系受外人之凌逼,非真愿通商。倘目下能将通国内地概准外人通商,亦无仇视外人之意,可免外人猜忌之心,实于邦交有裨,但须改订律例,收回治外之权。

孙使认为,该大臣语意真挚,其能如此直言,与该国持中立立场,于中国“无所觊觎”有关。根据西班牙外务大臣的建议,孙使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主张:“查日本因索在东三省之工商利益,致与俄开战。将东战罢,以求遂其大欲,而尤虑俄人之不得志于东,求逞志于西,如果一俟两国停战有期,由我宣布将东三省蒙古新疆等处开门通商,未始非计。”①孙宝琦此论,是目前所见日俄战争期间最早主张开放东北的言论。其防范重心,很明显已经从俄国转向了日本。朝廷因战争局势尚不明朗,担心弄巧成拙,没有立即采纳孙之建议。

1905年夏,俄国因水陆两战皆败,无以续战,决定接受美国总统罗斯福调解,与日本议和,战争接近尾声。为筹善后,东北开埠事再次提上清朝统治者的议程。此番出面奏陈东北开埠者仍然是张之洞,他在这年7月致电枢垣,议复日俄议和之因应办法五条,第一条就是将东北“遍地开放”。[37]与孙宝琦一样,在“俄去日来”的新形势下,张奏陈东北开埠的防范重心也转向了日本。可见清政府在东三省开埠,日本的因素系重要的外交考量。从日本方面看,在筹议东北开埠的过程中,其作用亦不可忽略。当时日本正与俄国在奉天南部激烈竞争,且因俄国曾伙同德、法“干涉还辽”,对俄国怀有嫌怨,不愿俄国过于扩展在华势力,故鼓动在中国东北开埠通商便成了日本*俄国的一种手段。刘坤一的一份电文,透露出日本曾经与闻中国东北开埠的信息:

日本驻沪领事来电:奉外务大臣电,开通东三省事,南洋谓此时中国宣布各国,恐激成俄怒,永不退兵,占据满洲。此事似乎过虑,假令彼国不愿退兵,断无因开通一事,激成非常之举也。中国宣告后,各国如何举动,刻下未便推定。原来贵国开通满洲,伏意在乎招徕各国均沾利益,借此防范彼国之异图也,此时不必逆料各国举动。……查开通满洲允各国通商一事,实为目下之善策,敝外部电言已详,尤望电咨驻英罗使、驻美伍使与各政府密商定谋断行,一杜狡计。

另外,电文还透露,南洋大臣刘坤一虽为东三省开埠的重要倡导者,但于此举尚心存疑虑。正因为如此,他在给枢垣的电文中才会反复询问开埠于外交上有无窒碍,表示必待中庭“商有成说”,自己才肯“奏请开办”。[38]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的介入无疑有助于消除刘的疑虑,有利于开埠决策的制定。

日俄战争结束后,清廷很快确定了开放东北的原则。同年底中日签订《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明确规定“清廷应允俟日俄两国军队撤退后”,从速将奉天之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子江、法库门;吉林之长春、吉林省城、哈尔滨、宁古塔、珲春、三姓;黑龙江之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洲里等16处,“自行开埠通商”。[39]一次决定开辟16处商埠,可谓“东北从来未有的大开放”。这些口岸属于自开商埠应该没有多少疑义。不过因系条约规定由中国自开,故构成了清季自开商埠的一种特殊类型。东北众多商埠的“约定”自开,凸显了外国列强尤其是日本的作用影响,也体现了中国方面的反制努力。

五、结论

甲午战后,列强在华争夺加剧,中国面临前所未遇的生存危机。为了应对局面,清政府使出“以夷制夷”外交故伎,遂有以“自开商埠”为具体形式的“门户开放”政策的实施。在时间上,这一政策的推行与美国提出“门户开放”政策大体同步。然而,无论是从经济发展还是制衡各国的外交立场看,中国的“门户开放”都未能获得预期的成功。

从经济上考察,首批自开的三个通商口岸岳州、三都澳和秦皇岛,开埠前都还是很小的村镇,正如赫德1898年所言,“三个新开的口岸都没有多大(商业)价值”,开埠初期的经贸状况也不尽如人意。[40]至于日俄战争之后清政府在东北地区“遍地开放”口岸的做法,则堪称鲁莽。东北地区对外贸易究竟有多大的口岸需求?这是决策开埠时必须考虑的问题。如所周知,清政府决定在东北自辟通商口岸之前,东北地区已经开放了营口、松花江等4个条约口岸,加上宣布“自开”的16个,合计东北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已达20个。这不免让人怀疑,清季在东三省这类经济并不发达、人口亦算不上稠密的省区,究竟有没有开放20个通商口岸的必要?以苏、浙两省观照,或许有利于说明这一问题。资料表明,1911年,江苏和浙江两省人口总数为4395万人,有关清季人口数据,参阅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80-84页。清季开放口岸的总数为10个。以此计算,当时该两省每439万人口才拥有一个口岸。同期东三省总人口为1839万人,若以通商口岸数20来除人口数,则平均每个口岸只与92万人口发生直接供求关系,这一数据仅为苏、浙两省口岸同类数据的21%。换言之,按照人口比例计算,经济不发达的东三省的口岸密度,已经接近经济发达的苏、浙两省的5倍。无怪乎开埠之后很长一段时期东北多数口岸都没有多少进出口贸易可做。

清政府实施开放政策的首要考虑是外交,然而就是从外交的立场审视,“门户开放”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并不明显。以东北开放为例,清政府开放东北,是希望利用各国的力量制约日本,然而,“开放”之后,非但各国之间没有形成力量均衡,反而是各国遭受排挤,最后导致东三省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至于美国在中国实施“门户开放”政策的效果,曾经有学者认为,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各国在中国的势力扩张,对于保全中国的领土完整有着积极意义。然而历史证明,至少在东北这一特定区域,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以及中国的“门户开放”实践,均未能实现政策制定者的初衷。笼统地称“门户开放”政策造成了国际力量在中国的均势,保护了中国免被瓜分或免遭某国独霸,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近代中国的口岸开放偏重政治及外交的考量,这一历史现象凸显了甲午战后方兴未艾的民族主义与多少带有加入“世界贸易体系”色彩的“门户开放”政策的矛盾。就中国自身的发展而言,开埠是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改造的重要手段,但也有可能转化成国人尤其是统治者担心的“开门揖盗”之举。在这一问题的权衡上,清政府陷入了困境。毕竟闭关锁国时代已经过去,门户必须开启,但又不能任由外国人通过中外条约指定的方式去开,于是便出现了“自开商埠”这种有别于“条约口岸”的开放形式。这表明,在世界经济渐趋“一体化”的近代潮流中,具有实质内容的“门户开放”并没有提上清政府的议事议程。在中国面临严重民族危机的当时,这固然是无可奈何的选择。但这样的选择,却使中国付出了发展迟滞的代价。一旦离开了经济的发展,抵御外国侵略也就失去了可资凭借的实力。清政府欲以“门户开放”的方式实现抵御外侮与自身发展的一举两得,实际结果却近乎两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