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

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坚持人民立场的具体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和不懈追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

要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这是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总体要求。富裕幸福是中华民族的梦想和追求,如战国时期的司马错说:“欲富国者,务广其地;欲强兵者,务富其民。”《管子》讲:“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人民富足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点。恩格斯指出,在未来社会,“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以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列宁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都能在决不掠夺他人劳动的情况下完全达到和保证达到富足的程度”。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毛泽东同志指出,“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实现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习近平同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等。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其内涵十分丰富,主要包括:一是富。共同富裕首先是富,而不是穷。二是共富。共同富裕的“富”,是共富,而不是一部分人穷、另一部分人富的两极分化。三是劳动致富。劳动是一切财富的重要源泉,共同富裕的富是劳动致富,合法经营致富。四是一部分先富,不是“齐步走”,不是同时同步富裕。五是先富带动后富,影响左邻右舍,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全面深化改革,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这是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具体体现,是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民生内容比较丰富,简言之,主要是解决好衣、食、住、行、教、医、保等方面的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

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必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必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必须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加大对雾霾治理的力度,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这是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要求,是共同富裕的基本条件。不平衡是事物的普遍现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资本、劳动、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共同参与经济活动、参与收益分配,也由于这

些生产要素存在着差异,出现收入差距是必然的,同时合理的收入差距也是允许的,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则与共同富裕相矛盾,不利于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从现实来看,我国的收入差距已经过大,2016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46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已经影响到人民的生活、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诱因,必须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这就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要精准扶贫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这是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同志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做好这项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下好‘精准’这盘棋,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扶贫产业精准、扶贫方式精准、扶贫成效精准。”目前,我国仍有5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扶贫任务十分艰巨。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使党支部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心骨。要建立健全扶贫脱贫工作责任制,强化扶贫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真正的贫困人口,搞清楚贫困程度、致贫原因,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要因地制宜探索精准脱贫的有效路子,多给贫困群众培育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多给贫困群众培育可持续脱贫的机制,多给贫困群众培育可持续致富的动力。要加快形成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健全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要把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民富、农业强、农村美。

(本章完)